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眼科住院部门诊部半日游
走错办公室了
因为脸盲记不清医生姐姐长啥样,第一次认错人辽还好另一个医生还是我昨天挂号的医生老师他就说我再去找找,医生姐姐应该在的
然后我终于找到了也第一次见那么多眼科医生全扎堆在这个办公室
听声辨人找到了医生姐姐
像小鸡仔一样跟着医生姐姐走来走去[单身狗]虽然我比她大个很多
然后勇闯门诊部去了三个房间做检查,最后一个房间的检查有点子恐怖,要把一个圆柱体放我眼球上,然后倒水在那个圆柱体上面,用仪器测量,不过这个检查的医生姐姐一直叫我宝贝[悲伤]她好温柔
我要给一院眼科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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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终于找到了也第一次见那么多眼科医生全扎堆在这个办公室
听声辨人找到了医生姐姐
像小鸡仔一样跟着医生姐姐走来走去[单身狗]虽然我比她大个很多
然后勇闯门诊部去了三个房间做检查,最后一个房间的检查有点子恐怖,要把一个圆柱体放我眼球上,然后倒水在那个圆柱体上面,用仪器测量,不过这个检查的医生姐姐一直叫我宝贝[悲伤]她好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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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颖[超话]##六公主再夸风吹半夏#强烈推荐《风吹半夏》!这部剧真的质量很高,无论是有血有肉的闯攀、尔虞我诈的磕绊、一路随行的陪伴、直面自我的审判全都体现出来了。许半夏在男人堆的钢铁生意道路中奋发向上,她对钱有欲望、有强大的野心,有魄力、决策果敢、重情重义,越挫越勇有大格局的女性。最后结局立意也很高,历经风雨后终于体会到人生难得可贵的是自醒,能与过去和解。里面每一个镜头都有意义,值得细细品味,最后夸夸赵丽颖,演的真好能让人信服,推荐!!!
【舆情反转!质疑公权力滥用,偷电者杀害供电所长为何反遭网民同情】
最近,重庆市发生的一件杀人案在社会上引起争议。事情的起因,是重庆市涪陵区农民罗传坤偷电被发现,所属珍溪供电所所长刘军给他开出了32万元的罚单。最后讨价还价,32万元的罚单一降再降,降到了12万元。罗传坤偷了多少度电呢?罗传坤的辩护律师称只偷了1100度电,价值723元。这么点电费却要罚出巨额数字,罗传坤显然无法接受,即便由32万降到12万也无法接受,他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激愤之下将供电所所长刘军连捅20余刀致死。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罗传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罗传坤不接受这个判决,目前正在上诉。案件发到网上后,舆情哗然。我赞同许多网民的看法,罗传坤确实有罪,偷电在先,杀人在后,且杀害的供电所所长刘军系“2021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之一,不惩治不能以儆效尤。但他是不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呢?目前舆情的焦点,转到罗传坤的杀人原因上。
罗传坤是一个养鱼户,属于生活在底层的“弱势群体”,在当前人们的日子都不好过的情况下,“弱势群体”最易引起同情。他偷电是为了节约养鱼成本。偷固然不对,他偷电后被罚款也是应该的,焦点在于罚多少钱让他动了杀机。如果按罗传坤辩护律师的说法,三倍罚款不过才2000多元钱,就是十倍罚款也不过7000多元,怎么这位“感动重庆的十大人物”,张口就给他开出了32万元的罚单呢?以心比心,换做是谁也无法接受这个罚单,这不罚得倾家荡产了吗?另外一个事实是,罚款也能“讨价还价”,竟然由32万元“飞流直下三千尺”,降到了12万元,罚多少钱只是他一句话的事,这权力也太大了吧?
就是这砍价砍下来的12万元,让罗传坤动了杀机。因为这12万元他一时也拿不出来。法院判决说“供电所的处罚从32万改到12万属于工作瑕疵”,正是这“工作瑕疵”引起网民们的争议。这是“工作瑕疵”还是“公权力滥用”?刘军以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珍溪供电所所长的身份,获得“2021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的荣誉,平常的工作表现应该不错,盖棺论定,把他称为“守护人民电业的坚硬磐石”。重庆日报报道他的先进事迹说,他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在抗疫时是“抗疫保电的大梁”,他心中装着群众,“把村里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但就是这样一位“好干部”,罚起农民罗传坤来却是毫不手软,开出了32万元的罚单。我善意地揣测,是不是他“嫉恶如仇”,就是想罚的罗传坤倾家荡产再不敢偷电,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呢?
