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发疯# “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尊、都有虚荣心、都会说谎、都有自己的小情绪。这些情绪的产生一定是有原因的,或者是被社会的毒打,或者是被朋友的背叛,才会让你成长,每个人都是复杂的,人性的构成就是复杂的。当你很坦诚面对自己这些情绪的时候,你就不会惧怕别人的议论”
——杨幂
——杨幂
到底谁在说谎?程女士点了一份黄焖鸡米饭,可万万没想到吃出一个金属异物,仔细一看,居然是一个高压锅泄气阀!想到自己已经吃了好几口,她顿时恶心坏了,气得要求店家赔偿1000块,可接下来程女士的操作让人很是不解!
程女士点的黄焖鸡原价51块8,优惠后付了24块8毛。事后,她向店家提出退款,店家也马上同意了。但是,对于陈女士提出1000块钱的赔偿,店家不同意。店家对外卖里面出现的泄气阀表示怀疑,店里的5个高压锅泄气阀明明都在,这多出来的泄气阀到底哪里来的呢?
而且工商管理局来店里检查过,没有发现问题,但程女士却一口咬定是店里的?更让他们疑惑的是,程女士从头到尾只提供了照片和视频,让她提供实物证据,程女士却说自己随外卖一起把这个泄气阀给扔掉了。
因为没了证据,根本没办法对质。店家表示,虽然我们觉得泄气阀不是我们的,但我们愿意相信客户的说辞,所以给出实付款的10倍补偿,即248块。可是程女士却不同意,坚持要求赔偿1000元。于是双方围绕赔偿的问题,一直争议不下。
后来,程女士选择媒体介入,她说自己的诉求一直等不到解决,店家到现在也没有给自己赔偿道歉。
但店家表示,自己要求平台给程女士的联系方式,想要给她致电道歉,但平台表示程女士拒绝给,怎么能怪自己不道歉呢?
双方都有自己的理由,也不知道谁说的是真的。那么,如果程女士说的是真的,她可以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吗?
根据我们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如果食品不符合标准,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支付价的10倍,如果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赔偿。程女士对《食品安全法》很了解,也是根据这个规定提出的赔偿。
2、那么,店家为什么不愿意赔偿1000块呢?
店家认为,程女士把泄气阀扔掉了,只提照片,没有了这证据,导致很多细节也无法查证。自己这边已经愿意吃亏赔偿10倍,但程女士却没有理解他们的难处,没有证据让他们怎么赔偿1000呢?
3、程女士没有实物证据了,还有权要求赔1000吗?
说实话,在这种双方都有嫌疑的情况下,法官也很难判定谁对谁错,本身谁主张谁举证,但现在只有照片,只能根据生活经验以及谁说的话更可信,来作出判决。
有网友说,女士这么熟悉赔偿条款,对证据保管的重要性却显得似乎很无知,这就很异常!不用说了,骗钱的,和去店里吃说吃到石头或是玻璃渣划伤嘴的手法差不的,这些人基本都是讹1000。很多商家为了息事宁人都会妥协。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一定报案,不要助长这些人的气焰。
也有网友说,拍的照片不能算证据,只有物证才能算证据,因为高压锅大小不同,换气阀大小肯定不同,不管饭店怎么说他们的换气阀都在,只要这女的拿出的换气阀能装到饭店的高压锅上,证据则成立。但她却扔了,让人不得不深思。
还有网友说,饭店的话也不能全信,说不定程女士真的是无辜呢?毕竟在外卖里面吃出东西的事情也不少了!
这事情,我觉得也是很有疑点。程女士知道第一时间拍照片拍,也知道按消法不足1000赔1000,却没有保存物证,且是高压锅泄气阀这种易于保存的东西。不得不让人觉得有讹诈商家之嫌。
做事情讲个证据,我觉得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商家愿意赔10倍,足以证明店家有认错的诚意,可那个程女士仍要他赔偿1000元,感觉就是冲着钱来的。这件事情该怎么判呢,不知道你们有什么看法?#公益救援在行动#
程女士点的黄焖鸡原价51块8,优惠后付了24块8毛。事后,她向店家提出退款,店家也马上同意了。但是,对于陈女士提出1000块钱的赔偿,店家不同意。店家对外卖里面出现的泄气阀表示怀疑,店里的5个高压锅泄气阀明明都在,这多出来的泄气阀到底哪里来的呢?
