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面对杀人案,何必强调死者是“名媛”?】近日,发生在香港的一桩故意杀人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据香港媒体报道,2月24日,当地警方在大埔龙尾村发现一名死者部分遗体,经调查,受害者正是失踪多日的知名人士、女模特蔡天凤。案发后,蔡天凤的前夫与前夫父母、前夫兄长等4名嫌疑人先后被捕,案情很快趋于清晰。与此同时,这桩案件也以“名媛碎尸案”为名,在网上引发了广泛的传播与讨论。在各社交媒体平台,相关新闻大有席卷热搜之势。这一过程中,指向死者身份的“名媛”,以及体现犯罪手法凶残程度的“碎尸”,成了最吸引眼球的标签。
由于死者蔡天凤兼有时尚界人士与“富豪之妻”两重身份,舆论将其称为“名媛”,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方式,也确实可以被称为“碎尸”。然而,将这两个标签叠加在一起,却难免显出一种刻意制造耸动气氛的“猎奇感”。一个年轻的生命为人所害,本是一起令人心痛的悲剧,嫌疑人一家四口的残忍行径,更是为社会所唾弃。然而,在部分媒体和自媒体的传播口吻中,这一切仿佛只是舞台上供人观赏的庸俗戏码。
对此,我们可以站在客观的视角上,兼顾专业的理性与人性的温情,从传播伦理的视角出发辨析此事,进而对舆论报道、传播、讨论此类恶性案件的方式加以引导。这不仅对这一起案件有所意义,也关乎大众理念与社会风气的进步。
普通人倾向于关注少见、稀奇的事,本是人之常情,媒体对此类案件展开报道也是分内之事。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公众媒介素养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舆论传播恶性案件时,应当考虑社会影响和受害者隐私,将重点放在揭示犯罪之恶上,而非对与案件无直接关联的受害者性别、身份等细节大做文章。除此之外,诸如“碎尸”这种极端暴力的作案细节是否应该被着重强调,也是一件充满争议的事。结合以上标准,传播者还应慎思慎行,有所克制。
回顾这起案件的传播过程,究竟是谁将“前夫一家四口杀害蔡天凤案”定义成了“名媛碎尸案”?最早报道这起案件的香港媒体,引述相关新闻的内地媒体,围绕新闻展开“深加工”的自媒体,都在各个环节发挥了自己的作用。在这个完整的传播链条上,每个传播环节的“把关者”都很清楚哪些标签最能带来点击量,因此共同完成了对案件形象的塑造。
这些“把关者”未必没有意识到此类表达可能不够妥当,但是,在流量的巨大诱惑面前,传播伦理的边界很可能因此变得模糊。舆论向来爱给人“贴标签”,网友们也爱听耸动猎奇的故事——这些理由很容易让传播者放弃判断,自我卸责。但是,作为新闻从业者或是对舆论影响举足轻重的网络大V,以更严格的标准自我要求,使舆论环境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理当成为一种道德自觉,也是专业人士应尽的社会义务。
强调这些内容,并不是对舆论吹毛求疵,更不是要指责关注此案的普通网友。而是说我们应该时常保持媒介素养,从而更好地穿透舆论表象,看到新闻事件的哪些要素真正值得关注,同时避免舆论无意之间对他人造成次生伤害。具体到这起案件上,我们希望正义经由法律途径实现,死者无辜受害,凶手理应被依法严惩,这无关受害者是不是所谓的“名媛”。(中青评论)
由于死者蔡天凤兼有时尚界人士与“富豪之妻”两重身份,舆论将其称为“名媛”,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方式,也确实可以被称为“碎尸”。然而,将这两个标签叠加在一起,却难免显出一种刻意制造耸动气氛的“猎奇感”。一个年轻的生命为人所害,本是一起令人心痛的悲剧,嫌疑人一家四口的残忍行径,更是为社会所唾弃。然而,在部分媒体和自媒体的传播口吻中,这一切仿佛只是舞台上供人观赏的庸俗戏码。
对此,我们可以站在客观的视角上,兼顾专业的理性与人性的温情,从传播伦理的视角出发辨析此事,进而对舆论报道、传播、讨论此类恶性案件的方式加以引导。这不仅对这一起案件有所意义,也关乎大众理念与社会风气的进步。
普通人倾向于关注少见、稀奇的事,本是人之常情,媒体对此类案件展开报道也是分内之事。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公众媒介素养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舆论传播恶性案件时,应当考虑社会影响和受害者隐私,将重点放在揭示犯罪之恶上,而非对与案件无直接关联的受害者性别、身份等细节大做文章。除此之外,诸如“碎尸”这种极端暴力的作案细节是否应该被着重强调,也是一件充满争议的事。结合以上标准,传播者还应慎思慎行,有所克制。
