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其罕见!#世界极危鸟种青头潜鸭现身阜阳#!】6月26日,阜南县摄影家协会主席李占淮在阜南四里湖拍摄水雉时意外扑捉到世界极危鸟种青头潜鸭,这也是时隔十年后阜南摄影家又一次拍摄到青头潜鸭。
与青头潜鸭不期而遇
“当天,我是去四里湖拍摄水雉,意外与一只青头潜鸭打了个照面。”李占淮介绍,当时他沿着湖中坝子一侧慢慢前行,发现距他约五米处有一只与众不同的野鸭。青头潜鸭!李占淮脑子里瞬间闪出这个名字,镜头也对准它,对焦、连拍,记录下青头潜鸭从发现他时的一怔,到两三秒后起飞逃离的全过程。
根据观察记录,目前全国大约有1500只青头潜鸭。青头潜鸭被多次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其风险等级一直在不断升高,1994年被列为易危物种(VU);2008年升级为濒危物种(EN),到了2012年已升级成为极危物种(CR),一度面临着完全灭绝的危险。青头潜鸭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2月5日)一级,为世界极危物种,堪称鸟中的“大熊猫”。
李占淮介绍,野生鸟类对环境变化十分敏感,因此鸟儿被称为生态环境的“晴雨表”和“监考官”。阜南县正是凭借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备受鸟类的欢迎,成为了鸟类的栖息地、觅食地,也成为了候鸟的繁殖地和越冬地,其中亦不乏“国宝级”鸟类。
青头潜鸭或在阜阳繁殖
早在2012年,时任阜南摄影家协会会长张跃华,曾拍摄到青头潜鸭(成鸟)。近年来,阜南摄影家们先后拍了到东方白鹳、小天鹅和寿带鸟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和珍稀鸟类,但一直没有拍到青头潜鸭。
青头潜鸭常与白眼潜鸭等鸭类混群,不易分辨。另外,青头潜鸭生性胆怯,常栖息在湿地苇荡深处,不易被发现。李占淮此次发现的青头潜鸭,还有一个特别之处,它是一只亚成鸟(未成年鸟),或是青头潜鸭在阜南繁殖的实证。目前已是6月下旬,候鸟北迁早已完成。秋季南迁还未到时候。在阜阳看到南迁侯鸟亚成鸟只会在秋冬季节(因其繁殖地在北方)。
报道显示,青头潜鸭繁殖于中国东北地区及临近的黑龙江与乌苏里江流域,近年来繁殖地南扩至华北与华中地区,越冬于黄河以南的大部分地区,最南可到东南亚地区。根据青头潜鸭近年来繁殖地有南扩趋势的报道,是不是青头潜鸭有在阜南繁殖的可能?而这只青头潜鸭(亚成鸟)就是在四里湖繁殖的呢?
“今年5-6月份,我带的研究生在阜南四里湖和颍州西湖也各发观一对青头潜鸭,并拍摄清晰照片。”阜阳师范大学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副教授李永民告诉记者,从目前掌握的观测资料看,推测部分青头潜鸭在阜阳繁殖,且全年居留于此。”
许多淮北平原新记录物种现身阜阳
今年3月,阜阳师范大学保护生物学研究中心发布一项调查数据显示,目前,阜阳市现分布有野生鸟类210种,比2017年增加67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37种,比2017年增加15种。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青头潜鸭、东方白鹳、白枕鹤、黄胸鹀;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白琵鹭、白额雁、小天鹅、黑鸢等。
调查发现,许多淮北平原新记录物种现身我市,如黑翅鸢、暗灰鹃鵙、领雀嘴鹎等,展现出鸟类分布区快速向北扩展现状。
同时发现了鸟中大熊猫——震旦鸦雀,全球极危物种——青头潜鸭,还发现一些物种的种群数量达到或超过国际重要湿地1%标准,如红头潜鸭、普通鸬鹚等。
阜阳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黄淮海平原南端,属淮河流域,境内河流交错,主要有淮河、濛河分洪道、洪河、颍河、泉河等河流23条,湿地资源较为丰富。截至2022年底,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52.7%,丰富的湿地资源,为众多野生鸟类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
一幅天更蓝、水更清、岸更绿、鸟更多、景更美的生态画卷正在阜阳大地上徐徐展开!阜阳,越来越美!
