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 【13张海报教你如何反间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六周年,《反间谍法》既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又为在隐蔽战线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作出了具体的制度规划,进一步推进我国反间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刺探、蹲守、潜伏、卧底、拍照金钱收买、感情腐蚀、网络勾联……这些都是常见的反间谍手段,而间谍与反间谍的“故事”并不只出现在影视片,它有可能就在我们身边.
在网络发达的时代里,网络渗透和策反已经成为最有效最廉价的方式↓↓↓
而在现实中如果我们遇到了间谍,该怎么办一旦被外国间谍盯上,又该如何破解,别急
赶快跟着这组海报学两招.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六周年,《反间谍法》既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又为在隐蔽战线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作出了具体的制度规划,进一步推进我国反间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刺探、蹲守、潜伏、卧底、拍照金钱收买、感情腐蚀、网络勾联……这些都是常见的反间谍手段,而间谍与反间谍的“故事”并不只出现在影视片,它有可能就在我们身边.
在网络发达的时代里,网络渗透和策反已经成为最有效最廉价的方式↓↓↓
而在现实中如果我们遇到了间谍,该怎么办一旦被外国间谍盯上,又该如何破解,别急
赶快跟着这组海报学两招.
[元气圣地:诸天战场、学府秘境、人境圣地……看到这条方案,微微怔神。元气充沛之地!开元境其实感受不到元气的存在[good],可他也知道南元城并非什么元气充沛之地。这条倒是听说过,越是大城,越是圣地,修炼起来越快,这应该就和元气多寡有关。[蜡烛]南元这边的老师不会提这些,因为提了也是白提。[给力]这年头想搬家,可没那么简单。这么说,若是能去大城#拼多多砍价群#,或者去一些秘境圣地,[允悲]那倒是可以安全加速,不过加速速度不算太快#拼多多天天领现金#,没有前面那几种的效率#拼多多互助群#。元气充沛,只是让速度增快一些,而不是和前面几种一样,一蹴而就。尽管如此,也有些渴望。
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建议推广全球法人识别体系LEI
据中国LEI本地系统发布信息,2020年9月24日,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发布了文章《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关于识别法人实体的建议》,呼吁推广使用全球法人识别体系LEI,提高监管当局评估系统性和正在显现的风险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的能力。LEI可在快速运行的全球金融合同网络中准确识别出合同方,使监管当局可利用现有技术来分析其中的关联,识别潜在的传染链并跟踪市场滥用以实现金融稳定。
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一、背景
全球经济建立在错综复杂、紧密联系的金融交易网络基础上。该网络包括金融机构以及与金融市场有关系的任何实体,网络中任何单个关键节点的损坏都有可能导致整个系统的大面积崩溃,并产生重大的全球影响。准确识别各个实体及实体间的关联是绘制全球经济和金融格局可靠蓝图的关键要求,这对减少危机传染必不可少。
自二十国集团(G20)和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推动在全球范围内应用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以来,LEI已被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万实体使用。
使用唯一、专有和通用的LEI,提高了监管当局评估系统性和正在显现的风险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的能力。LEI可在快速运行的全球金融合同网络中准确识别出合同方,使监管当局可利用现有技术来分析其中的关联,识别潜在的传染链并跟踪市场滥用以实现金融稳定。
二、面临的挑战
