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在招聘#【有编制!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443人】为不断提升我市教育水平,选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教育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部分高等院校引进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学校、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引进人才涉及学校40所,招聘岗位443个。各学校专业岗位需求、招聘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郑州市2023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部分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人才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报考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二)具有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职业学校招聘高校毕业生,根据所需专业等实际情况,由学校提出意见,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后确定。
(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吉林大学等部属39所重点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后,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三、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在高校提供的推荐材料及个人鉴定。
4.教师资格证的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5.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6.用人学校作为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拟聘用的非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报请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且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各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拟先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4日17:00。
3.报考人员本人按公告要求在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4.招聘学校对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情况,以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告知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等事项。
5.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用人学校统一到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现场报名或资格确认时携带:
(1)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中直接打印的《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引进优秀毕业生登记表》3份。(本人手写签名,粘贴好照片);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生证;
(4)《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8)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毕业学校院系提供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9)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
以上证书及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6.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7.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毕业后,携带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到市教育局报到,学校进行入职查询无问题后按程序为其办理入编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郑州人才计划”,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分别按每人5.4万元、3.6万元、1.8万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六、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招聘期间请关注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郑州教育局网站,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监督电话:0371—66962327 0371-6718072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一、引进学校、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引进人才涉及学校40所,招聘岗位443个。各学校专业岗位需求、招聘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郑州市2023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部分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人才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报考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二)具有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职业学校招聘高校毕业生,根据所需专业等实际情况,由学校提出意见,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后确定。
(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吉林大学等部属39所重点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后,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三、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在高校提供的推荐材料及个人鉴定。
4.教师资格证的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5.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6.用人学校作为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拟聘用的非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报请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且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各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拟先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4日17:00。
3.报考人员本人按公告要求在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4.招聘学校对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情况,以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告知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等事项。
5.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用人学校统一到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现场报名或资格确认时携带:
(1)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中直接打印的《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引进优秀毕业生登记表》3份。(本人手写签名,粘贴好照片);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生证;
(4)《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8)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毕业学校院系提供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9)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
以上证书及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6.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7.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毕业后,携带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到市教育局报到,学校进行入职查询无问题后按程序为其办理入编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郑州人才计划”,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分别按每人5.4万元、3.6万元、1.8万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六、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招聘期间请关注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郑州教育局网站,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监督电话:0371—66962327 0371-6718072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蒲公英徽章丨王开莹
银徽章个人:王开莹
王开莹,汉族,出生于1982年7月17日,籍贯:昭通永善。武汉大学数码艺术设计硕士,职教于云南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讲师 ,中国水彩粉画艺术家联盟委员会会员,陕西当代水彩粉画研究院创作员,敦煌设计形态学研究院联盟会会员。
2019年3月在云南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带领艺术设计专业的200余名学生,成立了蓝丝带社团,建立蓝丝带设计联盟,以艺术设计专业学科背景优势,研发设计孤独症儿童教育绘本,并研发周边辅助教具和周边文创产品,达到绘本公开出版,实施项目“自造血”系统,反哺项目公益计划。在建立蓝丝带设计联盟的三年时间里,研发2套系列8本绘本,同时还通过原创绘本,研发创作原创绘本剧目,已实施公开演出10余场,达到覆盖影响人群2000余人,采用多种艺术表达形式传播星辰文化,成为大众与孤独症儿童群体沟通的桥梁,在项目研发阶段,项目建立多学科合作的理念,项目涵盖视觉创达设计学、特殊教育学、美术教育学、儿童心理学、戏剧表演学、文产管理学的支撑,实现多学科融合性,建立更科学合理的适应孤独症教育康复研究策略方法,以便使研究成果能更好的帮助到特殊的孤独症儿童,设计研发的教育绘本更从生活、教育中实际解决孤独责儿童所需,帮助他们有效提升生活治理能力,使他们更好的适应社会。
孤独症作为一种全球性精神障碍和发育障碍疾病,通常发生在婴儿和幼儿时期,我国关于孤独症儿童的诊断、治疗及干预,缺乏相关部门和机构给予患儿家长提供专业的指导,限于对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院校,专业课程方面也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盲、聋、哑、智障等残疾人教育方向上,涉及孤独症教育的课程非常少,呈贡区红十字多年来致力于对孤独症儿童的帮扶救助,2022年并与云南艺术学院红十字志愿者相结合,成立了呈贡区红十字会云南艺术学院蓝丝带志愿服务队伍,团队成员本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以公益理念为导向,充分发挥艺术院校红十字志愿者专业优势。求将艺术院校教育资源合理共享,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责,践行红十字理念,在项目运行中利用专业优势,解决孤独症儿童特殊教材较少、大众对自闭症的不了解,以及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艺术教育资源短缺等问题,探索如何扩大孤独症公益在社会上影响力、发展社会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的创收,为艺术类高校在校大学生提供一个积累教学经验、培养社会责任感的平台,同时也通过志愿服务项目宣传红十字精神。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获得了多家媒体的报道,2022年该志愿教育服务项目获得云南都市时报、云南网、云报、昆明信息港、新华网、中国红十字会、呈贡发布、云艺青年多家媒体连续道。项目成效得到业内专家的认可,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绘本《尼郎想要拥有超能力》并且后续绘本教材已5所学校达成合作意向。绘本《小眼睛,大世界》已在全云南省中、小学生投入使用,第一批次印发三十万册。目前团队获得国内、国际大赛100余项,取得相关专利技术2项。
2021年COP15基于生物多样性全球美术与设计大赛《金马碧鸡》获得全球导师推荐作品奖、及6件作品获优秀奖。
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银奖。
2022年第三届云南省红十字公益项目展二等奖。
2022年云南省第十届“挑战杯”动感地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级金奖。
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金奖。
2022 年昆明滇池首届文化旅游健康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三等奖。
2022年呈贡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五个“10”先进典型,“最佳志愿者服务项目”一等奖。
2022年获得第六届中国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国家级优秀奖
在今后的工作中,王开莹仍带领云南艺术学院的师生团队继续前行,希望能帮助到更多的孤独症儿童家庭,提升孤独症儿童的自理生活能力,带动更多的人群关爱星星的孩子,共创璀璨星河!