回顾这起案件的传播过程,究竟是谁将“前夫一家四口杀害蔡天凤案”定义成了“名媛碎尸案”?最早报道这起案件的香港媒体,引述相关新闻的内地媒体,围绕新闻展开“深加工”的自媒体,都在各个环节发挥了自己的作用。在这个完整的传播链条上,每个传播环节的“把关者”都很清楚哪些标签最能带来点击量,因此共同完成了对案件形象的塑造。
这些“把关者”未必没有意识到此类表达可能不够妥当,但是,在流量的巨大诱惑面前,传播伦理的边界很可能因此变得模糊。舆论向来爱给人“贴标签”,网友们也爱听耸动猎奇的故事——这些理由很容易让传播者放弃判断,自我卸责。但是,作为新闻从业者或是对舆论影响举足轻重的网络大V,以更严格的标准自我要求,使舆论环境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理当成为一种道德自觉,也是专业人士应尽的社会义务。
强调这些内容,并不是对舆论吹毛求疵,更不是要指责关注此案的普通网友。而是说我们应该时常保持媒介素养,从而更好地穿透舆论表象,看到新闻事件的哪些要素真正值得关注,同时避免舆论无意之间对他人造成次生伤害。具体到这起案件上,我们希望正义经由法律途径实现,死者无辜受害,凶手理应被依法严惩,这无关受害者是不是所谓的“名媛”。(中青评论)
【听堂热评 | “头手伸车外”不文明不安全,小孩不懂大人也不懂吗?】近日,成都交警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有两位乘车小孩将头手伸出天窗外。2月28号,交警三分局民警将机动车驾驶人姚某依法传唤至分局接受调查处理。
坐车时头手不要伸出车窗外,这是基本生活常识,也是文明乘车准则。这是因为,车辆在行进过程中,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窗,都可能与路边的树枝、交汇的车辆以及其他物体发生擦碰,非常危险。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乘坐机动车,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如今很多汽车都有天窗,可以更好地透光透气,但有些小孩在乘车时,把头伸出天窗玩耍嬉戏。殊不知,这种在车辆纵向位置上的“头手伸车外”行为同样十分危险。如果遇到硬物飞来、高空悬物等情况,人的头部极易受伤。一旦遇到紧急刹车,过快的车速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创伤,轻则肋骨折断,重则摔出车外。过去也曾出现过类似的惨剧,教训十分深刻。比如,2018年10月29日,江西新余一少年将身体伸出轿车天窗,撞到限高杆后当场死亡;2019年7月,杭州雷某在开车时,坐在后排的儿子把头伸出天窗与限高杆相撞,反弹后又与天窗玻璃碰撞,将天窗玻璃震碎,孩子头部受伤……血淋淋的事实应该引起家长们足够的重视和警觉。
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由于粗心大意,放任自己的孩子在车内嬉戏玩耍、把身体伸出天窗,甚至有的家长觉得这很“拉风”、可以“放飞自我”,因而还怂恿孩子这么做。实际上,这是把孩子的生命健康人为地置于危险的境地。孩子可能不知道这么做的危险性,大人岂能不懂?作为家长,应该从小给孩子灌输“头手不能伸出车外”等相关安全常识、文明规范,并做好耐心讲解和正确示范,而不是一味放任或怂恿,把自己对交通安全的漫不经心和对生命健康的漠视“言传身教”给孩子。这样做,才是爱孩子和负责任的表现。
在本案中,交警对驾驶人姚某未尽到安全看护责任及乘坐人不文明乘车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按照道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希望家长们以此为鉴,认真看护,尽到责任,安全上路,文明乘车。(听堂FM-成都经济广播评论员 苏川)
