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近三年后为何回归乙类管理#——权威专家#详解新冠病毒感染实行乙类乙管#系列之一】
随着奥密克戎病毒致病性的减弱、疫苗接种的普及、防控经验的积累,我国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于2023年1月8日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这是自2020年1月20日我国开始实施严格的传染病甲类防控措施后,疫情防控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执行“乙类甲管”已近3年的调控政策,此次为何调整为“乙类乙管”?政策调整的主要依据是什么?调整是否意味着防控力度降低?调整之后会带来哪些改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特邀权威专家、国家卫健委新冠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第一时间回应公众关切。
问: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分类管理一直是我国传染病防控的策略,一直实行动态调整,依法科学管理一直是我国应对传染病的基本原则。
当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有40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等。其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丙类传染病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等。
将传染病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要具备相关条件。在依法的前提下,根据对病原体、疾病的性质和危害性的认识,根据人群免疫力和卫生健康系统的抵抗力,根据疫情现状和未来走向,聚集专家的智慧、借鉴国内外经验,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做出决策。
从法理依据来看,当一种传染病可能对公民的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会造成严重危害,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时,国家可以对公民和社会采取高强度的干预措施。但是当传染病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减弱,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减轻时,国家就应当动态调整干预措施的强度,保证传染病防控措施因时因势优化调整。
当新发传染病出现时,由于对其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特征缺乏认识,其传染力、致病力以及病原变异特征尚不清晰,为了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自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2005年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2009年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传染病应对以来,有效经验做法是第一时间将其纳入乙类传染病但实施甲类传染病管控措施。但随着对疾病及病原体流行规律研究与认识的不断深入,临床治疗手段、疫苗和药物的研发应用以及有效防控措施积累,曾采取“乙类甲管”的非典、禽流感回归乙类传染病管控措施,而甲型H1N1流感则并入流行性感冒,按照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
问:有网民认为,这种调整意味着防控力度降低,将使疫情更快更大范围传播,会这样吗?疫情防控今后的重点是什么?
答:调整后,将在感染者与密接人员隔离、疫区封锁、交通卫生检疫等防控措施上做出相应的调整。针对乙类传染病,对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一般不再进行严格的隔离管理,因此,在防控措施调整初期可能会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增加,继而引发药品供应不足、公众恐慌等现象,为此,我们积极针对这些风险准备应对方案,保障调整的平稳过渡。
当前,我们需将工作重心从防控感染转到医疗救治上来,工作目标是保健康、防重症,确保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特别需要关注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的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和感染后的及时救治,最大限度减少重症和病亡。
为有效防范风险,有必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疫苗接种,特别是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接种。二是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三是通过在线健康咨询、合理用药科普等,鼓励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优先选择居家隔离治疗。四是完善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机制,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加强基层诊疗能力建设,统筹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尽最大可能不影响正常医疗服务。五是做好风险沟通,面向公众加强宣传倡导。围绕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居家合理用药、垃圾弃置等方面给出建议,帮助公众了解如何用药、何时就医以及去哪里就医等具体问题,促成公众理性和以平常心应对新冠疫情。六是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维持社会经济日常运行的人员,合理安排工作。七是加强病毒变异、疾病严重性、医疗资源使用情况的监测,尽量避免发生医疗资源挤兑。
问:当前,病毒变异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政策调整之后,是否意味着我国完全回到了疫情前的状态?
