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嘉祥县仲山镇仲开发区晚上有刺激性味道,官方回应】
仲山开发区晚上的时候又很大的刺激性味道,地下水有污染情况,友谊河污染严重,每当有检查那边就会开泵站把河道冲洗一遍,周围居民严重受害,希望有关部门给予重视,贯彻“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严格管理园区化工厂污水处理和排放情况
已受理嘉祥县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嘉祥县政府 [2022-12-07 15:15:58]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嘉祥县经开区回复如下:嘉祥化工产业园为嘉祥经济开发区的核心区域,产业定位为生物医药、精细化工。2018年6月26日,通过省级化工园区认定(鲁政办字[2018]102号)。 园区内现有生产企业29家,所有企业均按要求安装了废气治污设施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加大环保监管力度,根据相关规定,山东世纪阳光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安装了废气自动在线监控系统,济宁圣城化工实验责任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治污设施安装了用电监管系统,并均与市、县环境监管平台联网。一旦出现废气超标排放和治污设施用电异常的问题,平台将自动报警并将该工单推送企业及时处理。 园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公共管廊及人工湿地等基础设施,实现污水集中处理。企业废水由“一企一管”经公共管廊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水经湿地净化处理后排放至薛公岔河,在湿地外排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一旦超标将预警提示。按照省厅要求,开发区重新制定了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控监测方案》,规范建设了9眼地下水监测井,并按期进行地下水检测,形成监测报告,对指标异常值进行溯源分析。薛公岔河和友谊河由嘉祥县水务局管理,根据河流水量和农田灌溉季节及时进行调配。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2022年11月30日上午11:00,开发区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对园区部分企业及河流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偷排偷放现象,在园区内未闻到明显异味,河流水质清澈,在薛公岔河桥附近有村民正在钓鱼。现场查看在线监测数据未超标。 下步,开发区将联合县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建立环保长效管理体制,加强夜间领导值班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园区健康持续发展。 https://t.cn/R2WxTPN
仲山开发区晚上的时候又很大的刺激性味道,地下水有污染情况,友谊河污染严重,每当有检查那边就会开泵站把河道冲洗一遍,周围居民严重受害,希望有关部门给予重视,贯彻“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严格管理园区化工厂污水处理和排放情况
已受理嘉祥县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嘉祥县政府 [2022-12-07 15:15:58]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嘉祥县经开区回复如下:嘉祥化工产业园为嘉祥经济开发区的核心区域,产业定位为生物医药、精细化工。2018年6月26日,通过省级化工园区认定(鲁政办字[2018]102号)。 园区内现有生产企业29家,所有企业均按要求安装了废气治污设施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加大环保监管力度,根据相关规定,山东世纪阳光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安装了废气自动在线监控系统,济宁圣城化工实验责任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治污设施安装了用电监管系统,并均与市、县环境监管平台联网。一旦出现废气超标排放和治污设施用电异常的问题,平台将自动报警并将该工单推送企业及时处理。 园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公共管廊及人工湿地等基础设施,实现污水集中处理。企业废水由“一企一管”经公共管廊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水经湿地净化处理后排放至薛公岔河,在湿地外排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一旦超标将预警提示。按照省厅要求,开发区重新制定了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控监测方案》,规范建设了9眼地下水监测井,并按期进行地下水检测,形成监测报告,对指标异常值进行溯源分析。薛公岔河和友谊河由嘉祥县水务局管理,根据河流水量和农田灌溉季节及时进行调配。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2022年11月30日上午11:00,开发区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对园区部分企业及河流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偷排偷放现象,在园区内未闻到明显异味,河流水质清澈,在薛公岔河桥附近有村民正在钓鱼。现场查看在线监测数据未超标。 下步,开发区将联合县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建立环保长效管理体制,加强夜间领导值班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园区健康持续发展。 https://t.cn/R2WxTPN
【晨曦行动!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被尽数查处】
“我想着一大早路上应该没交警,就多拉了两个人。”被抓到的“拼车”司机懊悔说到。12月8日清晨5时许,东湖高新区交通大队在辖区某路段查获一辆核载7人,实载9人的超员面包车。车上人员均是“拼车”前往某工地的工人,本以为大清早不会被查,没想到刚开到一半就被交警逮个正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邓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为了躲避交警,部分违法驾驶员心存侥幸、试图规避检查,认为凌晨4时到7时是交警查缉薄弱的时间段、是他们的“安全时段”。针对这一情况,12月8日东湖高新区交通大队持续开展“晨曦行动”,全面净化辖区道路环境。
