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到老师的教育取得了成功,成功的关键,现在回想起来,倒不是其论述内容的精妙,逻辑的严密,而在于老师用了2个厉害招数。
其一,重复灌输
小孩子的心智毕竟是有限的,就算道理不通,架不住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时间长了,便形成了思维定式。再加上老师严厉禁止我们看任何课外书,我们唯一的知识渠道,就是老师的传授。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在我的认知中,老师所讲的内容,是宇宙的全部知识和唯一真理,我成为这套知识的信徒,理所当然。
其二,惩罚异端
老师的性格非常强势,任何不同的观点,在他眼里都是异端邪说,任何的异端邪说必得到惩罚。罚站、写检查、打手掌,这些都属于常规操作,威慑力有,但还不能保证绝对有效。最绝的一招,用老师的话讲,是“记入档案”。
听到了?档案!
老师说,如果我们不听话犯了错误,那么因此受到的处分便被记入档案,档案一旦有了污点,那么,你的一生便可以说结束了,未来等待你的,是无尽的悲苦,就算你死,这份悲苦也不会结束,它会传递到你的子女,他们将继续承受苦难,永无出头之日。
记忆中,不管多顽劣桀骜的孩子,听到“档案”这两个字,立刻魂飞魄散,立马乖乖受教。这两个字对我的震慑,我终生难忘。
一方面引导,另一方面约束,我们所有人,终于走上了老师希望的正道。我们班好几十个人,虽然秉性各异,但是说话的语气、面部的表情、行为的样式,却几乎一模一样,我们说同样的话,唱同样的歌,爱同样的人,也恨同样的人。我们的生活清贫但是精神充实,虽然缺乏乐趣,但纯粹而崇高。
几十年过去,尽管现实的生活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比如,城市变得五光十色,但我老师的教育的印记是如此之深,难以抹去。我的很多同学,仍然十分怀念那个年代,怀念我的老师。
只要这份怀念存在,我们便没有毕业,没有真正离开那所学校,不管我们实际的年纪有多大,我们仍然是那个听话的乖宝宝。
我们为什么永远长不大,成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呢?我唯有一声叹息。
其一,重复灌输
小孩子的心智毕竟是有限的,就算道理不通,架不住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时间长了,便形成了思维定式。再加上老师严厉禁止我们看任何课外书,我们唯一的知识渠道,就是老师的传授。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在我的认知中,老师所讲的内容,是宇宙的全部知识和唯一真理,我成为这套知识的信徒,理所当然。
其二,惩罚异端
老师的性格非常强势,任何不同的观点,在他眼里都是异端邪说,任何的异端邪说必得到惩罚。罚站、写检查、打手掌,这些都属于常规操作,威慑力有,但还不能保证绝对有效。最绝的一招,用老师的话讲,是“记入档案”。
听到了?档案!
老师说,如果我们不听话犯了错误,那么因此受到的处分便被记入档案,档案一旦有了污点,那么,你的一生便可以说结束了,未来等待你的,是无尽的悲苦,就算你死,这份悲苦也不会结束,它会传递到你的子女,他们将继续承受苦难,永无出头之日。
记忆中,不管多顽劣桀骜的孩子,听到“档案”这两个字,立刻魂飞魄散,立马乖乖受教。这两个字对我的震慑,我终生难忘。
一方面引导,另一方面约束,我们所有人,终于走上了老师希望的正道。我们班好几十个人,虽然秉性各异,但是说话的语气、面部的表情、行为的样式,却几乎一模一样,我们说同样的话,唱同样的歌,爱同样的人,也恨同样的人。我们的生活清贫但是精神充实,虽然缺乏乐趣,但纯粹而崇高。
几十年过去,尽管现实的生活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比如,城市变得五光十色,但我老师的教育的印记是如此之深,难以抹去。我的很多同学,仍然十分怀念那个年代,怀念我的老师。
只要这份怀念存在,我们便没有毕业,没有真正离开那所学校,不管我们实际的年纪有多大,我们仍然是那个听话的乖宝宝。
我们为什么永远长不大,成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呢?我唯有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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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今日完结文《他的咬痕》温书缈、谢劲
简介:高中时温书缈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最后却以最狼狈的方式收场。
六年后再遇,他是纹身店老板,她变成了他的员工。
他表情冷漠的如同一个陌生人。
直到谢劲看见温书缈提着行李箱时他终于忍不住失控的把人推到墙角:“还来是吧。”
“六年前的事情你还要再来一次是吧!”