而且工商管理局来店里检查过,没有发现问题,但程女士却一口咬定是店里的?更让他们疑惑的是,程女士从头到尾只提供了照片和视频,让她提供实物证据,程女士却说自己随外卖一起把这个泄气阀给扔掉了。
因为没了证据,根本没办法对质。店家表示,虽然我们觉得泄气阀不是我们的,但我们愿意相信客户的说辞,所以给出实付款的10倍补偿,即248块。可是程女士却不同意,坚持要求赔偿1000元。于是双方围绕赔偿的问题,一直争议不下。
后来,程女士选择媒体介入,她说自己的诉求一直等不到解决,店家到现在也没有给自己赔偿道歉。
但店家表示,自己要求平台给程女士的联系方式,想要给她致电道歉,但平台表示程女士拒绝给,怎么能怪自己不道歉呢?
双方都有自己的理由,也不知道谁说的是真的。那么,如果程女士说的是真的,她可以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吗?
根据我们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如果食品不符合标准,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支付价的10倍,如果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赔偿。程女士对《食品安全法》很了解,也是根据这个规定提出的赔偿。
2、那么,店家为什么不愿意赔偿1000块呢?
店家认为,程女士把泄气阀扔掉了,只提照片,没有了这证据,导致很多细节也无法查证。自己这边已经愿意吃亏赔偿10倍,但程女士却没有理解他们的难处,没有证据让他们怎么赔偿1000呢?
3、程女士没有实物证据了,还有权要求赔1000吗?
说实话,在这种双方都有嫌疑的情况下,法官也很难判定谁对谁错,本身谁主张谁举证,但现在只有照片,只能根据生活经验以及谁说的话更可信,来作出判决。
有网友说,女士这么熟悉赔偿条款,对证据保管的重要性却显得似乎很无知,这就很异常!不用说了,骗钱的,和去店里吃说吃到石头或是玻璃渣划伤嘴的手法差不的,这些人基本都是讹1000。很多商家为了息事宁人都会妥协。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一定报案,不要助长这些人的气焰。
也有网友说,拍的照片不能算证据,只有物证才能算证据,因为高压锅大小不同,换气阀大小肯定不同,不管饭店怎么说他们的换气阀都在,只要这女的拿出的换气阀能装到饭店的高压锅上,证据则成立。但她却扔了,让人不得不深思。
还有网友说,饭店的话也不能全信,说不定程女士真的是无辜呢?毕竟在外卖里面吃出东西的事情也不少了!
这事情,我觉得也是很有疑点。程女士知道第一时间拍照片拍,也知道按消法不足1000赔1000,却没有保存物证,且是高压锅泄气阀这种易于保存的东西。不得不让人觉得有讹诈商家之嫌。
做事情讲个证据,我觉得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商家愿意赔10倍,足以证明店家有认错的诚意,可那个程女士仍要他赔偿1000元,感觉就是冲着钱来的。这件事情该怎么判呢,不知道你们有什么看法?#公益救援在行动#
在法庭上裴主任有些歇斯底里地说要把我们的聊天都公布出来,让大家都知道我是怎样的……
虽然快一周了,我也在一直劝说自己不要扩大矛盾。网上的纠纷朋友提醒我,告诉我“季羡林曾经说过:坏人是不会变好的。 宽容坏人,就是在纵容坏人。”
我也不看裴主任的微信朋友圈了,也不知道她是否已经发了。
思索再三,我还是决定把这个过程全部说一遍,这是我在法庭上、鉴定会上都没有获得说话的权利,没有机会说出来的话
在2020年4月30号上午我忙完病人的事情后去做了个B超,当时是自己在肚子上摸到了、而且在车上寄安全带时能有感知。B超证实了有大肌瘤,对比了手机上这两年的体检报告,发现肌瘤长得很快,担心是子宫肉瘤的可能。我联系了裴主任,当时她已经休五一假期了。
聊天的时候我是真的把她当作好朋友,我也觉得她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在和我聊天;我们也是经常以朋友的方式聊天。我把自己的担心说了,一切聊天的方式是随心而说的。
比如裴主任问你肚子上开了几刀了?
这触动了我、更何况是当时害怕恶性的心理下,我随口就说出了:如果手术,我就全切除了,包括卵巢。
裴主任接着问我:如果切卵巢,那不考虑再等等?
