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鸣区鸣笛 广元交警开出高考期间首张罚单】6月7日,是2023年高考第一天,为了给广大考生营造安心舒适的参考环境,全社会开启了“静音模式”,有人却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自然逃脱不了处罚。
“上午9时9分,在万缘明月路执勤的同事发现,一辆白色大众轿车连续在禁鸣区按响喇叭。而位于该车旁边不到100米处,是高考学子正在紧张参考的教室。”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介绍,自开考前一小时,川师大万达中学考点进入护考模式,周边路段全面进入管制。
随后,交警立即制止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并将其带至安全区域展开进一步调查。据驾驶员贾某介绍,因为前方路口是绿灯,排行在前的车辆行动缓慢,一时着急便鸣笛提示,没有注意到自己处于禁止鸣笛的区域,对自己的冒失行为表示歉意。(广元新闻网)详情https://t.cn/A6pfQG9z
“上午9时9分,在万缘明月路执勤的同事发现,一辆白色大众轿车连续在禁鸣区按响喇叭。而位于该车旁边不到100米处,是高考学子正在紧张参考的教室。”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介绍,自开考前一小时,川师大万达中学考点进入护考模式,周边路段全面进入管制。
随后,交警立即制止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并将其带至安全区域展开进一步调查。据驾驶员贾某介绍,因为前方路口是绿灯,排行在前的车辆行动缓慢,一时着急便鸣笛提示,没有注意到自己处于禁止鸣笛的区域,对自己的冒失行为表示歉意。(广元新闻网)详情https://t.cn/A6pfQG9z
【禁鸣区连续按喇叭 #广元交警开出高考期间首张罚单#】6月7日,是2023年高考第一天,为了给广大考生营造安心舒适的参考环境,全社会开启了“静音模式”,有人却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自然逃脱不了处罚。
“上午9时9分,在万缘明月路执勤的同事发现,一辆白色大众轿车连续在禁鸣区按响喇叭。而位于该车旁边不到100米处,是高考学子正在紧张参考的教室。”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介绍,自开考前一小时,川师大万达中学考点进入护考模式,周边路段全面进入管制。
随后,交警立即制止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并将其带至安全区域展开进一步调查。据驾驶员贾某介绍,因为前方路口是绿灯,排行在前的车辆行动缓慢,一时着急便鸣笛提示,没有注意到自己处于禁止鸣笛的区域,对自己的冒失行为表示歉意。
经调查,贾某驾车经过川师大万达中学考点明月路多次鸣笛,涉嫌构成“在禁止鸣笛区域或路段鸣喇叭”,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第8项的规定,根据《道法》第90条,《四川省实施办法》第65条第9项之规定,交警二大队依法对违法驾驶员贾某做出警告、罚款50元的处罚。
据了解,这也是今年高考期间第一张违法鸣笛罚单。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高考期间,所有考场附近车辆禁止鸣笛,请给考生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记者 任茂心/文 平安广元/图)
“上午9时9分,在万缘明月路执勤的同事发现,一辆白色大众轿车连续在禁鸣区按响喇叭。而位于该车旁边不到100米处,是高考学子正在紧张参考的教室。”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介绍,自开考前一小时,川师大万达中学考点进入护考模式,周边路段全面进入管制。
随后,交警立即制止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并将其带至安全区域展开进一步调查。据驾驶员贾某介绍,因为前方路口是绿灯,排行在前的车辆行动缓慢,一时着急便鸣笛提示,没有注意到自己处于禁止鸣笛的区域,对自己的冒失行为表示歉意。
经调查,贾某驾车经过川师大万达中学考点明月路多次鸣笛,涉嫌构成“在禁止鸣笛区域或路段鸣喇叭”,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第8项的规定,根据《道法》第90条,《四川省实施办法》第65条第9项之规定,交警二大队依法对违法驾驶员贾某做出警告、罚款50元的处罚。
据了解,这也是今年高考期间第一张违法鸣笛罚单。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高考期间,所有考场附近车辆禁止鸣笛,请给考生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记者 任茂心/文 平安广元/图)
【禁鸣区连续按喇叭 广元交警开出高考期间首张罚单】
6月7日,是2023年高考第一天,为了给广大考生营造安心舒适的参考环境,全社会开启了“静音模式”,有人却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自然逃脱不了处罚。
“上午9时9分,在万缘明月路执勤的同事发现,一辆白色大众轿车连续在禁鸣区按响喇叭。而位于该车旁边不到100米处,是高考学子正在紧张参考的教室。”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介绍,自开考前一小时,万达实验学校考点进入护考模式,周边路段全面进入管制。
随后,交警立即制止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并将其带至安全区域展开进一步调查。据驾驶员贾某介绍,因为前方路口是绿灯,排行在前的车辆行动缓慢,一时着急便鸣笛提示,没有注意到自己处于禁止鸣笛的区域,对自己的冒失行为表示歉意。
经调查,贾某驾车经过广元万达实验学校考点明月路多次鸣笛,涉嫌构成“在禁止鸣笛区域或路段鸣喇叭”,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第8项的规定,根据《道法》第90条,《四川省实施办法》第65条第9项之规定,交警二大队依法对违法驾驶员贾某做出警告、罚款50元的处罚。
据了解,这也是今年高考期间第一张违法鸣笛罚单。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高考期间,所有考场附近车辆禁止鸣笛,请给考生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 任茂心
6月7日,是2023年高考第一天,为了给广大考生营造安心舒适的参考环境,全社会开启了“静音模式”,有人却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自然逃脱不了处罚。
“上午9时9分,在万缘明月路执勤的同事发现,一辆白色大众轿车连续在禁鸣区按响喇叭。而位于该车旁边不到100米处,是高考学子正在紧张参考的教室。”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介绍,自开考前一小时,万达实验学校考点进入护考模式,周边路段全面进入管制。
随后,交警立即制止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并将其带至安全区域展开进一步调查。据驾驶员贾某介绍,因为前方路口是绿灯,排行在前的车辆行动缓慢,一时着急便鸣笛提示,没有注意到自己处于禁止鸣笛的区域,对自己的冒失行为表示歉意。
经调查,贾某驾车经过广元万达实验学校考点明月路多次鸣笛,涉嫌构成“在禁止鸣笛区域或路段鸣喇叭”,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第8项的规定,根据《道法》第90条,《四川省实施办法》第65条第9项之规定,交警二大队依法对违法驾驶员贾某做出警告、罚款50元的处罚。
据了解,这也是今年高考期间第一张违法鸣笛罚单。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高考期间,所有考场附近车辆禁止鸣笛,请给考生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 任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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