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马拉松,318完赛,
三年后重启的兰马,时刻都感觉到跑者的热情,从赶早班地铁的盛况就看得出来,一千五的海拔和开跑后持续升高的气温,也挡不住大家的脚步,当然,作为低海拔地区过来的我,还是保持了对兰马的敬畏,配速始终压在435附近,就是以安全完赛为主。不过中间的闹肚子上厕所,还是打乱了之前310左右完赛的计划。但换个想法,慢一点也跑得更轻松,跑完腰不酸腿不疼的,也就释怀了。
不知道是喝多了特别浓特别好喝的牛奶,还是不适应牛肉面里的油爆辣子,总之这两天频繁上厕所,下次如果再跑兰马,必须要小心了。
三年后重启的兰马,时刻都感觉到跑者的热情,从赶早班地铁的盛况就看得出来,一千五的海拔和开跑后持续升高的气温,也挡不住大家的脚步,当然,作为低海拔地区过来的我,还是保持了对兰马的敬畏,配速始终压在435附近,就是以安全完赛为主。不过中间的闹肚子上厕所,还是打乱了之前310左右完赛的计划。但换个想法,慢一点也跑得更轻松,跑完腰不酸腿不疼的,也就释怀了。
不知道是喝多了特别浓特别好喝的牛奶,还是不适应牛肉面里的油爆辣子,总之这两天频繁上厕所,下次如果再跑兰马,必须要小心了。
【男子被疑地铁偷拍,自证清白仍被曝光:#以莫须有的罪名制造社死岂能纵容#?】#自证未偷拍仍遭曝光涉事女子已道歉#“如果他真的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这两句话随着#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遭女子曝光#的话题成为社交网络热点。权益没有被侵害,仍然要维权;就算没偷拍,仍然是猥琐男,必须曝光。这样的逻辑,令人咋舌。
6月7日,一名女性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视频和文字信息,称在广州地铁8号线上,怀疑被蹲在地上的一名男子偷拍,于是上前要求检查相册。男子为了证明清白,给她看了手机相册。女子不仅没有道歉,反而警告男子:“小心点,不要乱拍!”对此,广州地铁方面回应称,事件属实,当时警方已介入处理,因为是误会,双方当时已经和解。
微博上,该网民蔑称男子是“猥琐老头”,实际上这名男子年纪并不大。虽然男子根本没有所谓“偷拍”,这名女子显然并不认为是“误会”,仍然把自己拍的和认为的事件经过发到微博,还将男子打上“8号线猥琐男”的标签。微博发出之初,这名女子还得到了一些网民的支持,有人在评论中为她的行为叫好。
不过,随着事件的进一步传播,舆论很快就反转了,更多人为被冤枉的男子叫屈:坐地铁时只不过拿出手机看一下,就莫名被指责“偷拍”,即使自证清白后,还仍然被人报警指控,尽管警方已经认定自己没有任何不法行为,但事后自己的形象仍然被打上“猥琐男”的标签发到社交网络上。
有人把男子比作电影《让子弹飞》中的“六子”,被胡万诬陷吃了两碗粉却只给了一碗的钱,为自证清白,自行剖腹。即使这样,仍被打上恶人的标签:“如果心里没鬼,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这样可怕的逻辑,在个别网民中却似乎已成常态。即使没有证据,但“我要我觉得”,对方就该被曝光,就该社死。就像某高校图书馆里,有学生无意看了一位异性几眼,就是“视奸”,就要被曝光讨伐。哪怕事实证明是错怪了对方,是“误会”,自己也没有错:“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不能维权了吗?”
单看这次事件,这名女子也侵犯了被曝光男子的权益。地铁上怀疑有人偷拍,当然可以找对方对质,也有权报警。但是,对方已经非常配合地展示了手机相册,并没有偷拍。按照正常人的逻辑,是不是要向对方道歉?但个别人的逻辑是,虽然你没有偷拍,但一看就很猥琐,就是想偷拍的人,需要警告一下。而且,我还要报警,要让警察来抓你,还要拍你的视频,发到网上曝光……这些行为,严重降低男子的社会评价,侵犯了男子的肖像权、名誉权。甚至,不仅仅是造谣污蔑,她还报了警,试图使男子受到追究,这属于诬告陷害。
6月9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刑法246条是关于侮辱诽谤罪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名女子在网上公开发布男子清晰视频,称其为“猥琐男”,显然属于公然侮辱他人。
一般来说,侮辱罪是自诉罪,需要受害人自行起诉。但是,刑法246条第2款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诽谤行为,应该提起公诉。此前,对于何种情况下应该提起公诉,并不明确。而这次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几种情形,其中包括:“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低俗、恶意评论,严重破坏网络秩序,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女子的行为符合这条规定:被侵害的男子是普通公众,相关信息传播量极大,引起了不少对男子的恶意评论,而且足以影响公众的安全感:如果这样的行为不被追究责任,谁还敢在公共场所玩手机呢?