答: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基于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力和致病力的特性,感染后引起重症、死亡等情况,以及国际上疫情形势变化作出的决定,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株的新特点,高效地利用防控资源,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当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持续流行。国内疫情总体处于快速上升阶段,受各地人群流动性、人口密度、人群免疫水平等的差异,各地迎来疫情流行高峰时间会有所差别,未来一段时间各地将陆续面临疫情流行的压力。一方面,政府部门、卫生健康系统等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和职责要求,继续做好相关的防控和救治工作,千方百计地降低重症、减少病亡,维护人民健康;另一方面,特别需要公众做好个人防护,继续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减少流动和聚集,降低短期内流行高峰带来的对医疗资源的冲击。
问:为什么说我们已经具备了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
答: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聚集专家的智慧、借鉴国内外经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的决策。应该说,当前人类对新冠病毒和疾病的认识进一步加深,疾病的危害性下降,有效的疫苗和药物供给,以及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等,都为这次调整创造了条件。近三年的抗疫工作,也为调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明显减弱。国际和国内监测数据证实,奥密克戎变异株的致病力和毒力相比原始株和其他关切变异株显著减弱。
二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得到普及。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亿多剂次,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92%以上和90%以上。
三是医疗救治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完善分级诊疗救治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增设发热门诊,增加定点医院重症病床、ICU以及相关救治设备与物资,统筹实现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
四是我国已具备包括中药、西药在内的抗新冠病毒药物生产和供给能力。
五是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逐渐提高。随着《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发布、居家治疗常用药的普及,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居家进行健康监测和对症处置。
政策调整后,我们要克服麻痹思想,特别需要关注病毒变异监测、医疗资源使用情况监测,切实做好保障健康、降低重症、减少死亡等工作。(新华社)#阳康后可以摘口罩吗#
随着奥密克戎病毒致病性的减弱、疫苗接种的普及、防控经验的积累,我国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于2023年1月8日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这是自2020年1月20日我国开始实施严格的传染病甲类防控措施后,疫情防控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执行“乙类甲管”已近3年的调控政策,此次为何调整为“乙类乙管”?政策调整的主要依据是什么?调整是否意味着防控力度降低?调整之后会带来哪些改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特邀权威专家、国家卫健委新冠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第一时间回应公众关切。
问: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分类管理一直是我国传染病防控的策略,一直实行动态调整,依法科学管理一直是我国应对传染病的基本原则。
当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有40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等。其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丙类传染病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等。
将传染病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要具备相关条件。在依法的前提下,根据对病原体、疾病的性质和危害性的认识,根据人群免疫力和卫生健康系统的抵抗力,根据疫情现状和未来走向,聚集专家的智慧、借鉴国内外经验,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做出决策。
从法理依据来看,当一种传染病可能对公民的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会造成严重危害,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时,国家可以对公民和社会采取高强度的干预措施。但是当传染病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减弱,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减轻时,国家就应当动态调整干预措施的强度,保证传染病防控措施因时因势优化调整。
当新发传染病出现时,由于对其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特征缺乏认识,其传染力、致病力以及病原变异特征尚不清晰,为了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自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2005年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2009年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传染病应对以来,有效经验做法是第一时间将其纳入乙类传染病但实施甲类传染病管控措施。但随着对疾病及病原体流行规律研究与认识的不断深入,临床治疗手段、疫苗和药物的研发应用以及有效防控措施积累,曾采取“乙类甲管”的非典、禽流感回归乙类传染病管控措施,而甲型H1N1流感则并入流行性感冒,按照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
问:有网民认为,这种调整意味着防控力度降低,将使疫情更快更大范围传播,会这样吗?疫情防控今后的重点是什么?
答:调整后,将在感染者与密接人员隔离、疫区封锁、交通卫生检疫等防控措施上做出相应的调整。针对乙类传染病,对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一般不再进行严格的隔离管理,因此,在防控措施调整初期可能会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增加,继而引发药品供应不足、公众恐慌等现象,为此,我们积极针对这些风险准备应对方案,保障调整的平稳过渡。
当前,我们需将工作重心从防控感染转到医疗救治上来,工作目标是保健康、防重症,确保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特别需要关注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的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和感染后的及时救治,最大限度减少重症和病亡。
为有效防范风险,有必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疫苗接种,特别是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接种。二是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三是通过在线健康咨询、合理用药科普等,鼓励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优先选择居家隔离治疗。四是完善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机制,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加强基层诊疗能力建设,统筹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尽最大可能不影响正常医疗服务。五是做好风险沟通,面向公众加强宣传倡导。围绕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居家合理用药、垃圾弃置等方面给出建议,帮助公众了解如何用药、何时就医以及去哪里就医等具体问题,促成公众理性和以平常心应对新冠疫情。六是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维持社会经济日常运行的人员,合理安排工作。七是加强病毒变异、疾病严重性、医疗资源使用情况的监测,尽量避免发生医疗资源挤兑。
问:当前,病毒变异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政策调整之后,是否意味着我国完全回到了疫情前的状态?
