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药神案被告称服判不上诉#:自制抗癌“组合物”,百名病友联名为他作证】近日,马鞍山药神案主犯、牛津大学哲学博士秦才东被法院处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判决。一审判决后,秦才东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与其他从国外采购仿制药的药神案不同,秦才东从2017年开始自制“组合物”,宣称可治疗癌症,法院审理过程中还有百余名病友联名替他作证。
秦才东系1963年1月出生于马鞍山市,1980年考入北京钢铁学院(现北京科技大学)就读金属物理专业,1985年就读英国牛津大学材料科学专业,1989年获得该校哲学博士学位。
2022年3月,马鞍山市公安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捣毁秦才东团伙3处制“药”窝点。警方调查认为,秦才东等人生产的“博狮组合物”,从药品研发、生产条件、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
2022年12月13日,该案在马鞍山花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刘章律师主要围绕“组合物”是否有效果,有效果是否可以被认为是药物发表意见。同时针对本案中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互助金进行论证。
法院审理查明,秦才东以牛津博士身份接受患者及家属咨询,并通过微信、美篇等方式宣扬自己配制的组合物可以杀灭各种癌细胞。法院认为,被告人秦才东配制的“博狮组合物”被马鞍山市场管理局认定为假药,并经专家组论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被告人秦才东在无医药相关学历、从业经历及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生产出“博狮组合物”,符合生产假药罪的特征。
刘章律师则表示,前述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的几个专家认为“组合物”未经规范程序实验、配置,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而根据卷宗内容显示,76份证人证言中有43名证人的陈述都表示,“博狮组合物”对于治疗癌症有效果,其中很多人表示服用过之后身体状态变好,癌症指标趋于正常,精神状态也得到了恢复。在卷中,有一百多名证人联名表示,秦才东的“博狮组合物”挽救了他们的生命,愿意为秦才东作证。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上,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被告人秦才东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免费提供“博狮组合物”为名,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吸引患者缴纳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互助金”。
根据秦才东等人供述及原材料采购记录,计算出每组组合物(共3瓶药水)成本约为2.2元,扣除包材成本,纯药水成本仅为0.1元。经法院认定,截至案发,秦才东向全国各地800余人非法吸收资金合计1055.73万元,后因服用“组合物”的病人去世、病人要求退款等原因返还资金合计643.95万元,剩余410余万元资金被秦才东等人用于购置房产、车辆及生活开销。
“‘互助金’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借款。”刘章律师辩称,患者依约借给秦才东“互助金”,秦才东则终身提供组合物。当满足一定条件后,秦才东归还借款。 “秦才东为病友们提供组合物,仅收取成本费用的行为,不存在营利目的,带有互助、自救性质。”刘章认为,秦才东与患者之间的互助行为,法律无须干涉。
但法院审查认为,被告人秦才东吸引患者缴纳“互助金”的行为具备了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的特征,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为此,法院综合认为,被告人秦才东构成生产假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可以适用缓刑。
被羁押301天后,2022年12月30日,秦才东拿到了法院对其作出缓刑的一审判决。秦才东当庭表示服从判决,认罪认罚,不上诉。判决生效后,马鞍山市社区矫正机构将对秦才东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澎湃新闻)https://t.cn/A69L1e1D
秦才东系1963年1月出生于马鞍山市,1980年考入北京钢铁学院(现北京科技大学)就读金属物理专业,1985年就读英国牛津大学材料科学专业,1989年获得该校哲学博士学位。
2022年3月,马鞍山市公安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捣毁秦才东团伙3处制“药”窝点。警方调查认为,秦才东等人生产的“博狮组合物”,从药品研发、生产条件、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
2022年12月13日,该案在马鞍山花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刘章律师主要围绕“组合物”是否有效果,有效果是否可以被认为是药物发表意见。同时针对本案中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互助金进行论证。
法院审理查明,秦才东以牛津博士身份接受患者及家属咨询,并通过微信、美篇等方式宣扬自己配制的组合物可以杀灭各种癌细胞。法院认为,被告人秦才东配制的“博狮组合物”被马鞍山市场管理局认定为假药,并经专家组论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被告人秦才东在无医药相关学历、从业经历及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生产出“博狮组合物”,符合生产假药罪的特征。
刘章律师则表示,前述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的几个专家认为“组合物”未经规范程序实验、配置,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而根据卷宗内容显示,76份证人证言中有43名证人的陈述都表示,“博狮组合物”对于治疗癌症有效果,其中很多人表示服用过之后身体状态变好,癌症指标趋于正常,精神状态也得到了恢复。在卷中,有一百多名证人联名表示,秦才东的“博狮组合物”挽救了他们的生命,愿意为秦才东作证。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上,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被告人秦才东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免费提供“博狮组合物”为名,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吸引患者缴纳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互助金”。
