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 团结社区:以党建引领谱写社区服务新篇章】#基层党建#
一直以来,团结社区党委以“党建领航‘五个引领’,融合共建‘五好’社区”为目标,聚焦规范自治引领,建设民主共建好社区,让社区成为党员群众的“幸福加油站”。
结合“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社区“两委”班子共查找9处问题、班子成员查找82处问题,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定好完成时限。截至目前,对辖区内团结巷道路坑洼问题及时上报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进行道路维修;积极联系鑫和物业服务公司,在桃林花园小区的单元门口空地进行自行车、电动车位的规划,进一步规范居民行为准则,提升居民自治能力。同时,对小区内道路坑洼处进行修缮,方便居民出行的同时,确保居民出行安全,为居民提供暖心服务,真正帮助居民解决急难愁盼事。
为带领居民群众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社区依托贺兰县“文化进万家”专题文艺巡演,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在兰山公园南门口观看文艺演出活动,通过贴近群众生活的演出方式,丰富了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民心。
先后召开民主协商会、现场民主议事会,联系贺兰县住建局、施工单位与居民面对面座谈,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自费项目等实际困难进行详细协商,并制定改造方案,充分征求了小区居民的意见及建议;同时,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联合共建单位、贺兰县民政局、社会组织走访慰问辖区困难群众,为27人发放慰问金14000元,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
一直以来,团结社区党委以“党建领航‘五个引领’,融合共建‘五好’社区”为目标,聚焦规范自治引领,建设民主共建好社区,让社区成为党员群众的“幸福加油站”。
结合“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社区“两委”班子共查找9处问题、班子成员查找82处问题,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定好完成时限。截至目前,对辖区内团结巷道路坑洼问题及时上报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进行道路维修;积极联系鑫和物业服务公司,在桃林花园小区的单元门口空地进行自行车、电动车位的规划,进一步规范居民行为准则,提升居民自治能力。同时,对小区内道路坑洼处进行修缮,方便居民出行的同时,确保居民出行安全,为居民提供暖心服务,真正帮助居民解决急难愁盼事。
为带领居民群众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社区依托贺兰县“文化进万家”专题文艺巡演,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在兰山公园南门口观看文艺演出活动,通过贴近群众生活的演出方式,丰富了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民心。
先后召开民主协商会、现场民主议事会,联系贺兰县住建局、施工单位与居民面对面座谈,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自费项目等实际困难进行详细协商,并制定改造方案,充分征求了小区居民的意见及建议;同时,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联合共建单位、贺兰县民政局、社会组织走访慰问辖区困难群众,为27人发放慰问金14000元,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
【宁夏九部门发布公告 治理违规违法校外培训行为】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深入开展校外培训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治理,巩固深化全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近日,宁夏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住房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体育局、宁夏消防救援总队九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发布公告,列举违规违法培训行为,公布各地举报电话,积极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具体内容为:
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开展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包括面向3至6周岁儿童)。
严禁以非学科类名义,或在居民楼、酒店、公寓等场所以“一对一”“一对多”“众筹私教”“研学”“家政服务”和教育咨询、托管等隐形变异方式,或通过视频会议、App、QQ群、微信群等线上手段,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严禁违反校外教育培训时间规定、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
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员)、在境外的外籍人员、不具备资质人员和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开展校外培训。
严禁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不得违反政府指导价收费和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进行价格欺诈。
严禁在主流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外违规发布招生简章、广告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严禁在未落实有关住建、消防、食品、安防等安全规定情况下开展校外教育培训。
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约谈、风险警示、警告、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对严重失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无证无照、非法开展校外教育培训的举办者,教育、发改、人民银行等部门将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无证无照、非法开展校外教育培训的举办者,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宁夏日报记者 高菲)
相关链接:
自治区各市、县(区)校外教育培训监督举报电话
银川市:0951-6888393
兴庆区:0951-6715379 6739780
6716043
金凤区:0951-5671927 5671579
5671385
西夏区:0951-2081979 2077835
2077852
永宁县:0951-8011439 8016792
贺兰县:0951-8064769 3853587
灵武市:0951-4031064 4022664
4021664
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0951-3037007 4723389
石嘴山市:0952-3963608
大武口区:0952-4619779
惠农区:0952-3977959
平罗县:0952-3816119
吴忠市:0953-2037976
利通区:0953-2267282
红寺堡区:0953-5090247
青铜峡市:0953-3069260
盐池县:0953-6024910
同心县:0953-8029251
固原市:0954-2088202
原州区:0954-2089365
西吉县:0954-3012457 3019043
隆德县:0954-6016728 6011060
泾源县:0954-5011488
彭阳县:0954-7012255
中卫市:0955-7028676 7016401
沙坡头区:0955-8817606
中宁县:0955-5021289 5036326
海原县:0955-4015469
具体内容为:
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开展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包括面向3至6周岁儿童)。