在2019年关于LEI实施的专题审查中,FSB列出了全球LEI体系仍面临的一系列挑战,包括证券和场外(OTC)衍生品市场以外的实体对LEI的采用率较低;在欧盟通过《欧洲市场基础设施法规》(EMIR)以及《金融工具市场监管法规》(MiFIR)等法规之后,LEI没有持续增长;LEI自愿使用的水平不足;非金融实体对LEI的使用有限。此外,尽管全球具有系统重要性机构(G-SII)的大多数母公司都拥有LEI,但覆盖范围通常不会扩展到所有国际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或所有交易对手。
ESRB负责欧盟内部金融体系的宏观审慎监督,应该确保内部市场和实体经济的金融稳定和减少其负面影响。为了这些目标,全球唯一标识符的可用性和广泛使用对准确识别从事金融交易的实体至关重要。上面提到的LEI使用率低是一个可能妨碍金融稳定性分析的可靠性的因素,从而使国家市场难以准确评估和比较风险。因此,应解决在使用LEI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建议目标
ESRB建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从事金融交易的实体对LEI的系统化利用,协助预防和减少对欧盟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
首要目标是确保欧盟所有参与金融交易的法人实体获得并维持LEI。在欧盟中采用LEI主要是受到法规要求的驱动,这些要求适用于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在交易场所交易的衍生品和其他金融工具交易以及证券融资交易的实体以及证券发行人。其他立法和非立法行为也要求或建议使用LEI。在欧盟中规范LEI使用的欧盟法律框架应在所有经济部门协调一致地实施,从而最大程度地利用LEI带来的效益。同时,在采用这一框架之前,应鼓励在欧盟中受监管的实体获得LEI,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求监督这些实体获得LEI。
适度原则以避免额外的成本负担。欧盟立法可以免除不属于更广泛群体的较小实体获得LEI的要求,或要求免费提供LEI。考虑到司法辖区之间识别法人的方法不同,通过适度原则解决LEI的成本方面非常重要。在欧盟中存在由国家主导和其他的标识符,用于满足特定需求。鉴于欧盟各实体之间和其他国家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关联,LEI作为旨在实现普遍覆盖并处理多种应用的全球标识符,更适合于监测金融稳定。
第二个目标是确保系统化和全面地使用LEI来识别金融报表信息中的实体。首先,如果要求承担报告义务的实体必须持有LEI来标识自己,这将允许监管当局跨不同报告框架唯一识别实体。其次,应该以更系统化和更全面的方式使用LEI来识别需要报告实体报表信息的其他实体,
需要报告金融信息的实体可能没有LEI。例如,在欧盟设立的实体根据适度原则获得豁免或在其他国家设立的未获得LEI的实体。目前已经实施了各种法规来限制没有LEI的实体进入欧盟金融市场。“无LEI无交易”规则将LEI作为进入欧盟的先决条件,对于在欧盟中采用LEI至关重要。如果没有LEI的理由不充分,ESRB鼓励酌情对“无LEI无交易”规则采取类似的方法。
国家统计机构、国家监管机构和欧洲监管机构(ESA)一直在公共披露中促进LEI及其使用。LEI已被自愿使用或要求用于某些公共登记册、压力测试结果的发布以及其他强制性或自愿性数据披露中。但是,LEI尚未得到系统化的使用。根据欧盟或国家法律,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使用LEI。为促进建议的第三个目标,即提高公众对LEI的认识和使用,并通过使用LEI便利公众获取公司信息。有关当局应进一步加强和系统地使用LEI,用于披露有关实体的信息。
据中国LEI本地系统发布信息,2020年9月24日,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发布了文章《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关于识别法人实体的建议》,呼吁推广使用全球法人识别体系LEI,提高监管当局评估系统性和正在显现的风险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的能力。LEI可在快速运行的全球金融合同网络中准确识别出合同方,使监管当局可利用现有技术来分析其中的关联,识别潜在的传染链并跟踪市场滥用以实现金融稳定。
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一、背景
全球经济建立在错综复杂、紧密联系的金融交易网络基础上。该网络包括金融机构以及与金融市场有关系的任何实体,网络中任何单个关键节点的损坏都有可能导致整个系统的大面积崩溃,并产生重大的全球影响。准确识别各个实体及实体间的关联是绘制全球经济和金融格局可靠蓝图的关键要求,这对减少危机传染必不可少。
