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一位21岁的女犯人被判处死刑,临行前,狱警问她还有什么想说的,谁知她竟回道:“帮我验身,证明我是处女!”
她为什么会提出如此奇怪的要求呢?
这个女犯人名叫修莉,令人无法相信的是,年纪轻轻的她残忍地杀害了一个8岁的小女孩,因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最后被判处死刑。
大家都以为这是一起情杀,是修莉插足他人家庭不成功反而对一个小孩子起了歹毒的心思,于是对她指指点点。修莉也在审问过程中供认不讳,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坦然接受死刑。
没想到临行前,她突然提出要证明自己的清白之身,其中又包含了怎么样的隐情呢?
这一切要从修莉与“师傅”尹怀市的相遇说起。1986年,17岁的修莉被父亲送到了尹怀市的电器维修中心,想要让她学一门手艺讨生活。
没想到尹怀市心术不正,一眼就看上了年轻貌美的修莉,一心想要占便宜。他经常打着教学的幌子,假装温柔和蔼,手把手近距离接触修莉。
其他学员看在眼里,都在暗地里说修莉的坏话,而修莉虽然对爱情懵懵懂懂,却也知道这样是不对的,所以尽量和大家一起行动,避免两人独处。
不料尹怀市是个老油条,知道修莉的躲避后,直接将她喊过来,进行了深情的告白,单纯的修莉不知所措。再加上平日里尹怀市对自己照顾有加,渐渐地修莉也没有那么反感了。
在尹怀市的软磨硬泡之下,不久修莉就被哄到手了,两人开始正式交往,但修莉是个农村出来的姑娘,从小受到的教育让她比较保守,一直拒绝尹怀市的亲近。
尹怀市本来想用强的,但是怕把事情闹大,只能一直等待机会,还经常送些小礼物去迷惑修莉。
正当修莉沉浸在恋爱中时,却突然发现尹怀市早已经有了家室,她感觉自己被欺骗了,立刻提出要分手。没想到尹怀市诡计多端,居然哄骗她说自己与老婆只是搭伙过日子,没有感情。
这时候修莉已经察觉到尹怀市的险恶用心了,毕竟尹怀市都有了一个女儿,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但是无论她怎么说,尹怀市就是不同意结束这段不正当的关系,修莉也是没有办法,只能说想要继续下去他就必须离婚。
而这时候尹怀市的妻子得知了消息,她找到了修莉,和修莉进行了一番谈话。
她没有责怪修莉,反而语重心长地跟修莉分析情况。在知道修莉还是清白之身时,她夸修莉真是个洁身自好的好姑娘,还说尹怀市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只是自己已经被孩子和家庭绑住了,无法脱身。
经过这次谈话,修莉彻底断绝了心思,连教学时都离尹怀市远远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她以为自己可以恢复正常的生活了,还交了一个男朋友,对方叫阿华。
没想到尹怀市还不死心,几次三番跑去阿华面前说她的坏话,描述许多细节的内容,一直诋毁修莉。
阿华一开始是不相信的,但是耐不住听得多了还是起了疑心,渐渐地开始与修莉发生争吵,不久两人就分手了。
修莉害怕极了,没想到尹怀市就像个赖皮膏药似的甩不开,将她的人生搅得一团糟。她想远离这一切糟糕的事情,于是找到尹怀市说自己已经学有所成,准备找个工作去了。
结果尹怀市不放她离开,还威胁她如果敢走,就将所有事情捅到她父母面前,让全部人都知道她的丑事,让她一辈子不安生。
没见过世面的修莉别无选择,只能继续待下去。
不料,一天晚上,尹怀市喝得醉醺醺的,一把将她抱住,想要侵犯她。
幸好她及时反应过来,推开门跑了出去。
这时的修莉已经受够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一度想自我了结,但是她又不甘心,自己只是受到了一时的哄骗,又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为什么要被这样折磨。
于是,她买了一包老鼠药,放在水中准备毒死尹怀市,不料尹怀市好像发现了,直接将水杯打翻。
眼见直接报复不成,修莉居然将愤怒发泄到了一个小孩子身上。她提起一把榔头,将尹怀市8岁的女儿骗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将其敲死了。
事后,修莉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只是临行前,她希望狱警能够帮她验明正身,证明她是清白的。而最后检查结果的确也显示她是处女。
看了修莉的经历,大家的心情都非常复杂。
如果修莉在受到威胁时,能够积极寻求父母或者警察的帮助,而不是对一个无辜的孩子泄愤,这件事情会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呢?可惜的是,人生没有如果。做错了事的人,终究会付出代价。
尹怀市所付出的代价,是女儿的生命;而修莉,付出的是自己的性命。
她为什么会提出如此奇怪的要求呢?
