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丨让农民工过个好年 春节期间河南将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温暖回家路幸福团圆年#
为聚焦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全省农村劳动力就业形势整体稳定,让广大农民工安心舒心开心过个好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于2023年1月至3月在全省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主要包括七项举措:
做好关怀暖心服务。深入基层一线,因地制宜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发挥好农民工务工之家、驻外劳务服务站、工会帮扶 (服务)中心、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等作用,结合农民工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务。
做好交通出行服务。鼓励在农民工集中的交通站场设置志愿服务工作点,为有需要的大龄农民工等在购票乘车、搬运行李等方面提供帮助。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对节前在外地务工集中返乡的、节后已确定工作岗位集中外出的农民工,视情提供“点对点”包专车、专列(车厢)等运输服务。
做好就业培训服务。以节前提前返乡、节后延迟返岗的农民工及脱贫人口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鼓励农民工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参加技能培训。
做好健康监测服务。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农民工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民工疫苗接种提供便利。做好重点地区农民工职业病摸底工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义诊等活动。
做好文化活动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
做好权益保障服务。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积极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
做好关爱帮扶服务。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提供社会救助。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对于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及时提供相应帮扶措施。#又是一年春运时#
为聚焦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全省农村劳动力就业形势整体稳定,让广大农民工安心舒心开心过个好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于2023年1月至3月在全省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主要包括七项举措:
做好关怀暖心服务。深入基层一线,因地制宜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发挥好农民工务工之家、驻外劳务服务站、工会帮扶 (服务)中心、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等作用,结合农民工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务。
做好交通出行服务。鼓励在农民工集中的交通站场设置志愿服务工作点,为有需要的大龄农民工等在购票乘车、搬运行李等方面提供帮助。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对节前在外地务工集中返乡的、节后已确定工作岗位集中外出的农民工,视情提供“点对点”包专车、专列(车厢)等运输服务。
做好就业培训服务。以节前提前返乡、节后延迟返岗的农民工及脱贫人口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鼓励农民工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参加技能培训。
做好健康监测服务。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农民工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民工疫苗接种提供便利。做好重点地区农民工职业病摸底工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义诊等活动。
做好文化活动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
做好权益保障服务。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积极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
做好关爱帮扶服务。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提供社会救助。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对于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及时提供相应帮扶措施。#又是一年春运时#
【公安部门成立专班全力追欠!#陕西2023年春节前将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陕西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 服务行动的通知》,部署了一系列服务农民工的暖心举措,包括关怀慰问、出行服务、就业和培训服务、健康服务、文化服务、权益维护、关爱帮扶7方面服务。
据悉,此次服务行动将持续到2023年2月,由陕西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和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共11个部门联合开展。
在关怀慰问方面,通知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发挥好农民工务工之家、驻外劳务服务站、工会帮扶(服务)中心、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等作用,结合农民工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务;利用帮扶干部、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等帮扶力量,让脱贫人口尤其是外出务工脱贫人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在出行服务方面,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交通、天气等信息,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安全出行、错峰出行;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民工集中购买汽车票、火车票提供便利;结合实际情况简化兑付程序,为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落实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对节前在外地务工集中返乡的、节后已确定工作岗位集中外出的农民工,根据实际需要视情提供“点对点”包专车、专列(车厢)等运输服务。
在就业和培训服务方面,结合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活动,以节前提前返乡、节后延迟返岗的农民工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创业项目推介、劳务协作、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创业服务;鼓励农民工根据实际需求参加技能培训。
在健康服务方面,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民工疫苗接种提供便利,对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可协调有关机构上门服务;利用春节期间做好重点地区农民工职业病摸底工作。
在文化服务方面,组织“村晚”等示范展示活动,宣传农民工拼搏奋斗、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
在权益维护方面,人社部门要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2023年春节前要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公安部门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要成立专班,全力追欠免损。
在关爱帮扶方面,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农民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强化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宣传讲解、必要救援等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走访慰问,对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及时提供关爱帮扶。via西部网
据悉,此次服务行动将持续到2023年2月,由陕西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和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共11个部门联合开展。
在关怀慰问方面,通知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发挥好农民工务工之家、驻外劳务服务站、工会帮扶(服务)中心、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等作用,结合农民工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务;利用帮扶干部、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等帮扶力量,让脱贫人口尤其是外出务工脱贫人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在出行服务方面,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交通、天气等信息,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安全出行、错峰出行;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民工集中购买汽车票、火车票提供便利;结合实际情况简化兑付程序,为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落实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对节前在外地务工集中返乡的、节后已确定工作岗位集中外出的农民工,根据实际需要视情提供“点对点”包专车、专列(车厢)等运输服务。
在就业和培训服务方面,结合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活动,以节前提前返乡、节后延迟返岗的农民工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创业项目推介、劳务协作、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创业服务;鼓励农民工根据实际需求参加技能培训。
在健康服务方面,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民工疫苗接种提供便利,对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可协调有关机构上门服务;利用春节期间做好重点地区农民工职业病摸底工作。
在文化服务方面,组织“村晚”等示范展示活动,宣传农民工拼搏奋斗、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
在权益维护方面,人社部门要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2023年春节前要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公安部门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要成立专班,全力追欠免损。
在关爱帮扶方面,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农民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强化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宣传讲解、必要救援等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走访慰问,对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及时提供关爱帮扶。via西部网
【多部门:#鼓励地方和企业为农民工免费发放防护用品#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12月19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疾控局、总工会、团委,各铁路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决策部署,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让广大农民工安心舒心开心过个好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国铁集团定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联合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内容
