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 鬼!湖南长沙,一女子到4S店全款买了一辆吉普越野车,店铺负责人承诺短时间内给上车牌,可是过去了很长时间,承诺变成空话,女子觉得自己被欺骗了!一怒之下发动汽车,一脚油门踩到底,连撞4S店门外的七辆新车,直至撞碎店铺上的一面钢化玻璃,吓得当场员工直哆嗦!
据了解,女子是从外地来的,到长沙工作有一段时间了,期间她一直想买辆新车,但却苦于没有居住证上不了牌。但是她还是来到4S店先看看车,等之后居住证办理下来后再来买车。
当女子到4S店后,店员十分热情好客,耐心询问女子对车的意向,给其推荐车型。女子看中了一款吉普越野车,店员细心介绍,这让女子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自己只是随便看看,并没有想过能买成车。
4S店经理在看出女子的困扰后,便询问了原因,这时女子才把自己的困惑说了出来,经理知道后不仅没有冷落她,反而对她更加热情,而且口头给了女子承诺,表示自己有特殊渠道可以解决女子没居住证的问题,承诺在短时间内顺利上好车牌。
听到这话,女子乐开了花,像吃了颗定心丸一样,直接全款买下心仪的吉普越野车。
可万万没想到,4S店曾经的承诺,如今却变成一句空话。当女子多次联系4S店,询问居住证和车牌,对方表示国 庆假期无法办理,假期后十天内一定能上好车牌,见对方态度诚恳的样子,女子也就答应了。
可是十天期限到了,4S店始终没给到女子任何消息,女子越想越气,于是再次前往4S店问个明白,令人没想到的是,经理再次以其他理由推脱再等个几天,什么原因始终没说明。
女子觉得自己被经理耍得团团转,对方为了成 交拿提成而不择手段,女子一怒之下,当场发飙甚至大骂经理,双方就这样争吵起来,越吵越凶,女子怒摔门而出,径直走到自己刚买的车上。
女子一脚油门踩到底,从30米开外的入口一路猛撞,连撞店门外停放的七辆新车,最 后把4S店一面四米高的钢化玻璃撞得粉碎,女子才踩住了刹车,随之“嘭”的一阵巨响,吓得在场的店员直哆嗦。而这七辆车也不同程度受损,现场面目全非。
随后,4S店直接报 警求助。
发生这一幕后,有人认为,4S店这种为了提成而不择手段的行为确实令人太生气了,但是生气归生气,女车主不应该这么不理智,她不应该拿车子出气。冲动过后还不是得自己买单,这毫无意义,万一发生人员伤亡,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对此有网友表示,4S店的问题,支持4S店全责,女子一分钱不赔。这是欺骗消费者行为,属于商业欺诈,损失由4S店承担,并赔偿女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补偿,开除销售经理,处罚4S店现金500万元,让其长记性。
也有网友表示,现在车主想要维 权太难,买车本来是件高兴的事,若遇到4S店这种欺骗,推诿,一般老百姓哪里有时间跟他们耗,卖 车的就是吃这碗饭的,有时间跟你玩踢皮球,没办法,很多车主都是实在是维 权无门才会被激怒的。
还有网友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连续几次遭到欺骗,搁谁谁能没点脾气,说别人冲动的人都是没心没肺之徒!有因必有果,谁叫4S欺骗别人、承诺别人在先呢!所造成的损失自己买单。
那么,这件事中,4S店和女子的行为,从法律角度上如何分析?
