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前与苍霞对渡船不宜采用古代“画舫”】福州烟台山仓前和上下杭苍霞两大重量级景区间开通水上交通对渡,用的船是我国古代的“秦淮画舫”(如图3南京秦淮河及图4杭州西湖的江南画舫),这种船在河湖中较常用,并不适合江海。
我们知道,福建福州是我国古代重要的造船中心之一,有着自己深厚的“福船”文化,拥有自己的风格并不难。福州烟台山和上下杭景区更主要以商旅和海通等近代文化为代表,古代画舫与此不搭,似乎宜用近代的渡船如图5-9可参考。网友们觉得呢?#福州##福州烟台山申遗工作启动#
我们知道,福建福州是我国古代重要的造船中心之一,有着自己深厚的“福船”文化,拥有自己的风格并不难。福州烟台山和上下杭景区更主要以商旅和海通等近代文化为代表,古代画舫与此不搭,似乎宜用近代的渡船如图5-9可参考。网友们觉得呢?#福州##福州烟台山申遗工作启动#
电视剧《大航海》(又名《郑和下西洋》),也可以改叫 朱棣发家史。郑和于15世纪初(1405年)七次下西洋(死于第七次下西洋的途中),前六次都离不开明成祖朱棣的大力支持。
在七次航行中,郑和率领船队从南京出发,在江苏太仓的刘家港集结,至福建福州长乐太平港驻泊伺风开洋,远航西太平洋和印度洋,拜访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爪哇、苏门答腊、苏禄、彭亨、真腊、古里、暹罗、榜葛剌、阿丹、天方、左法尔、忽鲁谟斯、木骨都束等地,已知最远到达东非、红海。
郑和下西洋是中国古代规模最大、船只和海员最多、时间最久的海上航行,也是15世纪末欧洲的地理大发现的航行以前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系列海上探险。
可惜关于郑和下西洋的很多档案资料后来都没有保存下来。
电视剧里有两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一个是郑和把他们编的下西洋的航海图送给他国,也许这间接的推动了世界近代史的发展;另一个就是一个外国人问他“是谁把你弄成这样的(指变成太监)?”
从剧情看,感觉里面的很多奇闻逸事为《西游记》提供了素材,比如在一个海岛上实行母系氏族的原始部落就是女儿国的由来。
在七次航行中,郑和率领船队从南京出发,在江苏太仓的刘家港集结,至福建福州长乐太平港驻泊伺风开洋,远航西太平洋和印度洋,拜访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爪哇、苏门答腊、苏禄、彭亨、真腊、古里、暹罗、榜葛剌、阿丹、天方、左法尔、忽鲁谟斯、木骨都束等地,已知最远到达东非、红海。
郑和下西洋是中国古代规模最大、船只和海员最多、时间最久的海上航行,也是15世纪末欧洲的地理大发现的航行以前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系列海上探险。
可惜关于郑和下西洋的很多档案资料后来都没有保存下来。
电视剧里有两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一个是郑和把他们编的下西洋的航海图送给他国,也许这间接的推动了世界近代史的发展;另一个就是一个外国人问他“是谁把你弄成这样的(指变成太监)?”
从剧情看,感觉里面的很多奇闻逸事为《西游记》提供了素材,比如在一个海岛上实行母系氏族的原始部落就是女儿国的由来。
福建福州,男子首付60万买下一套安置房,可他想装修房子的时候,房主却将房子对外出租了8年!男子找房主理论,房主却称自己的房子是被别人卖掉的,而钱虽然是她收的,但钱却不能退!男子懵了,房子公证都是房主去的,怎么不是她卖的?
李先生想买房子,中介给他介绍了一套70平方的房子,虽然是安置房,还没有房产证,但价格比市场价便宜,所以李先生就决定买下。
但中介告诉李先生,房子不是直接跟房主陈女士交易,而是要跟陈女士的委托人进行交易。
李先生不放心委托人,但中介说可以让陈女士和委托人去公证处公证,证明委托人全权处理她的房子。
李先生答应了,就和陈女士还有她的委托人,一起去做了公证,然后签订了《房产买卖代办合同》!
因为安置房还没有证,不能直接过户,中介让李先生先打首付款完成交易,然后李先生可以拿钥匙先装修入住,尾款等过户后再给!