银徽章个人:王开莹
王开莹,汉族,出生于1982年7月17日,籍贯:昭通永善。武汉大学数码艺术设计硕士,职教于云南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讲师 ,中国水彩粉画艺术家联盟委员会会员,陕西当代水彩粉画研究院创作员,敦煌设计形态学研究院联盟会会员。
2019年3月在云南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带领艺术设计专业的200余名学生,成立了蓝丝带社团,建立蓝丝带设计联盟,以艺术设计专业学科背景优势,研发设计孤独症儿童教育绘本,并研发周边辅助教具和周边文创产品,达到绘本公开出版,实施项目“自造血”系统,反哺项目公益计划。在建立蓝丝带设计联盟的三年时间里,研发2套系列8本绘本,同时还通过原创绘本,研发创作原创绘本剧目,已实施公开演出10余场,达到覆盖影响人群2000余人,采用多种艺术表达形式传播星辰文化,成为大众与孤独症儿童群体沟通的桥梁,在项目研发阶段,项目建立多学科合作的理念,项目涵盖视觉创达设计学、特殊教育学、美术教育学、儿童心理学、戏剧表演学、文产管理学的支撑,实现多学科融合性,建立更科学合理的适应孤独症教育康复研究策略方法,以便使研究成果能更好的帮助到特殊的孤独症儿童,设计研发的教育绘本更从生活、教育中实际解决孤独责儿童所需,帮助他们有效提升生活治理能力,使他们更好的适应社会。
孤独症作为一种全球性精神障碍和发育障碍疾病,通常发生在婴儿和幼儿时期,我国关于孤独症儿童的诊断、治疗及干预,缺乏相关部门和机构给予患儿家长提供专业的指导,限于对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院校,专业课程方面也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盲、聋、哑、智障等残疾人教育方向上,涉及孤独症教育的课程非常少,呈贡区红十字多年来致力于对孤独症儿童的帮扶救助,2022年并与云南艺术学院红十字志愿者相结合,成立了呈贡区红十字会云南艺术学院蓝丝带志愿服务队伍,团队成员本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以公益理念为导向,充分发挥艺术院校红十字志愿者专业优势。求将艺术院校教育资源合理共享,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责,践行红十字理念,在项目运行中利用专业优势,解决孤独症儿童特殊教材较少、大众对自闭症的不了解,以及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艺术教育资源短缺等问题,探索如何扩大孤独症公益在社会上影响力、发展社会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的创收,为艺术类高校在校大学生提供一个积累教学经验、培养社会责任感的平台,同时也通过志愿服务项目宣传红十字精神。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获得了多家媒体的报道,2022年该志愿教育服务项目获得云南都市时报、云南网、云报、昆明信息港、新华网、中国红十字会、呈贡发布、云艺青年多家媒体连续道。项目成效得到业内专家的认可,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绘本《尼郎想要拥有超能力》并且后续绘本教材已5所学校达成合作意向。绘本《小眼睛,大世界》已在全云南省中、小学生投入使用,第一批次印发三十万册。目前团队获得国内、国际大赛100余项,取得相关专利技术2项。
2021年COP15基于生物多样性全球美术与设计大赛《金马碧鸡》获得全球导师推荐作品奖、及6件作品获优秀奖。
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银奖。
2022年第三届云南省红十字公益项目展二等奖。
2022年云南省第十届“挑战杯”动感地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级金奖。
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金奖。
2022 年昆明滇池首届文化旅游健康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三等奖。
2022年呈贡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五个“10”先进典型,“最佳志愿者服务项目”一等奖。
2022年获得第六届中国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国家级优秀奖
在今后的工作中,王开莹仍带领云南艺术学院的师生团队继续前行,希望能帮助到更多的孤独症儿童家庭,提升孤独症儿童的自理生活能力,带动更多的人群关爱星星的孩子,共创璀璨星河!
肖彬律师
武汉大学 法学硕士
已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以及第十九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因著作权包括署名权,且在委托创作情况下著作权的归属可以约定,故署名权可以由委托创作合同约定的著作权人享有,不过更常见的是双方在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受托人享有署名权,委托人享有除署名权之外的其他权利。
发布于 2022-04-28 09:23 https://t.cn/z8AnGuL
武汉大学 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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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以及第十九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因著作权包括署名权,且在委托创作情况下著作权的归属可以约定,故署名权可以由委托创作合同约定的著作权人享有,不过更常见的是双方在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受托人享有署名权,委托人享有除署名权之外的其他权利。
发布于 2022-04-28 09:23 https://t.cn/z8AnG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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