1.4S店经理口头给到女子的是虚假的承诺,即迟迟未能给女子办好居住证和上好车牌,这行为确认存在欺诈行为。
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按规定,女子完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对方主张赔偿,可坏就坏在,女子失去了理智,做出了损人害己的行为,本来一手好牌却因为自己的情绪将其打烂,导致现在自己不但要赔偿4S店的损失,甚至可能因此负一定的刑事责任,实在是得不偿失。
2.女子故意脚踩油门,连撞七辆新车和玻璃,其行为已涉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根据《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
而女子损坏财物的数额一经鉴定,若超过五万,则属于数额巨大,或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
都说,冲动是魔 鬼,就像事件中的女车主一样,本来提车是件大喜事,最 后却因为自己的不理智,将自己置于万劫不复之地,实在太不应该了。
对于女子的行为和4S店的做法,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据了解,女子是从外地来的,到长沙工作有一段时间了,期间她一直想买辆新车,但却苦于没有居住证上不了牌。但是她还是来到4S店先看看车,等之后居住证办理下来后再来买车。
当女子到4S店后,店员十分热情好客,耐心询问女子对车的意向,给其推荐车型。女子看中了一款吉普越野车,店员细心介绍,这让女子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自己只是随便看看,并没有想过能买成车。
4S店经理在看出女子的困扰后,便询问了原因,这时女子才把自己的困惑说了出来,经理知道后不仅没有冷落她,反而对她更加热情,而且口头给了女子承诺,表示自己有特殊渠道可以解决女子没居住证的问题,承诺在短时间内顺利上好车牌。
听到这话,女子乐开了花,像吃了颗定心丸一样,直接全款买下心仪的吉普越野车。
可万万没想到,4S店曾经的承诺,如今却变成一句空话。当女子多次联系4S店,询问居住证和车牌,对方表示国 庆假期无法办理,假期后十天内一定能上好车牌,见对方态度诚恳的样子,女子也就答应了。
可是十天期限到了,4S店始终没给到女子任何消息,女子越想越气,于是再次前往4S店问个明白,令人没想到的是,经理再次以其他理由推脱再等个几天,什么原因始终没说明。
女子觉得自己被经理耍得团团转,对方为了成 交拿提成而不择手段,女子一怒之下,当场发飙甚至大骂经理,双方就这样争吵起来,越吵越凶,女子怒摔门而出,径直走到自己刚买的车上。
女子一脚油门踩到底,从30米开外的入口一路猛撞,连撞店门外停放的七辆新车,最 后把4S店一面四米高的钢化玻璃撞得粉碎,女子才踩住了刹车,随之“嘭”的一阵巨响,吓得在场的店员直哆嗦。而这七辆车也不同程度受损,现场面目全非。
随后,4S店直接报 警求助。
发生这一幕后,有人认为,4S店这种为了提成而不择手段的行为确实令人太生气了,但是生气归生气,女车主不应该这么不理智,她不应该拿车子出气。冲动过后还不是得自己买单,这毫无意义,万一发生人员伤亡,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对此有网友表示,4S店的问题,支持4S店全责,女子一分钱不赔。这是欺骗消费者行为,属于商业欺诈,损失由4S店承担,并赔偿女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补偿,开除销售经理,处罚4S店现金500万元,让其长记性。
也有网友表示,现在车主想要维 权太难,买车本来是件高兴的事,若遇到4S店这种欺骗,推诿,一般老百姓哪里有时间跟他们耗,卖 车的就是吃这碗饭的,有时间跟你玩踢皮球,没办法,很多车主都是实在是维 权无门才会被激怒的。
还有网友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连续几次遭到欺骗,搁谁谁能没点脾气,说别人冲动的人都是没心没肺之徒!有因必有果,谁叫4S欺骗别人、承诺别人在先呢!所造成的损失自己买单。
那么,这件事中,4S店和女子的行为,从法律角度上如何分析?
1.4S店经理口头给到女子的是虚假的承诺,即迟迟未能给女子办好居住证和上好车牌,这行为确认存在欺诈行为。
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按规定,女子完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对方主张赔偿,可坏就坏在,女子失去了理智,做出了损人害己的行为,本来一手好牌却因为自己的情绪将其打烂,导致现在自己不但要赔偿4S店的损失,甚至可能因此负一定的刑事责任,实在是得不偿失。
2.女子故意脚踩油门,连撞七辆新车和玻璃,其行为已涉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根据《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
而女子损坏财物的数额一经鉴定,若超过五万,则属于数额巨大,或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
都说,冲动是魔 鬼,就像事件中的女车主一样,本来提车是件大喜事,最 后却因为自己的不理智,将自己置于万劫不复之地,实在太不应该了。
对于女子的行为和4S店的做法,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宇宙少女[超话]#说来挺奇妙的,我认识你们的契机是我初二时候在dy刷到了一个随舞视频,当时播放的歌曲是秘密,我一听就疯狂get到了,是你们让我开始了解kpop这个百花齐放的音乐世界,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中考那段时间,是蝴蝶宝陪伴着我度过了中考。
在高中的时候我认识了很多追kpop的朋友,有一次元旦晚会我上台唱歌,我朋友举着征服棒给我应援,我在台上一眼就看到了那一抹粉色。
我好像有一点体会到你们在台上看到台下一片粉海的心情了,我只看到了一支征服棒就那么激动,何况你们呢?我也明白了为什么你们一直这么努力的营业,这么认真的工作,为的就是对得起台下举着征服棒的ujung们吧,那也恭喜你们,你们做的很棒!从来没让ujung们失望过!