严禁以非学科类名义,或在居民楼、酒店、公寓等场所以“一对一”“一对多”“众筹私教”“研学”“家政服务”和教育咨询、托管等隐形变异方式,或通过视频会议、App、QQ群、微信群等线上手段,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严禁违反校外教育培训时间规定、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
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员)、在境外的外籍人员、不具备资质人员和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开展校外培训。
严禁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不得违反政府指导价收费和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进行价格欺诈。
严禁在主流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外违规发布招生简章、广告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严禁在未落实有关住建、消防、食品、安防等安全规定情况下开展校外教育培训。
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约谈、风险警示、警告、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对严重失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无证无照、非法开展校外教育培训的举办者,教育、发改、人民银行等部门将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无证无照、非法开展校外教育培训的举办者,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宁夏日报记者 高菲)
相关链接:
自治区各市、县(区)校外教育培训监督举报电话
银川市:0951-6888393
兴庆区:0951-6715379 6739780
6716043
金凤区:0951-5671927 5671579
5671385
西夏区:0951-2081979 2077835
2077852
永宁县:0951-8011439 8016792
贺兰县:0951-8064769 3853587
灵武市:0951-4031064 4022664
4021664
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0951-3037007 4723389
石嘴山市:0952-3963608
大武口区:0952-4619779
惠农区:0952-3977959
平罗县:0952-3816119
吴忠市:0953-2037976
利通区:0953-2267282
红寺堡区:0953-5090247
青铜峡市:0953-3069260
盐池县:0953-6024910
同心县:0953-8029251
固原市:0954-2088202
原州区:0954-2089365
西吉县:0954-3012457 3019043
隆德县:0954-6016728 6011060
泾源县:0954-5011488
彭阳县:0954-7012255
中卫市:0955-7028676 7016401
沙坡头区:0955-8817606
中宁县:0955-5021289 5036326
海原县:0955-4015469
#“四强”能力作风建设# 贺兰县召开低保扩围增效工作推进会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城乡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力度,加强急难临时生活救助,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规范办理流程,2月28日,贺兰县民政局召开扩围增效工作推进会议。各乡镇场(街道)民政工作分管领导、科室主任、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各乡镇、街道就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扩围增效工作进展情况分别做了汇报,并就围绕存在的问题做了交流,就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推动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落实落细,进一步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加强服务意识,紧盯特殊困难群体,在完善低保准入条件上,落实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刚性支出等条件的基础上,做好低保审核确认工作。重点梳理全县未纳入低保范围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因种种原因无法享受低保待遇的重病大病患者,低保边缘人口,三类监测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形成清零任务台账,分解各乡镇逐一排查、认真落实整户保、刚性支出扣减、唯一谋生的生产经营性用车、失能失智老年人“单人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人户”等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利民惠民好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确保低保扩围政策保质保量完成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得未经调查核查直接认定符不符合低保条件,要严格按照收入和财产评估核算进行审核确认,确保公平公正、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下一步,贺兰县低保扩围增效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将紧盯乡镇场(街道)各阶段重点工作落实。建立月调度机制,确保工作立说立行、见行见效。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评价考核指标,根据进度严格考核。建立督导机制,依规做好低保扩围增效工作,有力推动低保扩围政策落实到位,真正把事办好、好事办实。
各乡镇、街道就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扩围增效工作进展情况分别做了汇报,并就围绕存在的问题做了交流,就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推动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落实落细,进一步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加强服务意识,紧盯特殊困难群体,在完善低保准入条件上,落实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刚性支出等条件的基础上,做好低保审核确认工作。重点梳理全县未纳入低保范围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因种种原因无法享受低保待遇的重病大病患者,低保边缘人口,三类监测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形成清零任务台账,分解各乡镇逐一排查、认真落实整户保、刚性支出扣减、唯一谋生的生产经营性用车、失能失智老年人“单人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人户”等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利民惠民好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确保低保扩围政策保质保量完成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得未经调查核查直接认定符不符合低保条件,要严格按照收入和财产评估核算进行审核确认,确保公平公正、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下一步,贺兰县低保扩围增效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将紧盯乡镇场(街道)各阶段重点工作落实。建立月调度机制,确保工作立说立行、见行见效。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评价考核指标,根据进度严格考核。建立督导机制,依规做好低保扩围增效工作,有力推动低保扩围政策落实到位,真正把事办好、好事办实。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