这个女犯人名叫修莉,令人无法相信的是,年纪轻轻的她残忍地杀害了一个8岁的小女孩,因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最后被判处死刑。
大家都以为这是一起情杀,是修莉插足他人家庭不成功反而对一个小孩子起了歹毒的心思,于是对她指指点点。修莉也在审问过程中供认不讳,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坦然接受死刑。
没想到临行前,她突然提出要证明自己的清白之身,其中又包含了怎么样的隐情呢?
这一切要从修莉与“师傅”尹怀市的相遇说起。1986年,17岁的修莉被父亲送到了尹怀市的电器维修中心,想要让她学一门手艺讨生活。
没想到尹怀市心术不正,一眼就看上了年轻貌美的修莉,一心想要占便宜。他经常打着教学的幌子,假装温柔和蔼,手把手近距离接触修莉。
其他学员看在眼里,都在暗地里说修莉的坏话,而修莉虽然对爱情懵懵懂懂,却也知道这样是不对的,所以尽量和大家一起行动,避免两人独处。
不料尹怀市是个老油条,知道修莉的躲避后,直接将她喊过来,进行了深情的告白,单纯的修莉不知所措。再加上平日里尹怀市对自己照顾有加,渐渐地修莉也没有那么反感了。
在尹怀市的软磨硬泡之下,不久修莉就被哄到手了,两人开始正式交往,但修莉是个农村出来的姑娘,从小受到的教育让她比较保守,一直拒绝尹怀市的亲近。
尹怀市本来想用强的,但是怕把事情闹大,只能一直等待机会,还经常送些小礼物去迷惑修莉。
正当修莉沉浸在恋爱中时,却突然发现尹怀市早已经有了家室,她感觉自己被欺骗了,立刻提出要分手。没想到尹怀市诡计多端,居然哄骗她说自己与老婆只是搭伙过日子,没有感情。
这时候修莉已经察觉到尹怀市的险恶用心了,毕竟尹怀市都有了一个女儿,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但是无论她怎么说,尹怀市就是不同意结束这段不正当的关系,修莉也是没有办法,只能说想要继续下去他就必须离婚。
而这时候尹怀市的妻子得知了消息,她找到了修莉,和修莉进行了一番谈话。
她没有责怪修莉,反而语重心长地跟修莉分析情况。在知道修莉还是清白之身时,她夸修莉真是个洁身自好的好姑娘,还说尹怀市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只是自己已经被孩子和家庭绑住了,无法脱身。
经过这次谈话,修莉彻底断绝了心思,连教学时都离尹怀市远远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她以为自己可以恢复正常的生活了,还交了一个男朋友,对方叫阿华。
没想到尹怀市还不死心,几次三番跑去阿华面前说她的坏话,描述许多细节的内容,一直诋毁修莉。
阿华一开始是不相信的,但是耐不住听得多了还是起了疑心,渐渐地开始与修莉发生争吵,不久两人就分手了。
修莉害怕极了,没想到尹怀市就像个赖皮膏药似的甩不开,将她的人生搅得一团糟。她想远离这一切糟糕的事情,于是找到尹怀市说自己已经学有所成,准备找个工作去了。
结果尹怀市不放她离开,还威胁她如果敢走,就将所有事情捅到她父母面前,让全部人都知道她的丑事,让她一辈子不安生。
没见过世面的修莉别无选择,只能继续待下去。
不料,一天晚上,尹怀市喝得醉醺醺的,一把将她抱住,想要侵犯她。
幸好她及时反应过来,推开门跑了出去。
这时的修莉已经受够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一度想自我了结,但是她又不甘心,自己只是受到了一时的哄骗,又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为什么要被这样折磨。
于是,她买了一包老鼠药,放在水中准备毒死尹怀市,不料尹怀市好像发现了,直接将水杯打翻。
眼见直接报复不成,修莉居然将愤怒发泄到了一个小孩子身上。她提起一把榔头,将尹怀市8岁的女儿骗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将其敲死了。
事后,修莉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只是临行前,她希望狱警能够帮她验明正身,证明她是清白的。而最后检查结果的确也显示她是处女。
看了修莉的经历,大家的心情都非常复杂。
如果修莉在受到威胁时,能够积极寻求父母或者警察的帮助,而不是对一个无辜的孩子泄愤,这件事情会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呢?可惜的是,人生没有如果。做错了事的人,终究会付出代价。
尹怀市所付出的代价,是女儿的生命;而修莉,付出的是自己的性命。
吉林长春,张某和邻居李某关系不错,这天2人一起遛狗,期间张某的狗主动挑衅,反被咬成重伤,索赔无果后竟将邻居告上了法院。张某认为自己狗狗被严重咬伤,作为狗的主人,李某应该进行赔偿,她提出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9131元。
张某和李某在一个小区,家里都养了狗,所以,平时经常相约一起遛狗,关系也算不错,张某家是一条小狗,李某家是一条大狗。
