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女子家里用电量太大,物业怀疑该女子家偷电,于是就强行断电,并将电表给拆走。随后就对该女子罚款3万元,并表示如果不交的话就一直断电。该女子跑到物业公司去理论,而物业公司却回复:不罚你15万就已经是客气的了,再不交的话永久不供电。
小美(化名)一家人已经在这个小区生活了6年,平日里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和邻居之间也相处的不错,从来没有得罪过谁。可是没想到突如其来的断电打破了一家人的生活。
小美还是像往常一样在上班,突然就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说家里停电了,洗衣机没办法洗衣服,别人家都没有停,就咱家停了。
小美觉得可能是欠了电费,于是就拿出手机准备交费,却发现账户余额还有钱。于是小美就让母亲关掉总闸,再开一次看看。可是母亲依然说家里没有来电,小美就安慰母亲,不要着急,等自己下班回来后再来处理,家里的衣服就先不要洗了。
小美下班回到家后检查了一下家里的电路,发现并没有问题,敲开了邻居家的门,发现他们家也并没有停电,唯独只有自己家停了电,于是就找到了小区的物业。
可是没想到物业的这一番话,让小美气的浑身哆嗦。
物业表示,他们在检查电表的时候发现小美家里的用电量太高存在偷电的嫌疑,于是就直接将小美家里的电给停了。
并且物业的工作人员告知,公司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要小美家里缴纳3万元的罚款,否则就不会给小美家供电。
小美和物业进行理论,然而物业却并没有理会小美,反而一再表示如果再不缴纳罚款,那么将会直接将电表拆走。
3万元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小美在外上班一个月也不过四五千元,3万元可是近一年的工资。物业说停电就停电,说要罚款就得交罚款,凭什么?
然而面对物业这种强硬的态度,小美也没有任何办法,小美的公公婆婆得知事情缘由后也找到物业进行理论,可是物业却并没有搭理他,反而是更加变本加厉的直接将小美家里的电表给拆除了。
并且还明确表示,如果小美家不缴纳3万元罚款,那么就不要想恢复用电。没有办法,孩子放学回家要做作业,一家人回到家里也只能打着手电,点着蜡烛。
之后小美一家人在找物业,询问罚款的原由,物业表示在调查完毕之后会给出答复,可是过去了一个多星期,物业还是没有说出个所以然,但这一个星期里小美一家人晚上只能点着蜡烛。
于是小美又再次找到物业公司讨要说法,可是没想到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小美家里平白无故的多出了5000度,用电盗窃行为已经是实锤。
物业罚款3万元已经是从轻处罚了,按照相关规定他们可以罚15万元。
小美表示自己家里平时用电也不过一个洗衣机,一个电冰箱,再加几个灯泡,也没有什么大功率电器。自己每个月也都会按时交电费,不可能平白无故的多出5000度用电。
然而物业却表示,现在多出5000多度用电已经是事实,物业也已经将电表拆了下来,交给了当地派出所,现在没有电表,不可能给小美家里进行通电。
小美表示自己都从来没有见过电表长什么样?电表也一直是锁在电箱里面也只有物业的相关人员有钥匙,自己根本就打不开。
然物业的工作人员却对小美的这一番说法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只是要小美缴纳3万元罚款,否则的话就无法给他通电。
事情已在网络上发酵,网友们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网友认为物业本来就是花钱请来看家护院的,可是到最后却想当主人。物业私自断电拆电表的行为已经是违法了,应该拿取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也有网友表示,检查电路等等不应该是由电力公司吗?而且偷电也有专门的处理部门,物业又有什么权利来罚款?
根据《电力法》第71条,盗窃电能由电力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哪怕是小美家里偷电5000度,那么按照市场价6毛来计算的话,总共的价格也是3000元。罚款10倍3万元,这也超出了电力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电力法》第44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罚款3万元,已经是正常价格的10倍,那么物业可能就存在加收费用,这已经是违法行为。
根据这个法律条款可知,罚款也是由电力主管部门来进行的,物业并没有相应的权利来处罚窃电。
物业有权利停电吗?
《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
第45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全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对这个事件你怎么看?