坐车时头手不要伸出车窗外,这是基本生活常识,也是文明乘车准则。这是因为,车辆在行进过程中,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窗,都可能与路边的树枝、交汇的车辆以及其他物体发生擦碰,非常危险。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乘坐机动车,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如今很多汽车都有天窗,可以更好地透光透气,但有些小孩在乘车时,把头伸出天窗玩耍嬉戏。殊不知,这种在车辆纵向位置上的“头手伸车外”行为同样十分危险。如果遇到硬物飞来、高空悬物等情况,人的头部极易受伤。一旦遇到紧急刹车,过快的车速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创伤,轻则肋骨折断,重则摔出车外。过去也曾出现过类似的惨剧,教训十分深刻。比如,2018年10月29日,江西新余一少年将身体伸出轿车天窗,撞到限高杆后当场死亡;2019年7月,杭州雷某在开车时,坐在后排的儿子把头伸出天窗与限高杆相撞,反弹后又与天窗玻璃碰撞,将天窗玻璃震碎,孩子头部受伤……血淋淋的事实应该引起家长们足够的重视和警觉。
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由于粗心大意,放任自己的孩子在车内嬉戏玩耍、把身体伸出天窗,甚至有的家长觉得这很“拉风”、可以“放飞自我”,因而还怂恿孩子这么做。实际上,这是把孩子的生命健康人为地置于危险的境地。孩子可能不知道这么做的危险性,大人岂能不懂?作为家长,应该从小给孩子灌输“头手不能伸出车外”等相关安全常识、文明规范,并做好耐心讲解和正确示范,而不是一味放任或怂恿,把自己对交通安全的漫不经心和对生命健康的漠视“言传身教”给孩子。这样做,才是爱孩子和负责任的表现。
在本案中,交警对驾驶人姚某未尽到安全看护责任及乘坐人不文明乘车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按照道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希望家长们以此为鉴,认真看护,尽到责任,安全上路,文明乘车。(听堂FM-成都经济广播评论员 苏川)
#北青快评# 【#过时计生标语亟待清理更新#】“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子女少,负担少”“生一孩42天二孩30天都要采取节育措施”“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让超生户倾家荡产”……据媒体报道,河北、甘肃、海南、福建、云南、山西、四川、湖南、湖北等地的居民房墙上或宣传栏上,类似的过时宣传标语仍然相当广泛地存在。(3月1日《健康时报》)
早在2016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授祝连庆,就曾联系教育界别委员,联名提交《关于清理全国范围内不合时宜的计生宣传的建议》。祝连庆委员在建议中指出,虽然国家已经开始提倡生育两个孩子,但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留下的“一胎化”宣传内容仍然存在,包括中小学课本、计生标语、人口主题公园以及居委会的宣传栏等等。“这些宣传内容不利于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实,有必要进行清理。”
如今,七年时间过去了,我国全面放开三孩都将近两年,诸如“让超生户倾家荡产”“禁止三孩”等过时计生标语,在一些地方依然随处可见。以至于有居民感叹,“计划生育宣传似乎仍停留在上个世纪,每次路过看到,都感觉像是穿越了一样。”
对此,有基层工作人员回复记者:“没人拿它当回事,无所谓。”这种观点是十分错误的。诚然,计划生育已经成为历史,全面三孩政策已经深入人心,但对于过时计生标语,有关部门决不能袖手旁观,视若不见。作为人口政策的宣传形式,标语制作张贴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必须做到适时调整,与时俱进。
202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时,“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被正式写入法律。过时计生标语,不仅与现行的法律与生育政策格格不入,一定程度上还会造成村民对法律政策的误解。同时,过时计生标语未能及时清理,也给政府部门的公共治理能力带来负面影响,也影响了城市环境和村容村貌。
近年来,随着人口政策的调整,计划生育、卫健部门先后进行一系列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各地各部门在实施新的人口政策过程中,不能只注重业务办理,也要加强政策宣传。一方面,亟待对不合时宜的宣传标语进行清理。有关方面不妨组织对现有过时计生标语进行拉网式排查,明确时间表,签订军令状,要求限期清理到位,消除遗留问题。对于教辅读物、出版物等也应进行审视,修改过时的表述,确保宣传的严肃性、规范性。