而陈女士夫妻写了一张收条,上面注明收到李先生50万的购房首付款,还在上面签字。
这下李先生放心了,把50万直接打到了陈女士的卡里,还有10万押金给中介,还给了中介3万介绍费,这才成功拿到了房子钥匙和收条。
可正当李先生高高兴兴要装修房子的时候,却傻眼了!
原来,李先生让陈女士去物业那边配合更名,陈女士却说自己根本就没有卖房子,为什么要更名?
李先气炸了,他跟陈女士说,那你不卖就把钱退给我!可是陈女士也不退钱,说这钱是她借来的!
李先生认为自己遇上骗子了,就把陈女士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李先生和陈女士、以及委托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应当继续履行!
于是李先生再次拿着判决书去收房,可这回他更吃惊了!房子的门锁居然被换了,陈女士把房子租给了一个二房东,租期是8年。然后二房东出钱把房子装修了!
李先生崩溃了,自己每个月还着4000多的贷款,还要花1000多租房子过日子,房子却迟迟拿不到,只能找调解员帮忙!事情却更加复杂,陈女士真的没有说谎!
陈女士当着调解员的面,拿出一堆资料证明自己就是借款,她也是被贷款公司给骗了!
原来,陈女士没钱交盖房款,就找到贷款公司,以房子为抵押,贷款50万,月息2分,手续费9万。
当时贷款公司让她提供各种房子的资料,还要签订卖房委托函,让她去公证处公证。
陈女士也质疑过,但贷款公司说流程就是这样,这也是保证房子被他们控制,不然不能放款!
也就说,这个所谓的委托人,陈女士也不认识,而是贷款公司的人!
而房子其实是贷款公司卖给李先生的,而李先生和陈女士都被瞒住了!
李先生以为委托人是陈女士的朋友,而贷款公司跟陈女士说需要做抵押公证,让她去公证处配合。陈女士也不懂,以为流程就是这样的,就去了!
后来贷款公司的人,用卖房委托函和李先生签订了合同,再让李先生把钱打到陈女士卡里,然后让陈女士把9万的手续费转给贷款公司!
等于说,陈女士收到李先生50万,到手41万,但她欠贷款公司50万!
所以,陈女士在这种情况下,拒绝自己掏50万给李先生!如果她给李先生还了钱,她还要再还贷款公司50万,因为她跟贷款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房子资料都在贷款公司!
但李先生还是质疑,自己收到陈女士写的收条,上面清楚写着是卖房款,还是陈女士签的字,陈女士怎么会不知道是卖房子呢?
陈女士说,自己收到贷款公司发的模板,对方让她打印出来签字,然后骗她说李先生是金主,金主才会把钱打她卡里!
所以,李先生和陈女士都被贷款公司骗了,而贷款公司已经出事,法人已经进去了,留下他们扯皮!
陈女士认为,在法律上来说,房子没过户就是她的,她当然有权把房子租出去!她也不愿意签解除合同,她没卖过房,为什么要签字,让李先生自己找委托人!
李先生友把矛头对准中介,认为中介没审核好房源的信息!
但中介否认,说交易都是合规的,对方有委托函后就是可以交易房子!
李先生要求中介退10万押金和3万中介费,中介说退可以,要先解除合同!
事情到此陷入了僵局,李先生欲哭无泪!
1、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件事情该怎么解决呢?
很明显,李先生和陈女士遭遇了诈骗!贷款公司空手套白狼,用李先生的钱借给陈女士,赚了9万介绍费!
虽然房子交易流程是合规的,但不是陈女士真实意思的表达,陈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合同无效。
而她收到李先生50万,这笔钱要退给李先生。
2、可这样的情况下,陈女士再欠贷款公司50万该怎么办呢?
贷款公司是诈骗,他们压根没有把钱打给陈女士,陈女士自然也不需要还钱。
陈女士可以和李先生联合一起报案,说贷款公司诈骗,然后让警方追究贷款公司负责人诈骗罪,而陈女士的借款合同也能作废,然后拿回资料!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
李先生想买房子,中介给他介绍了一套70平方的房子,虽然是安置房,还没有房产证,但价格比市场价便宜,所以李先生就决定买下。
但中介告诉李先生,房子不是直接跟房主陈女士交易,而是要跟陈女士的委托人进行交易。
李先生不放心委托人,但中介说可以让陈女士和委托人去公证处公证,证明委托人全权处理她的房子。
李先生答应了,就和陈女士还有她的委托人,一起去做了公证,然后签订了《房产买卖代办合同》!