(一)做好关怀慰问。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因地制宜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宣传宣讲党中央对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关心关怀关爱。通过“倡议书”“一封信”等方式开展线上慰问、线上拜年。发挥好农民工务工之家、驻外劳务服务站、工会帮扶(服务)中心、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等作用,结合农民工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务。积极为留岗农民工组织开展文艺联欢、集体过年、发放年货等“送温暖”活动。
(二)做好出行服务。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交通、天气等信息,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安全出行、错峰出行。交通、铁路等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民工集中购买汽车票、火车票提供便利。按规定落实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交通费补贴。鼓励在农民工集中的交通站场设置志愿服务工作点,为有需要的大龄农民工在购票乘车、出示健康信息、搬运行李等方面提供帮助。提示农民工系好安全带、不坐超员车、不坐非客运车辆,运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对节前在外地务工集中返乡的、节后已确定工作岗位集中外出的农民工,根据实际需要视情提供“点对点”包专车、专列(车厢)等运输服务。
(三)做好就业和培训服务。以节前提前返乡、节后延迟返岗的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动态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就业帮扶对象,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利用春节假期摸排农民工技能培训意愿,鼓励农民工根据实际需求,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参加技能培训。各地团委要发动青联委员以及社会爱心企业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通过广泛发布岗位信息、宣传优惠政策等帮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四)做好健康服务。各地要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民工疫苗接种提供便利,对于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可协调有关机构上门服务。做好返乡农民工健康监测服务,利用春节期间做好重点地区农民工职业病摸底工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义诊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为农民工免费发放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五)做好文化服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全国“村晚”等示范展示活动,宣传农民工拼搏奋斗、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落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
(六)做好权益维护。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等权益。积极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司法行政部门要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公益法律服务。
(七)做好关爱帮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民政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提供社会救助,强化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要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加强遭遇急难农民工的救助帮扶。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走访慰问,对于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及时提供相应关爱帮扶措施。团委要积极开展“童心港湾”建设,通过亲情陪伴、情感关怀、自护教育、励志教育等促进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各地要鼓励关注农民工关心关爱工作的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公益伙伴,探索通过项目制等方式,为农民工群体开展专业化、精细化、社会化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紧紧抓住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式,务求工作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民工主要输入输出地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
(三)加强宣传推广。利用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媒体的合作,及时发布活动安排,策划专题专栏,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及时总结情况。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动态掌握服务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报送工作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疾控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国铁集团
2022年12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决策部署,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让广大农民工安心舒心开心过个好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国铁集团定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联合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内容
(一)做好关怀慰问。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因地制宜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宣传宣讲党中央对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关心关怀关爱。通过“倡议书”“一封信”等方式开展线上慰问、线上拜年。发挥好农民工务工之家、驻外劳务服务站、工会帮扶(服务)中心、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等作用,结合农民工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务。积极为留岗农民工组织开展文艺联欢、集体过年、发放年货等“送温暖”活动。
(二)做好出行服务。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交通、天气等信息,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安全出行、错峰出行。交通、铁路等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民工集中购买汽车票、火车票提供便利。按规定落实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交通费补贴。鼓励在农民工集中的交通站场设置志愿服务工作点,为有需要的大龄农民工在购票乘车、出示健康信息、搬运行李等方面提供帮助。提示农民工系好安全带、不坐超员车、不坐非客运车辆,运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对节前在外地务工集中返乡的、节后已确定工作岗位集中外出的农民工,根据实际需要视情提供“点对点”包专车、专列(车厢)等运输服务。
(三)做好就业和培训服务。以节前提前返乡、节后延迟返岗的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动态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就业帮扶对象,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利用春节假期摸排农民工技能培训意愿,鼓励农民工根据实际需求,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参加技能培训。各地团委要发动青联委员以及社会爱心企业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通过广泛发布岗位信息、宣传优惠政策等帮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四)做好健康服务。各地要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民工疫苗接种提供便利,对于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可协调有关机构上门服务。做好返乡农民工健康监测服务,利用春节期间做好重点地区农民工职业病摸底工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义诊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为农民工免费发放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五)做好文化服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全国“村晚”等示范展示活动,宣传农民工拼搏奋斗、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落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
(六)做好权益维护。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等权益。积极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司法行政部门要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公益法律服务。
(七)做好关爱帮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民政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提供社会救助,强化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要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加强遭遇急难农民工的救助帮扶。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走访慰问,对于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及时提供相应关爱帮扶措施。团委要积极开展“童心港湾”建设,通过亲情陪伴、情感关怀、自护教育、励志教育等促进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各地要鼓励关注农民工关心关爱工作的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公益伙伴,探索通过项目制等方式,为农民工群体开展专业化、精细化、社会化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紧紧抓住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式,务求工作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民工主要输入输出地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
(三)加强宣传推广。利用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媒体的合作,及时发布活动安排,策划专题专栏,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及时总结情况。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动态掌握服务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报送工作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疾控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国铁集团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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