自二十国集团(G20)和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推动在全球范围内应用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以来,LEI已被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万实体使用。
使用唯一、专有和通用的LEI,提高了监管当局评估系统性和正在显现的风险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的能力。LEI可在快速运行的全球金融合同网络中准确识别出合同方,使监管当局可利用现有技术来分析其中的关联,识别潜在的传染链并跟踪市场滥用以实现金融稳定。
二、面临的挑战
在2019年关于LEI实施的专题审查中,FSB列出了全球LEI体系仍面临的一系列挑战,包括证券和场外(OTC)衍生品市场以外的实体对LEI的采用率较低;在欧盟通过《欧洲市场基础设施法规》(EMIR)以及《金融工具市场监管法规》(MiFIR)等法规之后,LEI没有持续增长;LEI自愿使用的水平不足;非金融实体对LEI的使用有限。此外,尽管全球具有系统重要性机构(G-SII)的大多数母公司都拥有LEI,但覆盖范围通常不会扩展到所有国际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或所有交易对手。
ESRB负责欧盟内部金融体系的宏观审慎监督,应该确保内部市场和实体经济的金融稳定和减少其负面影响。为了这些目标,全球唯一标识符的可用性和广泛使用对准确识别从事金融交易的实体至关重要。上面提到的LEI使用率低是一个可能妨碍金融稳定性分析的可靠性的因素,从而使国家市场难以准确评估和比较风险。因此,应解决在使用LEI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建议目标
ESRB建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从事金融交易的实体对LEI的系统化利用,协助预防和减少对欧盟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
首要目标是确保欧盟所有参与金融交易的法人实体获得并维持LEI。在欧盟中采用LEI主要是受到法规要求的驱动,这些要求适用于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在交易场所交易的衍生品和其他金融工具交易以及证券融资交易的实体以及证券发行人。其他立法和非立法行为也要求或建议使用LEI。在欧盟中规范LEI使用的欧盟法律框架应在所有经济部门协调一致地实施,从而最大程度地利用LEI带来的效益。同时,在采用这一框架之前,应鼓励在欧盟中受监管的实体获得LEI,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求监督这些实体获得LEI。
适度原则以避免额外的成本负担。欧盟立法可以免除不属于更广泛群体的较小实体获得LEI的要求,或要求免费提供LEI。考虑到司法辖区之间识别法人的方法不同,通过适度原则解决LEI的成本方面非常重要。在欧盟中存在由国家主导和其他的标识符,用于满足特定需求。鉴于欧盟各实体之间和其他国家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关联,LEI作为旨在实现普遍覆盖并处理多种应用的全球标识符,更适合于监测金融稳定。
第二个目标是确保系统化和全面地使用LEI来识别金融报表信息中的实体。首先,如果要求承担报告义务的实体必须持有LEI来标识自己,这将允许监管当局跨不同报告框架唯一识别实体。其次,应该以更系统化和更全面的方式使用LEI来识别需要报告实体报表信息的其他实体,
需要报告金融信息的实体可能没有LEI。例如,在欧盟设立的实体根据适度原则获得豁免或在其他国家设立的未获得LEI的实体。目前已经实施了各种法规来限制没有LEI的实体进入欧盟金融市场。“无LEI无交易”规则将LEI作为进入欧盟的先决条件,对于在欧盟中采用LEI至关重要。如果没有LEI的理由不充分,ESRB鼓励酌情对“无LEI无交易”规则采取类似的方法。
国家统计机构、国家监管机构和欧洲监管机构(ESA)一直在公共披露中促进LEI及其使用。LEI已被自愿使用或要求用于某些公共登记册、压力测试结果的发布以及其他强制性或自愿性数据披露中。但是,LEI尚未得到系统化的使用。根据欧盟或国家法律,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使用LEI。为促进建议的第三个目标,即提高公众对LEI的认识和使用,并通过使用LEI便利公众获取公司信息。有关当局应进一步加强和系统地使用LEI,用于披露有关实体的信息。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