事发当天,2人像往常一样出门遛狗,张某的狗主动挑衅,李某的狗随即扑上前,由于事发突然,李某一下没拉住绳子,2只狗顿时撕咬在一起,双方实力不均衡,张某家的小狗败下阵来。
事后经过检查,张某家的狗被咬得很严重,导致右眼失明,并引发了相应的心脏问题,花了不少钱,她认为狗咬伤了狗,作为狗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她找到李某让其赔偿,可是却被李某拒绝,她一气之下将其告上法院,提出让李某赔偿狗狗医疗费11432元,误工费299元,交通费400元,后续治疗费4000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合计19131元。
李某则对此有不同看法,她提出了一条关键证据,当天遛狗时,张某没有牵狗绳,她表示,若是牵了狗绳,2人同时拉住绳子,根本就不会发生撕咬的情况,所以,根本原因在于张某,和她无关。
那么,张某的索赔诉求是否合理?李某有没有责任赔偿?
1、张某的要求不仅不合理,还有点荒唐
当时2狗发生撕咬时,2位狗主人均在现场,张某的狗未牵绳,李某的狗牵了绳,发生撕咬后,由于张某的狗未牵绳,导致她无法进行有效的阻止,紧靠李某拉紧绳子,显然并不能阻止撕咬。
而狗狗属于人的财产中的一类,适用于过错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总的来判断,造成狗狗受伤严重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张某不按规定遛狗,不管是狗狗挑衅也好,还是后面的撕咬也好,若是她牵了狗绳,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这是她的过错,自己的错误却让邻居索赔,确实有点荒唐了。
2、张某不牵狗绳,导致宠物撕咬,不仅索赔无理,甚至还会涉及违法
张某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还反而向李某索赔,殊不知,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了。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这是最新实施的规定,张某不牵狗绳,已经违反了规定,这是全国统一的规定,再者,根据《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给犬只佩戴电子犬牌,束犬绳,犬绳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
(二)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
(三)随身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四)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贴身携带犬只或者收紧犬绳等近身约束犬只的安全措施;
(五)主动、及时避让行人;
(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犬只持续吠叫、追咬等行为;
张某的狗狗没有牵狗绳,也没有采取贴身携带犬只或者收紧犬绳等近身约束犬只的安全措施,导致撕咬事故的发生,已经违规。
《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养犬人有违反本条例第20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撤销养犬证。
综上所述,张某在此事中负全责,李某不存在过错,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求。
养犬看似是少部分人的小事,却是关系着市民生命安全和城市形象的大事。“狗事”其实是“人事”,要想真正管住那些不自觉的狗主人,法律还要长出“牙齿”!
张某和李某在一个小区,家里都养了狗,所以,平时经常相约一起遛狗,关系也算不错,张某家是一条小狗,李某家是一条大狗。
事发当天,2人像往常一样出门遛狗,张某的狗主动挑衅,李某的狗随即扑上前,由于事发突然,李某一下没拉住绳子,2只狗顿时撕咬在一起,双方实力不均衡,张某家的小狗败下阵来。
事后经过检查,张某家的狗被咬得很严重,导致右眼失明,并引发了相应的心脏问题,花了不少钱,她认为狗咬伤了狗,作为狗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她找到李某让其赔偿,可是却被李某拒绝,她一气之下将其告上法院,提出让李某赔偿狗狗医疗费11432元,误工费299元,交通费400元,后续治疗费4000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合计19131元。
李某则对此有不同看法,她提出了一条关键证据,当天遛狗时,张某没有牵狗绳,她表示,若是牵了狗绳,2人同时拉住绳子,根本就不会发生撕咬的情况,所以,根本原因在于张某,和她无关。
那么,张某的索赔诉求是否合理?李某有没有责任赔偿?