小美(化名)一家人已经在这个小区生活了6年,平日里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和邻居之间也相处的不错,从来没有得罪过谁。可是没想到突如其来的断电打破了一家人的生活。
小美还是像往常一样在上班,突然就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说家里停电了,洗衣机没办法洗衣服,别人家都没有停,就咱家停了。
小美觉得可能是欠了电费,于是就拿出手机准备交费,却发现账户余额还有钱。于是小美就让母亲关掉总闸,再开一次看看。可是母亲依然说家里没有来电,小美就安慰母亲,不要着急,等自己下班回来后再来处理,家里的衣服就先不要洗了。
小美下班回到家后检查了一下家里的电路,发现并没有问题,敲开了邻居家的门,发现他们家也并没有停电,唯独只有自己家停了电,于是就找到了小区的物业。
可是没想到物业的这一番话,让小美气的浑身哆嗦。
物业表示,他们在检查电表的时候发现小美家里的用电量太高存在偷电的嫌疑,于是就直接将小美家里的电给停了。
并且物业的工作人员告知,公司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要小美家里缴纳3万元的罚款,否则就不会给小美家供电。
小美和物业进行理论,然而物业却并没有理会小美,反而一再表示如果再不缴纳罚款,那么将会直接将电表拆走。
3万元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小美在外上班一个月也不过四五千元,3万元可是近一年的工资。物业说停电就停电,说要罚款就得交罚款,凭什么?
然而面对物业这种强硬的态度,小美也没有任何办法,小美的公公婆婆得知事情缘由后也找到物业进行理论,可是物业却并没有搭理他,反而是更加变本加厉的直接将小美家里的电表给拆除了。
并且还明确表示,如果小美家不缴纳3万元罚款,那么就不要想恢复用电。没有办法,孩子放学回家要做作业,一家人回到家里也只能打着手电,点着蜡烛。
之后小美一家人在找物业,询问罚款的原由,物业表示在调查完毕之后会给出答复,可是过去了一个多星期,物业还是没有说出个所以然,但这一个星期里小美一家人晚上只能点着蜡烛。
于是小美又再次找到物业公司讨要说法,可是没想到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小美家里平白无故的多出了5000度,用电盗窃行为已经是实锤。
物业罚款3万元已经是从轻处罚了,按照相关规定他们可以罚15万元。
小美表示自己家里平时用电也不过一个洗衣机,一个电冰箱,再加几个灯泡,也没有什么大功率电器。自己每个月也都会按时交电费,不可能平白无故的多出5000度用电。
然而物业却表示,现在多出5000多度用电已经是事实,物业也已经将电表拆了下来,交给了当地派出所,现在没有电表,不可能给小美家里进行通电。
小美表示自己都从来没有见过电表长什么样?电表也一直是锁在电箱里面也只有物业的相关人员有钥匙,自己根本就打不开。
然物业的工作人员却对小美的这一番说法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只是要小美缴纳3万元罚款,否则的话就无法给他通电。
事情已在网络上发酵,网友们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网友认为物业本来就是花钱请来看家护院的,可是到最后却想当主人。物业私自断电拆电表的行为已经是违法了,应该拿取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也有网友表示,检查电路等等不应该是由电力公司吗?而且偷电也有专门的处理部门,物业又有什么权利来罚款?
根据《电力法》第71条,盗窃电能由电力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哪怕是小美家里偷电5000度,那么按照市场价6毛来计算的话,总共的价格也是3000元。罚款10倍3万元,这也超出了电力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电力法》第44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罚款3万元,已经是正常价格的10倍,那么物业可能就存在加收费用,这已经是违法行为。
根据这个法律条款可知,罚款也是由电力主管部门来进行的,物业并没有相应的权利来处罚窃电。
物业有权利停电吗?
《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
第45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全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对这个事件你怎么看?
山东,一女子家里用电量太大,物业怀疑该女子家偷电,于是就强行断电,并将电表给拆走。随后就对该女子罚款3万元,并表示如果不交的话就一直断电。该女子跑到物业公司去理论,而物业公司却回复:不罚你15万就已经是客气的了,再不交的话永久不供电。
小美(化名)一家人已经在这个小区生活了6年,平日里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和邻居之间也相处的不错,从来没有得罪过谁。可是没想到突如其来的断电打破了一家人的生活。
小美还是像往常一样在上班,突然就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说家里停电了,洗衣机没办法洗衣服,别人家都没有停,就咱家停了。
小美觉得可能是欠了电费,于是就拿出手机准备交费,却发现账户余额还有钱。于是小美就让母亲关掉总闸,再开一次看看。可是母亲依然说家里没有来电,小美就安慰母亲,不要着急,等自己下班回来后再来处理,家里的衣服就先不要洗了。
小美下班回到家后检查了一下家里的电路,发现并没有问题,敲开了邻居家的门,发现他们家也并没有停电,唯独只有自己家停了电,于是就找到了小区的物业。
可是没想到物业的这一番话,让小美气的浑身哆嗦。
物业表示,他们在检查电表的时候发现小美家里的用电量太高存在偷电的嫌疑,于是就直接将小美家里的电给停了。
并且物业的工作人员告知,公司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要小美家里缴纳3万元的罚款,否则就不会给小美家供电。
小美和物业进行理论,然而物业却并没有理会小美,反而一再表示如果再不缴纳罚款,那么将会直接将电表拆走。
3万元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小美在外上班一个月也不过四五千元,3万元可是近一年的工资。物业说停电就停电,说要罚款就得交罚款,凭什么?
