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要让当事人递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行使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权,又被称为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其性质属于形成权,劳动者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无需用人单位的参与或作意思表示。劳动合同的解除一旦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规定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履行通知义务,故从文义解释的角度,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无需向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和阐明劳动合同解除的理由。
但根据江苏省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15条规定:“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理由,劳动者未履行告知程序,事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项规定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上述案件,南京市劳动仲裁院不予支持王某的经济补偿仲裁请求,即为依据该指导意见规定作出的裁决。
浙江省劳动仲裁委《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43条规定:“劳动者以其他事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以系因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迫使其辞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般不予支持。” 可见,江浙两地的法院、劳动仲裁机构在上述情形的裁判尺度把握上,取得一致共识。
广东省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粤高法〔2012〕284号)第28条规定:“劳动者以其他理由提出辞职,后又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迫使其辞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以上法院、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判指导意见表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或违约情形,劳动者被迫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必须明确告知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如果未事先告知,或者以其他事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使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将无权获得经济补偿。
简单来说实务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告知用人单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甚至用人单位会以劳动关系并未解除为由提出劳动者在岗旷工。所以即使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也要留下告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行使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权,又被称为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其性质属于形成权,劳动者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无需用人单位的参与或作意思表示。劳动合同的解除一旦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规定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履行通知义务,故从文义解释的角度,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无需向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和阐明劳动合同解除的理由。
但根据江苏省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15条规定:“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理由,劳动者未履行告知程序,事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项规定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上述案件,南京市劳动仲裁院不予支持王某的经济补偿仲裁请求,即为依据该指导意见规定作出的裁决。
浙江省劳动仲裁委《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43条规定:“劳动者以其他事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以系因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迫使其辞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般不予支持。” 可见,江浙两地的法院、劳动仲裁机构在上述情形的裁判尺度把握上,取得一致共识。
广东省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粤高法〔2012〕284号)第28条规定:“劳动者以其他理由提出辞职,后又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迫使其辞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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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湖泊众多,十大名湖有玄武湖,莫愁湖,紫霞湖,白鹭洲公园,金牛湖,南山湖,固城湖,石臼湖,佛手湖,银杏湖。其中紫霞湖又有“林海中的明珠”、“南京第一无污染湖”的美誉,是避暑的旅游胜地。
紫霞湖位于南京市玄武区紫金山南麓,建于1935年,由爱国华侨虎牌万金油的创始人胡文虎捐款建造,用于汇聚紫金山泉水,解决陵区用水困难而修建的水库。湖面约70亩,最深处近18米,年蓄水量22万立方米。
紫霞湖又名天池,因紫霞洞而得名。紫霞洞原名朱湖洞,道书称之为“第三十一朱湖大生之年,说法之洞”,相传洞口常紫霞环绕。元末道士周巅曾在此洞隐修,朱元璋登基后封周巅典为紫霞真人,紫霞洞因此而得名。
紫霞湖湖水清澈,深藏山林之中,随着一年四季的更替,从林海的葱绿到五彩斑斓再到银装素裹倒映在宁静的湖面之中,美不胜收,堪称南京的一处人间秘境。
思窝:爱旅行的涛哥
钉个思窝,到此一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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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霞湖位于南京市玄武区紫金山南麓,建于1935年,由爱国华侨虎牌万金油的创始人胡文虎捐款建造,用于汇聚紫金山泉水,解决陵区用水困难而修建的水库。湖面约70亩,最深处近18米,年蓄水量22万立方米。
紫霞湖又名天池,因紫霞洞而得名。紫霞洞原名朱湖洞,道书称之为“第三十一朱湖大生之年,说法之洞”,相传洞口常紫霞环绕。元末道士周巅曾在此洞隐修,朱元璋登基后封周巅典为紫霞真人,紫霞洞因此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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