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一男子醉酒后,被朋友送上出租车,不料男子中途下车,溺水而亡,其家属将同饮者、街道办、出租车告上法院,索赔110万元。
(案例来源: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裁判文书网公开内容显示,事发当天,男子梁某和朋友3人一同在火锅店吃夜宵,因为长时间没见,几人都显得分外热情,一直喝到次日的凌晨2点多才结束。
由于梁某不胜酒力,几人担心梁某出意外,便打了个出租车,将梁某安排到出租车上后,随即自行离去。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梁某坐上出租车后,全程没有说话,也没有告诉出租车司机自己的目的地,出租车司机多次问梁某目的地,但梁某都是笑而不语,由于担心梁某不付钱,出租车司机便将梁某扶在了路边。
醉酒的梁某也没在意,便自顾自地走到了非机动车道内,司机师傅见状,认为梁某意识清醒,随即驾车离开。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醉酒的梁某不幸掉到了道路旁边的暗河里,最终溺水而亡。
梁某的妻子多次打电话未果后,报警求助,警方于次日在河里找到了溺亡的梁某。
梁某的妻子认为,梁某的死亡与同饮者、出租车司机、街道办都有责任,遂一纸诉状将三方都告上了法院,索赔110多万元,梁某的妻子认为:
1、共同饮酒人均知晓梁某已经饮用大量酒水,应该对梁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其安全送至家中或安全地点,但在酒局结束后将梁某独自送上出租车后就各自回家,既未告知梁某的目的地,也未告知其家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梁某上了出租车后,已经与涉案的客运车辆建立客运合同。在梁某没有主动要求终止合同时,出租车司机应当对遇险或身处危险处境的旅客进行救助。
涉案车辆到达案发地时已在凌晨2点左右,根据当时梁某的意识、被扶下车的时间点、所处的周围环境(马路边),出租车司机均能意识到梁某被抛至路边的危险性。
其为了自身利益,采取不作为方式抛客,最终导致梁某死亡的后果,所以出租车司机应当承担责任;
3、街道办怠于履行河道栏杆的日常管理,致使河道栏杆缺失,致使梁某溺水身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车司机辩称:事发当时,梁某的朋友未告知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自己将梁某扶下车后,梁某自行离开,此时双方的客运运输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结合同饮人以及自己的询问笔录,可以看出同饮人及自己均认为梁某当时意识仍然清醒,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在梁某意识清醒自行离开的情况下自己没有义务,也不可能将梁某送至家里或者派出所。
梁某下车地与河道中间有绿化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讲该地并非危险环境,自己不可能预见到梁某会穿越绿化带跌落河中,自己在看到梁某安全进入人行道以后才驾车离开,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所以自己不应当赔偿。
同饮者们认为:
其一,4名同饮人饮酒量和酒后状态基本相同,若要求同饮人护送梁某至家中才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系加重了同饮人的照顾义务,三人醉酒后,已经委托出租车将梁某送到安全地点,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其二,梁某上出租车之后,出租车司机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出租车司机有义务问清楚梁某具体的下车地点,而不是让他中途下车。