文字:颍州晚报记者 方松高
图片:特约摄影 李占淮 杜平
与青头潜鸭不期而遇
“当天,我是去四里湖拍摄水雉,意外与一只青头潜鸭打了个照面。”李占淮介绍,当时他沿着湖中坝子一侧慢慢前行,发现距他约五米处有一只与众不同的野鸭。青头潜鸭!李占淮脑子里瞬间闪出这个名字,镜头也对准它,对焦、连拍,记录下青头潜鸭从发现他时的一怔,到两三秒后起飞逃离的全过程。
根据观察记录,目前全国大约有1500只青头潜鸭。青头潜鸭被多次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其风险等级一直在不断升高,1994年被列为易危物种(VU);2008年升级为濒危物种(EN),到了2012年已升级成为极危物种(CR),一度面临着完全灭绝的危险。青头潜鸭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2月5日)一级,为世界极危物种,堪称鸟中的“大熊猫”。
李占淮介绍,野生鸟类对环境变化十分敏感,因此鸟儿被称为生态环境的“晴雨表”和“监考官”。阜南县正是凭借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备受鸟类的欢迎,成为了鸟类的栖息地、觅食地,也成为了候鸟的繁殖地和越冬地,其中亦不乏“国宝级”鸟类。
青头潜鸭或在阜阳繁殖
早在2012年,时任阜南摄影家协会会长张跃华,曾拍摄到青头潜鸭(成鸟)。近年来,阜南摄影家们先后拍了到东方白鹳、小天鹅和寿带鸟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和珍稀鸟类,但一直没有拍到青头潜鸭。
青头潜鸭常与白眼潜鸭等鸭类混群,不易分辨。另外,青头潜鸭生性胆怯,常栖息在湿地苇荡深处,不易被发现。李占淮此次发现的青头潜鸭,还有一个特别之处,它是一只亚成鸟(未成年鸟),或是青头潜鸭在阜南繁殖的实证。目前已是6月下旬,候鸟北迁早已完成。秋季南迁还未到时候。在阜阳看到南迁侯鸟亚成鸟只会在秋冬季节(因其繁殖地在北方)。
报道显示,青头潜鸭繁殖于中国东北地区及临近的黑龙江与乌苏里江流域,近年来繁殖地南扩至华北与华中地区,越冬于黄河以南的大部分地区,最南可到东南亚地区。根据青头潜鸭近年来繁殖地有南扩趋势的报道,是不是青头潜鸭有在阜南繁殖的可能?而这只青头潜鸭(亚成鸟)就是在四里湖繁殖的呢?
“今年5-6月份,我带的研究生在阜南四里湖和颍州西湖也各发观一对青头潜鸭,并拍摄清晰照片。”阜阳师范大学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副教授李永民告诉记者,从目前掌握的观测资料看,推测部分青头潜鸭在阜阳繁殖,且全年居留于此。”
许多淮北平原新记录物种现身阜阳
今年3月,阜阳师范大学保护生物学研究中心发布一项调查数据显示,目前,阜阳市现分布有野生鸟类210种,比2017年增加67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37种,比2017年增加15种。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青头潜鸭、东方白鹳、白枕鹤、黄胸鹀;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白琵鹭、白额雁、小天鹅、黑鸢等。
调查发现,许多淮北平原新记录物种现身我市,如黑翅鸢、暗灰鹃鵙、领雀嘴鹎等,展现出鸟类分布区快速向北扩展现状。
同时发现了鸟中大熊猫——震旦鸦雀,全球极危物种——青头潜鸭,还发现一些物种的种群数量达到或超过国际重要湿地1%标准,如红头潜鸭、普通鸬鹚等。
阜阳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黄淮海平原南端,属淮河流域,境内河流交错,主要有淮河、濛河分洪道、洪河、颍河、泉河等河流23条,湿地资源较为丰富。截至2022年底,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52.7%,丰富的湿地资源,为众多野生鸟类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
一幅天更蓝、水更清、岸更绿、鸟更多、景更美的生态画卷正在阜阳大地上徐徐展开!阜阳,越来越美!