1、张某的要求不仅不合理,还有点荒唐
当时2狗发生撕咬时,2位狗主人均在现场,张某的狗未牵绳,李某的狗牵了绳,发生撕咬后,由于张某的狗未牵绳,导致她无法进行有效的阻止,紧靠李某拉紧绳子,显然并不能阻止撕咬。
而狗狗属于人的财产中的一类,适用于过错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总的来判断,造成狗狗受伤严重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张某不按规定遛狗,不管是狗狗挑衅也好,还是后面的撕咬也好,若是她牵了狗绳,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这是她的过错,自己的错误却让邻居索赔,确实有点荒唐了。
2、张某不牵狗绳,导致宠物撕咬,不仅索赔无理,甚至还会涉及违法
张某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还反而向李某索赔,殊不知,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了。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这是最新实施的规定,张某不牵狗绳,已经违反了规定,这是全国统一的规定,再者,根据《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给犬只佩戴电子犬牌,束犬绳,犬绳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
(二)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
(三)随身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四)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贴身携带犬只或者收紧犬绳等近身约束犬只的安全措施;
(五)主动、及时避让行人;
(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犬只持续吠叫、追咬等行为;
张某的狗狗没有牵狗绳,也没有采取贴身携带犬只或者收紧犬绳等近身约束犬只的安全措施,导致撕咬事故的发生,已经违规。
《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养犬人有违反本条例第20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撤销养犬证。
综上所述,张某在此事中负全责,李某不存在过错,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求。
养犬看似是少部分人的小事,却是关系着市民生命安全和城市形象的大事。“狗事”其实是“人事”,要想真正管住那些不自觉的狗主人,法律还要长出“牙齿”!
196年,袁绍围攻东武阳城一年之久,城内饿殍遍地,守将臧洪不仅拒不投降,还将小妾五马分尸,煮肉汤供士兵分食。臧洪振臂高呼道:“袁绍无情无义,我绝不会投降苟且偷生,希望你们也一样。”
守城士兵各个骨瘦如柴,面黄肌瘦,听到臧洪的话,却还是强撑着高喊助威。袁绍听说后,派谋士陈琳写信劝降,许诺只要认错,就既往不咎,臧洪仍旧拒绝。最终导致麾下数千将士饿死城头,本人也被活捉……
袁绍在当时是享誉天下的明主,既然有既往不咎的承诺,为何臧洪宁愿饿死,也不愿意投降?一切的一切,还得从曹操父亲被杀说起。
193年,曹操成为兖州牧,在这乱世中算是站稳了脚跟,于是书信一封,请在琅琊躲避战乱的父亲曹嵩搬家到兖州享福。
曹嵩高高兴兴去了,但没想到,徐州牧陶谦派去保护他的都尉竟然见财起意,把曹嵩全家杀了。
消息传到曹操那里,曹操愤恨不已,自然不会放过陶谦。先是将兖州托付给了好友张邈管理,又问袁绍借了两万兵马,踏上了复仇之路……
但曹操万万没想到,他前脚刚走,后脚谋士陈宫就找到张邈,一番忽悠就让张邈背叛他,举州献给了吕布。
曹操得知后大惊,赶忙回师救援,幸亏谋士程昱和大将夏侯惇给他留下两个县城,让他得以绝地翻盘。
一年后,吕布被打跑,张邈自觉无颜面对曹操,也消失了。
但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他的家眷都在雍丘,曹操便率军猛攻。而守雍丘之人是张邈的弟弟张超,张超哪是曹操的对手,走投无路之际,便求援于老部下臧洪!
