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宠物,它会咬我吗?会到处乱尿吗?会不听话吗?会emo吗?
不太可能会,有缺陷才完美,如果一切按照我想要的设置好,很快就会腻。正如回忆起来幸福的日子当时是很痛苦的,这种痛是对未知的探索。
我相信爱的力量,但我也知道,恋爱中都喜欢吃醋,嫉妒,不安。互相刺激互相折磨互相试探。有这种深不见底的人性才刺激啊!
不太可能会,有缺陷才完美,如果一切按照我想要的设置好,很快就会腻。正如回忆起来幸福的日子当时是很痛苦的,这种痛是对未知的探索。
我相信爱的力量,但我也知道,恋爱中都喜欢吃醋,嫉妒,不安。互相刺激互相折磨互相试探。有这种深不见底的人性才刺激啊!
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
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准备好迎接你的心情了
——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小王子》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
——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准备好迎接你的心情了
——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小王子》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
——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广东深圳,一对男女朋友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约定,双方各出资百分之五十,买下婚房,每人都拥有这套房产的一半产权。后来男方因为经济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他的一半房产也经法庭审判后被低价拍卖,但是买方却要求女方要以市场价买回,双方商议未果后,买方将女方告上法庭。
翟女士和丈夫代某在十五年前结婚,但是他们结婚的时候因为代某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就没有登记领证,当时也没想太多,两人就生活在了一起,刚开始他们一直是租住的房子。
一年以后,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翟女士就觉得应该安定下来,买个房子,让孩子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不再跟着自己经常搬家。
但是代某又没有多少钱,无法一个人全部负担全部房款,再说他们没有领结婚证,不管谁买,应该都属于婚前财产,所以他们决定一人出一半的钱购买房屋。
最终,他们买了套二室一厅的房子,一人一半产权,房产证上写上了他们二人的名字。
买房后,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孩子也每天在健康开心的长大,本来日子过的平平淡淡,但也算幸福,可是代某后来因为涉嫌一起经济案件,被判入狱十一年,使他们本来平静的日子发生了巨变。
代某入狱,翟女士变成了单亲妈妈,虽然很无助,但是为了孩子,翟女士很努力的工作。
可是丈夫的案子还涉及经济赔偿责任,代某没有什么其他财产,只有一半房子的产权,所以这一半产权被法院判决拍卖。
由于仅是拍卖该房子一半的产权,虽然起拍价本来就不高,但是还是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谁想住进一套房子里面,和前房主的妻女当邻居呢?
所以拍卖开始的两年内,一直无人问津,起拍价一降再降。翟女士还暗自窃喜,这套房子拍不出去了,多好!
谁知突然有一天,法院有人通知她,说一半的产权成功被拍卖了,要她配合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拍到一半产权的人是马先生,他直言拍这个房子的原因就是,太便宜了!
翟女士很失望,还是拍卖出去了。万先生拍下该一半产权后,就来看过房子,他告诉翟女士,自己是另外一半的产权人了,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后来一段时间风平浪静,还是翟女士带着孩子住在房子里,但是每天他心里都犯嘀咕,万先生不说住,也不说不住,这是要干什么呢?
然而没过多久,翟女士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万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一半的产权,由于该房屋全部由翟女士占有居住,要求翟女士按照市价支付该房屋一半的房租。
而一审判决支持了万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翟女士支付万先生一半的房租。
但是翟女士坚决不同意,她把一个房间腾了出来,要求马先生可以将房间租出去,其他区域可以和别人共用。
万先生毫不让步,他要求翟女士按照法院的判决支付房租。
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万先生提出,只要她把那一半产权买下来,不就没有什么烦心事了,但是万先生要求按照行情买卖,不能按照拍卖价买卖。
翟女士更不能同意了,因为那一半产权万先生是86万拍下来的,但是他居然想卖160万,自己要是有钱之前就把另一半拍下来了,还能等到现在这么多的麻烦吗!
