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年龄莫骑行,守法遵规安全行】
#七进宣传##交通安全##护苗行动#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14日,根据“护苗”行动工作要求,昌江交警结合“文明乡村 平安“童”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走进辖区民族中学开展“拒绝违规骑行,从我做起”交通主题宣传活动,为学生们上了一堂具有深刻教育意义的交通安全课。
活动中,大队民警首先通报了近期大队查处到的中小学生违规驾驶的情况,并利用多媒体播放关于未成年学生违规骑行交通事故案例,用触目惊心的事故案例来警醒学生违规骑行带来的严重后果。此外,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交通实际,以案说法,深入浅出详细讲解了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无证无牌、非法改装、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以及法律后果,提醒广大学生吸取案例中的教训,时刻敲醒安全警钟。同时,民警结合正在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护苗”行动,严查未成年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告诫学生们要拒绝违规驾驶,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下一步,昌江交警将持续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知识宣教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努力从源头上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共建平安、畅安、和谐的交通环境。
#七进宣传##交通安全##护苗行动#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14日,根据“护苗”行动工作要求,昌江交警结合“文明乡村 平安“童”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走进辖区民族中学开展“拒绝违规骑行,从我做起”交通主题宣传活动,为学生们上了一堂具有深刻教育意义的交通安全课。
活动中,大队民警首先通报了近期大队查处到的中小学生违规驾驶的情况,并利用多媒体播放关于未成年学生违规骑行交通事故案例,用触目惊心的事故案例来警醒学生违规骑行带来的严重后果。此外,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交通实际,以案说法,深入浅出详细讲解了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无证无牌、非法改装、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以及法律后果,提醒广大学生吸取案例中的教训,时刻敲醒安全警钟。同时,民警结合正在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护苗”行动,严查未成年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告诫学生们要拒绝违规驾驶,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下一步,昌江交警将持续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知识宣教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努力从源头上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共建平安、畅安、和谐的交通环境。
【家有贤妻 “大义灭亲”也是爱】#春季守护行动##高速违法曝光#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大家一直在强调酒驾的危害,可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去触犯法律,2023年3月20日05时30分许,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值班民警接到省指挥中心转接的报警电话,一名女子报警称丈夫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在联系不上了,好像是上高速了,希望民警前去制止。
接警后,指挥中心值班民警立即根据该女子提供丈夫驾驶车辆的车牌号、行驶方向等信息,通过指挥中心平台进行追踪,大约10分钟后,发现该车行驶轨迹在离开黄泥河站口后消失。初步怀疑该车在黄泥河服务区休息,随后民警立即赶往黄泥河服务区将该车查获。
经询问得知,该男子晚上给自己的妻子庆生,其间喝了一些酒,之后两人产生争执,该男子赌气独自驾车前往长春,其间妻子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该男子一直没接,因担心发生意外,为了丈夫和其他人的安全着想,情急之下妻子选择打电话报警,并希望民警进行阻拦。
最后民警对驾驶员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驾驶员吴某也意识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吴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
一 、参加任何活动及和亲朋好友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制力,杜绝酒后驾车。
二 、参加任何活动及和亲朋好友聚会时,做到对开车参加活动的亲朋好友不劝酒、不敬酒,对于开车来的朋友,要提醒对方不喝酒。
三 、组织聚会活动的主持人要认真负责,尽可能组织不含酒精的聚会,并监督聚会中饮酒的朋友酒后是否驾车,如发现立即制止。
四、 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司机进行劝阻,同时劝阻其他人不搭乘该车辆。
五 、文明驾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也为了别人和别人幸福的家庭,请握好您手中的方向盘,珍爱生命、文明行车。从我做起,文明驾车,拒绝酒后驾车。
(通讯员:徐赫)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大家一直在强调酒驾的危害,可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去触犯法律,2023年3月20日05时30分许,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值班民警接到省指挥中心转接的报警电话,一名女子报警称丈夫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在联系不上了,好像是上高速了,希望民警前去制止。
接警后,指挥中心值班民警立即根据该女子提供丈夫驾驶车辆的车牌号、行驶方向等信息,通过指挥中心平台进行追踪,大约10分钟后,发现该车行驶轨迹在离开黄泥河站口后消失。初步怀疑该车在黄泥河服务区休息,随后民警立即赶往黄泥河服务区将该车查获。
经询问得知,该男子晚上给自己的妻子庆生,其间喝了一些酒,之后两人产生争执,该男子赌气独自驾车前往长春,其间妻子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该男子一直没接,因担心发生意外,为了丈夫和其他人的安全着想,情急之下妻子选择打电话报警,并希望民警进行阻拦。
最后民警对驾驶员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驾驶员吴某也意识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吴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
一 、参加任何活动及和亲朋好友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制力,杜绝酒后驾车。
二 、参加任何活动及和亲朋好友聚会时,做到对开车参加活动的亲朋好友不劝酒、不敬酒,对于开车来的朋友,要提醒对方不喝酒。
三 、组织聚会活动的主持人要认真负责,尽可能组织不含酒精的聚会,并监督聚会中饮酒的朋友酒后是否驾车,如发现立即制止。
四、 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司机进行劝阻,同时劝阻其他人不搭乘该车辆。
五 、文明驾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也为了别人和别人幸福的家庭,请握好您手中的方向盘,珍爱生命、文明行车。从我做起,文明驾车,拒绝酒后驾车。
(通讯员:徐赫)
【通许县公安局进农村开展"大喇叭"交通安全宣传】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3月26日,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金元社区,开展农村“大喇叭”宣传活动。
活动中,针对农村地区群众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差的特点,结合近期典型案例,向村民宣讲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大家不要无证驾车、疲劳驾驶、外出不乘坐农用车,告知骑乘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辆需系好安全带,拒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有效提升了广大村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活动中,针对农村地区群众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差的特点,结合近期典型案例,向村民宣讲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大家不要无证驾车、疲劳驾驶、外出不乘坐农用车,告知骑乘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辆需系好安全带,拒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有效提升了广大村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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