“温书缈。”
他一字一顿的叫她的名字,低头在她锁骨上狠狠咬了一口。
温热又凶狠。
*
没有人知道,他的锁骨上纹了一个女人的唇印和名字,那是温书缈咬他的痕迹。
他把这个痕迹做了永久的定格。
她离开的那些天,谢劲给她发信息:“温书缈,你最好永远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永远。”
*
他爱她爱进了骨髓。
她说画画是她的另一双翅膀,他就拼了命的爱护她的翅膀,却没想到后来有一天,她的翅膀断了,他差点疯了。
*
谢劲:“我从未放弃过爱你,只是从浓烈变得悄无声息。”
温书缈:“无需命运袒护我,我只要谢劲。”
——【痞帅野坏赛车手X要乖不乖小画手】
第1章 好久不见
“温书缈,我在,别害怕。”
“不许哭。”
“慌什么,不过烂命一条。”
昏暗的街道巷子里,少年拎着棍子身形修长笔直,轻轻一笑,肆意张扬、桀骜难驯又耀眼如星。
他就拎着那根棍子一个人打翻了五六个流气混混样的男生。
刺红的鲜血却从他的腹部不断涌出,心口抽痛,刺红了她整双眼。
“缈缈,别哭。”
…………
温书缈猛地睁开眼手捂住心口,后背冒出一身冷汗,她重重喘着气,心有余悸的眼眶通红。
就趴在电脑跟前眯一会儿的功夫,就又做梦了。
梦里的刺痛感醒目钻心的把温书缈惊醒。
六年了,这个画面还是夜夜牵扯着她。
温书缈回神,揉了揉酸痛的脖子,顺道瞥了眼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
夜里十一点。
温书缈刚准备去给自己倒杯水喝手机响了起来,好友薛烟打来的电话。
“缈缈!睡了没?出来玩呀!”
她声音听起来特别兴奋:“听说火热街最出名的纹身店来了一个超级大帅哥!”
“真的超级超级帅!神仙级别!!”
“快点出来!我在你公寓楼下等你,我们一起去看啊!”
“………”
[星星]今日完结文《他的咬痕》温书缈、谢劲
简介:高中时温书缈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最后却以最狼狈的方式收场。
六年后再遇,他是纹身店老板,她变成了他的员工。
他表情冷漠的如同一个陌生人。
直到谢劲看见温书缈提着行李箱时他终于忍不住失控的把人推到墙角:“还来是吧。”
“六年前的事情你还要再来一次是吧!”
“温书缈。”
他一字一顿的叫她的名字,低头在她锁骨上狠狠咬了一口。
温热又凶狠。
*
没有人知道,他的锁骨上纹了一个女人的唇印和名字,那是温书缈咬他的痕迹。
他把这个痕迹做了永久的定格。
她离开的那些天,谢劲给她发信息:“温书缈,你最好永远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永远。”
*
他爱她爱进了骨髓。
她说画画是她的另一双翅膀,他就拼了命的爱护她的翅膀,却没想到后来有一天,她的翅膀断了,他差点疯了。
*
谢劲:“我从未放弃过爱你,只是从浓烈变得悄无声息。”
温书缈:“无需命运袒护我,我只要谢劲。”
——【痞帅野坏赛车手X要乖不乖小画手】
第1章 好久不见
“温书缈,我在,别害怕。”
“不许哭。”
“慌什么,不过烂命一条。”
昏暗的街道巷子里,少年拎着棍子身形修长笔直,轻轻一笑,肆意张扬、桀骜难驯又耀眼如星。
他就拎着那根棍子一个人打翻了五六个流气混混样的男生。
刺红的鲜血却从他的腹部不断涌出,心口抽痛,刺红了她整双眼。
“缈缈,别哭。”
…………
温书缈猛地睁开眼手捂住心口,后背冒出一身冷汗,她重重喘着气,心有余悸的眼眶通红。
就趴在电脑跟前眯一会儿的功夫,就又做梦了。
梦里的刺痛感醒目钻心的把温书缈惊醒。
六年了,这个画面还是夜夜牵扯着她。
温书缈回神,揉了揉酸痛的脖子,顺道瞥了眼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
夜里十一点。
温书缈刚准备去给自己倒杯水喝手机响了起来,好友薛烟打来的电话。
“缈缈!睡了没?出来玩呀!”