后续我告诉她准备六七月份做了肺部CT看肺部情况再决定。
于是我们是愉快地决定观察2个月后再决定手术
这天的聊天我认为我们达成的共识是:如果切除卵巢就观察两个月后再决定手术,最晚国庆节再手术
五一假期和老吴同志商量后决定还是手术吧,我再次联系了裴主任,她在晚上回复了我,在这天晚上我告诉她邓主任建议卵巢一起切。(我这么告诉裴主任是想表达邓主任和她的意见不一样)裴主任最后说周一上班后再商量
在我住院后我按裴主任的医嘱做了磁共振,也在她做了妇科检查后告诉我肯定是良性的。我安心了很多。但本着客观证据高于经验的原则,手术前我还是联系了病理科申请了快速病理。在2020年子宫做快速病理不是常规行为,这是我私人行为请帮忙的
我们的文字内容就是这些。对于卵巢的切除,良性的情况下切除卵巢,我是真的没有想到。在2020年5月8号住院后、手术前我们肯定交流过这个问题,如果没有交流,她们组不会知道我联系了快速病理,手术同意书上写了根据快速病理决定进一步手术方式。
2020-05-12下午手术签字,我被邓主任要求给麻醉科高主任打电话,因为周三麻醉科只给了我们一个手术台,邓主任要求我的手术不能占她们的手术台。高主任对我说要我转变身份,我现在是病人、不是医生……我觉得高主任说的不错,也因此约束了自己的行为。这个过程中裴主任和我爱人签完了手术的字。
也因为没有要求我特别的签“要求切除卵巢”,所以我也以为良性的情况下不会切除。
在手术后裴主任告诉我我只有一个萎缩的卵巢、子宫全切除了,手术是应该要做的。当时有那么一点点的…但想到已经切除了、就那样一个萎缩的卵巢,再说什么也没有意义了
这个卵巢切除的事情,在我和老吴之间也产生了很多次的不愉快。在我被疾病折磨得痛苦不堪时我觉得如果没有切除卵巢,我就不会被她们说的更年期综合征诊断耽误了治疗;如果老吴不是那么信任她们把我的症状归纳为更年期,我可能就不会同意去疗养……冷静下来觉得即使没有切除,一个萎缩的卵巢也仍然会被诊断为更年期的
一年多无数次被一些关心我的妇产科医生问过:为什么要切卵巢的啊?我都是自我安慰的告诉她们:就一个萎缩的卵巢…
每次和老吴讨论到切除卵巢的问题时,老吴说:可能是我的聊天这些让她们以为是我要切的[捂脸]
而在2021-11月被网暴、被同事们指责我是以一个医生的身份故意找病历的缺陷来打官司的……否定医院治疗导致的感染…讹钱…在悲愤的心情下找了王律师,在他的提醒下我阅读了第一次病历、手术的病历,病历写了我是“绝经后妇女”、手术记录、术后病程录、出院小结,以及再次住院病历上都是“一个萎缩的卵巢”,而病理报告上是两个卵巢
看到这个,我只能推断一个结论:不是我表述不清,不是裴主任以为我要切除卵巢。如果她真的是根据我的诉求切除了我的卵巢,那么为什么要造假病历?!为什么要欺骗我只有一个卵巢、而且是萎缩的卵巢?!(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专家问了裴主任:那个你认为没有的卵巢比你记录的那个萎缩卵巢还要大……这个细节我在鉴定时才知道)
裴主任一直拿着我们的聊天记录、说着我们曾经是好朋友、骂着我没有道德……我一直没有机会问她:既然你认为你是因为我要求切除的卵巢,为什么要说我绝经了、为什么要说只有一个萎缩卵巢?说谎到底是要掩盖什么?而且是手术完就对我说谎的,那个时候没有感染的事、没有纠纷、没有官司。
虽然快一周了,我也在一直劝说自己不要扩大矛盾。网上的纠纷朋友提醒我,告诉我“季羡林曾经说过:坏人是不会变好的。 宽容坏人,就是在纵容坏人。”
我也不看裴主任的微信朋友圈了,也不知道她是否已经发了。
思索再三,我还是决定把这个过程全部说一遍,这是我在法庭上、鉴定会上都没有获得说话的权利,没有机会说出来的话
在2020年4月30号上午我忙完病人的事情后去做了个B超,当时是自己在肚子上摸到了、而且在车上寄安全带时能有感知。B超证实了有大肌瘤,对比了手机上这两年的体检报告,发现肌瘤长得很快,担心是子宫肉瘤的可能。我联系了裴主任,当时她已经休五一假期了。
聊天的时候我是真的把她当作好朋友,我也觉得她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在和我聊天;我们也是经常以朋友的方式聊天。我把自己的担心说了,一切聊天的方式是随心而说的。
比如裴主任问你肚子上开了几刀了?