然而面对物业这种强硬的态度,小美也没有任何办法,小美的公公婆婆得知事情缘由后也找到物业进行理论,可是物业却并没有搭理他,反而是更加变本加厉的直接将小美家里的电表给拆除了。
并且还明确表示,如果小美家不缴纳3万元罚款,那么就不要想恢复用电。没有办法,孩子放学回家要做作业,一家人回到家里也只能打着手电,点着蜡烛。
之后小美一家人在找物业,询问罚款的原由,物业表示在调查完毕之后会给出答复,可是过去了一个多星期,物业还是没有说出个所以然,但这一个星期里小美一家人晚上只能点着蜡烛。
于是小美又再次找到物业公司讨要说法,可是没想到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小美家里平白无故的多出了5000度,用电盗窃行为已经是实锤。
物业罚款3万元已经是从轻处罚了,按照相关规定他们可以罚15万元。
小美表示自己家里平时用电也不过一个洗衣机,一个电冰箱,再加几个灯泡,也没有什么大功率电器。自己每个月也都会按时交电费,不可能平白无故的多出5000度用电。
然而物业却表示,现在多出5000多度用电已经是事实,物业也已经将电表拆了下来,交给了当地派出所,现在没有电表,不可能给小美家里进行通电。
小美表示自己都从来没有见过电表长什么样?电表也一直是锁在电箱里面也只有物业的相关人员有钥匙,自己根本就打不开。
然物业的工作人员却对小美的这一番说法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只是要小美缴纳3万元罚款,否则的话就无法给他通电。
事情已在网络上发酵,网友们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网友认为物业本来就是花钱请来看家护院的,可是到最后却想当主人。物业私自断电拆电表的行为已经是违法了,应该拿取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也有网友表示,检查电路等等不应该是由电力公司吗?而且偷电也有专门的处理部门,物业又有什么权利来罚款?
根据《电力法》第71条,盗窃电能由电力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哪怕是小美家里偷电5000度,那么按照市场价6毛来计算的话,总共的价格也是3000元。罚款10倍3万元,这也超出了电力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电力法》第44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罚款3万元,已经是正常价格的10倍,那么物业可能就存在加收费用,这已经是违法行为。
根据这个法律条款可知,罚款也是由电力主管部门来进行的,物业并没有相应的权利来处罚窃电。
物业有权利停电吗?
《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
第45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全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对这个事件你怎么看?
小美(化名)一家人已经在这个小区生活了6年,平日里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和邻居之间也相处的不错,从来没有得罪过谁。可是没想到突如其来的断电打破了一家人的生活。
小美还是像往常一样在上班,突然就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说家里停电了,洗衣机没办法洗衣服,别人家都没有停,就咱家停了。
小美觉得可能是欠了电费,于是就拿出手机准备交费,却发现账户余额还有钱。于是小美就让母亲关掉总闸,再开一次看看。可是母亲依然说家里没有来电,小美就安慰母亲,不要着急,等自己下班回来后再来处理,家里的衣服就先不要洗了。
小美下班回到家后检查了一下家里的电路,发现并没有问题,敲开了邻居家的门,发现他们家也并没有停电,唯独只有自己家停了电,于是就找到了小区的物业。
可是没想到物业的这一番话,让小美气的浑身哆嗦。
物业表示,他们在检查电表的时候发现小美家里的用电量太高存在偷电的嫌疑,于是就直接将小美家里的电给停了。
并且物业的工作人员告知,公司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要小美家里缴纳3万元的罚款,否则就不会给小美家供电。
小美和物业进行理论,然而物业却并没有理会小美,反而一再表示如果再不缴纳罚款,那么将会直接将电表拆走。
3万元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小美在外上班一个月也不过四五千元,3万元可是近一年的工资。物业说停电就停电,说要罚款就得交罚款,凭什么?