答: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基于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力和致病力的特性,感染后引起重症、死亡等情况,以及国际上疫情形势变化作出的决定,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株的新特点,高效地利用防控资源,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当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持续流行。国内疫情总体处于快速上升阶段,受各地人群流动性、人口密度、人群免疫水平等的差异,各地迎来疫情流行高峰时间会有所差别,未来一段时间各地将陆续面临疫情流行的压力。一方面,政府部门、卫生健康系统等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和职责要求,继续做好相关的防控和救治工作,千方百计地降低重症、减少病亡,维护人民健康;另一方面,特别需要公众做好个人防护,继续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减少流动和聚集,降低短期内流行高峰带来的对医疗资源的冲击。
问:为什么说我们已经具备了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
答: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聚集专家的智慧、借鉴国内外经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的决策。应该说,当前人类对新冠病毒和疾病的认识进一步加深,疾病的危害性下降,有效的疫苗和药物供给,以及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等,都为这次调整创造了条件。近三年的抗疫工作,也为调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明显减弱。国际和国内监测数据证实,奥密克戎变异株的致病力和毒力相比原始株和其他关切变异株显著减弱。
二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得到普及。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亿多剂次,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92%以上和90%以上。
三是医疗救治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完善分级诊疗救治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增设发热门诊,增加定点医院重症病床、ICU以及相关救治设备与物资,统筹实现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
四是我国已具备包括中药、西药在内的抗新冠病毒药物生产和供给能力。
五是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逐渐提高。随着《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发布、居家治疗常用药的普及,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居家进行健康监测和对症处置。
政策调整后,我们要克服麻痹思想,特别需要关注病毒变异监测、医疗资源使用情况监测,切实做好保障健康、降低重症、减少死亡等工作。(新华社)#阳康后可以摘口罩吗#
【#新冠疫情防控近三年后为何回归乙类管理#】执行“乙类甲管”已近3年的调控政策,此次为何调整为“乙类乙管”?政策调整的主要依据是什么?调整是否意味着防控力度降低?调整之后会带来哪些改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特邀权威专家、国家卫健委新冠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第一时间回应公众关切。#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冠感染#
问: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分类管理一直是我国传染病防控的策略,一直实行动态调整,依法科学管理一直是我国应对传染病的基本原则。
当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有40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等。其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丙类传染病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等。
将传染病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要具备相关条件。在依法的前提下,根据对病原体、疾病的性质和危害性的认识,根据人群免疫力和卫生健康系统的抵抗力,根据疫情现状和未来走向,聚集专家的智慧、借鉴国内外经验,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做出决策。
从法理依据来看,当一种传染病可能对公民的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会造成严重危害,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时,国家可以对公民和社会采取高强度的干预措施。但是当传染病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减弱,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减轻时,国家就应当动态调整干预措施的强度,保证传染病防控措施因时因势优化调整。
当新发传染病出现时,由于对其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特征缺乏认识,其传染力、致病力以及病原变异特征尚不清晰,为了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自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2005年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2009年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传染病应对以来,有效经验做法是第一时间将其纳入乙类传染病但实施甲类传染病管控措施。但随着对疾病及病原体流行规律研究与认识的不断深入,临床治疗手段、疫苗和药物的研发应用以及有效防控措施积累,曾采取“乙类甲管”的非典、禽流感回归乙类传染病管控措施,而甲型H1N1流感则并入流行性感冒,按照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
问:有网民认为,这种调整意味着防控力度降低,将使疫情更快更大范围传播,会这样吗?疫情防控今后的重点是什么?
答:调整后,将在感染者与密接人员隔离、疫区封锁、交通卫生检疫等防控措施上做出相应的调整。针对乙类传染病,对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一般不再进行严格的隔离管理,因此,在防控措施调整初期可能会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增加,继而引发药品供应不足、公众恐慌等现象,为此,我们积极针对这些风险准备应对方案,保障调整的平稳过渡。
当前,我们需将工作重心从防控感染转到医疗救治上来,工作目标是保健康、防重症,确保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特别需要关注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的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和感染后的及时救治,最大限度减少重症和病亡。
为有效防范风险,有必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疫苗接种,特别是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接种。二是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三是通过在线健康咨询、合理用药科普等,鼓励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优先选择居家隔离治疗。四是完善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机制,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加强基层诊疗能力建设,统筹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尽最大可能不影响正常医疗服务。五是做好风险沟通,面向公众加强宣传倡导。围绕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居家合理用药、垃圾弃置等方面给出建议,帮助公众了解如何用药、何时就医以及去哪里就医等具体问题,促成公众理性和以平常心应对新冠疫情。六是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维持社会经济日常运行的人员,合理安排工作。七是加强病毒变异、疾病严重性、医疗资源使用情况的监测,尽量避免发生医疗资源挤兑。
问:当前,病毒变异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政策调整之后,是否意味着我国完全回到了疫情前的状态?