她声音听起来特别兴奋:“听说火热街最出名的纹身店来了一个超级大帅哥!”
“真的超级超级帅!神仙级别!!”
“快点出来!我在你公寓楼下等你,我们一起去看啊!”
“………”
priest《锦瑟》最后几章施无端饮下离恨水时很适合搭配饭碗大大的《其宁惟永》食用。那种时光的浩渺幽深的贮藏感,仿佛一切流动都缓缓地定了型。我总恍惚来了那无波的离恨天下,于脱离时光的一隅,静观那因生死蟠结颤动不息的心弦。
太理想了,无穷远世只一人。
像是空天里的隆隆回响。
我其实很不喜欢《锦瑟》的结局。上九,功成身退可以理解,但从此与分歧颇多的伴侣不问世事地长生,“做一对惹人厌的老顽童”,未免…
我宁愿他们长久沉睡。
我心底不信任一切长生论,这或许是基因堆叠的悲哀。
具言此文,一则我不信施无端这逆天之人可从此善终(尽管算不上善终),哪怕已然粉身碎骨一次。
二则他们间的激情在无穷时光中或将消退,到时相看无味,又因生死蟠结无法一拍两散,长此以往,难免痛苦
三则这两人将直抵这个世界覆灭的尽头…施无端已下决心不问世事,当他看向这个世界,看它一点点滑下人力不可救的深渊处崩解,他会悔吗?会觉得自己过去行为幼稚吗?会觉得这千万年活到狗洞里去了吗?还是释然一笑撒手而走,欣喜地迎接死亡?无论哪个结局都令我感到痛苦。因为他是施无端啊,是少年意气的顶峰,是人道代表青春的前浪,是桀骜反叛的代名词。代名词,在三次看向的二次里,就当被封印成永远鲜活的模样
四则…若是心智不进化,这千万年,将是折磨。具体我想大家都明白,不阐述
《锦瑟》是一个童话,一曲理想者之歌,一面旗帜。它有不成熟之处,也有让人惊叹心悸的地方。它是p自称的黑历史,我却希望每个少年人都来看看
以及它真正意义上的后继之作《太岁》
至今为奚平的这段描述和无端“不得自由”的高呼击节慨叹。
这是人道的光。
#priest 锦瑟##锦瑟priest#
太理想了,无穷远世只一人。
像是空天里的隆隆回响。
我其实很不喜欢《锦瑟》的结局。上九,功成身退可以理解,但从此与分歧颇多的伴侣不问世事地长生,“做一对惹人厌的老顽童”,未免…
我宁愿他们长久沉睡。
我心底不信任一切长生论,这或许是基因堆叠的悲哀。
具言此文,一则我不信施无端这逆天之人可从此善终(尽管算不上善终),哪怕已然粉身碎骨一次。
二则他们间的激情在无穷时光中或将消退,到时相看无味,又因生死蟠结无法一拍两散,长此以往,难免痛苦
三则这两人将直抵这个世界覆灭的尽头…施无端已下决心不问世事,当他看向这个世界,看它一点点滑下人力不可救的深渊处崩解,他会悔吗?会觉得自己过去行为幼稚吗?会觉得这千万年活到狗洞里去了吗?还是释然一笑撒手而走,欣喜地迎接死亡?无论哪个结局都令我感到痛苦。因为他是施无端啊,是少年意气的顶峰,是人道代表青春的前浪,是桀骜反叛的代名词。代名词,在三次看向的二次里,就当被封印成永远鲜活的模样
四则…若是心智不进化,这千万年,将是折磨。具体我想大家都明白,不阐述
《锦瑟》是一个童话,一曲理想者之歌,一面旗帜。它有不成熟之处,也有让人惊叹心悸的地方。它是p自称的黑历史,我却希望每个少年人都来看看
以及它真正意义上的后继之作《太岁》
至今为奚平的这段描述和无端“不得自由”的高呼击节慨叹。
这是人道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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