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报短评#【别让互联网保险“保了个寂寞”】互联网保险不论如何创新,保证服务质量、优化消费体验,始终是商家对消费者应尽的责任义务和经营发展的制胜之道。商家只有不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才能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实现自身更长远的发展。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信息技术和金融科技的发展,互联网保险行业蓬勃发展。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互联网保险产品玩“文字游戏”升级保费、设置免赔额高门槛、投保容易赔付难等套路屡遭诟病。不少消费者吐槽:看似以极低的保费为自己配足了保险保障,但等到理赔时才发现“保了个寂寞”。
当前,互联网保险异军突起,已成为传统商业保险的有益补充。由于突破了传统商业保险因险种过于单一而不利于多元理财的禁锢,互联网保险特有的消费门槛低和服务个性化等优势,契合了多层次、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愈发受到消费者青睐。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到2022年,全国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企业已经从60家增长到129家,互联网保险的保费规模已经从290亿元增加到4782.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2.3%,互联网保险正迎来蓬勃发展的春天。
但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也乱象频仍。比如某平台宣称投保1.2元即可享受600万元的保险保障,待消费者下单后却发现自动扣款范围变成了1元至4000元,起赔门槛则高达6万元,且赔付比例最高仅为30%,最低只有10%,致使消费者“保了个寂寞”。商家在营销互联网产品中如此大玩文字游戏,故意以低性价比噱头诱惑消费者陷入精心设计的高门槛理赔陷阱,已涉嫌多重违法,不能任由其为所欲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对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在互联网保险产品营销中,以“低进高出”套路欺诈消费者,既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侵犯,也属于明令禁止的虚假宣传,相关监管部门不能视而不见,必须重拳出击。
不良商家故意设置套路,让消费者在互联网保险消费中误入“低进高出”的陷阱,折射了一种利益博弈的非正常状态,与现代法治追求的目标相去甚远。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让利益在合理公正的法治框架内公开博弈。因此,在互联网保险服务风险无处不在、随时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的情况下,给“低进高出”的不良商家套牢法治缰绳,无疑是题中应有之义。
对此,相关监管部门应多措并举,对不良商家该处罚的严肃处罚,该整改的及时整改,藉此进一步改善互联网保险消费市场环境。同时,鉴于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监管机制仍有待完善、许多没有资质的平台能够顺利进入互联网保险生态圈的现状,相关部门还就互联网保险门槛的准入、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以及企业信用的惩戒、消费者权益受损的责任承担等,尽快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确保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
当然,不让消费者在互联网保险消费中面临“保了个寂寞”的尴尬,商家的主动自律至关重要。这是因为,互联网保险不论如何创新,保证服务质量、优化消费体验,始终是商家对消费者应尽的责任义务和经营发展的制胜之道。商家只有不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才能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实现自身更长远的发展。(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智全)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信息技术和金融科技的发展,互联网保险行业蓬勃发展。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互联网保险产品玩“文字游戏”升级保费、设置免赔额高门槛、投保容易赔付难等套路屡遭诟病。不少消费者吐槽:看似以极低的保费为自己配足了保险保障,但等到理赔时才发现“保了个寂寞”。
当前,互联网保险异军突起,已成为传统商业保险的有益补充。由于突破了传统商业保险因险种过于单一而不利于多元理财的禁锢,互联网保险特有的消费门槛低和服务个性化等优势,契合了多层次、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愈发受到消费者青睐。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到2022年,全国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企业已经从60家增长到129家,互联网保险的保费规模已经从290亿元增加到4782.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2.3%,互联网保险正迎来蓬勃发展的春天。
但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也乱象频仍。比如某平台宣称投保1.2元即可享受600万元的保险保障,待消费者下单后却发现自动扣款范围变成了1元至4000元,起赔门槛则高达6万元,且赔付比例最高仅为30%,最低只有10%,致使消费者“保了个寂寞”。商家在营销互联网产品中如此大玩文字游戏,故意以低性价比噱头诱惑消费者陷入精心设计的高门槛理赔陷阱,已涉嫌多重违法,不能任由其为所欲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对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在互联网保险产品营销中,以“低进高出”套路欺诈消费者,既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侵犯,也属于明令禁止的虚假宣传,相关监管部门不能视而不见,必须重拳出击。
不良商家故意设置套路,让消费者在互联网保险消费中误入“低进高出”的陷阱,折射了一种利益博弈的非正常状态,与现代法治追求的目标相去甚远。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让利益在合理公正的法治框架内公开博弈。因此,在互联网保险服务风险无处不在、随时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的情况下,给“低进高出”的不良商家套牢法治缰绳,无疑是题中应有之义。
对此,相关监管部门应多措并举,对不良商家该处罚的严肃处罚,该整改的及时整改,藉此进一步改善互联网保险消费市场环境。同时,鉴于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监管机制仍有待完善、许多没有资质的平台能够顺利进入互联网保险生态圈的现状,相关部门还就互联网保险门槛的准入、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以及企业信用的惩戒、消费者权益受损的责任承担等,尽快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确保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