因为安置房还没有证,不能直接过户,中介让李先生先打首付款完成交易,然后李先生可以拿钥匙先装修入住,尾款等过户后再给!
而陈女士夫妻写了一张收条,上面注明收到李先生50万的购房首付款,还在上面签字。
这下李先生放心了,把50万直接打到了陈女士的卡里,还有10万押金给中介,还给了中介3万介绍费,这才成功拿到了房子钥匙和收条。
可正当李先生高高兴兴要装修房子的时候,却傻眼了!
原来,李先生让陈女士去物业那边配合更名,陈女士却说自己根本就没有卖房子,为什么要更名?
李先气炸了,他跟陈女士说,那你不卖就把钱退给我!可是陈女士也不退钱,说这钱是她借来的!
李先生认为自己遇上骗子了,就把陈女士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李先生和陈女士、以及委托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应当继续履行!
于是李先生再次拿着判决书去收房,可这回他更吃惊了!房子的门锁居然被换了,陈女士把房子租给了一个二房东,租期是8年。然后二房东出钱把房子装修了!
李先生崩溃了,自己每个月还着4000多的贷款,还要花1000多租房子过日子,房子却迟迟拿不到,只能找调解员帮忙!事情却更加复杂,陈女士真的没有说谎!
陈女士当着调解员的面,拿出一堆资料证明自己就是借款,她也是被贷款公司给骗了!
原来,陈女士没钱交盖房款,就找到贷款公司,以房子为抵押,贷款50万,月息2分,手续费9万。
当时贷款公司让她提供各种房子的资料,还要签订卖房委托函,让她去公证处公证。
陈女士也质疑过,但贷款公司说流程就是这样,这也是保证房子被他们控制,不然不能放款!
也就说,这个所谓的委托人,陈女士也不认识,而是贷款公司的人!
而房子其实是贷款公司卖给李先生的,而李先生和陈女士都被瞒住了!
李先生以为委托人是陈女士的朋友,而贷款公司跟陈女士说需要做抵押公证,让她去公证处配合。陈女士也不懂,以为流程就是这样的,就去了!
后来贷款公司的人,用卖房委托函和李先生签订了合同,再让李先生把钱打到陈女士卡里,然后让陈女士把9万的手续费转给贷款公司!
等于说,陈女士收到李先生50万,到手41万,但她欠贷款公司50万!
所以,陈女士在这种情况下,拒绝自己掏50万给李先生!如果她给李先生还了钱,她还要再还贷款公司50万,因为她跟贷款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房子资料都在贷款公司!
但李先生还是质疑,自己收到陈女士写的收条,上面清楚写着是卖房款,还是陈女士签的字,陈女士怎么会不知道是卖房子呢?
陈女士说,自己收到贷款公司发的模板,对方让她打印出来签字,然后骗她说李先生是金主,金主才会把钱打她卡里!
所以,李先生和陈女士都被贷款公司骗了,而贷款公司已经出事,法人已经进去了,留下他们扯皮!
陈女士认为,在法律上来说,房子没过户就是她的,她当然有权把房子租出去!她也不愿意签解除合同,她没卖过房,为什么要签字,让李先生自己找委托人!
李先生友把矛头对准中介,认为中介没审核好房源的信息!
但中介否认,说交易都是合规的,对方有委托函后就是可以交易房子!
李先生要求中介退10万押金和3万中介费,中介说退可以,要先解除合同!
事情到此陷入了僵局,李先生欲哭无泪!
1、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件事情该怎么解决呢?
很明显,李先生和陈女士遭遇了诈骗!贷款公司空手套白狼,用李先生的钱借给陈女士,赚了9万介绍费!
虽然房子交易流程是合规的,但不是陈女士真实意思的表达,陈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合同无效。
而她收到李先生50万,这笔钱要退给李先生。
2、可这样的情况下,陈女士再欠贷款公司50万该怎么办呢?
贷款公司是诈骗,他们压根没有把钱打给陈女士,陈女士自然也不需要还钱。
陈女士可以和李先生联合一起报案,说贷款公司诈骗,然后让警方追究贷款公司负责人诈骗罪,而陈女士的借款合同也能作废,然后拿回资料!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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