文字:颍州晚报记者 方松高
图片:特约摄影 李占淮 杜平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发布情况通报#
从视'频上看,几位涉事的彪悍女学生是无差别攻'击的,老师劝不住,同学叫不住,说明她们很可能用这种彪悍的方式为自己争取到很多权'益,因此惯用这种方'式来索'取或者掠'夺更多权'益。
这种随意就能发挥的语'言'暴'力,我是体'验过的,我曾经交往过一任有严'重的语'言'暴'力的弟弟,在我的文章中也有详细的叙述,感兴趣的伙伴可以翻阅,我曾接触的那个弟弟的行为和语'言'逻'辑,甚至威'胁'攻'击时候扭'曲的面部表情都和这几位女学生如出一辙。
这类一有不如意就用语'言'暴'力或者行'为'暴'力的方式来攻'击他人,攻'击过后,又会以受'害'者自居的人,通常心'智和认'知'水平仍处在巨'婴的阶段,容易失'控'愤'怒,愤'怒之后如脱缰的野'兽一般极'具'危'险。处在心'理巨婴阶段的人是不'具'备基本的人'性和自'控'力的,行为风格就会显得十分生'猛以及'恶'毒。
从通'报来看,那几位彪悍的女生以受'害'者自居,开始报'警'攻'击拍'摄'视'频的男生,底'层'逻'辑就是“我没有任何问'题,全都是别人的错”,她们很会捍卫自己的权'利、也很娴熟的会损'害'他人的权'利。如果这样的巨'婴真的当上了律'师或者法'官,得到一定实'权,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校园霸凌##微博新知博主#
从视'频上看,几位涉事的彪悍女学生是无差别攻'击的,老师劝不住,同学叫不住,说明她们很可能用这种彪悍的方式为自己争取到很多权'益,因此惯用这种方'式来索'取或者掠'夺更多权'益。
这种随意就能发挥的语'言'暴'力,我是体'验过的,我曾经交往过一任有严'重的语'言'暴'力的弟弟,在我的文章中也有详细的叙述,感兴趣的伙伴可以翻阅,我曾接触的那个弟弟的行为和语'言'逻'辑,甚至威'胁'攻'击时候扭'曲的面部表情都和这几位女学生如出一辙。
这类一有不如意就用语'言'暴'力或者行'为'暴'力的方式来攻'击他人,攻'击过后,又会以受'害'者自居的人,通常心'智和认'知'水平仍处在巨'婴的阶段,容易失'控'愤'怒,愤'怒之后如脱缰的野'兽一般极'具'危'险。处在心'理巨婴阶段的人是不'具'备基本的人'性和自'控'力的,行为风格就会显得十分生'猛以及'恶'毒。
从通'报来看,那几位彪悍的女生以受'害'者自居,开始报'警'攻'击拍'摄'视'频的男生,底'层'逻'辑就是“我没有任何问'题,全都是别人的错”,她们很会捍卫自己的权'利、也很娴熟的会损'害'他人的权'利。如果这样的巨'婴真的当上了律'师或者法'官,得到一定实'权,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校园霸凌##微博新知博主#
河北广平:疫情间国企“宇康”附期限通告职工申报权益,“3.27”如判死刑、下岗工人维权寻求“救命稻草”
日前,住所在河北广平县国有企业“邯郸宇康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岗工人朱先生被县政府处理“宇康”职工遗留问题小组负责人告知,他未按公司2022年3月27日(下称:“3.27”)《通告》中的微信“小程序“”及现场二次申报职工信息,视为自动放弃”, 其内容见上图该《通告》。对此,朱先生感到十分无奈。
他,一个六十岁即将退休的老工人听到上述答复后浩天哭喊:“我,1984年国家分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1993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在河北天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后被强制“下岗”,我的劳动关系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由劳动部制发)上载明的工作单位是“宇康”集团,我的养老保险、我的经济补偿等等,上述《通告》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像“死刑判决”,视同放弃上诉权利,法律上还有没有一线救济希望和措施?我的救命稻草在哪里?”“宇康”集团你们为什么要“吭”我?他连连自语……。
据了解,朱先生自2012年12月被河北天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下岗后,多年来生活过得十分拮据,由于常年患病,由于年纪大了打工没人要,没有经济来源,一家四口过得“妻离子散”,这位六十岁的孤寡老人一人独居,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十分可怜,广平县民政局为了照顾他,疫情前给了他一间廉租房,他很感激政府。但对于国企“宇康”集团的上述“附期限”的通告职工,剥夺了他的“退休”养老的正当权益,对此他认为:该《通告》对职工权益的申报“附期限”,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不合理、又不合法。但,让他难以理解的是:该县政府法律顾问“浩博律师事务所”李姓律师对此且认为:“《通告》具有合法性,因为通告是公司作出的行为,没有违法之处”。为此,朱先生提出以下观点,与李律师商榷:
首先,我这个国有下岗职工的职工信息在其单位本来就应当存有“职工信息”包括职工档案、每年的工资表、缴纳养老保险账目记账凭证等等,而我所处的公司且趁三年疫情期间的“2022.3.27”的不可抗力期间,我所住的东湖小区,由于“密集者”我多次被隔离和封控,公司以发通告的形式通知我们下岗职工申报信息,违反了法律“不可抗力”的排除期间,故,该《通告》中的“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其次,该公司送达通知没有尽到“穷尽”送达方式,据北京一位资深高级律师针对该《通告》答复:“如果劳动者在单位留有电话或有住址,可以电话通知、邮寄《通告》,仅张贴一下不能视为有效送达”。
第三,该《通告》中附期限“2022.3.27”系“自出心裁 ”没有法律依据。我是1984年7月毕业于邯郸地区工业学校,同年8月份按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企业干部)参加工作,我的人事档案现存放在广平县人社局四楼档案室,1990年9月调入广平县工作后,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连续三年公司为我缴纳了养老保险费,1996年该公司经济性裁员强行裁除我和工友们上千人,其“裁减人员方案未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在没有给予我经济性补偿的情况下茫然发布上述“3.27”《通告》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的规定。