臧洪此人早年当过县令,但他厌恶官场黑暗,就主动辞官回家了。当时还是广陵太守的张超听说后,亲自写信邀请他做自己的功曹。臧洪被真诚所打动,再次出仕。
臧洪性格刚直,心怀国家,董卓作乱之时,天下噤声,唯独他劝张超:“如今正是忠臣烈士报效国家的时候,应该起兵讨董,为天下人做个榜样。”这才有了后来的酸枣会盟和讨董联军。
张超对臧洪万分信任,无论任何事都交给他处理,从来没有异议。有一次张邈来到广陵,私下问张超:“你把所有事都交给臧洪,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张超只说了一句“海内奇士”便含笑不语,正巧臧洪拜见,张邈与之相谈一番后,不得不感叹称赞道:“真奇才也。”
但这种奇才,是不可能被张超这种庸主一直拥有的。193年,袁绍听说臧洪后,便向张超索要。张超不敢违抗,只能将臧洪派往袁绍麾下效力。
从189年到193年,臧洪虽然只在外张超麾下效力了4年,但张超给予他的信任,让他非常感激,并且在心中一直铭记。张超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被围后他无比相信:“就算所有人都不来,臧洪也会来救我!”
臧洪在得到求救信息后,果然万分着急,赶忙书信一封给袁绍:“张超被围,我要领兵救援。”但袁绍是支持曹操的,立马就回信表示反对。臧洪当时东武阳准备强行起兵,但袁绍命沿途关卡不得放行。臧洪只能被困在原地。
不久之后,雍丘城破,张超及三族被曹操诛杀。消息传到东武阳,臧洪悲愤填膺:“袁本初阻止我救张超,也是仇人,从今往后誓不与其来往!”随后下令举兵自守。
这种背叛的行为自然让袁绍大为光火,亲率大军进攻东武阳,要给臧洪一个教训。但万万没想到,臧洪颇得人心又防御得当,使袁绍围城一年也无法拿下!
袁绍派人去劝降,臧洪誓死不降。城中粮草已尽,便把小妾杀掉煮成给士兵吃。士兵们感恩臧洪曾经的恩德,也不愿降,最后都饿到瘫软在城墙上,也没有背叛臧洪。
袁绍知道臧洪已无劝降可能,便下令军队,强攻。臧洪无力抵抗,最终被俘。袁绍坐在中军帐,命人带上臧洪,大骂:“你为何要背叛我?如今被我生擒,服不服?”
臧洪已经饿得站不起来了,坐在地上大笑回答:“我只可惜我力量不足,不能亲手杀了你报仇,没什么服不服的。”袁绍见他这时候还嘴硬,也不再想给他活路,一声令下,臧洪被拉出帐外斩首……
值得一提的是,此时袁绍帐下有个叫陈容的谋士,不仅是臧洪的老乡,还曾在臧洪手下效力多年。他赶忙求情,袁绍大怒不许。陈容随即破口大骂:“我宁愿与臧洪同一天死,也不愿和你同一天生!”
袁绍气得发抖,下令将陈容处死。当时袁绍身边有不少人感叹:“竟然一天死了两位烈士!”至此,臧洪的故事尘埃落定。
有人说,臧洪是一位英雄。诚然,他重信守诺,心怀家国,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忠义之士。但他还远称不上英雄,因为他思想极端,守旧迂腐。为了自己的道德,使得数千名忠诚将士饿死,死得没有任何价值!
不过在那个礼崩乐坏的乱世,臧洪这种高尚的品德还是非常珍贵的。后世就有思想家曾说:“汉末丧名失节,苟且偷生者数不胜数,臧洪却是例外。”或许,臧洪是想用他的死来照亮乱世,唤醒更多人的觉醒吧……#微博公开课##历史#
守城士兵各个骨瘦如柴,面黄肌瘦,听到臧洪的话,却还是强撑着高喊助威。袁绍听说后,派谋士陈琳写信劝降,许诺只要认错,就既往不咎,臧洪仍旧拒绝。最终导致麾下数千将士饿死城头,本人也被活捉……
袁绍在当时是享誉天下的明主,既然有既往不咎的承诺,为何臧洪宁愿饿死,也不愿意投降?一切的一切,还得从曹操父亲被杀说起。
193年,曹操成为兖州牧,在这乱世中算是站稳了脚跟,于是书信一封,请在琅琊躲避战乱的父亲曹嵩搬家到兖州享福。
曹嵩高高兴兴去了,但没想到,徐州牧陶谦派去保护他的都尉竟然见财起意,把曹嵩全家杀了。
消息传到曹操那里,曹操愤恨不已,自然不会放过陶谦。先是将兖州托付给了好友张邈管理,又问袁绍借了两万兵马,踏上了复仇之路……
但曹操万万没想到,他前脚刚走,后脚谋士陈宫就找到张邈,一番忽悠就让张邈背叛他,举州献给了吕布。
曹操得知后大惊,赶忙回师救援,幸亏谋士程昱和大将夏侯惇给他留下两个县城,让他得以绝地翻盘。
一年后,吕布被打跑,张邈自觉无颜面对曹操,也消失了。
但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他的家眷都在雍丘,曹操便率军猛攻。而守雍丘之人是张邈的弟弟张超,张超哪是曹操的对手,走投无路之际,便求援于老部下臧洪!
