【久伴于佛亦见过---善星比丘】
《大般涅槃经》33卷中描写了很多,让人看了有点啼笑皆非。比如说,一次佛陀在晚上为帝释天传法,善星比丘因为是侍者,必须承侍佛陀就寝后,自己才能休息。他一直在那儿打瞌睡,很不耐烦佛陀说法的时间太长。当时王舍城有种风气:每当孩子哭闹不休,父母就会吓唬道:“薄拘罗鬼要来抓你了!”善星猛然想起此事,就恐吓佛说:“世尊,快去禅堂歇息吧,不然薄拘罗鬼要来抓您了!”佛陀回答:“痴人,你不知道佛已断除了四魔,是无所惧的吗?”帝释天在旁边看到这一幕后,对善星比丘的愚痴惊讶不已。还有一次,佛前往城中乞食,照例善星要跟在身边。许多人信佛虔诚,念念不忘要瞻仰佛陀,即使是佛的脚印也想顶礼膜拜。不料,善星跟在佛的后面,故意把佛的足迹踏乱抹去。结果不但抹不掉,反而让大家十分反感。他们进了城之后,在一家酒馆旁,看见一个异教徒喝醉了,满口胡言乱语。善星听了非常敬佩,很高兴地跟佛说:“世尊,如果世上有阿罗汉,此人可以说是阿罗汉中的阿罗汉。为什么呢?因为他说:没有善恶因果的存在。”佛陀摇头道:“你不是常听我说法吗?阿罗汉是不喝酒的,也不会诽谤佛法,说善恶因果不存在。而这个人无恶不作,怎能算是阿罗汉呢?”善星听后不服气,也不相信佛的说法。还有一次,有个异教徒叫苦得,他不承认因果,常对人宣扬:“烦恼是无因无缘产生的,解脱也是无因无缘产生的。”善星听了又非常赞成,立刻禀告佛说:“世尊,世上如有阿罗汉,那苦得正是最殊胜的阿罗汉。”佛陀回答:“苦得不是阿罗汉。他连什么是阿罗汉都不知道。”善星问:“您不是阿罗汉吗?怎么阿罗汉也会对阿罗汉生嫉妒心?”佛陀说:“我不是生嫉妒心,只有你才有这种邪见。苦得根本不是阿罗汉,再过七天他会腹痛而死,死后投生为食吐鬼,尸体被同学抬到尸陀林中。落到这种下场,很明显他不是阿罗汉。”听了佛的预言,善星赶紧跑到苦得那儿告诉他,并说:“您一定要注意啊,千万不要被佛言中了,要想办法让佛落个妄语罪。”苦得听后便在六天中不饮不食,到了第七天,实在忍不住就吃了黑蜜,喝了点冷水,结果腹痛而死。善星听说这个消息后,匆匆赶到尸陀林去,见苦得的尸体旁真有一个食吐鬼。善星提心吊胆地问:“大德,您死了吗?”“死了。”“怎么死的呢?”“腹痛死的。”“谁把尸体送来的?”“我同学送来的。”“您现在投胎转生为什么?”“食吐鬼。”食吐鬼继续说:“善星,你不要对佛起邪见。佛是真语者、实语者、不妄语者,所说的一切都是实话,你为什么不信呢?假如世上有人不信佛语,将来也会落得我这样的下场。”尽管如此,善星对佛的邪见仍没有消除。善星在二十四年中当佛的侍者,对十二部了如指掌,完全可以倒背如流地传讲。可是他将佛的一切行为都看成了欺诳之举,对佛连芝麻许的功德也看不到,并认为:“除了我没有佛的一寻光外,我们二人完全相同,而且我在智慧方面远远超胜,不应该给佛当侍者。”生起这种邪分别念后,他对佛说:“二十四年为汝仆,除身具有一寻光,芝麻许德吾未见,知法我胜不为仆。”说完就扬长而去。当时,阿难问佛陀:“善星将来会转生到何处?”佛陀告诉他:“善星现在只有七天的寿命,死后将于花园中投生为饿鬼。”阿难来到善星跟前,将佛的话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善星暗想:“有时候他的谎话也可能成真,不管怎么样,这七天中我还是要谨慎,等七天过后我再好好羞辱他。”于是他在六天当中水米未进。到了第七天早晨,他感到口干舌燥,于是喝了一口水,没想到水未消化而气绝身亡,死后在花园中投生为一个具有九种丑相的饿鬼。道理:尤其是跟一位上师时间久了,就会把他看作普通朋友一般,将其很多行为都观为过失,这即是所谓的“久伴于佛亦见过”。意思是说,就算是佛陀,也会有人去见他的过失。整个三千大千世界中,一切功德圆满、一切过失断除的,唯有佛陀一人,但是没有信心、具有邪见者,即使跟佛陀共住共睡,也会觉得他没什么了不起,就像善星比丘一样。昔日阿底峡尊者来藏地时,很多人问他:“藏地有这么多修行人,却没人获得超胜境界,这是什么原因?”尊者回答:“大乘功德不论生多生少,都要依靠上师才能生起。你们藏人对上师只作凡庸想,如何能生功德呢?”所以,在依止上师的过程中,一定要有不共的信心;有了信心,恭敬心就会生起;有了恭敬心,上师相续中的超胜功德自然会得到。