第四,“3.27”《通告》“趁人之危”显失公平。“疫情”期间“3.27”我被封控隔离,处于危困状态;《通告》中以“附期限”规避上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1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和该法152条“五年内行使撤销权”的规定,
第五,“3.27”《通告》的性质,因涉及《劳动法》第三条赋予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根据其性质不应该附期限,其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160条的除外条款。
为此,朱先生已经向广平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乞求法律救济,期待着法律的公正裁判,也期待着广大网友、法律专家、学者、律师给予评判……。
日前,住所在河北广平县国有企业“邯郸宇康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岗工人朱先生被县政府处理“宇康”职工遗留问题小组负责人告知,他未按公司2022年3月27日(下称:“3.27”)《通告》中的微信“小程序“”及现场二次申报职工信息,视为自动放弃”, 其内容见上图该《通告》。对此,朱先生感到十分无奈。
他,一个六十岁即将退休的老工人听到上述答复后浩天哭喊:“我,1984年国家分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1993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在河北天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后被强制“下岗”,我的劳动关系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由劳动部制发)上载明的工作单位是“宇康”集团,我的养老保险、我的经济补偿等等,上述《通告》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像“死刑判决”,视同放弃上诉权利,法律上还有没有一线救济希望和措施?我的救命稻草在哪里?”“宇康”集团你们为什么要“吭”我?他连连自语……。
据了解,朱先生自2012年12月被河北天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下岗后,多年来生活过得十分拮据,由于常年患病,由于年纪大了打工没人要,没有经济来源,一家四口过得“妻离子散”,这位六十岁的孤寡老人一人独居,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十分可怜,广平县民政局为了照顾他,疫情前给了他一间廉租房,他很感激政府。但对于国企“宇康”集团的上述“附期限”的通告职工,剥夺了他的“退休”养老的正当权益,对此他认为:该《通告》对职工权益的申报“附期限”,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不合理、又不合法。但,让他难以理解的是:该县政府法律顾问“浩博律师事务所”李姓律师对此且认为:“《通告》具有合法性,因为通告是公司作出的行为,没有违法之处”。为此,朱先生提出以下观点,与李律师商榷:
首先,我这个国有下岗职工的职工信息在其单位本来就应当存有“职工信息”包括职工档案、每年的工资表、缴纳养老保险账目记账凭证等等,而我所处的公司且趁三年疫情期间的“2022.3.27”的不可抗力期间,我所住的东湖小区,由于“密集者”我多次被隔离和封控,公司以发通告的形式通知我们下岗职工申报信息,违反了法律“不可抗力”的排除期间,故,该《通告》中的“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其次,该公司送达通知没有尽到“穷尽”送达方式,据北京一位资深高级律师针对该《通告》答复:“如果劳动者在单位留有电话或有住址,可以电话通知、邮寄《通告》,仅张贴一下不能视为有效送达”。
第三,该《通告》中附期限“2022.3.27”系“自出心裁 ”没有法律依据。我是1984年7月毕业于邯郸地区工业学校,同年8月份按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企业干部)参加工作,我的人事档案现存放在广平县人社局四楼档案室,1990年9月调入广平县工作后,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连续三年公司为我缴纳了养老保险费,1996年该公司经济性裁员强行裁除我和工友们上千人,其“裁减人员方案未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在没有给予我经济性补偿的情况下茫然发布上述“3.27”《通告》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的规定。
第四,“3.27”《通告》“趁人之危”显失公平。“疫情”期间“3.27”我被封控隔离,处于危困状态;《通告》中以“附期限”规避上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1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和该法152条“五年内行使撤销权”的规定,
第五,“3.27”《通告》的性质,因涉及《劳动法》第三条赋予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根据其性质不应该附期限,其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160条的除外条款。
为此,朱先生已经向广平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乞求法律救济,期待着法律的公正裁判,也期待着广大网友、法律专家、学者、律师给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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