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重庆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钓4个月】市农业农村委消息,在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的禁钓期内,重庆境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违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野生江河鱼类将依据《中华人民国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钓期内非法垂钓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详见:https://t.cn/A6CoK9Id(素材来源:上游新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违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野生江河鱼类将依据《中华人民国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钓期内非法垂钓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详见:https://t.cn/A6CoK9Id(素材来源:上游新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重庆人社#【@钓友注意:重庆754条禁捕河流今起全面禁钓4个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市禁捕水域将全面禁止垂钓。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渔业资源丰富,每年3-6月是鱼类繁殖的主要时节。为确保水生生物多样性,根据市农业农村委等8部门通告,在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的禁钓期内,我市境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https://t.cn/A6Cx4dU9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渔业资源丰富,每年3-6月是鱼类繁殖的主要时节。为确保水生生物多样性,根据市农业农村委等8部门通告,在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的禁钓期内,我市境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https://t.cn/A6Cx4dU9
【#今起重庆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钓4个月#】市农业农村委消息,在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的禁钓期内,重庆境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违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野生江河鱼类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钓期内非法垂钓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野生江河鱼类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钓期内非法垂钓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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