翟女士当然不能同意,万先生就要求翟女士履行一审判决,支付自己那一半房租。
1、法院支持万先生的诉讼请求的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第462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本案中,因为万先生通过法拍,拍下了该房屋的一半产权,所以万先生在自己所有的产权范围内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收取房屋一半租金,就是万先生的收益权。
但是因为房子的实际使用人是翟女士及孩子,那就是他们使用了万先生享有的一半产权,万先生有权要求翟女士就对该使用权支付相应的对价。
2、翟女士有权以腾出一半房屋空间为由,拒绝支付房租吗?
《民法典》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因此,如果翟女士仅生活在自已所有的一半空间内,如果能提供自己没有占用马先生一半产权空间的证据的话,是可以提出上诉,法院也应该判决翟女士不用支付马先生那一半房租的。
#社会#
翟女士和丈夫代某在十五年前结婚,但是他们结婚的时候因为代某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就没有登记领证,当时也没想太多,两人就生活在了一起,刚开始他们一直是租住的房子。
一年以后,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翟女士就觉得应该安定下来,买个房子,让孩子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不再跟着自己经常搬家。
但是代某又没有多少钱,无法一个人全部负担全部房款,再说他们没有领结婚证,不管谁买,应该都属于婚前财产,所以他们决定一人出一半的钱购买房屋。
最终,他们买了套二室一厅的房子,一人一半产权,房产证上写上了他们二人的名字。
买房后,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孩子也每天在健康开心的长大,本来日子过的平平淡淡,但也算幸福,可是代某后来因为涉嫌一起经济案件,被判入狱十一年,使他们本来平静的日子发生了巨变。
代某入狱,翟女士变成了单亲妈妈,虽然很无助,但是为了孩子,翟女士很努力的工作。
可是丈夫的案子还涉及经济赔偿责任,代某没有什么其他财产,只有一半房子的产权,所以这一半产权被法院判决拍卖。
由于仅是拍卖该房子一半的产权,虽然起拍价本来就不高,但是还是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谁想住进一套房子里面,和前房主的妻女当邻居呢?
所以拍卖开始的两年内,一直无人问津,起拍价一降再降。翟女士还暗自窃喜,这套房子拍不出去了,多好!
谁知突然有一天,法院有人通知她,说一半的产权成功被拍卖了,要她配合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拍到一半产权的人是马先生,他直言拍这个房子的原因就是,太便宜了!
翟女士很失望,还是拍卖出去了。万先生拍下该一半产权后,就来看过房子,他告诉翟女士,自己是另外一半的产权人了,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后来一段时间风平浪静,还是翟女士带着孩子住在房子里,但是每天他心里都犯嘀咕,万先生不说住,也不说不住,这是要干什么呢?
然而没过多久,翟女士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万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一半的产权,由于该房屋全部由翟女士占有居住,要求翟女士按照市价支付该房屋一半的房租。
而一审判决支持了万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翟女士支付万先生一半的房租。
但是翟女士坚决不同意,她把一个房间腾了出来,要求马先生可以将房间租出去,其他区域可以和别人共用。
万先生毫不让步,他要求翟女士按照法院的判决支付房租。
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万先生提出,只要她把那一半产权买下来,不就没有什么烦心事了,但是万先生要求按照行情买卖,不能按照拍卖价买卖。
翟女士更不能同意了,因为那一半产权万先生是86万拍下来的,但是他居然想卖160万,自己要是有钱之前就把另一半拍下来了,还能等到现在这么多的麻烦吗!
翟女士当然不能同意,万先生就要求翟女士履行一审判决,支付自己那一半房租。
1、法院支持万先生的诉讼请求的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第462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本案中,因为万先生通过法拍,拍下了该房屋的一半产权,所以万先生在自己所有的产权范围内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收取房屋一半租金,就是万先生的收益权。
但是因为房子的实际使用人是翟女士及孩子,那就是他们使用了万先生享有的一半产权,万先生有权要求翟女士就对该使用权支付相应的对价。
2、翟女士有权以腾出一半房屋空间为由,拒绝支付房租吗?
《民法典》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因此,如果翟女士仅生活在自已所有的一半空间内,如果能提供自己没有占用马先生一半产权空间的证据的话,是可以提出上诉,法院也应该判决翟女士不用支付马先生那一半房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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