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信用# 善,乃万德之源,孝是百善之首。 善,即修身律己,即心想他人。 以情恕人,以理律己,以善助人。 心有善,德乃大;必有忍,事乃成。 念念行善终不悔,终有一日花开时。向善是一种文明,也是一种光明。善良之举,需要人人拥有,善良之歌,需要人人唱和。让我们一起轻掬季风,淡挽流云,抚一弦清音,让幸福在平凡、平淡中盛开如兰,让善良之歌在红尘的原野里辗转悠长。让我们一起心存善良和大爱,微笑着,走过季节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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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乃万德之源,孝是百善之首。 善,即修身律己,即心想他人。 以情恕人,以理律己,以善助人。 心有善,德乃大;必有忍,事乃成。 念念行善终不悔,终有一日花开时。做人要宽容,心容千缺,受得起百污,这是你的修养;做人要善良,心存仁爱,行得起百善,这是你的品格。
善,乃万德之源,孝是百善之首。 善,即修身律己,即心想他人。 以情恕人,以理律己,以善助人。 心有善,德乃大;必有忍,事乃成。 念念行善终不悔,终有一日花开时。做人要宽容,心容千缺,受得起百污,这是你的修养;做人要善良,心存仁爱,行得起百善,这是你的品格。
浙江杭州,张女士新买不到一年的奔驰轿车被熊孩子刮花,张女士找到孩子家长协商,没想到对方不但不愿赔偿,甚至还对着张女士破口大骂:你算个什么东西,法律都约束不了我!
张女士花费了20多万购买了一辆红色奔驰轿车,平时对自己的爱车也非常爱惜有加。
前几天休假,张女士将自己的爱车停在了小区停车场便回家休息了几天。几天后,她出门的时候却发现爱车已经被刮得面目全非,整辆车的四个面全都布满了划痕,最严重的地方划痕更是多达十几条。
如果只是一两条小划痕,也可能是有人不小心碰到的,但是这么多的划痕,那肯定就是有人故意为之。
张女士心想,自己平时也没得罪过什么人,到底是谁这么缺德,故意将自己的爱车给划成了这样。
为了评估损失,张女士咨询了4S店维修的价格,4S店的工作人员告知张女士因为划痕较深,已经伤到了底漆,现在整车四个面都需要重新喷漆,维修一个面就需要2400元。四个面算下来,张女士需要支付近万元的维修费用。
自己的爱车被人划伤,还要面临近万元的维修费用,张女士十分心疼。他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直接找到物业调取监控。
通过视频监控显示:两天前的一个下午,一个小孩拿着一把玩具大刀在张女士爱车的周围边走边画。最后停留在了车后方,拿着玩具反复画了十几次。
张女士并不认识这个孩子,跟这家人也没有什么矛盾。张女士心想可能是孩子顽皮,就主动通过物业联系到了这个孩子的家长,可没想到对方的态度却十分恶劣。
孩子的家长直接告诉张女士,如果张女士执意要去4S店维修,那就是在敲诈勒索,他是绝不会接受的,他最多只赔偿给张女士1000块。
如果张女士还不满意,那就把车辆交给他,他随便给他找个修车店维修,更花不了几个钱。
如果张女士还不满意,那我们家长不管他,你报警来抓他就是了。
眼看对方蛮不讲理,张女士十分生气。最后经过协商,对方愿意向张女士赔偿2000元。原本张女士觉得事情就到此为止了,可是没想到一连等待了好几天,对方还是没把答应的2000元转过来。
无奈的张女士只好再次给对方打去电话,结果对方却表示自己不差这2000块钱,但是必须在有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才能给张女士转钱。
张女士当即表示,她已经找来了记者,可以让记者做个公证,可没想到孩子的父亲却直接恼羞成怒,你们算个什么东西?我认识你啊?法律都约束不了我!
虽然对方在破口大骂,但张女士表示还是希望和孩子谈谈,以后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可对方家长却大吼:他才六岁,我跟他谈什么?
张女士十分委屈,反问道:六岁就可以随便划别人的车吗?对方家长表示:小孩子不懂事,我能跟他说什么,你脑瓜子有病吧?