答: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基于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力和致病力的特性,感染后引起重症、死亡等情况,以及国际上疫情形势变化作出的决定,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株的新特点,高效地利用防控资源,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当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持续流行。国内疫情总体处于快速上升阶段,受各地人群流动性、人口密度、人群免疫水平等的差异,各地迎来疫情流行高峰时间会有所差别,未来一段时间各地将陆续面临疫情流行的压力。一方面,政府部门、卫生健康系统等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和职责要求,继续做好相关的防控和救治工作,千方百计地降低重症、减少病亡,维护人民健康;另一方面,特别需要公众做好个人防护,继续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减少流动和聚集,降低短期内流行高峰带来的对医疗资源的冲击。
问:为什么说我们已经具备了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
答: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聚集专家的智慧、借鉴国内外经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的决策。应该说,当前人类对新冠病毒和疾病的认识进一步加深,疾病的危害性下降,有效的疫苗和药物供给,以及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等,都为这次调整创造了条件。近三年的抗疫工作,也为调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明显减弱。国际和国内监测数据证实,奥密克戎变异株的致病力和毒力相比原始株和其他关切变异株显著减弱。
二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得到普及。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亿多剂次,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92%以上和90%以上。
三是医疗救治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完善分级诊疗救治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增设发热门诊,增加定点医院重症病床、ICU以及相关救治设备与物资,统筹实现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
四是我国已具备包括中药、西药在内的抗新冠病毒药物生产和供给能力。
五是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逐渐提高。随着《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发布、居家治疗常用药的普及,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居家进行健康监测和对症处置。
政策调整后,我们要克服麻痹思想,特别需要关注病毒变异监测、医疗资源使用情况监测,切实做好保障健康、降低重症、减少死亡等工作。#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新华社)
问: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分类管理一直是我国传染病防控的策略,一直实行动态调整,依法科学管理一直是我国应对传染病的基本原则。
当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有40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等。其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丙类传染病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等。
将传染病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要具备相关条件。在依法的前提下,根据对病原体、疾病的性质和危害性的认识,根据人群免疫力和卫生健康系统的抵抗力,根据疫情现状和未来走向,聚集专家的智慧、借鉴国内外经验,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做出决策。
从法理依据来看,当一种传染病可能对公民的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会造成严重危害,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时,国家可以对公民和社会采取高强度的干预措施。但是当传染病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减弱,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减轻时,国家就应当动态调整干预措施的强度,保证传染病防控措施因时因势优化调整。
当新发传染病出现时,由于对其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特征缺乏认识,其传染力、致病力以及病原变异特征尚不清晰,为了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自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2005年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2009年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传染病应对以来,有效经验做法是第一时间将其纳入乙类传染病但实施甲类传染病管控措施。但随着对疾病及病原体流行规律研究与认识的不断深入,临床治疗手段、疫苗和药物的研发应用以及有效防控措施积累,曾采取“乙类甲管”的非典、禽流感回归乙类传染病管控措施,而甲型H1N1流感则并入流行性感冒,按照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
问:有网民认为,这种调整意味着防控力度降低,将使疫情更快更大范围传播,会这样吗?疫情防控今后的重点是什么?
答:调整后,将在感染者与密接人员隔离、疫区封锁、交通卫生检疫等防控措施上做出相应的调整。针对乙类传染病,对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一般不再进行严格的隔离管理,因此,在防控措施调整初期可能会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增加,继而引发药品供应不足、公众恐慌等现象,为此,我们积极针对这些风险准备应对方案,保障调整的平稳过渡。
当前,我们需将工作重心从防控感染转到医疗救治上来,工作目标是保健康、防重症,确保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特别需要关注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的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和感染后的及时救治,最大限度减少重症和病亡。
为有效防范风险,有必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疫苗接种,特别是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接种。二是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三是通过在线健康咨询、合理用药科普等,鼓励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优先选择居家隔离治疗。四是完善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机制,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加强基层诊疗能力建设,统筹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尽最大可能不影响正常医疗服务。五是做好风险沟通,面向公众加强宣传倡导。围绕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居家合理用药、垃圾弃置等方面给出建议,帮助公众了解如何用药、何时就医以及去哪里就医等具体问题,促成公众理性和以平常心应对新冠疫情。六是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维持社会经济日常运行的人员,合理安排工作。七是加强病毒变异、疾病严重性、医疗资源使用情况的监测,尽量避免发生医疗资源挤兑。
问:当前,病毒变异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政策调整之后,是否意味着我国完全回到了疫情前的状态?
