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一女子多次试了衣服却没有买,离开的时候引得店主追了出去,质问道:这么长时间我在陪你玩吗?
据悉,女子来这家店挑选衣服,挑的时间比较长,然后又去一件一件的试衣服,最后选定了一件衣服,价格谈好了,结果因为一些原因又不买了。
女子随即就离开了,店主追出来对她说,我跟你玩呢吗?辛辛苦苦试这么半天,说不买就不买了?
女子则是一脸纳闷回答道,我突然不想买,不行啊,你难不成还要强迫人家买吗?买不买是我的自由,没有人有权利干涉。
店主反驳道,我不是强迫,是你自愿的,说好了要买又反悔,我一天的好心情都被你破坏了!
女子觉得店家十分可笑,丢下一句莫名其妙就离去了,只留下店主站在原地盯着女子的背影。
这件事很快就引起了大家的讨论,有人说店主的心情能理解,煮熟的鸭子飞了。也有人说,试衣服确实可以不用买,店主不如赶紧投入精力去接待好下一个顾客。
一、店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顾客买不买东西是他的权利,店主确实不能因此而强迫顾客交易,否则就是强买强卖,是违法的。
1、强买强卖是指,在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处要注意!强迫交易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或者交易金额超过10000元的,就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迫交易以暴力、威胁手段,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只是店主不能强迫顾客交易,如果店主不想卖,顾客也不能强迫店主卖给自己,二者是同样的性质。
2、强买强卖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也就是说,顾客有权自主选择买衣服的店家,可以自主随意选择衣服和价格,自主决定买或者不买任何一件衣服,接受或者不接受店家的服务,有权拒绝店家的强制交易行为。
二、顾客试衣服的时候,如果把衣服损坏了,该怎么办?
1、如果是故意损坏的,属于过错责任,穿着不当损坏的,属于无过错责任。
不管属于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都需要顾客来承担这个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赔偿的原则为,优先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参照受损财物的原始购买价格,综合其使用期限予以折价赔偿。
具体而言,顾客可以跟店家协商买下的金额,一般是以衣服的进货价为准。
2、如果是质量太差,导致顾客一试穿衣服就损坏了的,要由店家承担全部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一般来说,衣服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穿多了才会坏掉。如果衣服在试穿的时候就被损坏,就说明这个衣服是质量不过关的,店家会受到处罚。
《产品质量法》规定,衣服质量不好的,责令停止卖出,没收违法卖的衣服,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质量不好的衣服卖出去,就是有违法所得,按照卖出去的价格,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这里的刑事责任是指,违法销售5万元以上。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达5万元以上的,就会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买衣服的时候,试衣服也是人之常情,这是顾客与店家建立买卖合同之前,合法合规的一步,店家应该要坦然接受这一切,不买也是顾客的自由,切莫因小失大。
您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呢?
据悉,女子来这家店挑选衣服,挑的时间比较长,然后又去一件一件的试衣服,最后选定了一件衣服,价格谈好了,结果因为一些原因又不买了。
女子随即就离开了,店主追出来对她说,我跟你玩呢吗?辛辛苦苦试这么半天,说不买就不买了?
女子则是一脸纳闷回答道,我突然不想买,不行啊,你难不成还要强迫人家买吗?买不买是我的自由,没有人有权利干涉。
店主反驳道,我不是强迫,是你自愿的,说好了要买又反悔,我一天的好心情都被你破坏了!
女子觉得店家十分可笑,丢下一句莫名其妙就离去了,只留下店主站在原地盯着女子的背影。
这件事很快就引起了大家的讨论,有人说店主的心情能理解,煮熟的鸭子飞了。也有人说,试衣服确实可以不用买,店主不如赶紧投入精力去接待好下一个顾客。
一、店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顾客买不买东西是他的权利,店主确实不能因此而强迫顾客交易,否则就是强买强卖,是违法的。
1、强买强卖是指,在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处要注意!强迫交易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或者交易金额超过10000元的,就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迫交易以暴力、威胁手段,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只是店主不能强迫顾客交易,如果店主不想卖,顾客也不能强迫店主卖给自己,二者是同样的性质。
2、强买强卖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也就是说,顾客有权自主选择买衣服的店家,可以自主随意选择衣服和价格,自主决定买或者不买任何一件衣服,接受或者不接受店家的服务,有权拒绝店家的强制交易行为。
二、顾客试衣服的时候,如果把衣服损坏了,该怎么办?