——《前行广释》
《大般涅槃经》33卷中描写了很多,让人看了有点啼笑皆非。比如说,一次佛陀在晚上为帝释天传法,善星比丘因为是侍者,必须承侍佛陀就寝后,自己才能休息。他一直在那儿打瞌睡,很不耐烦佛陀说法的时间太长。当时王舍城有种风气:每当孩子哭闹不休,父母就会吓唬道:“薄拘罗鬼要来抓你了!”善星猛然想起此事,就恐吓佛说:“世尊,快去禅堂歇息吧,不然薄拘罗鬼要来抓您了!”佛陀回答:“痴人,你不知道佛已断除了四魔,是无所惧的吗?”帝释天在旁边看到这一幕后,对善星比丘的愚痴惊讶不已。还有一次,佛前往城中乞食,照例善星要跟在身边。许多人信佛虔诚,念念不忘要瞻仰佛陀,即使是佛的脚印也想顶礼膜拜。不料,善星跟在佛的后面,故意把佛的足迹踏乱抹去。结果不但抹不掉,反而让大家十分反感。他们进了城之后,在一家酒馆旁,看见一个异教徒喝醉了,满口胡言乱语。善星听了非常敬佩,很高兴地跟佛说:“世尊,如果世上有阿罗汉,此人可以说是阿罗汉中的阿罗汉。为什么呢?因为他说:没有善恶因果的存在。”佛陀摇头道:“你不是常听我说法吗?阿罗汉是不喝酒的,也不会诽谤佛法,说善恶因果不存在。而这个人无恶不作,怎能算是阿罗汉呢?”善星听后不服气,也不相信佛的说法。还有一次,有个异教徒叫苦得,他不承认因果,常对人宣扬:“烦恼是无因无缘产生的,解脱也是无因无缘产生的。”善星听了又非常赞成,立刻禀告佛说:“世尊,世上如有阿罗汉,那苦得正是最殊胜的阿罗汉。”佛陀回答:“苦得不是阿罗汉。他连什么是阿罗汉都不知道。”善星问:“您不是阿罗汉吗?怎么阿罗汉也会对阿罗汉生嫉妒心?”佛陀说:“我不是生嫉妒心,只有你才有这种邪见。苦得根本不是阿罗汉,再过七天他会腹痛而死,死后投生为食吐鬼,尸体被同学抬到尸陀林中。落到这种下场,很明显他不是阿罗汉。”听了佛的预言,善星赶紧跑到苦得那儿告诉他,并说:“您一定要注意啊,千万不要被佛言中了,要想办法让佛落个妄语罪。”苦得听后便在六天中不饮不食,到了第七天,实在忍不住就吃了黑蜜,喝了点冷水,结果腹痛而死。善星听说这个消息后,匆匆赶到尸陀林去,见苦得的尸体旁真有一个食吐鬼。善星提心吊胆地问:“大德,您死了吗?”“死了。”“怎么死的呢?”“腹痛死的。”“谁把尸体送来的?”“我同学送来的。”“您现在投胎转生为什么?”“食吐鬼。”食吐鬼继续说:“善星,你不要对佛起邪见。佛是真语者、实语者、不妄语者,所说的一切都是实话,你为什么不信呢?假如世上有人不信佛语,将来也会落得我这样的下场。”尽管如此,善星对佛的邪见仍没有消除。善星在二十四年中当佛的侍者,对十二部了如指掌,完全可以倒背如流地传讲。可是他将佛的一切行为都看成了欺诳之举,对佛连芝麻许的功德也看不到,并认为:“除了我没有佛的一寻光外,我们二人完全相同,而且我在智慧方面远远超胜,不应该给佛当侍者。”生起这种邪分别念后,他对佛说:“二十四年为汝仆,除身具有一寻光,芝麻许德吾未见,知法我胜不为仆。”说完就扬长而去。当时,阿难问佛陀:“善星将来会转生到何处?”佛陀告诉他:“善星现在只有七天的寿命,死后将于花园中投生为饿鬼。”阿难来到善星跟前,将佛的话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善星暗想:“有时候他的谎话也可能成真,不管怎么样,这七天中我还是要谨慎,等七天过后我再好好羞辱他。”