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办“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妇女儿童浓厚的社会氛围,全面促进法治滕州建设。值第73个“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滕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龙泉街道荆善安居社区,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副主任李庆厚,龙泉街道荆善安居社区党支部负责同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体法律援助志愿者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宣传物品等方式,积极宣传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志愿者向过往居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宣传材料,与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零距离向社区居民讲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等相关知识,强化居民维权意识,引导广大居民共同关注关爱妇女儿童,筑牢社会稳定的基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
此次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材料500余份、法治手提购物袋和法治围裙30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受到社区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对法治滕州建设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滕州司法行政在线)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宣传物品等方式,积极宣传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志愿者向过往居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宣传材料,与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零距离向社区居民讲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等相关知识,强化居民维权意识,引导广大居民共同关注关爱妇女儿童,筑牢社会稳定的基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
此次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材料500余份、法治手提购物袋和法治围裙30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受到社区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对法治滕州建设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滕州司法行政在线)
“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2023年5月30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师生代表等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应邀参加活动。
活动中,常晓帆副检察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播放了今年以来未检干警开展法治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视频,未检干警辛玲、孙皓分别介绍了一例未检综合履职案例、“法治教育基地”工作开展情况。
在全面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后,所有参会代表同志踊跃发言,一位未能到场的教师代表通过视频形式发言。与会人员结合工作职责分别阐述了各未保单位工作职能、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检察机关已开展的联合工作情况和新的设想、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与各未保单位、各未保单位之间应继续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在家庭教育、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关爱救助等方面开展更深入的合作。
辽宁省人大代表纪利萍
我作为一位人大代表、一位教师、一位母亲,认为我们应该从三个方面发挥自己的力量,一是要做有温度的工作者。二是要立足本职岗位向前一点点,对未成年人多点关爱;比工作要求的再向后延伸一点点,对未成年人多提供一些显性、隐性关怀。三是要从未成年人心理疏导、身体康复、安置救助、走出困境等多方面协同工作,做到保护、教育、管束相结合。
盖州市关工委副秘书长张树臣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关工委与盖州市关工委共同打造了“盖州未检+关工委”工作品牌,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多方面开展了合作,取得1+1>2的效果,市关工委愿与市检察院携手继续探索建立新的合作机制,共同服务未成年人成长成才。
盖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景辉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社会责任,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任重道远,应当将未保单位召集在一起共同探讨,就如何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形成决议。
盖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李玉岩
未成年人大部分在学校读书,做好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工作,学校应发挥作用,要延伸工作触角,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给予更多关爱,有效避免悲剧发生。
盖州市第五初级中学副校长谭祁宣
部分学生存在不知法问题,老师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具有一定局限性,为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萌芽斩断,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来校进行法治宣传,从专业角度对学生们进行法治教育。
盖州市第五初级中学学生林煜涵
今天的活动揭开了检察机关的神秘面纱,我看到国家为了保护青少年做了许多工作,我要遵守法律规定,用实际行动创建文明校园。
盖州市政协委员曲程
各界人士应发挥职责,促进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同时确保未成年人感受到家庭关爱、学校关爱、社会关爱。
盖州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石淼
我们收到的一些案例触目惊心,希望能与检察机关共同到妇女儿童之家开展讲座,让乡村留守儿童家长懂一点法、了解一点法,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营口市盖州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矫洁
我们学校是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太阳花”法治教育基地。多年以来一直密切合作,预祝今后的合作更加成功,为盖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常晓帆副检察长最后强调,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新格局,希望各界代表、各未保单位、学校师生与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携手,拓宽工作渠道,构建联动机制,共同推动盖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2023年5月30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师生代表等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应邀参加活动。
活动中,常晓帆副检察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播放了今年以来未检干警开展法治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视频,未检干警辛玲、孙皓分别介绍了一例未检综合履职案例、“法治教育基地”工作开展情况。
在全面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后,所有参会代表同志踊跃发言,一位未能到场的教师代表通过视频形式发言。与会人员结合工作职责分别阐述了各未保单位工作职能、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检察机关已开展的联合工作情况和新的设想、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与各未保单位、各未保单位之间应继续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在家庭教育、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关爱救助等方面开展更深入的合作。
辽宁省人大代表纪利萍
我作为一位人大代表、一位教师、一位母亲,认为我们应该从三个方面发挥自己的力量,一是要做有温度的工作者。二是要立足本职岗位向前一点点,对未成年人多点关爱;比工作要求的再向后延伸一点点,对未成年人多提供一些显性、隐性关怀。三是要从未成年人心理疏导、身体康复、安置救助、走出困境等多方面协同工作,做到保护、教育、管束相结合。
盖州市关工委副秘书长张树臣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关工委与盖州市关工委共同打造了“盖州未检+关工委”工作品牌,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多方面开展了合作,取得1+1>2的效果,市关工委愿与市检察院携手继续探索建立新的合作机制,共同服务未成年人成长成才。
盖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景辉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社会责任,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任重道远,应当将未保单位召集在一起共同探讨,就如何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形成决议。
盖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李玉岩
未成年人大部分在学校读书,做好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工作,学校应发挥作用,要延伸工作触角,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给予更多关爱,有效避免悲剧发生。
盖州市第五初级中学副校长谭祁宣
部分学生存在不知法问题,老师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具有一定局限性,为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萌芽斩断,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来校进行法治宣传,从专业角度对学生们进行法治教育。
盖州市第五初级中学学生林煜涵
今天的活动揭开了检察机关的神秘面纱,我看到国家为了保护青少年做了许多工作,我要遵守法律规定,用实际行动创建文明校园。
盖州市政协委员曲程
各界人士应发挥职责,促进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同时确保未成年人感受到家庭关爱、学校关爱、社会关爱。
盖州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石淼
我们收到的一些案例触目惊心,希望能与检察机关共同到妇女儿童之家开展讲座,让乡村留守儿童家长懂一点法、了解一点法,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营口市盖州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矫洁
我们学校是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太阳花”法治教育基地。多年以来一直密切合作,预祝今后的合作更加成功,为盖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常晓帆副检察长最后强调,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新格局,希望各界代表、各未保单位、学校师生与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携手,拓宽工作渠道,构建联动机制,共同推动盖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舞钢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预防拐骗集中宣传活动】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广大妇女儿童预防拐骗犯罪的自我保护能力,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防拐骗”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儿童安全教育的关注度,增强妇女儿童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全民防范意识,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具体要求, 6月1日上午,舞钢市公安局联合舞钢市人民法院、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在垭口鑫源广场开展以“关爱妇女儿童,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预防拐骗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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