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真的很好奇,身边的同龄人是怎么get their shit together的。感觉这两年大家一下子都长大了:拥有了稳定的工作,交往了看似稳定的对象,陆陆续续开始结婚买房生子。而我最大的变化就是从思考“人到底为什么要上学”变成了“人究竟是为什么要工作”,以及间歇性盘算什么时候可以退休。虽说偶尔会用“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节奏”这类话安慰自己,但因为无法控制得被时间推着往前走,难免还是会被一些迷茫的瞬间侵蚀。
这么看来,永远年轻其实也带着一种诅咒的意味。毕竟没有岁月积攒下的智慧,人多多少少会带点疯癫,比如现在的我。
这么看来,永远年轻其实也带着一种诅咒的意味。毕竟没有岁月积攒下的智慧,人多多少少会带点疯癫,比如现在的我。
昨天踩着#北京国际电影节# 最后一天,泡在了电影院和剧场里。看了两部非常灵动的电影《Scrapper》和《The Lulus》。一部讲述失去母亲的小女孩,和从未见过的年轻父亲逐渐磨合相处的故事,一部是二战时期为了躲开德军同行组五人从法国走向瑞士的故事。可爱、灵动;生活、和平;矛盾、携手;这种感觉很奇妙,不同的主题不同的时代,却有想通的字眼可以将内核联系到一起每场结束后都有经久不衰的掌声。晚上又去鼓楼看了被乌镇戏剧节种草的《单宁》,每个场景都是暴力、极致、疯癫与天性。最后酒窖的门关上,灯光闪烁,音乐颤栗间鲜血遍地,内心觉得震撼不已。
或许这就是舞台和内容的魅力,让人在另一个世界里思绪飘荡,偶尔回过神想起生活很多事,都可以轻松说一声,so we dont care。
或许这就是舞台和内容的魅力,让人在另一个世界里思绪飘荡,偶尔回过神想起生活很多事,都可以轻松说一声,so we dont care。
要不是高明写的这篇文章,我都快忘了去年写书时的样子,快忘了我为什么会选择疯癫无状的视频风格,也快忘了,在写不出满意的文字、不愿意自称作家、却也离不开这个行当、只能卖别人的作品的那种苦涩。
真的快忘了。
但想起来的时候,还是会有点心疼自己。
我常和高明说,叫一个原本写书的人去卖书,是一件残忍的事。因为她卖出去的每一本书,都是对她的一次刺激。
大多数时候,高明都会安慰我,但偶尔,他会说我矫情,说我太在意自己,说我拎不清。
我也时常因为身份的反差而崩溃,我说不如就让我离开这一行,去开个饭店或者咖啡馆,再也不碰书了,我保证卖烤串和饮料时不会有这么大情绪。没人能一边眼睁睁看着别人写出一本又一本书,一边克制表达的欲望,提醒自己不是写书的只是卖书的。
但崩溃之后我也只能保持现状,毕竟我除了卖书也干不了别的。我开书店,卖书,接待作家签售。场地搭建好就得下去,看着台上的人侃侃而谈,亲切面对书迷。有的人年龄还没我大,台下的我是什么心情?只想发疯。
李诞在二喜中说过一句话:对于在意的梦想,踩在脚底,捧在心里。对外,要做到松弛,看起来比任何人都不在乎,对内,珍视到底。我深以为然却做得有限,时常可怜自己的这点心思。
有关开书店的这本书,就是我在这种状态下写出来的,狠狠地憋了一口气,至少十年。
十年前我写出过一本令我还算满意的小说,也敢自称青年作家,但我马上就陷入了创作的瓶颈。十年里我无数次开始,无数次失败。我不知道写什么,什么才是我最该讲述的故事。
直到我把书店开到了第三年。我终于发现,哦,原来写我自己的事,是最诚挚与自然的,恰好开书店这件事,是很值得书写的题材。
我花了整整一年,尝试了十几个开头,写了七八万字,又将它们全部删除,才跌跌撞撞地找到了最合适的写法,又笨拙地写了二十多万字,删改到十二万,才定了稿。
本来我写了关于我写作的执着与脆弱,纠结与挣扎,但几乎都删了。这是我不足为外人道的隐秘心事,放到书里就是自我感动,最重要的是,只要书出了,这些苦闷与酸楚,就会全部消失。
我咬着牙,拼了命,以一个作家的身份,写了我开书店卖书的故事,把我追逐了小半生的文学梦想,都倾注在了这本书里。
书现在还在印厂,我和你们一样,无比期待它的诞生,期待你们开始阅读的样子,期待你们给予我读完的感受,甚至期待你们给予我肯定与赞美。
比如这种:我喜欢的那个开书店的读书博主小迪,了不得了,最厉害的身份其实是作家啊!
真的快忘了。
但想起来的时候,还是会有点心疼自己。
我常和高明说,叫一个原本写书的人去卖书,是一件残忍的事。因为她卖出去的每一本书,都是对她的一次刺激。
大多数时候,高明都会安慰我,但偶尔,他会说我矫情,说我太在意自己,说我拎不清。
我也时常因为身份的反差而崩溃,我说不如就让我离开这一行,去开个饭店或者咖啡馆,再也不碰书了,我保证卖烤串和饮料时不会有这么大情绪。没人能一边眼睁睁看着别人写出一本又一本书,一边克制表达的欲望,提醒自己不是写书的只是卖书的。
但崩溃之后我也只能保持现状,毕竟我除了卖书也干不了别的。我开书店,卖书,接待作家签售。场地搭建好就得下去,看着台上的人侃侃而谈,亲切面对书迷。有的人年龄还没我大,台下的我是什么心情?只想发疯。
李诞在二喜中说过一句话:对于在意的梦想,踩在脚底,捧在心里。对外,要做到松弛,看起来比任何人都不在乎,对内,珍视到底。我深以为然却做得有限,时常可怜自己的这点心思。
有关开书店的这本书,就是我在这种状态下写出来的,狠狠地憋了一口气,至少十年。
十年前我写出过一本令我还算满意的小说,也敢自称青年作家,但我马上就陷入了创作的瓶颈。十年里我无数次开始,无数次失败。我不知道写什么,什么才是我最该讲述的故事。
直到我把书店开到了第三年。我终于发现,哦,原来写我自己的事,是最诚挚与自然的,恰好开书店这件事,是很值得书写的题材。
我花了整整一年,尝试了十几个开头,写了七八万字,又将它们全部删除,才跌跌撞撞地找到了最合适的写法,又笨拙地写了二十多万字,删改到十二万,才定了稿。
本来我写了关于我写作的执着与脆弱,纠结与挣扎,但几乎都删了。这是我不足为外人道的隐秘心事,放到书里就是自我感动,最重要的是,只要书出了,这些苦闷与酸楚,就会全部消失。
我咬着牙,拼了命,以一个作家的身份,写了我开书店卖书的故事,把我追逐了小半生的文学梦想,都倾注在了这本书里。
书现在还在印厂,我和你们一样,无比期待它的诞生,期待你们开始阅读的样子,期待你们给予我读完的感受,甚至期待你们给予我肯定与赞美。
比如这种:我喜欢的那个开书店的读书博主小迪,了不得了,最厉害的身份其实是作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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