这触动了我、更何况是当时害怕恶性的心理下,我随口就说出了:如果手术,我就全切除了,包括卵巢。
裴主任接着问我:如果切卵巢,那不考虑再等等?
后续我告诉她准备六七月份做了肺部CT看肺部情况再决定。
于是我们是愉快地决定观察2个月后再决定手术
这天的聊天我认为我们达成的共识是:如果切除卵巢就观察两个月后再决定手术,最晚国庆节再手术
五一假期和老吴同志商量后决定还是手术吧,我再次联系了裴主任,她在晚上回复了我,在这天晚上我告诉她邓主任建议卵巢一起切。(我这么告诉裴主任是想表达邓主任和她的意见不一样)裴主任最后说周一上班后再商量
在我住院后我按裴主任的医嘱做了磁共振,也在她做了妇科检查后告诉我肯定是良性的。我安心了很多。但本着客观证据高于经验的原则,手术前我还是联系了病理科申请了快速病理。在2020年子宫做快速病理不是常规行为,这是我私人行为请帮忙的
我们的文字内容就是这些。对于卵巢的切除,良性的情况下切除卵巢,我是真的没有想到。在2020年5月8号住院后、手术前我们肯定交流过这个问题,如果没有交流,她们组不会知道我联系了快速病理,手术同意书上写了根据快速病理决定进一步手术方式。
2020-05-12下午手术签字,我被邓主任要求给麻醉科高主任打电话,因为周三麻醉科只给了我们一个手术台,邓主任要求我的手术不能占她们的手术台。高主任对我说要我转变身份,我现在是病人、不是医生……我觉得高主任说的不错,也因此约束了自己的行为。这个过程中裴主任和我爱人签完了手术的字。
也因为没有要求我特别的签“要求切除卵巢”,所以我也以为良性的情况下不会切除。
在手术后裴主任告诉我我只有一个萎缩的卵巢、子宫全切除了,手术是应该要做的。当时有那么一点点的…但想到已经切除了、就那样一个萎缩的卵巢,再说什么也没有意义了
这个卵巢切除的事情,在我和老吴之间也产生了很多次的不愉快。在我被疾病折磨得痛苦不堪时我觉得如果没有切除卵巢,我就不会被她们说的更年期综合征诊断耽误了治疗;如果老吴不是那么信任她们把我的症状归纳为更年期,我可能就不会同意去疗养……冷静下来觉得即使没有切除,一个萎缩的卵巢也仍然会被诊断为更年期的
一年多无数次被一些关心我的妇产科医生问过:为什么要切卵巢的啊?我都是自我安慰的告诉她们:就一个萎缩的卵巢…
每次和老吴讨论到切除卵巢的问题时,老吴说:可能是我的聊天这些让她们以为是我要切的[捂脸]
而在2021-11月被网暴、被同事们指责我是以一个医生的身份故意找病历的缺陷来打官司的……否定医院治疗导致的感染…讹钱…在悲愤的心情下找了王律师,在他的提醒下我阅读了第一次病历、手术的病历,病历写了我是“绝经后妇女”、手术记录、术后病程录、出院小结,以及再次住院病历上都是“一个萎缩的卵巢”,而病理报告上是两个卵巢
看到这个,我只能推断一个结论:不是我表述不清,不是裴主任以为我要切除卵巢。如果她真的是根据我的诉求切除了我的卵巢,那么为什么要造假病历?!为什么要欺骗我只有一个卵巢、而且是萎缩的卵巢?!(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专家问了裴主任:那个你认为没有的卵巢比你记录的那个萎缩卵巢还要大……这个细节我在鉴定时才知道)
裴主任一直拿着我们的聊天记录、说着我们曾经是好朋友、骂着我没有道德……我一直没有机会问她:既然你认为你是因为我要求切除的卵巢,为什么要说我绝经了、为什么要说只有一个萎缩卵巢?说谎到底是要掩盖什么?而且是手术完就对我说谎的,那个时候没有感染的事、没有纠纷、没有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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