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智能计算科技创新人物# 【从“一粒粟”到“万颗子”,计算让育种科技进入智能时代 | DeepTech开启“2022年中国智能计算科技创新人物”提名征集】
宋孝宗隆兴二年,元宵节得知父亲大病,38 岁的杨万里辞官返回江西吉水老家侍奉以尽孝道。当年江西百姓遭逢天灾,水田遭遇旱灾、旱田遭遇霜冻,农民食不饱腹,杨万里见到这样的情景,写下了一首《#悯农# 》。
“稻云不雨不多黄,荞麦空花早着霜”。诗的前两句是杨万里所见灾荒之年的真实写照:稻田因天气大旱而没有多少成熟的,荞麦也因为寒霜来得太早而没了收成。
提起《悯农》,除了杨万里的这首七言绝句,相信很多人第一时间浮现的是家喻户晓、儿童启蒙的唐代宰相李绅早期的《悯农二首》。
在第一首诗一开头,李绅就以“一粒粟”化为“万颗子”具体而形象地描绘了丰收。“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意思是说春天,农民把一粒粒谷子种下,秋天就可以收到很多粮食。
宋代诗人辛弃疾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在江南度过。辛弃疾号“稼轩”,指的是种庄稼、种粮食。赋闲不做官的时候,他就在享受田园生活。
辛弃疾的诗词,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都是“怒目金刚”式的,他也有很多“菩萨低眉”的时候,也有很多享受田园之美和天伦之乐的篇章,比如“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大意为,田里稻花飘香,蛙声阵阵,似乎在告诉人们今年是一个丰收年。
诸如此类,古人描述作物生长的名句不胜枚举,字里行间中大多寄托了人们对于丰收的期盼。
中华几千年的文明史不妨谓之“农业文明”。传说中汉民族的始祖炎帝神农氏就是作为“农业之神”而受到后世膜拜的。古语还说,“民以食为天”。可见农业乃立国之基,生民之本的观念在古人的意识里早已根深蒂固。
然而,受限于落后的技术、贫瘠的土地和无情的天灾,从古至今,农作物生长往往呈现出不确定性,收成相对较低。
从“一粒粟”到“万颗子”,水稻如何不雨仍多黄,荞麦怎样才能早霜不空花,怎样避免“草盛豆苗稀”,如何做到“稻花香里说丰年”,这些对于古人来说是美好的幻想,随着作物育种技术的快速发展,古人的梦想逐步照进现实。
戳链接查看详情:https://t.cn/A6KVKeTN
宋孝宗隆兴二年,元宵节得知父亲大病,38 岁的杨万里辞官返回江西吉水老家侍奉以尽孝道。当年江西百姓遭逢天灾,水田遭遇旱灾、旱田遭遇霜冻,农民食不饱腹,杨万里见到这样的情景,写下了一首《#悯农# 》。
“稻云不雨不多黄,荞麦空花早着霜”。诗的前两句是杨万里所见灾荒之年的真实写照:稻田因天气大旱而没有多少成熟的,荞麦也因为寒霜来得太早而没了收成。
提起《悯农》,除了杨万里的这首七言绝句,相信很多人第一时间浮现的是家喻户晓、儿童启蒙的唐代宰相李绅早期的《悯农二首》。
在第一首诗一开头,李绅就以“一粒粟”化为“万颗子”具体而形象地描绘了丰收。“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意思是说春天,农民把一粒粒谷子种下,秋天就可以收到很多粮食。
宋代诗人辛弃疾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在江南度过。辛弃疾号“稼轩”,指的是种庄稼、种粮食。赋闲不做官的时候,他就在享受田园生活。
辛弃疾的诗词,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都是“怒目金刚”式的,他也有很多“菩萨低眉”的时候,也有很多享受田园之美和天伦之乐的篇章,比如“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大意为,田里稻花飘香,蛙声阵阵,似乎在告诉人们今年是一个丰收年。
诸如此类,古人描述作物生长的名句不胜枚举,字里行间中大多寄托了人们对于丰收的期盼。
中华几千年的文明史不妨谓之“农业文明”。传说中汉民族的始祖炎帝神农氏就是作为“农业之神”而受到后世膜拜的。古语还说,“民以食为天”。可见农业乃立国之基,生民之本的观念在古人的意识里早已根深蒂固。
然而,受限于落后的技术、贫瘠的土地和无情的天灾,从古至今,农作物生长往往呈现出不确定性,收成相对较低。
从“一粒粟”到“万颗子”,水稻如何不雨仍多黄,荞麦怎样才能早霜不空花,怎样避免“草盛豆苗稀”,如何做到“稻花香里说丰年”,这些对于古人来说是美好的幻想,随着作物育种技术的快速发展,古人的梦想逐步照进现实。
戳链接查看详情:https://t.cn/A6KVKeTN
从2010年以来,价值投资中,我做过格力电器,美的集团,海尔,而现在是小米集团!!