然而面对物业这种强硬的态度,小美也没有任何办法,小美的公公婆婆得知事情缘由后也找到物业进行理论,可是物业却并没有搭理他,反而是更加变本加厉的直接将小美家里的电表给拆除了。
并且还明确表示,如果小美家不缴纳3万元罚款,那么就不要想恢复用电。没有办法,孩子放学回家要做作业,一家人回到家里也只能打着手电,点着蜡烛。
之后小美一家人在找物业,询问罚款的原由,物业表示在调查完毕之后会给出答复,可是过去了一个多星期,物业还是没有说出个所以然,但这一个星期里小美一家人晚上只能点着蜡烛。
于是小美又再次找到物业公司讨要说法,可是没想到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小美家里平白无故的多出了5000度,用电盗窃行为已经是实锤。
物业罚款3万元已经是从轻处罚了,按照相关规定他们可以罚15万元。
小美表示自己家里平时用电也不过一个洗衣机,一个电冰箱,再加几个灯泡,也没有什么大功率电器。自己每个月也都会按时交电费,不可能平白无故的多出5000度用电。
然而物业却表示,现在多出5000多度用电已经是事实,物业也已经将电表拆了下来,交给了当地派出所,现在没有电表,不可能给小美家里进行通电。
小美表示自己都从来没有见过电表长什么样?电表也一直是锁在电箱里面也只有物业的相关人员有钥匙,自己根本就打不开。
然物业的工作人员却对小美的这一番说法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只是要小美缴纳3万元罚款,否则的话就无法给他通电。
事情已在网络上发酵,网友们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网友认为物业本来就是花钱请来看家护院的,可是到最后却想当主人。物业私自断电拆电表的行为已经是违法了,应该拿取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也有网友表示,检查电路等等不应该是由电力公司吗?而且偷电也有专门的处理部门,物业又有什么权利来罚款?
根据《电力法》第71条,盗窃电能由电力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哪怕是小美家里偷电5000度,那么按照市场价6毛来计算的话,总共的价格也是3000元。罚款10倍3万元,这也超出了电力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电力法》第44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罚款3万元,已经是正常价格的10倍,那么物业可能就存在加收费用,这已经是违法行为。
根据这个法律条款可知,罚款也是由电力主管部门来进行的,物业并没有相应的权利来处罚窃电。
物业有权利停电吗?
《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
第45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全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对这个事件你怎么看?
#石家庄身边事儿# 【今晚起,石家庄槐安路与时光街口施工↓↓↓】
石家庄槐安路与时光街口钢箱梁吊装焊接施工定于3月24日(周五)23:00开工。
一、施工时间
3月24日-5月31日,工期38天。
二、施工方式及交通组织
该项目跨时光街口采用大跨径钢结构连续梁,因跨度较大施工期间需占用槐安路与时光街口中间部分道路设置临时支墩,为确保施工安全,施工期间槐安路与时光街口禁止南北向通行,东西向正常通行,槐安路与时光街南口、北口实行机动车道“右进、右出”,非机动车和行人可南北向横穿。
三、绕行路线
1.时光街(槐安路以南)区域机动车绕行新石中路、新石北路出入。
2.时光街(槐安路以北)区域机动车绕行裕华路、工农路、建国路进出。
22路公交临时调整
根据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知,3月25日起时光街与槐安路交口四个方向禁左的交通组织方案,届时公交22路开往台头·双凤山时由新石北路临时绕行西二环辅路、槐安路复原线运行。西二环辅路东侧临时增设西二环新石北路口站位,槐安路北侧临时增设西二环槐安路口、君晓家园站位。新石北路北侧临时撤销西二环新石北路口、卓达院士园站位,时光街东侧临时撤销新石北路西口、时光公园西站位。
石家庄槐安路与时光街口钢箱梁吊装焊接施工定于3月24日(周五)23:00开工。
一、施工时间
3月24日-5月31日,工期38天。
二、施工方式及交通组织
该项目跨时光街口采用大跨径钢结构连续梁,因跨度较大施工期间需占用槐安路与时光街口中间部分道路设置临时支墩,为确保施工安全,施工期间槐安路与时光街口禁止南北向通行,东西向正常通行,槐安路与时光街南口、北口实行机动车道“右进、右出”,非机动车和行人可南北向横穿。
三、绕行路线
1.时光街(槐安路以南)区域机动车绕行新石中路、新石北路出入。
2.时光街(槐安路以北)区域机动车绕行裕华路、工农路、建国路进出。
22路公交临时调整
根据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知,3月25日起时光街与槐安路交口四个方向禁左的交通组织方案,届时公交22路开往台头·双凤山时由新石北路临时绕行西二环辅路、槐安路复原线运行。西二环辅路东侧临时增设西二环新石北路口站位,槐安路北侧临时增设西二环槐安路口、君晓家园站位。新石北路北侧临时撤销西二环新石北路口、卓达院士园站位,时光街东侧临时撤销新石北路西口、时光公园西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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