以莫须有的罪名随意曝光别人,也是一种网络暴力。上述两高一部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提出,要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为“网暴”受害人提供充分法律救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安全感,维护正常网络秩序。这次事件,不能只以女子删帖不了了之。警方应该主动立案,追究其侮辱罪的责任。即使最终认定其行为还够不上犯罪的标准,也应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大叔和儿子称给涉事女子一次机会#(南方周末)
6月7日,一名女性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视频和文字信息,称在广州地铁8号线上,怀疑被蹲在地上的一名男子偷拍,于是上前要求检查相册。男子为了证明清白,给她看了手机相册。女子不仅没有道歉,反而警告男子:“小心点,不要乱拍!”对此,广州地铁方面回应称,事件属实,当时警方已介入处理,因为是误会,双方当时已经和解。
微博上,该网民蔑称男子是“猥琐老头”,实际上这名男子年纪并不大。虽然男子根本没有所谓“偷拍”,这名女子显然并不认为是“误会”,仍然把自己拍的和认为的事件经过发到微博,还将男子打上“8号线猥琐男”的标签。微博发出之初,这名女子还得到了一些网民的支持,有人在评论中为她的行为叫好。
不过,随着事件的进一步传播,舆论很快就反转了,更多人为被冤枉的男子叫屈:坐地铁时只不过拿出手机看一下,就莫名被指责“偷拍”,即使自证清白后,还仍然被人报警指控,尽管警方已经认定自己没有任何不法行为,但事后自己的形象仍然被打上“猥琐男”的标签发到社交网络上。
有人把男子比作电影《让子弹飞》中的“六子”,被胡万诬陷吃了两碗粉却只给了一碗的钱,为自证清白,自行剖腹。即使这样,仍被打上恶人的标签:“如果心里没鬼,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这样可怕的逻辑,在个别网民中却似乎已成常态。即使没有证据,但“我要我觉得”,对方就该被曝光,就该社死。就像某高校图书馆里,有学生无意看了一位异性几眼,就是“视奸”,就要被曝光讨伐。哪怕事实证明是错怪了对方,是“误会”,自己也没有错:“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不能维权了吗?”
单看这次事件,这名女子也侵犯了被曝光男子的权益。地铁上怀疑有人偷拍,当然可以找对方对质,也有权报警。但是,对方已经非常配合地展示了手机相册,并没有偷拍。按照正常人的逻辑,是不是要向对方道歉?但个别人的逻辑是,虽然你没有偷拍,但一看就很猥琐,就是想偷拍的人,需要警告一下。而且,我还要报警,要让警察来抓你,还要拍你的视频,发到网上曝光……这些行为,严重降低男子的社会评价,侵犯了男子的肖像权、名誉权。甚至,不仅仅是造谣污蔑,她还报了警,试图使男子受到追究,这属于诬告陷害。
6月9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刑法246条是关于侮辱诽谤罪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名女子在网上公开发布男子清晰视频,称其为“猥琐男”,显然属于公然侮辱他人。
一般来说,侮辱罪是自诉罪,需要受害人自行起诉。但是,刑法246条第2款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诽谤行为,应该提起公诉。此前,对于何种情况下应该提起公诉,并不明确。而这次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几种情形,其中包括:“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低俗、恶意评论,严重破坏网络秩序,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女子的行为符合这条规定:被侵害的男子是普通公众,相关信息传播量极大,引起了不少对男子的恶意评论,而且足以影响公众的安全感:如果这样的行为不被追究责任,谁还敢在公共场所玩手机呢?
以莫须有的罪名随意曝光别人,也是一种网络暴力。上述两高一部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提出,要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为“网暴”受害人提供充分法律救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安全感,维护正常网络秩序。这次事件,不能只以女子删帖不了了之。警方应该主动立案,追究其侮辱罪的责任。即使最终认定其行为还够不上犯罪的标准,也应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大叔和儿子称给涉事女子一次机会#(南方周末)
那,我最近又看到很多人觉得自己悟道了此刻,的确是这样,此刻觉得自己悟道了,等一实战又是那句话:一顿操作猛如虎,账户只剩二百五!这种事情我很久以前也经历过,但我们必须要搞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啊,因为大多数人的所谓悟道其实就一直困在技术的维度!
什么是道?这个词太迷惑也太博大精深!
但我知道如果一个人不懂概率思维,
如果一个人不懂按规律做事,
如果一个人对待市场看待行情一直处于期待状态,
如果你管理不好自己的情绪,
如果我最后没领悟到以上几点
那么,我也绝对做不好交易的,
别成天扯什么道不道的,又不是修仙!
最常见的说法就是驾驭财富,承载金钱的能力,
那么什么是驾驭财富,承载金钱的能力呢?
我觉得,一个人在一个行业里,你至少要清楚你的钱是怎么赚来的!(这个清楚就包含了太多太多的内容了,)怎么叫赚更多的钱嘛,就是把自己能赚钱的方法重复,不断的重复!
什么是道?这个词太迷惑也太博大精深!
但我知道如果一个人不懂概率思维,
如果一个人不懂按规律做事,
如果一个人对待市场看待行情一直处于期待状态,
如果你管理不好自己的情绪,
如果我最后没领悟到以上几点
那么,我也绝对做不好交易的,
别成天扯什么道不道的,又不是修仙!
最常见的说法就是驾驭财富,承载金钱的能力,
那么什么是驾驭财富,承载金钱的能力呢?
我觉得,一个人在一个行业里,你至少要清楚你的钱是怎么赚来的!(这个清楚就包含了太多太多的内容了,)怎么叫赚更多的钱嘛,就是把自己能赚钱的方法重复,不断的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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