同时,做好宣传标语的更新工作,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新型婚育文明,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2021年,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曾面向社会征集三孩宣传标语口号,以弘扬婚育新风,传播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责任共担、代际和谐等婚育观、家庭观。不过,征集活动结束后,就再无下文。有关部门不能“重过程,轻结果”,必须充分运用征集活动成果,普及推广一批简洁明快、朗朗上口的三孩标语,引导广大公众深刻理解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自觉支持和落实三孩政策。(文/张淳艺 图源/视觉中国)
早在2016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授祝连庆,就曾联系教育界别委员,联名提交《关于清理全国范围内不合时宜的计生宣传的建议》。祝连庆委员在建议中指出,虽然国家已经开始提倡生育两个孩子,但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留下的“一胎化”宣传内容仍然存在,包括中小学课本、计生标语、人口主题公园以及居委会的宣传栏等等。“这些宣传内容不利于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实,有必要进行清理。”
如今,七年时间过去了,我国全面放开三孩都将近两年,诸如“让超生户倾家荡产”“禁止三孩”等过时计生标语,在一些地方依然随处可见。以至于有居民感叹,“计划生育宣传似乎仍停留在上个世纪,每次路过看到,都感觉像是穿越了一样。”
对此,有基层工作人员回复记者:“没人拿它当回事,无所谓。”这种观点是十分错误的。诚然,计划生育已经成为历史,全面三孩政策已经深入人心,但对于过时计生标语,有关部门决不能袖手旁观,视若不见。作为人口政策的宣传形式,标语制作张贴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必须做到适时调整,与时俱进。
202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时,“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被正式写入法律。过时计生标语,不仅与现行的法律与生育政策格格不入,一定程度上还会造成村民对法律政策的误解。同时,过时计生标语未能及时清理,也给政府部门的公共治理能力带来负面影响,也影响了城市环境和村容村貌。
近年来,随着人口政策的调整,计划生育、卫健部门先后进行一系列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各地各部门在实施新的人口政策过程中,不能只注重业务办理,也要加强政策宣传。一方面,亟待对不合时宜的宣传标语进行清理。有关方面不妨组织对现有过时计生标语进行拉网式排查,明确时间表,签订军令状,要求限期清理到位,消除遗留问题。对于教辅读物、出版物等也应进行审视,修改过时的表述,确保宣传的严肃性、规范性。
同时,做好宣传标语的更新工作,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新型婚育文明,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2021年,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曾面向社会征集三孩宣传标语口号,以弘扬婚育新风,传播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责任共担、代际和谐等婚育观、家庭观。不过,征集活动结束后,就再无下文。有关部门不能“重过程,轻结果”,必须充分运用征集活动成果,普及推广一批简洁明快、朗朗上口的三孩标语,引导广大公众深刻理解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自觉支持和落实三孩政策。(文/张淳艺 图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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