梁某下车后能自行到河边,说明其并未达到完全不省人事的醉酒程度,出租车司机问清地点并不难,出租车司机的抛客行为是有明显过错,导致因果关系阻断,梁帅的死亡与同饮者一起喝酒的行为已不存在因果关系。
街道办辩称:涉案地点有河道栏杆,其已经在案涉河道已经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
其一、共同饮酒人之间不仅达成了共饮的默契,且相距咫尺,最具有发现和判断共饮酒友是否酒醉或有不良反应特征的便利,故负有及时与同饮者履行提醒、劝阻、照顾、护送等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共同饮酒人未尽护送保障义务,而是将梁某送上出租车,未告知到具体地点,共同饮酒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故判决3人共同承担26万多元;
其二、出租车司机不知道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亦不知晓梁某已经喝醉,将梁某扶下车,并无过错,故出租车司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三,涉案河边设置了绿化带,表明此处不能通行,梁某穿过绿化带跌入河中是其自身原因导致的,街道办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一起有警示意义的案件,通过本案,也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喝酒一定要量力而为,以自己的身体安全为重。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
(案例来源: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裁判文书网公开内容显示,事发当天,男子梁某和朋友3人一同在火锅店吃夜宵,因为长时间没见,几人都显得分外热情,一直喝到次日的凌晨2点多才结束。
由于梁某不胜酒力,几人担心梁某出意外,便打了个出租车,将梁某安排到出租车上后,随即自行离去。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梁某坐上出租车后,全程没有说话,也没有告诉出租车司机自己的目的地,出租车司机多次问梁某目的地,但梁某都是笑而不语,由于担心梁某不付钱,出租车司机便将梁某扶在了路边。
醉酒的梁某也没在意,便自顾自地走到了非机动车道内,司机师傅见状,认为梁某意识清醒,随即驾车离开。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醉酒的梁某不幸掉到了道路旁边的暗河里,最终溺水而亡。
梁某的妻子多次打电话未果后,报警求助,警方于次日在河里找到了溺亡的梁某。
梁某的妻子认为,梁某的死亡与同饮者、出租车司机、街道办都有责任,遂一纸诉状将三方都告上了法院,索赔110多万元,梁某的妻子认为:
1、共同饮酒人均知晓梁某已经饮用大量酒水,应该对梁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其安全送至家中或安全地点,但在酒局结束后将梁某独自送上出租车后就各自回家,既未告知梁某的目的地,也未告知其家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梁某上了出租车后,已经与涉案的客运车辆建立客运合同。在梁某没有主动要求终止合同时,出租车司机应当对遇险或身处危险处境的旅客进行救助。
涉案车辆到达案发地时已在凌晨2点左右,根据当时梁某的意识、被扶下车的时间点、所处的周围环境(马路边),出租车司机均能意识到梁某被抛至路边的危险性。
其为了自身利益,采取不作为方式抛客,最终导致梁某死亡的后果,所以出租车司机应当承担责任;
3、街道办怠于履行河道栏杆的日常管理,致使河道栏杆缺失,致使梁某溺水身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车司机辩称:事发当时,梁某的朋友未告知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自己将梁某扶下车后,梁某自行离开,此时双方的客运运输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结合同饮人以及自己的询问笔录,可以看出同饮人及自己均认为梁某当时意识仍然清醒,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在梁某意识清醒自行离开的情况下自己没有义务,也不可能将梁某送至家里或者派出所。
