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了
午睡过后,准备去店里开门
在纠结要不要骑电动之后,选择了步行
就自己在路上慢慢的走着
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小巷子
而后听到了一个稚嫩的声音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快到跟前的时候
看到了两个穿裙子的漂亮小姑娘
其中一个手里拿着歌词本
原来是她在唱啊
另一个在旁边认真的听着
小妹妹稚嫩且奶气的歌声
俩人之间的美好
让我突然想到了那年同龄的自己
也是喜欢抄歌词
也一样的喜欢唱歌
也有一样亲近的朋友
也一样的无忧无虑
我好想你啊
那时的无忧无虑
还有我现在已经记不起的那时幸福的家庭
一个人撑着伞继续前行
心里还是有种难以言说的怀旧
慢慢的走着
走着
午睡过后,准备去店里开门
在纠结要不要骑电动之后,选择了步行
就自己在路上慢慢的走着
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小巷子
而后听到了一个稚嫩的声音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快到跟前的时候
看到了两个穿裙子的漂亮小姑娘
其中一个手里拿着歌词本
原来是她在唱啊
另一个在旁边认真的听着
小妹妹稚嫩且奶气的歌声
俩人之间的美好
让我突然想到了那年同龄的自己
也是喜欢抄歌词
也一样的喜欢唱歌
也有一样亲近的朋友
也一样的无忧无虑
我好想你啊
那时的无忧无虑
还有我现在已经记不起的那时幸福的家庭
一个人撑着伞继续前行
心里还是有种难以言说的怀旧
慢慢的走着
走着
“我以前 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 甚至在高中以前 我还有一点自卑 我一直以为我会平淡的过完我这一生 直到我遇见了一个人 我每次看向她的时候 她的眼睛里面都是我 我一直在想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 有和太阳一样明媚的人 在我失败的时候 遇到困难的时候 想要放弃的时候 她会说没关系 你在我这是最好的 我想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偏爱吧 更别说我 一个从来没有接受过偏爱的人 正是因为她这份毫无保留的认定 所以我觉得 我应该为了她 继续坚持一下”
“如果命运能提前告诉我 会让我遇见这么一个人 那我是不是可以选择早认识她一点 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时光里 我都会重复想起那个画面 她站在屋檐下 格外明亮的眼睛透过雨幕看过来 那一眼 像是暗示我 我的光来了”
“就是那一眼 仅仅是那样的一眼 就把我们的一生给定下来了 如此确切地”
#当我飞奔向你##网剧当我飞奔向你[超话]#
“如果命运能提前告诉我 会让我遇见这么一个人 那我是不是可以选择早认识她一点 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时光里 我都会重复想起那个画面 她站在屋檐下 格外明亮的眼睛透过雨幕看过来 那一眼 像是暗示我 我的光来了”
“就是那一眼 仅仅是那样的一眼 就把我们的一生给定下来了 如此确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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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还手,万一被认定互殴怎么办?湖南益阳,刘先生在当地经营一家小超市,为了增加创收,又做起了代收快递的业务,前不久,妻子刚生完二胎,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可是一天晚上,一名顾客的到来,却让刘先生很受伤。
41岁的男子谢某酒后来到刘先生的小超市,买了一包5块钱的槟榔,随后便出门了,可是谢某又返回称给了50元,让刘先生找钱,随后两人发生了争执,谢某便对刘先生拳打脚踢,刘先生因顾忌万一还手,会被认定为互殴,于是一直防御。
可是还是被谢某打成了鼻梁骨折,而随后刘先生及时报了警,警方在现场将谢某抓获归案,谢某对殴打刘先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谢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不得不说刘先生太谨慎了,全程都没有还手,任凭对方对自己实施殴打。其实,大可不必,刘先生的超市有监控,监控是能够还原事发经过的。
刘先生有顾虑,其实主要是妻子刚生完二胎,一旦自己被认定为互殴进去了,就没有人照顾妻子了,也没有人来照顾生意了,因此,基于现实的考虑,选择了不还手。
在《关于正当防卫指导意见》中就提到,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所以只要是刘先生在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是可以进行还手的。
由于刘先生全程并未还手,因此在认定方面就没有任何的疑问,就是谢某随意殴打他人,无事生非的行为。
由于造成了刘先生鼻骨骨折的后果,其实,鼻骨骨折要看恢复情况,如果恢复的好,最终就是轻微伤,如果恢复的不好,才有可能会认定为轻伤二级。
但是,谢某随意殴打他人性质恶劣的,对此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如果造成了受害人轻伤的后果,也是要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的。
为何不会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其实,按照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是寻衅滋事罪,那么法定刑就是5年以下,因此当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时,就要以罪刑较重的予以处罚,也就是寻衅滋事罪。
而谢某造成了刘先生受伤这一后果,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为此要承担刘先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
刘先生无疑是明智的,不还手就一定不会认定为互殴,其做法让人感慨。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公益救援在行动#
41岁的男子谢某酒后来到刘先生的小超市,买了一包5块钱的槟榔,随后便出门了,可是谢某又返回称给了50元,让刘先生找钱,随后两人发生了争执,谢某便对刘先生拳打脚踢,刘先生因顾忌万一还手,会被认定为互殴,于是一直防御。
可是还是被谢某打成了鼻梁骨折,而随后刘先生及时报了警,警方在现场将谢某抓获归案,谢某对殴打刘先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谢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不得不说刘先生太谨慎了,全程都没有还手,任凭对方对自己实施殴打。其实,大可不必,刘先生的超市有监控,监控是能够还原事发经过的。
刘先生有顾虑,其实主要是妻子刚生完二胎,一旦自己被认定为互殴进去了,就没有人照顾妻子了,也没有人来照顾生意了,因此,基于现实的考虑,选择了不还手。
在《关于正当防卫指导意见》中就提到,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所以只要是刘先生在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是可以进行还手的。
由于刘先生全程并未还手,因此在认定方面就没有任何的疑问,就是谢某随意殴打他人,无事生非的行为。
由于造成了刘先生鼻骨骨折的后果,其实,鼻骨骨折要看恢复情况,如果恢复的好,最终就是轻微伤,如果恢复的不好,才有可能会认定为轻伤二级。
但是,谢某随意殴打他人性质恶劣的,对此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如果造成了受害人轻伤的后果,也是要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的。
为何不会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其实,按照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是寻衅滋事罪,那么法定刑就是5年以下,因此当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时,就要以罪刑较重的予以处罚,也就是寻衅滋事罪。
而谢某造成了刘先生受伤这一后果,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为此要承担刘先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
刘先生无疑是明智的,不还手就一定不会认定为互殴,其做法让人感慨。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公益救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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