答: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基于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力和致病力的特性,感染后引起重症、死亡等情况,以及国际上疫情形势变化作出的决定,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株的新特点,高效地利用防控资源,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当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持续流行。国内疫情总体处于快速上升阶段,受各地人群流动性、人口密度、人群免疫水平等的差异,各地迎来疫情流行高峰时间会有所差别,未来一段时间各地将陆续面临疫情流行的压力。一方面,政府部门、卫生健康系统等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和职责要求,继续做好相关的防控和救治工作,千方百计地降低重症、减少病亡,维护人民健康;另一方面,特别需要公众做好个人防护,继续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减少流动和聚集,降低短期内流行高峰带来的对医疗资源的冲击。
问:为什么说我们已经具备了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
答: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聚集专家的智慧、借鉴国内外经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的决策。应该说,当前人类对新冠病毒和疾病的认识进一步加深,疾病的危害性下降,有效的疫苗和药物供给,以及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等,都为这次调整创造了条件。近三年的抗疫工作,也为调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明显减弱。国际和国内监测数据证实,奥密克戎变异株的致病力和毒力相比原始株和其他关切变异株显著减弱。
二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得到普及。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亿多剂次,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92%以上和90%以上。
三是医疗救治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完善分级诊疗救治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增设发热门诊,增加定点医院重症病床、ICU以及相关救治设备与物资,统筹实现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
四是我国已具备包括中药、西药在内的抗新冠病毒药物生产和供给能力。
五是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逐渐提高。随着《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发布、居家治疗常用药的普及,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居家进行健康监测和对症处置。
政策调整后,我们要克服麻痹思想,特别需要关注病毒变异监测、医疗资源使用情况监测,切实做好保障健康、降低重症、减少死亡等工作。#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新华社)
心中有“数”!宝马多维度推动中国数字化创新
宝马集团积极探索未来出行,致力于以数字科技赋能未来豪华出行体验。
2023年1月,宝马集团将再度参展北美消费电子展(CES),彰显集团强大的数字创新能力。宝马集团董事长齐普策将分享宝马以循环永续,电动化和数字化为核心的未来移动出行愿景,畅想现实与虚拟融合的未来出行方式。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创新的重要驱动力。秉承“家在中国”的战略,宝马不断加快在中国数字化创新发展,致力于为中国用户打造无缝连接的数字化体验。宝马集团正以校企合作形式为中国培养出世界一流的创新人才,助推中国青年精英在未来继续引领创新发展。与此同时,开展未来交通“灯塔项目”研究,以宝马的全球视野与专业知识为中国城市未来规划注入创新数字灵感。
与高校深度合作
激发新生代创新灵感
今年12月,宝马联合同济大学举办的2022 BMW同济日如期而至。"BMW同济日"活动,是汽车行业启动最早、最受大学生喜爱的校企活动之一,旨在激发中国当代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建立一个和年轻人共创的平台,持续不断地给宝马品牌带来创新的灵感和年轻的活力,促进学术界围绕未来出行提出创新灵感和创新理念。