梁某下车地与河道中间有绿化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讲该地并非危险环境,自己不可能预见到梁某会穿越绿化带跌落河中,自己在看到梁某安全进入人行道以后才驾车离开,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所以自己不应当赔偿。
同饮者们认为:
其一,4名同饮人饮酒量和酒后状态基本相同,若要求同饮人护送梁某至家中才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系加重了同饮人的照顾义务,三人醉酒后,已经委托出租车将梁某送到安全地点,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其二,梁某上出租车之后,出租车司机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出租车司机有义务问清楚梁某具体的下车地点,而不是让他中途下车。
梁某下车后能自行到河边,说明其并未达到完全不省人事的醉酒程度,出租车司机问清地点并不难,出租车司机的抛客行为是有明显过错,导致因果关系阻断,梁帅的死亡与同饮者一起喝酒的行为已不存在因果关系。
街道办辩称:涉案地点有河道栏杆,其已经在案涉河道已经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
其一、共同饮酒人之间不仅达成了共饮的默契,且相距咫尺,最具有发现和判断共饮酒友是否酒醉或有不良反应特征的便利,故负有及时与同饮者履行提醒、劝阻、照顾、护送等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共同饮酒人未尽护送保障义务,而是将梁某送上出租车,未告知到具体地点,共同饮酒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故判决3人共同承担26万多元;
其二、出租车司机不知道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亦不知晓梁某已经喝醉,将梁某扶下车,并无过错,故出租车司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三,涉案河边设置了绿化带,表明此处不能通行,梁某穿过绿化带跌入河中是其自身原因导致的,街道办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一起有警示意义的案件,通过本案,也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喝酒一定要量力而为,以自己的身体安全为重。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
闺女在老家
今年国庆,因奶奶身体和恋家原因,加之天津冬天太冷,闺女又被留在老家过冬了。转眼已两月,这两个月我能真切感受到的是亲人、邻居们给她的无限关爱与关怀。
爷爷奶奶的爱自是不必多说,那是极尽宠爱,她说啥是啥,要干啥干啥。之前爷爷一个人在家,抓到几只青鸡放在冰箱舍不得吃,留着给她回去吃。爷爷每天出去给人干活,回来总会给她揣一颗糖。每晚回来,她都高兴的叫“爷爷,爷爷,我在这里呀”,然后跟爷爷各种撒娇。有次开视频还听到她问“爷爷,给有糖呀?”奶奶每天小心翼翼的照顾她的日常生活,给她无尽关怀。虽然奶奶文化水平不太高,但她还是尽可以能的教她看书、背诗和童谣。听着闺女那标准的发音,我们一方面担心以后很难纠正,一方面被逗得哈哈大笑,只能说老人家确实尽力了。
舅舅周末一有空就接她过去玩儿。舅舅教她看图、读书,教我怎么给她洗澡、喂药。听着她的呼吸声大,给她检查出鼻孔有异物,带她去医院;舅妈会给她买衣服、给她扎小辫子。表姐带她各种玩,给她分玩具,给她喂饭,争着要和她睡一张床,大表姐还把她写到了日记里;外公外婆也很疼爱她,眼里心里满是关爱,每次只要她过去,外婆都很开心。