不管开出天价罚单的动机是什么,这个“工作瑕疵”给他带来了“因公殉职”的灾难,这对其他公务人员也是一个警示。许多网民认为这个“罚单”有点过了,把农民罗传坤逼上了绝路。罗传坤是自首的,但自首情节也没有给他换来减刑。“好干部”刘军的“工作瑕疵”并不是个例,这应该是一个比较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不管是32万元的罚单还是最后的12万元罚单,是不是涉嫌比较有普遍性的“公权力滥用”问题?罚款32万元根据的是什么法律条款?舆情已经反转,关注的是这个问题了。将罗传坤绳之以法没错,这个人确实很可恶,是个偷电的“刁民”,但是不是可恶到“罪大恶极”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度,确实值得商榷。我的感受是:对于这个“犯罪分子”并不表示“同情”,但也没有激起那么大的怒火。
最近,重庆市发生的一件杀人案在社会上引起争议。事情的起因,是重庆市涪陵区农民罗传坤偷电被发现,所属珍溪供电所所长刘军给他开出了32万元的罚单。最后讨价还价,32万元的罚单一降再降,降到了12万元。罗传坤偷了多少度电呢?罗传坤的辩护律师称只偷了1100度电,价值723元。这么点电费却要罚出巨额数字,罗传坤显然无法接受,即便由32万降到12万也无法接受,他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激愤之下将供电所所长刘军连捅20余刀致死。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罗传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罗传坤不接受这个判决,目前正在上诉。案件发到网上后,舆情哗然。我赞同许多网民的看法,罗传坤确实有罪,偷电在先,杀人在后,且杀害的供电所所长刘军系“2021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之一,不惩治不能以儆效尤。但他是不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呢?目前舆情的焦点,转到罗传坤的杀人原因上。
罗传坤是一个养鱼户,属于生活在底层的“弱势群体”,在当前人们的日子都不好过的情况下,“弱势群体”最易引起同情。他偷电是为了节约养鱼成本。偷固然不对,他偷电后被罚款也是应该的,焦点在于罚多少钱让他动了杀机。如果按罗传坤辩护律师的说法,三倍罚款不过才2000多元钱,就是十倍罚款也不过7000多元,怎么这位“感动重庆的十大人物”,张口就给他开出了32万元的罚单呢?以心比心,换做是谁也无法接受这个罚单,这不罚得倾家荡产了吗?另外一个事实是,罚款也能“讨价还价”,竟然由32万元“飞流直下三千尺”,降到了12万元,罚多少钱只是他一句话的事,这权力也太大了吧?
就是这砍价砍下来的12万元,让罗传坤动了杀机。因为这12万元他一时也拿不出来。法院判决说“供电所的处罚从32万改到12万属于工作瑕疵”,正是这“工作瑕疵”引起网民们的争议。这是“工作瑕疵”还是“公权力滥用”?刘军以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珍溪供电所所长的身份,获得“2021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的荣誉,平常的工作表现应该不错,盖棺论定,把他称为“守护人民电业的坚硬磐石”。重庆日报报道他的先进事迹说,他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在抗疫时是“抗疫保电的大梁”,他心中装着群众,“把村里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但就是这样一位“好干部”,罚起农民罗传坤来却是毫不手软,开出了32万元的罚单。我善意地揣测,是不是他“嫉恶如仇”,就是想罚的罗传坤倾家荡产再不敢偷电,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呢?
不管开出天价罚单的动机是什么,这个“工作瑕疵”给他带来了“因公殉职”的灾难,这对其他公务人员也是一个警示。许多网民认为这个“罚单”有点过了,把农民罗传坤逼上了绝路。罗传坤是自首的,但自首情节也没有给他换来减刑。“好干部”刘军的“工作瑕疵”并不是个例,这应该是一个比较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不管是32万元的罚单还是最后的12万元罚单,是不是涉嫌比较有普遍性的“公权力滥用”问题?罚款32万元根据的是什么法律条款?舆情已经反转,关注的是这个问题了。将罗传坤绳之以法没错,这个人确实很可恶,是个偷电的“刁民”,但是不是可恶到“罪大恶极”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度,确实值得商榷。我的感受是:对于这个“犯罪分子”并不表示“同情”,但也没有激起那么大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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