根据秦才东等人供述及原材料采购记录,计算出每组组合物(共3瓶药水)成本约为2.2元,扣除包材成本,纯药水成本仅为0.1元。经法院认定,截至案发,秦才东向全国各地800余人非法吸收资金合计1055.73万元,后因服用“组合物”的病人去世、病人要求退款等原因返还资金合计643.95万元,剩余410余万元资金被秦才东等人用于购置房产、车辆及生活开销。
“‘互助金’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借款。”刘章律师辩称,患者依约借给秦才东“互助金”,秦才东则终身提供组合物。当满足一定条件后,秦才东归还借款。 “秦才东为病友们提供组合物,仅收取成本费用的行为,不存在营利目的,带有互助、自救性质。”刘章认为,秦才东与患者之间的互助行为,法律无须干涉。
但法院审查认为,被告人秦才东吸引患者缴纳“互助金”的行为具备了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的特征,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为此,法院综合认为,被告人秦才东构成生产假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可以适用缓刑。
被羁押301天后,2022年12月30日,秦才东拿到了法院对其作出缓刑的一审判决。秦才东当庭表示服从判决,认罪认罚,不上诉。判决生效后,马鞍山市社区矫正机构将对秦才东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澎湃新闻)https://t.cn/A69L1e1D
#法硕[超话]# 投稿|博主你好:
不知道我这能不能上350(湖南),如下:
政治选择32-34。马原大题原理都写出来了,其他分析题基本按照肖四写满
英语客观45,翻译感觉大致意思都翻译出来了。大作文龙舟拼错了,小作文写了notice但格式有问题。
法基选择答案不全,算扣十分,简答四问就漏了从业禁止的一小点。案例分析结论全对,漏写了主犯从犯。法条刑民第一问答得不太完整。
法综选择也算扣十分,简答法理学写对了但是没有具体讨论,宪法简答题保护写的不好,其他都写出来了,法制史简答写的还行。分析题宪法第一问写的不完整,其他的中规中矩没明显错误。论述题都写满了但感觉写漏要点了,希望有15分。
不知道总分能不能上350。。。湖南法硕压不压分啊
不知道我这能不能上350(湖南),如下:
政治选择32-34。马原大题原理都写出来了,其他分析题基本按照肖四写满
英语客观45,翻译感觉大致意思都翻译出来了。大作文龙舟拼错了,小作文写了notice但格式有问题。
法基选择答案不全,算扣十分,简答四问就漏了从业禁止的一小点。案例分析结论全对,漏写了主犯从犯。法条刑民第一问答得不太完整。
法综选择也算扣十分,简答法理学写对了但是没有具体讨论,宪法简答题保护写的不好,其他都写出来了,法制史简答写的还行。分析题宪法第一问写的不完整,其他的中规中矩没明显错误。论述题都写满了但感觉写漏要点了,希望有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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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 #以案说法# 【酒后“拼车”滋事 伤人破财害己】
基本案情
初秋的一个凌晨,酒后的张某俊、董某珂(另案处理)、张某雨(另案处理)与陈某博“拼”一辆出租车。出租车上,张某雨与陈某博发生了言语口角,车内气氛一时剑拔弩张。
当出租车行驶至某街口时,董某珂让司机停车,将陈某博拽下了车并进行殴打,张某俊与张某雨也对陈某博进行殴打,致使陈某博受伤。经内黄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陈某博胸骨柄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俊、董某珂、张某雨与被害人陈某博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共同赔偿被害人陈某博165000元,取得陈某博的谅解。张某俊因寻衅滋事,被内黄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法院判决
内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俊无事生非,伙同董某珂、张某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所举证据确实、充分,该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张某俊与张某雨、董某珂系共同犯罪,且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俊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提醒
“打人骂人易,劝人休却难。不识饶人处,急水下高滩。”
打架斗殴并不能实际解决任何矛盾纠纷,却会让参与者付出更多代价、更高成本。切莫因一时“上头”把自己送进牢狱,把他人送进医院。“冲动”是魔鬼,不仅为自己招来祸患,更可能影响到子女未来的前途。
基本案情
初秋的一个凌晨,酒后的张某俊、董某珂(另案处理)、张某雨(另案处理)与陈某博“拼”一辆出租车。出租车上,张某雨与陈某博发生了言语口角,车内气氛一时剑拔弩张。
当出租车行驶至某街口时,董某珂让司机停车,将陈某博拽下了车并进行殴打,张某俊与张某雨也对陈某博进行殴打,致使陈某博受伤。经内黄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陈某博胸骨柄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俊、董某珂、张某雨与被害人陈某博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共同赔偿被害人陈某博165000元,取得陈某博的谅解。张某俊因寻衅滋事,被内黄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法院判决
内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俊无事生非,伙同董某珂、张某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所举证据确实、充分,该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张某俊与张某雨、董某珂系共同犯罪,且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俊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提醒
“打人骂人易,劝人休却难。不识饶人处,急水下高滩。”
打架斗殴并不能实际解决任何矛盾纠纷,却会让参与者付出更多代价、更高成本。切莫因一时“上头”把自己送进牢狱,把他人送进医院。“冲动”是魔鬼,不仅为自己招来祸患,更可能影响到子女未来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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