喇奶家虽然活计很忙,但是时常抽空领她,白天太忙,会晚上歇活后来逗她。喇奶会带她去逛街,会在拉玉米芯的时候,满足她想骑三轮车的好奇心,抱着她开三轮车。特意买了她爱吃的山楂糖放着,每次去给她一颗;她记得糖放在哪里,去喇奶家,会自己牵着太奶奶去拿糖;也会去搜喇公的口袋里今天有没有好吃的,连剪指甲都点名要喇公帮她剪,姑姑给她买了很多好看的衣服,还给她送了人生第一束花(生日时买的),大叔给她买了滑板车……
大伯妈会经查来看她,给她送了好看的小算盘,她会跟着大伯妈去看她家的猫咪,去她家吃了好吃的,大伯妈还要打包一份给她带回家里吃。
二伯妈也经查来抱她去玩,一去就是一两个小时,给她吃好吃的。二伯煮茶叶蛋特意给她送几个来,买了橘子给她提一兜,去街上买鱼专门给她买一条回来……
周哥给她送了两只小兔子,满足了她随时看兔子、摸兔子的需求,三奶每次都给她一个大石榴,以至于每次看到石榴都会喊三奶。她会主动爬到三伯的膝盖上求抱抱,会拉着三伯的手要求去三伯家……
以上,只是列举了其中一些,太多的关爱无法一一细数。比如姑妈,一出生就给她买了各种吃的、穿的、用的,一有空就开视频各种逗她玩,张锦表姐放假就去带她一起玩,自己不吃饭,都要给小表妹喂,她奶奶生病输水的时候,亲奶还特意去医院外领她玩,带她去吃好吃的。还有她小姨、姨妈、家里面的各位姑奶奶,舅公舅奶们都很关爱她……
闺女无疑是幸福的,虽然让她留守老家我也很不舍和自责,尤其在她最需要妈妈的年纪。但是如果没有把她留在老家,我不会知道这么多人原来这么爱她。虽然说这是个物质及其丰富的年代,但是精神的富足也是需要的,从小沐浴在爱里的孩子,应该更能健康成长吧。听说2岁3个月的她已经会招呼客人了,家里来客人时会给别人抬板凳,会拿水果给客人吃,会拉着客人去她的玩具房里面玩。
现在闺女每天在家跟着爷爷奶奶喂猪、喂鸡、看爷爷给她养的鸭子、摸摸她的小兔子,逗逗她的小猫咪,去领居家串串门子,在家晒晒太阳,吃着家里自己种的菜、养的鸡和鱼塘里养的鱼,有时和奶奶去田里看看庄稼,远离都市的繁华和喧嚣,这应该是我无法给她的另一种幸福吧。
今年国庆,因奶奶身体和恋家原因,加之天津冬天太冷,闺女又被留在老家过冬了。转眼已两月,这两个月我能真切感受到的是亲人、邻居们给她的无限关爱与关怀。
爷爷奶奶的爱自是不必多说,那是极尽宠爱,她说啥是啥,要干啥干啥。之前爷爷一个人在家,抓到几只青鸡放在冰箱舍不得吃,留着给她回去吃。爷爷每天出去给人干活,回来总会给她揣一颗糖。每晚回来,她都高兴的叫“爷爷,爷爷,我在这里呀”,然后跟爷爷各种撒娇。有次开视频还听到她问“爷爷,给有糖呀?”奶奶每天小心翼翼的照顾她的日常生活,给她无尽关怀。虽然奶奶文化水平不太高,但她还是尽可以能的教她看书、背诗和童谣。听着闺女那标准的发音,我们一方面担心以后很难纠正,一方面被逗得哈哈大笑,只能说老人家确实尽力了。
舅舅周末一有空就接她过去玩儿。舅舅教她看图、读书,教我怎么给她洗澡、喂药。听着她的呼吸声大,给她检查出鼻孔有异物,带她去医院;舅妈会给她买衣服、给她扎小辫子。表姐带她各种玩,给她分玩具,给她喂饭,争着要和她睡一张床,大表姐还把她写到了日记里;外公外婆也很疼爱她,眼里心里满是关爱,每次只要她过去,外婆都很开心。
喇奶家虽然活计很忙,但是时常抽空领她,白天太忙,会晚上歇活后来逗她。喇奶会带她去逛街,会在拉玉米芯的时候,满足她想骑三轮车的好奇心,抱着她开三轮车。特意买了她爱吃的山楂糖放着,每次去给她一颗;她记得糖放在哪里,去喇奶家,会自己牵着太奶奶去拿糖;也会去搜喇公的口袋里今天有没有好吃的,连剪指甲都点名要喇公帮她剪,姑姑给她买了很多好看的衣服,还给她送了人生第一束花(生日时买的),大叔给她买了滑板车……
大伯妈会经查来看她,给她送了好看的小算盘,她会跟着大伯妈去看她家的猫咪,去她家吃了好吃的,大伯妈还要打包一份给她带回家里吃。
二伯妈也经查来抱她去玩,一去就是一两个小时,给她吃好吃的。二伯煮茶叶蛋特意给她送几个来,买了橘子给她提一兜,去街上买鱼专门给她买一条回来……
周哥给她送了两只小兔子,满足了她随时看兔子、摸兔子的需求,三奶每次都给她一个大石榴,以至于每次看到石榴都会喊三奶。她会主动爬到三伯的膝盖上求抱抱,会拉着三伯的手要求去三伯家……
以上,只是列举了其中一些,太多的关爱无法一一细数。比如姑妈,一出生就给她买了各种吃的、穿的、用的,一有空就开视频各种逗她玩,张锦表姐放假就去带她一起玩,自己不吃饭,都要给小表妹喂,她奶奶生病输水的时候,亲奶还特意去医院外领她玩,带她去吃好吃的。还有她小姨、姨妈、家里面的各位姑奶奶,舅公舅奶们都很关爱她……