本次同济日围绕数字化创新,借助宝马开发的元宇宙平台,发起“元宇宙创新挑战营”。在“挑战营”的评选当中,共计83位学生通过10组创新作品在平台上展示自己在创新方面的思考,聚焦车内娱乐、产品设计和数字化体验三个赛道,着手解决当前汽车设计和功能开发的具体问题。在评选结束后,学生们的优秀作品会进入同济-宝马初创车库进行创意孵化。自2004年起,宝马与同济合作有着将近20年的历史,除了与汽车学院,交通运输学院,电器工程学院等工程学院建立深度合作,也将合作的广度进一步拓展至城市规划,设计创新和中德人才培养等领域。
通过与高校合作,宝马将更多创新数字化人才引入宝马,打造宝马未来更加前瞻、丰富的数字化生态,驱动宝马在中国的数字化创新。
积极参与未来城市规划
以数字化创新推动城市发展
宝马集团长期致力于未来城市交通研究与倡议,以其出行领域的丰富经验和数字化创新促进城市交通的发展。
2020年,宝马集团开启未来交通“灯塔项目”,选定北京、慕尼黑、洛杉矶和鹿特丹4个城市开展合作项目,为每座城市的未来规划输出创新数字灵感。
首都北京是宝马集团未来交通“灯塔项目”研究中全球超大城市的唯一代表。宝马集团将自身在城市交通规划与电动化领域的经验与技术相结合,在尊重城市历史的大原则指导下,让新旧建筑并置,将不同交通方式和街景融合,使城市出行系统朝着低碳、高效、智能的方向发展。在交通管理方面,宝马倡导数字化交通管理方式,包括在出行领域采用预约模式、推广多种模式改善交通流量(如结合地理围栏技术、可从自行车变身摩托车的BMW i Vision AMBY概念车),还主张通过引入车内的信息传递和改进道路布局,来提高道路安全。
中国是数字化发展的引领性市场,宝马在不断拓展与领先科技公司、高校合作的同时,已在中国建立了德国之外最大的研发体系,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设立四大创新基地。目前,宝马在中国拥有超过2,000名创新人才,推进公司在电动化、数字化领域的创新实力,持续为宝马集团在中国的数字化业务增长创造推动力,进一步扩展宝马集团在中国的完整生态,为中国客户提供优质的豪华体验。
宝马集团积极探索未来出行,致力于以数字科技赋能未来豪华出行体验。
2023年1月,宝马集团将再度参展北美消费电子展(CES),彰显集团强大的数字创新能力。宝马集团董事长齐普策将分享宝马以循环永续,电动化和数字化为核心的未来移动出行愿景,畅想现实与虚拟融合的未来出行方式。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创新的重要驱动力。秉承“家在中国”的战略,宝马不断加快在中国数字化创新发展,致力于为中国用户打造无缝连接的数字化体验。宝马集团正以校企合作形式为中国培养出世界一流的创新人才,助推中国青年精英在未来继续引领创新发展。与此同时,开展未来交通“灯塔项目”研究,以宝马的全球视野与专业知识为中国城市未来规划注入创新数字灵感。
与高校深度合作
激发新生代创新灵感
今年12月,宝马联合同济大学举办的2022 BMW同济日如期而至。"BMW同济日"活动,是汽车行业启动最早、最受大学生喜爱的校企活动之一,旨在激发中国当代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建立一个和年轻人共创的平台,持续不断地给宝马品牌带来创新的灵感和年轻的活力,促进学术界围绕未来出行提出创新灵感和创新理念。
本次同济日围绕数字化创新,借助宝马开发的元宇宙平台,发起“元宇宙创新挑战营”。在“挑战营”的评选当中,共计83位学生通过10组创新作品在平台上展示自己在创新方面的思考,聚焦车内娱乐、产品设计和数字化体验三个赛道,着手解决当前汽车设计和功能开发的具体问题。在评选结束后,学生们的优秀作品会进入同济-宝马初创车库进行创意孵化。自2004年起,宝马与同济合作有着将近20年的历史,除了与汽车学院,交通运输学院,电器工程学院等工程学院建立深度合作,也将合作的广度进一步拓展至城市规划,设计创新和中德人才培养等领域。
通过与高校合作,宝马将更多创新数字化人才引入宝马,打造宝马未来更加前瞻、丰富的数字化生态,驱动宝马在中国的数字化创新。
积极参与未来城市规划
以数字化创新推动城市发展
宝马集团长期致力于未来城市交通研究与倡议,以其出行领域的丰富经验和数字化创新促进城市交通的发展。
2020年,宝马集团开启未来交通“灯塔项目”,选定北京、慕尼黑、洛杉矶和鹿特丹4个城市开展合作项目,为每座城市的未来规划输出创新数字灵感。
首都北京是宝马集团未来交通“灯塔项目”研究中全球超大城市的唯一代表。宝马集团将自身在城市交通规划与电动化领域的经验与技术相结合,在尊重城市历史的大原则指导下,让新旧建筑并置,将不同交通方式和街景融合,使城市出行系统朝着低碳、高效、智能的方向发展。在交通管理方面,宝马倡导数字化交通管理方式,包括在出行领域采用预约模式、推广多种模式改善交通流量(如结合地理围栏技术、可从自行车变身摩托车的BMW i Vision AMBY概念车),还主张通过引入车内的信息传递和改进道路布局,来提高道路安全。
中国是数字化发展的引领性市场,宝马在不断拓展与领先科技公司、高校合作的同时,已在中国建立了德国之外最大的研发体系,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设立四大创新基地。目前,宝马在中国拥有超过2,000名创新人才,推进公司在电动化、数字化领域的创新实力,持续为宝马集团在中国的数字化业务增长创造推动力,进一步扩展宝马集团在中国的完整生态,为中国客户提供优质的豪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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