说一说我的感受,其实这段经历让感觉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多年前的美的被诟病多元化,质量次,做啥都不是第一名。
但是其资产营运效率高于格力,慢慢的就后来居上了。
这几年美的也开始到达瓶颈,海尔的资产效率已经领先。
但海尔被指国际化,利润率太低。
小米则更是两者兼顾。
这些在当年甚至现在利润都不如格力,但是市值都已经超过。
要说共性的话,他们是工业3.0到4.0的转变的代表:
1.企业的效率越来越高,体现在周转快,产品迭代快,对用户的响应快。
2.减少对硬件一次性利润的追逐,加强以数据形态的多次收入。
3.更加开放的平台,多元化的布局,在建立生态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了企业效率及数字化。
快的另一面,当然是犯错的机会也多。
我个人的经验是,犯错不是问题,只要企业的营运资产效率不出现长期下降,对问题的响应速度快,执行力到位,企业就在走上坡路。反之走下坡路的企业你都不会发现它出现问题。
小米给我最大的优点就是效率高,比华为高。从数据上各种成本,周转,上下游都控制的很好。从体验上来说,有过一些产品出现毛病,但是下一代就会发现问题解决了或者更优秀了。
如同一台性能更强力的计算机,追上前辈只是时间问题。#财经##股票#
说一说我的感受,其实这段经历让感觉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多年前的美的被诟病多元化,质量次,做啥都不是第一名。
但是其资产营运效率高于格力,慢慢的就后来居上了。
这几年美的也开始到达瓶颈,海尔的资产效率已经领先。
但海尔被指国际化,利润率太低。
小米则更是两者兼顾。
这些在当年甚至现在利润都不如格力,但是市值都已经超过。
要说共性的话,他们是工业3.0到4.0的转变的代表:
1.企业的效率越来越高,体现在周转快,产品迭代快,对用户的响应快。
2.减少对硬件一次性利润的追逐,加强以数据形态的多次收入。
3.更加开放的平台,多元化的布局,在建立生态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了企业效率及数字化。
快的另一面,当然是犯错的机会也多。
我个人的经验是,犯错不是问题,只要企业的营运资产效率不出现长期下降,对问题的响应速度快,执行力到位,企业就在走上坡路。反之走下坡路的企业你都不会发现它出现问题。
小米给我最大的优点就是效率高,比华为高。从数据上各种成本,周转,上下游都控制的很好。从体验上来说,有过一些产品出现毛病,但是下一代就会发现问题解决了或者更优秀了。
如同一台性能更强力的计算机,追上前辈只是时间问题。#财经##股票#
黑龙江哈尔滨,两条村庄5户农民家里的10万斤玉米,居然一夜之间全部不翼而飞了。一开始农民们还以为是别人家收错了,可报警求助后才发现,事实上并非如此。随后警方将所有涉案人员抓获。
王先生是一位农民,家中种了十垄玉米,眼看玉米快要收成了。可不曾想,次日王先生回到地里时才发现,自己家的十垄玉米一夜之间全没了。
随后王先生发现隔壁两家农户家的玉米地,也是光秃秃的。王先生第一反应是那两家人其中一家收错了。随后王先生第一时间联系对方,可那两家农户却说“不是说好了大家一起请机器收割么?我怎么可能自己单独收呢?”
