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回应“记者被打”事件!3人被拘留,镇长被提名免职】近日,有媒体记者在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采访时遭到数名不明身份人士殴打一事引发关注。6月1日,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针对此事回应称:3人被拘留,镇长被提名免职。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5月30日,湖北极目新闻记者在织金县采访期间发生治安案件。案件发生后,毕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赴织金督导案件侦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5月30日18时22分,织金县公安局猫场派出所接极目新闻记者李某某报警称,其在织金县引子渡水电站被打。接警后,猫场派出所立即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并在猫场镇沙坝村茅草坝组找到报警人,初步核实情况后,将李某某送医检查,经织金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多发性软组织挫伤。
经查,5月30日,李某某在织金县猫场镇沙坝村发现一车辆跟随,遂用手机对跟随车辆进行拍摄,后下车找跟随车辆上的熊某等人了解情况。车上熊某(织金县公安局马场派出所副所长)、李某(马场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陶某(马场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3人随即下车,在阻止李某某继续拍摄过程中,扭打造成李某某面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经第三方鉴定为轻微伤),致使李某某手机、眼镜等物品遭损坏。
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九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依法对熊某、陶某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经织金县委研究决定,免去负有领导责任的彭某某马场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马场镇镇长职务;经织金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熊某马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已将其调离公安系统);经马场镇党委研究决定,对李某、陶某予以解聘处理。
此次事件,教训极为深刻,暴露出少数公职人员法治意识淡漠等突出问题,严重伤害了媒体朋友,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并向记者本人致歉,向新闻媒体致歉,向社会各界致歉!我们将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以实际行动感谢和回馈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毕节市联合调查组
2023年6月1日
2023年5月30日,湖北极目新闻记者在织金县采访期间发生治安案件。案件发生后,毕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赴织金督导案件侦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5月30日18时22分,织金县公安局猫场派出所接极目新闻记者李某某报警称,其在织金县引子渡水电站被打。接警后,猫场派出所立即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并在猫场镇沙坝村茅草坝组找到报警人,初步核实情况后,将李某某送医检查,经织金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多发性软组织挫伤。
经查,5月30日,李某某在织金县猫场镇沙坝村发现一车辆跟随,遂用手机对跟随车辆进行拍摄,后下车找跟随车辆上的熊某等人了解情况。车上熊某(织金县公安局马场派出所副所长)、李某(马场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陶某(马场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3人随即下车,在阻止李某某继续拍摄过程中,扭打造成李某某面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经第三方鉴定为轻微伤),致使李某某手机、眼镜等物品遭损坏。
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九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依法对熊某、陶某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经织金县委研究决定,免去负有领导责任的彭某某马场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马场镇镇长职务;经织金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熊某马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已将其调离公安系统);经马场镇党委研究决定,对李某、陶某予以解聘处理。
此次事件,教训极为深刻,暴露出少数公职人员法治意识淡漠等突出问题,严重伤害了媒体朋友,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并向记者本人致歉,向新闻媒体致歉,向社会各界致歉!我们将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以实际行动感谢和回馈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毕节市联合调查组
2023年6月1日
贵州记者遭遇殴打事件:5月30日,极目新闻一名记者在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采访,遭到三人殴打。事件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后,当地警方宣布成立专案组,并将打人者控制。6 月 1 日早上,毕节市政府发布通告指,三名打人者分别是织金县公安局马场派出所副所长熊某、马场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李某和陶某。通告宣布处理结果:熊某和陶某被处行政拘留 20 日,李某被处行政拘留 15 日。熊某被免除副所长职务,并调离公安系统;李某和陶某被解聘。此外,免去负有领导责任的彭某某马场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马场镇镇长职务。
【#毕节通报记者被打事件#:派出所副所长等3人被行拘,镇长被提名免职】近日,湖北极目新闻记者在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采访期间发生治安案件,引发关注。6月1日凌晨,毕节市联合调查组通报调查处置情况如下:2023年5月30日18时22分,织金县公安局猫场派出所接极目新闻记者李某某报警称,其在织金县引子渡水电站被打。接警后,猫场派出所立即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并在猫场镇沙坝村茅草坝组找到报警人,初步核实情况后,将李某某送医检查,经织金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多发性软组织挫伤。
经查,5月30日,李某某在织金县猫场镇沙坝村发现一车辆跟随,遂用手机对跟随车辆进行拍摄,后下车找跟随车辆上的熊某等人了解情况。车上熊某(织金县公安局马场派出所副所长)、李某(马场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陶某(马场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3人随即下车,在阻止李某某继续拍摄过程中,扭打造成李某某面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经第三方鉴定为轻微伤),致使李某某手机、眼镜等物品遭损坏。
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九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依法对熊某、陶某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经织金县委研究决定,免去负有领导责任的彭某某马场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马场镇镇长职务;经织金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熊某马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已将其调离公安系统);经马场镇党委研究决定,对李某、陶某予以解聘处理。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https://t.cn/A6p4VA7v
经查,5月30日,李某某在织金县猫场镇沙坝村发现一车辆跟随,遂用手机对跟随车辆进行拍摄,后下车找跟随车辆上的熊某等人了解情况。车上熊某(织金县公安局马场派出所副所长)、李某(马场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陶某(马场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3人随即下车,在阻止李某某继续拍摄过程中,扭打造成李某某面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经第三方鉴定为轻微伤),致使李某某手机、眼镜等物品遭损坏。
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九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依法对熊某、陶某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经织金县委研究决定,免去负有领导责任的彭某某马场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马场镇镇长职务;经织金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熊某马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已将其调离公安系统);经马场镇党委研究决定,对李某、陶某予以解聘处理。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https://t.cn/A6p4VA7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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