于是他在六天当中水米未进。到了第七天早晨,他感到口干舌燥,于是喝了一口水,没想到水未消化而气绝身亡,死后在花园中投生为一个具有九种丑相的饿鬼。道理:尤其是跟一位上师时间久了,就会把他看作普通朋友一般,将其很多行为都观为过失,这即是所谓的“久伴于佛亦见过”。意思是说,就算是佛陀,也会有人去见他的过失。整个三千大千世界中,一切功德圆满、一切过失断除的,唯有佛陀一人,但是没有信心、具有邪见者,即使跟佛陀共住共睡,也会觉得他没什么了不起,就像善星比丘一样。昔日阿底峡尊者来藏地时,很多人问他:“藏地有这么多修行人,却没人获得超胜境界,这是什么原因?”尊者回答:“大乘功德不论生多生少,都要依靠上师才能生起。你们藏人对上师只作凡庸想,如何能生功德呢?”所以,在依止上师的过程中,一定要有不共的信心;有了信心,恭敬心就会生起;有了恭敬心,上师相续中的超胜功德自然会得到。
——《前行广释》
一对情侣到某影院看电影,电影很精彩,只是坐在前排小孩,一直不停地说话,影响了观看体验。(来源:极目新闻)
情侣怕影响到其他人看电影,一直忍着,没有吱声,直到电影结束,全场亮灯后,上前提醒了小孩父母几句,谁曾想到,对方竟然护着孩子,指责他们多管闲事。
紧接着,双方你一嘴,我一句,很快演变成相互之间的口角纠纷,而后又发展成拳脚冲突,持续了好几分钟。
视频显示,两女子,一人被推坐地上后,不断用脚踢对方,另一白衣女子趁机上前,用手饶、用拳头打,一会儿就演变成互扯头发。旁边一名几岁大小的孩子,则不停地捶打白衣女子。
影院表示,打架的观众已被警方带走处理。
过年期间,花“高价”去看电影,原本是想有个好的体验,放松一下,结果遇到小孩子吵闹,非常影响心情。
但这场架一打,双方都进了派出所,值得吗?
从法律上讲,他们的行为应该怎么定性?
1、有网友认为,他们这是聚众斗殴,严格来讲,他们不构成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是《刑法》上的罪名,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本案中的几人,是因为口角争执,爆发的打架斗殴,没有“其他不正当目的”,也没有“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所以他们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
2、他们的行为就是普通的打架斗殴,应当按照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拘留5-10天,罚款200-500元;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从视频来看,这次打架斗殴,有一个几岁大的小孩子参与,如果有人对这名小孩子动手,他将被“加重”处罚。
第43条第2款规定,殴打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拘留10-15天,并处500-1000元罚款。
本次打架斗殴中,如果有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相对方还将会被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值得吗?
“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该如何处置?”
