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聊城大学一名大四学生,现被天津某高校研究生院拟录取,本想着开开心心的毕业,然后开开心心的继续上学,但是最近某些人做的某些事让我感到很不爽,本想到退一步海阔天空,但是这次某些人真的太过分了。现在被恐吓的睡不着,于是就有了这篇文章,很抱歉以这种形式与大家认识。
本人在大二大三期间跟20级一女生谈恋爱,并于去年8月5日左右分手,再过两个多月就分手满一年了[干杯][耶],现在想算清恋爱期间的花销和退回互相赠送的礼物。对于恋爱期间的花销,我这边没法详细计算,我无法证明某笔开销用于共同消费,例如在某餐馆消费50元,我无法证明这50元是我自己消费,是跟舍友消费,还是恋爱的消费,这点我对于她是如何算钱能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存在疑问(后面有图);对于退还互相赠送的礼物,目前我已开始新的感情,撇清和前任的关系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物质上,那些礼物我早就扔了,如果我没有扔的话我会退还,因为留着也没用。在整个恋爱期间,我也有花钱,也有赠送对方礼物,但是分手后就没追究。
原本我计划算一算这笔钱,折中一下大概我要给她600左右,我也希望最后给这段感情画上句号,恋爱期间她做过非常过分的事情,只要她哪怕说声“对不起”我就会归还这笔钱,但是复试和毕设一直没有空闲,前几天在实验室里打地铺住了3天,根本没时间处理这件事,我也保证过等我忙完就处理这件事情,她却一直闹,我并没有留她联系方式,留着前任真的对现任很不礼貌,但是因为这件事我就没有删掉她姐姐,毕竟需要帮忙传话,如果我真的想逃避不还钱的话,我大可以也把她姐姐删掉,但是我没有删,后来她姐姐就恐吓我,威胁我(我有保留语音证据),我仍然想着忍一忍,等忙完再去解决这件事情。她去找了老师来介入这件事情,老师也一直尽力的去调解,她一次次将矛盾升级,后来我真的忍无可忍,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是没有任何义务去归还这笔钱(这点老师亲自给专业人士电话咨询过,我也去派出所向民警同志咨询过),给钱是情分,不给是本分,哪怕期间说一声“对不起”,但是什么都没有,那这情分我给不了。这件事如果我做错什么,大可以去报警去起诉,但是她一直骚扰我恐吓我,想我索要2379.695元,威胁我说有渠道可以搞我的政审,我又没有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不知道是什么渠道,恐吓我说知道我的家庭住址,我是单亲家庭,我在外面上学,家中只要我妈,我真的特别害怕(个人认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目前正在取证,并报警)。我只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并且我已经想当地派出所报警(5月25日下午3点左右),警方给出的解决方法是视而不见,如果继续有其他违法行为再报警。离开派出所我第一时间去找老师帮忙告知她,她便开始了另一轮骚扰,她闺蜜(外号“桃子”)的骚扰,陌生人的骚扰(我都有保留证据),我猜测还有其他我未知的骚扰,例如骚扰我的家人,我周围的朋友,以及我拟录取的大学,进行散布谣言破坏我的名声,目前这些我还缺少证据,一旦我掌握证据,我将不再忍让,让法律处理这件事情。
对于这笔钱这件事,肯定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各有各的说法,肯定都说自己的好和别人的坏处,包括我写这些有有我的个人情绪在里面,请大家理性判断。我希望请停止这些不法行为,若有合法解决方式,例如打官司和警察介入,我将积极配合,让法律来进行判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国家颁布这些法律不是摆着玩的,是用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如果我侵犯了某人的合法权益,我相信在这个法治社会某人一定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不是这些小人行为!
至于这笔钱具体怎么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白纸黑字的写着,网上一搜就有,我这就不过多赘述了。
(夜深人静,怕影响舍友休息,没有设备可以清楚的展示她姐姐恐吓我的语音,等白天我会处理,后期会给大家补上)#分手后该不该把钱要回来##分手以后该不该要回礼物# https://t.cn/z8Aoo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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