闺女无疑是幸福的,虽然让她留守老家我也很不舍和自责,尤其在她最需要妈妈的年纪。但是如果没有把她留在老家,我不会知道这么多人原来这么爱她。虽然说这是个物质及其丰富的年代,但是精神的富足也是需要的,从小沐浴在爱里的孩子,应该更能健康成长吧。听说2岁3个月的她已经会招呼客人了,家里来客人时会给别人抬板凳,会拿水果给客人吃,会拉着客人去她的玩具房里面玩。
现在闺女每天在家跟着爷爷奶奶喂猪、喂鸡、看爷爷给她养的鸭子、摸摸她的小兔子,逗逗她的小猫咪,去领居家串串门子,在家晒晒太阳,吃着家里自己种的菜、养的鸡和鱼塘里养的鱼,有时和奶奶去田里看看庄稼,远离都市的繁华和喧嚣,这应该是我无法给她的另一种幸福吧。
昨天一个居民说封小区跟坐牢一样,我琢磨着这话说的对但也不全对,虽然都是限制人身自由,但坐牢不愁吃喝、每天保证2个小时的户外活动、还能参加监狱组织的社会生产劳动来创造自身价值,最关键的是无论蹲三年、五年还是十年,终归有个出狱的心里预期,并且有法可依。
封控就不一样了,每天要操心日常开销,一天三顿吃什么?怎么买菜?熊孩子不开学但功课不能落下,还要应付老师布置的作业。虽然居家办公吧,但工作不会停,会议照常开,日报天天写。还得操心下个月车贷和房贷,担心会不会突然失业。像乌鲁木齐一封就100多天,连门都不让出,最扎心的是不知道这样的状态将持续多久,没有预期没有排期,这才是内心无法承受之痛。
当病毒致死率下降且治愈率提高的时候,大家认知开始转变,如果这个像埃博拉一样致死率99%,那我认为严防死守、动态清零是有必要的,但当它如同感冒并且无症状的时候,再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阻挡病毒,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更可怕的是会错过宝贵的“窗口期”。
“窗口期”指代当处理一件复杂事物的时候,无法一蹴而就的解决,在梳理过程中发现解决问题的关键条件,当条件准备不充分时,让事物保持不变(不变坏)的状态下,抽身准备“条件”从而最终解决问题。就好比疫情开放无法避免,那么就去积极筹备医疗资源,之前不开放理由是担心医疗资源被挤兑,造成老年群体死亡率上升,趁着还未开放之前完善基础医疗建设,告知居民如果了如何处理,哪些症状可以居家自愈,哪些症状需要就医,消除大家的焦虑。我认为这些才是需要下手的地方,而不是过早过多的消耗资源在封控、核酸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上。#北京[超话]##疫情##北京疫情##北京疫情防控#
封控就不一样了,每天要操心日常开销,一天三顿吃什么?怎么买菜?熊孩子不开学但功课不能落下,还要应付老师布置的作业。虽然居家办公吧,但工作不会停,会议照常开,日报天天写。还得操心下个月车贷和房贷,担心会不会突然失业。像乌鲁木齐一封就100多天,连门都不让出,最扎心的是不知道这样的状态将持续多久,没有预期没有排期,这才是内心无法承受之痛。
当病毒致死率下降且治愈率提高的时候,大家认知开始转变,如果这个像埃博拉一样致死率99%,那我认为严防死守、动态清零是有必要的,但当它如同感冒并且无症状的时候,再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阻挡病毒,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更可怕的是会错过宝贵的“窗口期”。
“窗口期”指代当处理一件复杂事物的时候,无法一蹴而就的解决,在梳理过程中发现解决问题的关键条件,当条件准备不充分时,让事物保持不变(不变坏)的状态下,抽身准备“条件”从而最终解决问题。就好比疫情开放无法避免,那么就去积极筹备医疗资源,之前不开放理由是担心医疗资源被挤兑,造成老年群体死亡率上升,趁着还未开放之前完善基础医疗建设,告知居民如果了如何处理,哪些症状可以居家自愈,哪些症状需要就医,消除大家的焦虑。我认为这些才是需要下手的地方,而不是过早过多的消耗资源在封控、核酸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上。#北京[超话]##疫情##北京疫情##北京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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