可我不是从你们出道那天就看着你们,我没有一次和你们视频签售过,我也没有去现场看过你们一眼,我真的很遗憾没能见你们一面,哪怕我被淹没在台下茫茫人海,但我相信十个人的目光,总有一个人会扫过我身上,哪怕只是匆匆一眼我也满足了。
一转眼就七周年了,但无论你们续约或否,你们都是真实存在于我的青春里的。很感谢有你们的出现,我会永远爱着你们。
(一些碎碎念 随便看看就好[抱抱])
在高中的时候我认识了很多追kpop的朋友,有一次元旦晚会我上台唱歌,我朋友举着征服棒给我应援,我在台上一眼就看到了那一抹粉色。
我好像有一点体会到你们在台上看到台下一片粉海的心情了,我只看到了一支征服棒就那么激动,何况你们呢?我也明白了为什么你们一直这么努力的营业,这么认真的工作,为的就是对得起台下举着征服棒的ujung们吧,那也恭喜你们,你们做的很棒!从来没让ujung们失望过!
可我不是从你们出道那天就看着你们,我没有一次和你们视频签售过,我也没有去现场看过你们一眼,我真的很遗憾没能见你们一面,哪怕我被淹没在台下茫茫人海,但我相信十个人的目光,总有一个人会扫过我身上,哪怕只是匆匆一眼我也满足了。
一转眼就七周年了,但无论你们续约或否,你们都是真实存在于我的青春里的。很感谢有你们的出现,我会永远爱着你们。
(一些碎碎念 随便看看就好[抱抱])
#转生王女与天才千金的魔法革命#
转生王女与天才千金的魔法革命
我的反应如下:
以为是轻橘番(随便看看,休闲一下[开学季])→好像有点明显的百合(不确定,再看看[爱你])→啊这么直接吗女主(开始嗑到,吃狗粮汪汪[馋嘴])→啊啊啊啊啊(嗷嗷嗷嗷嗷嗷嗷[憧憬])
p1维护自己女人 p2受不住老婆的狗狗眼 p3女人,我的,在岳父面前发誓 p4当老父亲确认女儿是真百合 p5p6幼年果敢发言(不愧是你) p7老父亲已看透一切(你就是馋她身子!)p8岳父清醒发言 p9已洞房(bushi)(来来来,在座的各位随份子啦
悄悄:客观来讲主角光环太耀眼了(好闪 )不过毕竟是转生和天才,也可以理解滴;最后就是,因为魔法器具的普及而引发的魔法王国的革命,这一点有戳到我,真的蛮现实的。
希望这部番能好好进行下去,别出幺蛾子(拜托拜托)(求神拜佛中)(祷告)(泪眼)
转生王女与天才千金的魔法革命
我的反应如下:
以为是轻橘番(随便看看,休闲一下[开学季])→好像有点明显的百合(不确定,再看看[爱你])→啊这么直接吗女主(开始嗑到,吃狗粮汪汪[馋嘴])→啊啊啊啊啊(嗷嗷嗷嗷嗷嗷嗷[憧憬])
p1维护自己女人 p2受不住老婆的狗狗眼 p3女人,我的,在岳父面前发誓 p4当老父亲确认女儿是真百合 p5p6幼年果敢发言(不愧是你) p7老父亲已看透一切(你就是馋她身子!)p8岳父清醒发言 p9已洞房(bushi)(来来来,在座的各位随份子啦
悄悄:客观来讲主角光环太耀眼了(好闪 )不过毕竟是转生和天才,也可以理解滴;最后就是,因为魔法器具的普及而引发的魔法王国的革命,这一点有戳到我,真的蛮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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