1、如果是故意损坏的,属于过错责任,穿着不当损坏的,属于无过错责任。
不管属于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都需要顾客来承担这个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赔偿的原则为,优先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参照受损财物的原始购买价格,综合其使用期限予以折价赔偿。
具体而言,顾客可以跟店家协商买下的金额,一般是以衣服的进货价为准。
2、如果是质量太差,导致顾客一试穿衣服就损坏了的,要由店家承担全部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一般来说,衣服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穿多了才会坏掉。如果衣服在试穿的时候就被损坏,就说明这个衣服是质量不过关的,店家会受到处罚。
《产品质量法》规定,衣服质量不好的,责令停止卖出,没收违法卖的衣服,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质量不好的衣服卖出去,就是有违法所得,按照卖出去的价格,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这里的刑事责任是指,违法销售5万元以上。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达5万元以上的,就会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买衣服的时候,试衣服也是人之常情,这是顾客与店家建立买卖合同之前,合法合规的一步,店家应该要坦然接受这一切,不买也是顾客的自由,切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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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情人节
今天小国直播了4次 哭了 可能是一直以来压力太大或者是什么原因吧 看着评论区不说话 评论区全是我们会一直陪着你的这种安慰的话 当然我也发了 借着晚上 酒劲儿 氛围到这了 而且也是很感性的人 有事儿自己憋着 就忍不住哭了吧 做为JK他是明星 是无敌闪耀的巨星 需要平台展示自己 但是做为田柾国 他也是普通人 他说会陪着我们到尽头为止
我是因为认识你才开始追星的 而且你是唯一 BTS以外的我不感兴趣 14年到现在 9年了 刚认识你那会你还未成年呢 我也才初二 当时是BigBang和EXO大火的时候呢 我和朋友说起你们的时候他们还不认识 无所谓 我喜欢就好了 你们早期的歌可以说是会唱的很熟练的程度了 花样年华系列出来之后 我走不出来了 你们的深度让我觉得你们可以火甚至更火 但是上高中的时候 我错过了太多你们的低谷的 耀眼的 时刻 解散 被算计……那时候我只能通过在我们学校的广播站 放你们的歌来拉近距离吧 但好在都过来了 疫情那段时间也算是“偷”来的 但可能也是天意吧想让你们更有名气 然后果不其然 登顶了 格莱美 联合国……这些也都是应得的
随着年龄增长 入伍开始了 2025才可能合体 我又要等几年了 大哥入伍那天的视频我没哭 而是后来的几个月放出来的大哥给我们的录像我哭了 怕我们会思念 提前录好来安慰我们 大哥和三哥solo的mv也很细节 小孩儿代表阿米 我们懂的
所以BTS&ARMY Forever
从来没写过这么长的话 我现在面临着步入社会的路口 很迷茫 回头看好像BTS一直在我身边 又远又近 成员们都在成长又好像没变 希望我们见面的那一刻 都是满怀期盼欣喜和感动吧
정국아 계속 행복하자
今天小国直播了4次 哭了 可能是一直以来压力太大或者是什么原因吧 看着评论区不说话 评论区全是我们会一直陪着你的这种安慰的话 当然我也发了 借着晚上 酒劲儿 氛围到这了 而且也是很感性的人 有事儿自己憋着 就忍不住哭了吧 做为JK他是明星 是无敌闪耀的巨星 需要平台展示自己 但是做为田柾国 他也是普通人 他说会陪着我们到尽头为止
我是因为认识你才开始追星的 而且你是唯一 BTS以外的我不感兴趣 14年到现在 9年了 刚认识你那会你还未成年呢 我也才初二 当时是BigBang和EXO大火的时候呢 我和朋友说起你们的时候他们还不认识 无所谓 我喜欢就好了 你们早期的歌可以说是会唱的很熟练的程度了 花样年华系列出来之后 我走不出来了 你们的深度让我觉得你们可以火甚至更火 但是上高中的时候 我错过了太多你们的低谷的 耀眼的 时刻 解散 被算计……那时候我只能通过在我们学校的广播站 放你们的歌来拉近距离吧 但好在都过来了 疫情那段时间也算是“偷”来的 但可能也是天意吧想让你们更有名气 然后果不其然 登顶了 格莱美 联合国……这些也都是应得的
随着年龄增长 入伍开始了 2025才可能合体 我又要等几年了 大哥入伍那天的视频我没哭 而是后来的几个月放出来的大哥给我们的录像我哭了 怕我们会思念 提前录好来安慰我们 大哥和三哥solo的mv也很细节 小孩儿代表阿米 我们懂的