对此,张女士十分无语,明明是自己的爱车被刮成了大花脸,自己要面临上万元的维修费用,事后她也考虑到对方还只是个孩子,没有得理不饶人,只是让对方象征性地赔偿2000元。
可对方不仅没有言语上表达歉意,更是对于后续赔偿拖拖拉拉,甚至现在直接开口骂人,自己一再忍让,对方却得寸进尺。
张女士认为协商没有任何意义,准备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icon,并请求记者将此事报道出去,让观众们给评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权财产赔偿主要是按财产的实际价值赔偿受害人相应数额的金钱。而财产的实际价值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也就是需要请鉴定机构对财产进行鉴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上述法条即可得知,侵权行为发生后,就要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数额可以鉴定,也可以协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一般情况下,小孩子导致的侵害,赔偿责任由他的监护人承担,但是其中还要注意是否有人教唆帮助、监护人尽到自己的监管责任没有等等具体情况。
具体到本案,孩子的监护人自然没有尽到自己的监管责任,孩子的侵权行为导致是孙志自然要由其监护人承担。
在节目播出几天后,张女士的这件事引起了观众们的激烈讨论,但几乎都是一边倒地指责这两位家长,张女士也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此时,熊孩子的父母才感受到舆论压力和法律威严,对自己不当的言行后悔不已,主动联系到了记者和张女士,承认了错误,并自愿赔偿10000元。孩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张女士保证以后不会再这样做了。
亲爱的读者,您怎么看待这件事?
张女士花费了20多万购买了一辆红色奔驰轿车,平时对自己的爱车也非常爱惜有加。
前几天休假,张女士将自己的爱车停在了小区停车场便回家休息了几天。几天后,她出门的时候却发现爱车已经被刮得面目全非,整辆车的四个面全都布满了划痕,最严重的地方划痕更是多达十几条。
如果只是一两条小划痕,也可能是有人不小心碰到的,但是这么多的划痕,那肯定就是有人故意为之。
张女士心想,自己平时也没得罪过什么人,到底是谁这么缺德,故意将自己的爱车给划成了这样。
为了评估损失,张女士咨询了4S店维修的价格,4S店的工作人员告知张女士因为划痕较深,已经伤到了底漆,现在整车四个面都需要重新喷漆,维修一个面就需要2400元。四个面算下来,张女士需要支付近万元的维修费用。
自己的爱车被人划伤,还要面临近万元的维修费用,张女士十分心疼。他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直接找到物业调取监控。
通过视频监控显示:两天前的一个下午,一个小孩拿着一把玩具大刀在张女士爱车的周围边走边画。最后停留在了车后方,拿着玩具反复画了十几次。
张女士并不认识这个孩子,跟这家人也没有什么矛盾。张女士心想可能是孩子顽皮,就主动通过物业联系到了这个孩子的家长,可没想到对方的态度却十分恶劣。
孩子的家长直接告诉张女士,如果张女士执意要去4S店维修,那就是在敲诈勒索,他是绝不会接受的,他最多只赔偿给张女士1000块。
如果张女士还不满意,那就把车辆交给他,他随便给他找个修车店维修,更花不了几个钱。
如果张女士还不满意,那我们家长不管他,你报警来抓他就是了。
眼看对方蛮不讲理,张女士十分生气。最后经过协商,对方愿意向张女士赔偿2000元。原本张女士觉得事情就到此为止了,可是没想到一连等待了好几天,对方还是没把答应的2000元转过来。
无奈的张女士只好再次给对方打去电话,结果对方却表示自己不差这2000块钱,但是必须在有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才能给张女士转钱。
张女士当即表示,她已经找来了记者,可以让记者做个公证,可没想到孩子的父亲却直接恼羞成怒,你们算个什么东西?我认识你啊?法律都约束不了我!
虽然对方在破口大骂,但张女士表示还是希望和孩子谈谈,以后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可对方家长却大吼:他才六岁,我跟他谈什么?
张女士十分委屈,反问道:六岁就可以随便划别人的车吗?对方家长表示:小孩子不懂事,我能跟他说什么,你脑瓜子有病吧?
对此,张女士十分无语,明明是自己的爱车被刮成了大花脸,自己要面临上万元的维修费用,事后她也考虑到对方还只是个孩子,没有得理不饶人,只是让对方象征性地赔偿2000元。
可对方不仅没有言语上表达歉意,更是对于后续赔偿拖拖拉拉,甚至现在直接开口骂人,自己一再忍让,对方却得寸进尺。
张女士认为协商没有任何意义,准备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icon,并请求记者将此事报道出去,让观众们给评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权财产赔偿主要是按财产的实际价值赔偿受害人相应数额的金钱。而财产的实际价值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也就是需要请鉴定机构对财产进行鉴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上述法条即可得知,侵权行为发生后,就要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数额可以鉴定,也可以协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一般情况下,小孩子导致的侵害,赔偿责任由他的监护人承担,但是其中还要注意是否有人教唆帮助、监护人尽到自己的监管责任没有等等具体情况。
具体到本案,孩子的监护人自然没有尽到自己的监管责任,孩子的侵权行为导致是孙志自然要由其监护人承担。
在节目播出几天后,张女士的这件事引起了观众们的激烈讨论,但几乎都是一边倒地指责这两位家长,张女士也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此时,熊孩子的父母才感受到舆论压力和法律威严,对自己不当的言行后悔不已,主动联系到了记者和张女士,承认了错误,并自愿赔偿10000元。孩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张女士保证以后不会再这样做了。
亲爱的读者,您怎么看待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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