“只需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上述是寒山与拾得的对话,眼光看长远一点,有什么值得可气的呢?#公益救援在行动#
情侣怕影响到其他人看电影,一直忍着,没有吱声,直到电影结束,全场亮灯后,上前提醒了小孩父母几句,谁曾想到,对方竟然护着孩子,指责他们多管闲事。
紧接着,双方你一嘴,我一句,很快演变成相互之间的口角纠纷,而后又发展成拳脚冲突,持续了好几分钟。
视频显示,两女子,一人被推坐地上后,不断用脚踢对方,另一白衣女子趁机上前,用手饶、用拳头打,一会儿就演变成互扯头发。旁边一名几岁大小的孩子,则不停地捶打白衣女子。
影院表示,打架的观众已被警方带走处理。
过年期间,花“高价”去看电影,原本是想有个好的体验,放松一下,结果遇到小孩子吵闹,非常影响心情。
但这场架一打,双方都进了派出所,值得吗?
从法律上讲,他们的行为应该怎么定性?
1、有网友认为,他们这是聚众斗殴,严格来讲,他们不构成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是《刑法》上的罪名,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本案中的几人,是因为口角争执,爆发的打架斗殴,没有“其他不正当目的”,也没有“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所以他们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
2、他们的行为就是普通的打架斗殴,应当按照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拘留5-10天,罚款200-500元;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从视频来看,这次打架斗殴,有一个几岁大的小孩子参与,如果有人对这名小孩子动手,他将被“加重”处罚。
第43条第2款规定,殴打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拘留10-15天,并处500-1000元罚款。
本次打架斗殴中,如果有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相对方还将会被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值得吗?
“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该如何处置?”
“只需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上述是寒山与拾得的对话,眼光看长远一点,有什么值得可气的呢?#公益救援在行动#
一对情侣到某影院看电影,电影很精彩,只是坐在前排小孩,一直不停地说话,影响了观看体验。(来源:极目新闻)
情侣怕影响到其他人看电影,一直忍着,没有吱声,直到电影结束,全场亮灯后,上前提醒了小孩父母几句,谁曾想到,对方竟然护着孩子,指责他们多管闲事。
紧接着,双方你一嘴,我一句,很快演变成相互之间的口角纠纷,而后又发展成拳脚冲突,持续了好几分钟。
视频显示,两女子,一人被推坐地上后,不断用脚踢对方,另一白衣女子趁机上前,用手饶、用拳头打,一会儿就演变成互扯头发。旁边一名几岁大小的孩子,则不停地捶打白衣女子。
影院表示,打架的观众已被警方带走处理。
过年期间,花“高价”去看电影,原本是想有个好的体验,放松一下,结果遇到小孩子吵闹,非常影响心情。
但这场架一打,双方都进了派出所,值得吗?
从法律上讲,他们的行为应该怎么定性?
1、有网友认为,他们这是聚众斗殴,严格来讲,他们不构成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是《刑法》上的罪名,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本案中的几人,是因为口角争执,爆发的打架斗殴,没有“其他不正当目的”,也没有“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所以他们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
2、他们的行为就是普通的打架斗殴,应当按照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拘留5-10天,罚款200-500元;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从视频来看,这次打架斗殴,有一个几岁大的小孩子参与,如果有人对这名小孩子动手,他将被“加重”处罚。
第43条第2款规定,殴打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拘留10-15天,并处500-1000元罚款。
本次打架斗殴中,如果有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相对方还将会被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值得吗?
“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该如何处置?”
“只需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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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场架一打,双方都进了派出所,值得吗?
从法律上讲,他们的行为应该怎么定性?
1、有网友认为,他们这是聚众斗殴,严格来讲,他们不构成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是《刑法》上的罪名,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本案中的几人,是因为口角争执,爆发的打架斗殴,没有“其他不正当目的”,也没有“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所以他们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
2、他们的行为就是普通的打架斗殴,应当按照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拘留5-10天,罚款200-500元;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从视频来看,这次打架斗殴,有一个几岁大的小孩子参与,如果有人对这名小孩子动手,他将被“加重”处罚。
第43条第2款规定,殴打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拘留10-15天,并处500-1000元罚款。
本次打架斗殴中,如果有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相对方还将会被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值得吗?
“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该如何处置?”
“只需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上述是寒山与拾得的对话,眼光看长远一点,有什么值得可气的呢?#公益救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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