所以BTS&ARMY Forever
从来没写过这么长的话 我现在面临着步入社会的路口 很迷茫 回头看好像BTS一直在我身边 又远又近 成员们都在成长又好像没变 希望我们见面的那一刻 都是满怀期盼欣喜和感动吧
정국아 계속 행복하자
其实这两天在跟他在背地里闹脾气 因为他太忙了又加上生病 两个星期没有好好的陪我了 我很不满 却又找不到什么理由和他吵架 毕竟他真的有在跟我好好道歉 我开始无视他的信息 无视他的电话 无视他的抖音艾特分享 他好像感受到了 但可惜他不是一个擅长表达自己的人 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只会一直打电话 我知道他是觉得我可能不需要他了却又碍于面子不知道如何来挽留 只能用打电话的方式来找一点存在感 其实我就是单纯的在生他气 想了想还是算了 谈个恋爱没必要弄的自己累人家也累 恍然记起我第一次跟他发脾气的时候他压根不知道自己哪里惹我生气了哈哈哈哈哈 那次也是一样 他说了些我听着不开心的话 我生气了 但是没说出来 我发现人总是这样 不喜欢自己说出来只想要他们发现 哪怕这些道理我都懂 中午下午叫我出去吃饭我没去 晚上又叫我出去我也没出去 他开始意识到我情绪不好了 但并没反应过来是他的原因 那时候他也以为我是不想跟他继续好下去了 也是十分钟打一个电话过来问我要不要出去 真的很好笑
“要出来吗?”
“不要 ”
好吧那我挂了”
五分钟后….
“真的不出来?我来接你”
热推
酒醒了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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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去”
“那行吧”
又过了三分钟…
“你怎么了吗?是不是累了才不想出来 我来接你”
“我累了 不想出去”
“好吧 那你在家好好休息 ”
又过了五分钟…
“真的不出来吗 张雨跟龙鸿都在 ”
“不去”
回想起来真的好好笑 他真的是一个很不会表达自己的人 想见我又怕打扰我 就一直一直问 后面张雨给他说他去翻聊天记录才猜到我是因为什么生气的 也还好 他认错很乖很积极 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在我家楼下了 养成系是我第一次接触 我蛮喜欢把他一点一点调教成我喜欢的样子 或者是说去征服他 最开始的一两个星期他从来不会说想我 什么情侣之间的小话都不会对我说 他觉得肉麻 是个很正经的人 直到后面我一点点的死缠烂打 厚脸皮 他也就开始会开始时不时叫我亲昵一点的称呼了 我知道自己并不喜欢他 因为我只享受跟他见面时会精心打扮的自己 或者说我喜欢自己跟别人谈恋爱时的样子 好绕口 但总归是我现在到心境 我享受这段关系 而不是喜欢他 我想等已经完全把他调教好了 就是我开始厌烦的时候了
“要出来吗?”
“不要 ”
好吧那我挂了”
五分钟后….
“真的不出来?我来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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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行吧”
又过了三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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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那你在家好好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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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
回想起来真的好好笑 他真的是一个很不会表达自己的人 想见我又怕打扰我 就一直一直问 后面张雨给他说他去翻聊天记录才猜到我是因为什么生气的 也还好 他认错很乖很积极 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在我家楼下了 养成系是我第一次接触 我蛮喜欢把他一点一点调教成我喜欢的样子 或者是说去征服他 最开始的一两个星期他从来不会说想我 什么情侣之间的小话都不会对我说 他觉得肉麻 是个很正经的人 直到后面我一点点的死缠烂打 厚脸皮 他也就开始会开始时不时叫我亲昵一点的称呼了 我知道自己并不喜欢他 因为我只享受跟他见面时会精心打扮的自己 或者说我喜欢自己跟别人谈恋爱时的样子 好绕口 但总归是我现在到心境 我享受这段关系 而不是喜欢他 我想等已经完全把他调教好了 就是我开始厌烦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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