当然,不让消费者在互联网保险消费中面临“保了个寂寞”的尴尬,商家的主动自律至关重要。这是因为,互联网保险不论如何创新,保证服务质量、优化消费体验,始终是商家对消费者应尽的责任义务和经营发展的制胜之道。商家只有不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才能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实现自身更长远的发展。(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智全)
#法院报短评#【别让互联网保险“保了个寂寞”】互联网保险不论如何创新,保证服务质量、优化消费体验,始终是商家对消费者应尽的责任义务和经营发展的制胜之道。商家只有不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才能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实现自身更长远的发展。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信息技术和金融科技的发展,互联网保险行业蓬勃发展。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互联网保险产品玩“文字游戏”升级保费、设置免赔额高门槛、投保容易赔付难等套路屡遭诟病。不少消费者吐槽:看似以极低的保费为自己配足了保险保障,但等到理赔时才发现“保了个寂寞”。
当前,互联网保险异军突起,已成为传统商业保险的有益补充。由于突破了传统商业保险因险种过于单一而不利于多元理财的禁锢,互联网保险特有的消费门槛低和服务个性化等优势,契合了多层次、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愈发受到消费者青睐。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到2022年,全国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企业已经从60家增长到129家,互联网保险的保费规模已经从290亿元增加到4782.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2.3%,互联网保险正迎来蓬勃发展的春天。
但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也乱象频仍。比如某平台宣称投保1.2元即可享受600万元的保险保障,待消费者下单后却发现自动扣款范围变成了1元至4000元,起赔门槛则高达6万元,且赔付比例最高仅为30%,最低只有10%,致使消费者“保了个寂寞”。商家在营销互联网产品中如此大玩文字游戏,故意以低性价比噱头诱惑消费者陷入精心设计的高门槛理赔陷阱,已涉嫌多重违法,不能任由其为所欲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对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在互联网保险产品营销中,以“低进高出”套路欺诈消费者,既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侵犯,也属于明令禁止的虚假宣传,相关监管部门不能视而不见,必须重拳出击。
不良商家故意设置套路,让消费者在互联网保险消费中误入“低进高出”的陷阱,折射了一种利益博弈的非正常状态,与现代法治追求的目标相去甚远。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让利益在合理公正的法治框架内公开博弈。因此,在互联网保险服务风险无处不在、随时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的情况下,给“低进高出”的不良商家套牢法治缰绳,无疑是题中应有之义。
对此,相关监管部门应多措并举,对不良商家该处罚的严肃处罚,该整改的及时整改,藉此进一步改善互联网保险消费市场环境。同时,鉴于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监管机制仍有待完善、许多没有资质的平台能够顺利进入互联网保险生态圈的现状,相关部门还就互联网保险门槛的准入、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以及企业信用的惩戒、消费者权益受损的责任承担等,尽快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确保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
当然,不让消费者在互联网保险消费中面临“保了个寂寞”的尴尬,商家的主动自律至关重要。这是因为,互联网保险不论如何创新,保证服务质量、优化消费体验,始终是商家对消费者应尽的责任义务和经营发展的制胜之道。商家只有不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才能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实现自身更长远的发展。(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智全)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信息技术和金融科技的发展,互联网保险行业蓬勃发展。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互联网保险产品玩“文字游戏”升级保费、设置免赔额高门槛、投保容易赔付难等套路屡遭诟病。不少消费者吐槽:看似以极低的保费为自己配足了保险保障,但等到理赔时才发现“保了个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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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也乱象频仍。比如某平台宣称投保1.2元即可享受600万元的保险保障,待消费者下单后却发现自动扣款范围变成了1元至4000元,起赔门槛则高达6万元,且赔付比例最高仅为30%,最低只有10%,致使消费者“保了个寂寞”。商家在营销互联网产品中如此大玩文字游戏,故意以低性价比噱头诱惑消费者陷入精心设计的高门槛理赔陷阱,已涉嫌多重违法,不能任由其为所欲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对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在互联网保险产品营销中,以“低进高出”套路欺诈消费者,既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侵犯,也属于明令禁止的虚假宣传,相关监管部门不能视而不见,必须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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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书的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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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 【投稿】最近很想看看那种破镜重圆的bl文。大概是攻受初中的时候就认识(攻是学霸受是学渣),然后后来因为一些现实原因两个人分开了,但是两个人在大学或者更久的某一天又相遇了(比如说受去攻的公司给他打工这样),两个人最后在一起了这样的破镜重圆文,不知道有没有。非常需要!!!谢谢!!!
P2 【投稿求文】请推一些弯恋直文学,谈没谈上都无所谓,请推!
P3 问问小书有没有哨兵向导文的推荐,最好能像《向导只想躺平》《非正常海域》《向导是不是重生的》[赢牛奶][赢牛奶][赢牛奶]
P4 书书,能求文嘛?
想找那种宿命感很强的言情,古现不限的。
类似于步步惊心那种,主角明知故事的结局,却无法改变的无力感,本想当局外人却又一步一步的陷入漩涡当中,男女主能相互吸引,是灵魂伴侣;或者是前世今生,男女主前世有相识的缘分;又或者像是男女主任一一方是为了对方而来的,我来到这里也只是为了你,彼此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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