清晨6点半,执勤民警正在某路段巡逻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突然减速并往路边停靠。执勤民警察觉异常,立即对这辆车依法进行检查,发现有严重超载嫌疑,遂引导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过磅。经称重,该车辆核载49吨,实载109吨,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经查,该车拉载的是沙子,驾驶员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明知车辆超载隐患极大,仍然心存侥幸,以为清晨出行能够躲避交警检查。在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民警督促其转运货物,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凌晨4时许,驾驶员余某驾驶车牌为鄂A6B***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执勤点,执勤民警在检查过程中闻到余某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疑似存在酒驾嫌疑,执勤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面对该检测结果,余某这才承认饮酒的事实。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余某将面临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至2000元的处罚。
在对来往客运车辆例行检查的同时,执勤民警还给车上的驾驶员和乘客逐一发放安全带提示帖,全力推动客运车辆驾乘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提高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客车事故发生,为道路行车安全创造了良好的道路环境。
下步,东湖高新区交通大队将通过常态化夜间排查整治、定时开展“晨曦行动”以及合理利用午间时段开展打击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我想着一大早路上应该没交警,就多拉了两个人。”被抓到的“拼车”司机懊悔说到。12月8日清晨5时许,东湖高新区交通大队在辖区某路段查获一辆核载7人,实载9人的超员面包车。车上人员均是“拼车”前往某工地的工人,本以为大清早不会被查,没想到刚开到一半就被交警逮个正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邓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为了躲避交警,部分违法驾驶员心存侥幸、试图规避检查,认为凌晨4时到7时是交警查缉薄弱的时间段、是他们的“安全时段”。针对这一情况,12月8日东湖高新区交通大队持续开展“晨曦行动”,全面净化辖区道路环境。
清晨6点半,执勤民警正在某路段巡逻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突然减速并往路边停靠。执勤民警察觉异常,立即对这辆车依法进行检查,发现有严重超载嫌疑,遂引导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过磅。经称重,该车辆核载49吨,实载109吨,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经查,该车拉载的是沙子,驾驶员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明知车辆超载隐患极大,仍然心存侥幸,以为清晨出行能够躲避交警检查。在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民警督促其转运货物,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凌晨4时许,驾驶员余某驾驶车牌为鄂A6B***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执勤点,执勤民警在检查过程中闻到余某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疑似存在酒驾嫌疑,执勤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面对该检测结果,余某这才承认饮酒的事实。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余某将面临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至2000元的处罚。
在对来往客运车辆例行检查的同时,执勤民警还给车上的驾驶员和乘客逐一发放安全带提示帖,全力推动客运车辆驾乘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提高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客车事故发生,为道路行车安全创造了良好的道路环境。
下步,东湖高新区交通大队将通过常态化夜间排查整治、定时开展“晨曦行动”以及合理利用午间时段开展打击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五大曝光# 男子酒驾遇夜查 弃车逃跑终被“擒”
11月23日,遵义高速交警二大队联合城市交警五大队在鸭溪镇小学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20时00分许,执勤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依次进行酒精筛查时,发现一辆蓝色小货车靠边停下,当民警上前准备对车内驾驶人进行酒精筛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室竟空无一人,而在车辆后方一红衣男子正在翻越护栏往人行道跑去,执勤民警随即在500米内便成功抓获嫌疑人。
现场,黄某平(弃车逃跑的驾驶员)一直辩解民警抓错人了,不是他开的车,但在众多证据面前,其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黄某平酒精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交警认定:黄某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11月23日,遵义高速交警二大队联合城市交警五大队在鸭溪镇小学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20时00分许,执勤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依次进行酒精筛查时,发现一辆蓝色小货车靠边停下,当民警上前准备对车内驾驶人进行酒精筛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室竟空无一人,而在车辆后方一红衣男子正在翻越护栏往人行道跑去,执勤民警随即在500米内便成功抓获嫌疑人。
现场,黄某平(弃车逃跑的驾驶员)一直辩解民警抓错人了,不是他开的车,但在众多证据面前,其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黄某平酒精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交警认定:黄某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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