臧洪此人早年当过县令,但他厌恶官场黑暗,就主动辞官回家了。当时还是广陵太守的张超听说后,亲自写信邀请他做自己的功曹。臧洪被真诚所打动,再次出仕。
臧洪性格刚直,心怀国家,董卓作乱之时,天下噤声,唯独他劝张超:“如今正是忠臣烈士报效国家的时候,应该起兵讨董,为天下人做个榜样。”这才有了后来的酸枣会盟和讨董联军。
张超对臧洪万分信任,无论任何事都交给他处理,从来没有异议。有一次张邈来到广陵,私下问张超:“你把所有事都交给臧洪,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张超只说了一句“海内奇士”便含笑不语,正巧臧洪拜见,张邈与之相谈一番后,不得不感叹称赞道:“真奇才也。”
但这种奇才,是不可能被张超这种庸主一直拥有的。193年,袁绍听说臧洪后,便向张超索要。张超不敢违抗,只能将臧洪派往袁绍麾下效力。
从189年到193年,臧洪虽然只在外张超麾下效力了4年,但张超给予他的信任,让他非常感激,并且在心中一直铭记。张超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被围后他无比相信:“就算所有人都不来,臧洪也会来救我!”
臧洪在得到求救信息后,果然万分着急,赶忙书信一封给袁绍:“张超被围,我要领兵救援。”但袁绍是支持曹操的,立马就回信表示反对。臧洪当时东武阳准备强行起兵,但袁绍命沿途关卡不得放行。臧洪只能被困在原地。
不久之后,雍丘城破,张超及三族被曹操诛杀。消息传到东武阳,臧洪悲愤填膺:“袁本初阻止我救张超,也是仇人,从今往后誓不与其来往!”随后下令举兵自守。
这种背叛的行为自然让袁绍大为光火,亲率大军进攻东武阳,要给臧洪一个教训。但万万没想到,臧洪颇得人心又防御得当,使袁绍围城一年也无法拿下!
袁绍派人去劝降,臧洪誓死不降。城中粮草已尽,便把小妾杀掉煮成给士兵吃。士兵们感恩臧洪曾经的恩德,也不愿降,最后都饿到瘫软在城墙上,也没有背叛臧洪。
袁绍知道臧洪已无劝降可能,便下令军队,强攻。臧洪无力抵抗,最终被俘。袁绍坐在中军帐,命人带上臧洪,大骂:“你为何要背叛我?如今被我生擒,服不服?”
臧洪已经饿得站不起来了,坐在地上大笑回答:“我只可惜我力量不足,不能亲手杀了你报仇,没什么服不服的。”袁绍见他这时候还嘴硬,也不再想给他活路,一声令下,臧洪被拉出帐外斩首……
值得一提的是,此时袁绍帐下有个叫陈容的谋士,不仅是臧洪的老乡,还曾在臧洪手下效力多年。他赶忙求情,袁绍大怒不许。陈容随即破口大骂:“我宁愿与臧洪同一天死,也不愿和你同一天生!”
袁绍气得发抖,下令将陈容处死。当时袁绍身边有不少人感叹:“竟然一天死了两位烈士!”至此,臧洪的故事尘埃落定。
有人说,臧洪是一位英雄。诚然,他重信守诺,心怀家国,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忠义之士。但他还远称不上英雄,因为他思想极端,守旧迂腐。为了自己的道德,使得数千名忠诚将士饿死,死得没有任何价值!
不过在那个礼崩乐坏的乱世,臧洪这种高尚的品德还是非常珍贵的。后世就有思想家曾说:“汉末丧名失节,苟且偷生者数不胜数,臧洪却是例外。”或许,臧洪是想用他的死来照亮乱世,唤醒更多人的觉醒吧……#微博公开课##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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