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扫码”系列报道最新:#中消协将在全国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北京青年报“强制扫码”系列报道后,相关部门又有新动作。6月19日,针对扫码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
停车缴费、点餐、购物……如今,扫码支付代替人工服务已然成为一种常见做法,但这种本该“提高效率”“便捷快速”的消费方式,却因为部分场所设置的通过关注公众号来缴费、被迫授权个人信息、日常频繁推送广告等情况,给不少消费者带来困扰。
针对“强制扫码才能消费”这一现象,北京青年报今年4月和5月连续报道的《想开发票先关注公号?“强制扫码关注”为何屡禁不止》《先扫码再关注还得被迫看广告 停车自助缴费套路多》《“强制扫码服务”乱象背后,谁是真正的受益者》《扫码服务乱象背后 莫让便民科技变成“过街老鼠”》等有关“强制扫码”系列报道受到了广泛关注。消费者在扫码关注后,常常会受到公众号发送的大量广告、优惠券等无关信息的侵扰,还有可能在申请各种权限的过程中面临个人信息泄露和落入消费陷阱的风险。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等地方消协组织已经就“扫码强制关注使用”发声,通过发布倡议、组织经营者进行自律承诺、开展专项消费监督等维权工作,呼吁商场、餐厅、停车场等商家在扫码缴费过程中不强制消费者关注商家公众号、不过度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
为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个人信息等权益,针对扫码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消费者遇到的此类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ccaxfjd@cca.org.cn)方式向中消协进行反映。
中消协将委托专业维权志愿者对线索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并视情节采取提示警示、约谈劝喻、支持消费者诉讼、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消协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互联网时代,扫码消费在继续普及推广,经营者要求消费者关注公众号,并通过公众号下单、结账、开具发票的做法,可以使自己获得大批阅读量和关注量,并通过广告和信息推送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更多关注和再次光顾,增强用户黏性。但任何企业的任何商业行为,都必须尊重消费者的意愿,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住法律的底线。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并在此过程中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和举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
停车缴费、点餐、购物……如今,扫码支付代替人工服务已然成为一种常见做法,但这种本该“提高效率”“便捷快速”的消费方式,却因为部分场所设置的通过关注公众号来缴费、被迫授权个人信息、日常频繁推送广告等情况,给不少消费者带来困扰。
针对“强制扫码才能消费”这一现象,北京青年报今年4月和5月连续报道的《想开发票先关注公号?“强制扫码关注”为何屡禁不止》《先扫码再关注还得被迫看广告 停车自助缴费套路多》《“强制扫码服务”乱象背后,谁是真正的受益者》《扫码服务乱象背后 莫让便民科技变成“过街老鼠”》等有关“强制扫码”系列报道受到了广泛关注。消费者在扫码关注后,常常会受到公众号发送的大量广告、优惠券等无关信息的侵扰,还有可能在申请各种权限的过程中面临个人信息泄露和落入消费陷阱的风险。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等地方消协组织已经就“扫码强制关注使用”发声,通过发布倡议、组织经营者进行自律承诺、开展专项消费监督等维权工作,呼吁商场、餐厅、停车场等商家在扫码缴费过程中不强制消费者关注商家公众号、不过度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
为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个人信息等权益,针对扫码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消费者遇到的此类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ccaxfjd@cca.org.cn)方式向中消协进行反映。
中消协将委托专业维权志愿者对线索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并视情节采取提示警示、约谈劝喻、支持消费者诉讼、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消协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互联网时代,扫码消费在继续普及推广,经营者要求消费者关注公众号,并通过公众号下单、结账、开具发票的做法,可以使自己获得大批阅读量和关注量,并通过广告和信息推送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更多关注和再次光顾,增强用户黏性。但任何企业的任何商业行为,都必须尊重消费者的意愿,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住法律的底线。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并在此过程中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和举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
#山西将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入职奖励#6月18日,记者从山西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将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入职奖励。
奖补范围包括在全省登记设立并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养老服务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不包括从事养老服务的在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奖补对象包括具有教育部门承认的中等职业及以上学历;在2023年7月1日后入职本省内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的;在养老机构中从事老年人服务管理、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等直接面向老年人服务的从业人员,其他从事财务、人事、物业等非一线从业人员不得享受。
养老服务入职奖补为一次性奖励,按照实际入职学历确定奖补标准。对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入职奖励分三年发放到位。符合入职奖励申请的年限内,从业人员学历有提升的,发放时按提升后学历的奖励标准执行。
奖补范围包括在全省登记设立并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养老服务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不包括从事养老服务的在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奖补对象包括具有教育部门承认的中等职业及以上学历;在2023年7月1日后入职本省内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的;在养老机构中从事老年人服务管理、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等直接面向老年人服务的从业人员,其他从事财务、人事、物业等非一线从业人员不得享受。
养老服务入职奖补为一次性奖励,按照实际入职学历确定奖补标准。对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入职奖励分三年发放到位。符合入职奖励申请的年限内,从业人员学历有提升的,发放时按提升后学历的奖励标准执行。
#e充电# #e友说#车友说带娃从杭州自驾游玩安吉,提前做好功课,驾车1个多小时,中途在径山服务区休息充电,还可以享受2小时内免费停车,摘茶叶,品茶,参观各种动物,真是亲子出游好地方。端午临近,快来推荐周边适合“遛娃”的好去处吧。#新能源汽车##开电动汽车长途旅行是什么体验##亲子游# #新能源汽车适合自驾游吗##端午节出行#
e充电app e友社区互动话题:#亲子出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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