王先生意识到三家人的玉米可能被盗后,于是报警求助。就在警方介入调查期间,隔壁村庄两户农民也发现了玉米被盗的案件。
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附近村庄的一名男子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因为他们家是长期出租机械帮助农民收割玉米,而且现场痕迹与金某家机械是一样的。
警方通过监控证实是金某所为后,随即将金某及其女友的父亲王某兵、好友王某志抓获归案,5户农民被盗的10万斤玉米也被全部追回。
值得注意的是,作案时有一名长期帮金某干活的工人,误以为金某是正常出租机械帮农民收玉米,即不知情的,因此警方没有对其采取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真不知道金某到哪底是怎么想的,动用几台大型设备,又是收割、又是装车、又是运输,而且还是一口气偷了5户人家近10万斤玉米,这能藏得住么?
2、毫无疑义,金某及其女友的父亲王某兵、好友王某志的行为,均成盗窃罪。需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刑事处罚。即如果是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是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处没收个人财产。
所谓数额巨大根据黑龙江省认定标准,是指盗窃5-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是指35万元以上的。
也就是说,如果一斤玉米按照一元价值计算,10万斤也就是10万元,那么本案将处3-10年有期徒刑。
3、本案是共同犯罪,但工人不构成犯罪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预谋或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但如果事前不知情的除外。
具体而言,由于金某、王某志、王某兵等三人是事前共同预谋并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因此三人是共同犯罪,均需承担刑事责任。
而工人之前对此并不知情,且其是长期跟着金某正常帮其他农民收割农作物的,因此工人不构成犯罪。
注意!如果工人事前是明知道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目前,10万斤玉米已被全部追回。也就是说,金某等人折腾了一晚,不仅免费帮五名被害人收割了玉米,同时还换来了有期徒刑3-10年、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真是得不偿失!
王先生是一位农民,家中种了十垄玉米,眼看玉米快要收成了。可不曾想,次日王先生回到地里时才发现,自己家的十垄玉米一夜之间全没了。
随后王先生发现隔壁两家农户家的玉米地,也是光秃秃的。王先生第一反应是那两家人其中一家收错了。随后王先生第一时间联系对方,可那两家农户却说“不是说好了大家一起请机器收割么?我怎么可能自己单独收呢?”
王先生意识到三家人的玉米可能被盗后,于是报警求助。就在警方介入调查期间,隔壁村庄两户农民也发现了玉米被盗的案件。
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附近村庄的一名男子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因为他们家是长期出租机械帮助农民收割玉米,而且现场痕迹与金某家机械是一样的。
警方通过监控证实是金某所为后,随即将金某及其女友的父亲王某兵、好友王某志抓获归案,5户农民被盗的10万斤玉米也被全部追回。
值得注意的是,作案时有一名长期帮金某干活的工人,误以为金某是正常出租机械帮农民收玉米,即不知情的,因此警方没有对其采取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真不知道金某到哪底是怎么想的,动用几台大型设备,又是收割、又是装车、又是运输,而且还是一口气偷了5户人家近10万斤玉米,这能藏得住么?
2、毫无疑义,金某及其女友的父亲王某兵、好友王某志的行为,均成盗窃罪。需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刑事处罚。即如果是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是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处没收个人财产。
所谓数额巨大根据黑龙江省认定标准,是指盗窃5-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是指35万元以上的。
也就是说,如果一斤玉米按照一元价值计算,10万斤也就是10万元,那么本案将处3-10年有期徒刑。
3、本案是共同犯罪,但工人不构成犯罪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预谋或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但如果事前不知情的除外。
具体而言,由于金某、王某志、王某兵等三人是事前共同预谋并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因此三人是共同犯罪,均需承担刑事责任。
而工人之前对此并不知情,且其是长期跟着金某正常帮其他农民收割农作物的,因此工人不构成犯罪。
注意!如果工人事前是明知道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目前,10万斤玉米已被全部追回。也就是说,金某等人折腾了一晚,不仅免费帮五名被害人收割了玉米,同时还换来了有期徒刑3-10年、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真是得不偿失!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