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山东,已婚男子在酒吧认识了一名刚刚离婚的女子,随后为了讨得对方欢心,邀请对方到三亚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男子妻子得知此事后,气不过,可又拿丈夫没办法,于是一直诉状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女子退钱。法院判女子返还!
已婚男子阿强一次在酒吧与朋友饮酒时,结识了刚刚离婚的女子阿花。阿强见阿花长得出众,对阿花心生好感。后为了博阿花欢心先是给阿花送了一套化妆品,后又多次请阿花吃饭,见阿花也不推脱,便又提出要带阿花去三亚散散心。
随后,阿强和阿花一起开车到南京,次日乘坐飞机飞到三亚,开启“四天纯玩包车旅游”模式。期间一切费用均时阿强负担。
随后不久,阿强的老婆阿兰知道了这件事,认为阿强出轨与阿强闹了一通,后见阿强坚持否认,称自己和阿花什么也没做,只是结伴旅游,于是查看阿强的支付记录后,一纸诉状将阿花告上法庭。
阿兰认为,阿强的钱就是自己的钱,阿强未经自己同意,给别的女子花钱,侵犯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阿兰也知道这点,故而向法院提交了阿强在与阿花旅游期间的全部支付记录。包括机票、酒店、门票、餐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000元。
而面对阿兰的控诉,阿花选择了回避,即没有选择答辩,也并没有出庭做出任何的的解释。
法院怎么判?
首先,《民法典》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具体到本案,阿强免费带阿花一起去旅游,其实属于赠予合同关系。如果阿兰有证据证明阿强与阿花之间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可以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要求阿花退还。而在没有相应证据的情况下,就只能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入手。
其次,《民法典》第1060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换句话说,夫妻虽然对共同财产具有共同的处分权,但是像打个酱油、买个菜、坐个车等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任意一方都有决策权。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才需要双方共同决策,而未经双方共同决策的属于无权代理行为。除非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才无需承担返还责任。
也就是说,具体到本案,判断阿花要不要退还阿兰旅游费用,关键是看阿强为阿花旅游的支出是否是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很明显,阿强为阿花花的钱,跟家庭没有半毛钱关系。
而也正是因此,法院认为阿强未经阿兰许可,擅自赠与,侵犯了阿兰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属于无效行为。阿花依法应当将旅游花费返还给阿兰。
据悉,宣判后,阿兰、阿花双方均未上诉,阿花也已经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此,有人说,如果又不是一辆车、一套房子,几千块钱有必要起诉吗?
还有人说,如果阿强和阿花旅游时发生了关系,判决阿花返还旅游花费,不就是白嫖吗?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已婚男子阿强一次在酒吧与朋友饮酒时,结识了刚刚离婚的女子阿花。阿强见阿花长得出众,对阿花心生好感。后为了博阿花欢心先是给阿花送了一套化妆品,后又多次请阿花吃饭,见阿花也不推脱,便又提出要带阿花去三亚散散心。
随后,阿强和阿花一起开车到南京,次日乘坐飞机飞到三亚,开启“四天纯玩包车旅游”模式。期间一切费用均时阿强负担。
随后不久,阿强的老婆阿兰知道了这件事,认为阿强出轨与阿强闹了一通,后见阿强坚持否认,称自己和阿花什么也没做,只是结伴旅游,于是查看阿强的支付记录后,一纸诉状将阿花告上法庭。
阿兰认为,阿强的钱就是自己的钱,阿强未经自己同意,给别的女子花钱,侵犯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阿兰也知道这点,故而向法院提交了阿强在与阿花旅游期间的全部支付记录。包括机票、酒店、门票、餐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000元。
而面对阿兰的控诉,阿花选择了回避,即没有选择答辩,也并没有出庭做出任何的的解释。
法院怎么判?
首先,《民法典》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具体到本案,阿强免费带阿花一起去旅游,其实属于赠予合同关系。如果阿兰有证据证明阿强与阿花之间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可以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要求阿花退还。而在没有相应证据的情况下,就只能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入手。
其次,《民法典》第1060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换句话说,夫妻虽然对共同财产具有共同的处分权,但是像打个酱油、买个菜、坐个车等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任意一方都有决策权。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才需要双方共同决策,而未经双方共同决策的属于无权代理行为。除非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才无需承担返还责任。
也就是说,具体到本案,判断阿花要不要退还阿兰旅游费用,关键是看阿强为阿花旅游的支出是否是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很明显,阿强为阿花花的钱,跟家庭没有半毛钱关系。
而也正是因此,法院认为阿强未经阿兰许可,擅自赠与,侵犯了阿兰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属于无效行为。阿花依法应当将旅游花费返还给阿兰。
据悉,宣判后,阿兰、阿花双方均未上诉,阿花也已经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此,有人说,如果又不是一辆车、一套房子,几千块钱有必要起诉吗?
还有人说,如果阿强和阿花旅游时发生了关系,判决阿花返还旅游花费,不就是白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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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宴:学术期刊封面的春日旅行日记。
春日好风光,出游正当时。洛阳的牡丹花开的正盛;传说中的“桂林山水甲天下”什么时候得亲眼一见?一步一景的苏州园林,吴侬软语的苏州小调;被推迟了一年又一年的旅行计划......是时候马上出发了。
小时候老听大人说那句:“站得高望得远”。总在向往城市里的高楼大厦,长大后怀揣着紧张的心情奔赴远方,去见了更多未知的风景。记录当下的感知,收获沿途的风景。本期分享到此结束。下期将继续为大家分享科技感篇类型的学术期刊封面。关注我不迷路。下期再见。
注:本期封面均有嘲风设计制作,点击 https://t.cn/A6SdfffY 观看更多学术期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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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滩撸一种很新的猫#话说在职场中大家都是怎么摸鱼的呢?是聊天、吃瓜还是刷短视频呢?我觉得吧用vivo X Filp刷短视频应该很不错,因为它的超大外屏用来刷短视频肯定是真香体验,当然除了刷短视频,vivo X Filp的超大外屏在养电子宠物和拍照方面应该也尤为的实用,更有趣的是女生在化妆时vivo X Filp还能当镜子使用。
这样一款拥有超大外屏的vivo X Filp可以说是我们生活中的好帮手,不止是用来通讯,在记录生活和传递感情方面也更加的实用,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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