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羞!高州这个靓女竟然带孩子做这种事,现在……】俗话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抓”,众所周知偷东西是违法犯罪行为,家长应该教育孩子遵纪守法。但偏偏有人不做表率,反而带着孩子去偷东西,这样的家长实在令人不耻。
近日,高州市公安局就抓获这么一个女子,该女子带着孩子去买奶茶,在等待期间顺手牵羊把店员的手机给偷走了。
8月26日,城南派出所接到某奶茶店事主报警称,其放在店内收银台的手机被盗了,请求派出所处理。接报后,城南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经调取店内监控视频,发现一名携带孩子买奶茶的女顾客有重大作案嫌疑。
由于店内监控视频像素较低,一时间无法确定该名顾客身份。9月8日,局“破小案”专业队发挥专业队优势,介入该案进行调查,专业队以该奶茶店为中心,排查走访周边店铺和居民区,在局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袁某芳(女,44岁,高州石仔岭人)。
9月10日上午9时许,专业队在城区光明南路将袁某芳抓获。经审讯,袁某芳对自己在带孩子在买奶茶期间,用手提包作为遮挡盗窃店员手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袁某芳作行政处罚处理。https://t.cn/A64QaGlh
近日,高州市公安局就抓获这么一个女子,该女子带着孩子去买奶茶,在等待期间顺手牵羊把店员的手机给偷走了。
8月26日,城南派出所接到某奶茶店事主报警称,其放在店内收银台的手机被盗了,请求派出所处理。接报后,城南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经调取店内监控视频,发现一名携带孩子买奶茶的女顾客有重大作案嫌疑。
由于店内监控视频像素较低,一时间无法确定该名顾客身份。9月8日,局“破小案”专业队发挥专业队优势,介入该案进行调查,专业队以该奶茶店为中心,排查走访周边店铺和居民区,在局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袁某芳(女,44岁,高州石仔岭人)。
9月10日上午9时许,专业队在城区光明南路将袁某芳抓获。经审讯,袁某芳对自己在带孩子在买奶茶期间,用手提包作为遮挡盗窃店员手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袁某芳作行政处罚处理。https://t.cn/A64QaGlh
各种人情把他“请”进了牢房
清廉浙江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只是来的早与迟……”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有富在忏悔书中这样写到。2019年12月25日,陈有富站在南浔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席上,追悔莫及。
陈有富,1981年10月参军入伍,2005年8月转业。历任原南浔区城乡建设与交通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南浔区政府办公室任党组成员、副主任,区民防办主任、区民防局局长,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务。
伴随职务升迁,找其帮忙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战友情、同事情,做好人、情难拒,终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01
战友“难拒”,他渐入迷途
2009年上半年,时任南浔区人防办主任的陈有富正组织一项人防工程的招投标,此时,其多年的战友郑某某正在经营一家建设公司,得知消息后即登门“拜访”陈有富,与郑某某同行的还有另一位建设公司老板程某某。郑某某借着战友情,明确表示其和程某某想承接该项人防工程,同时允诺“我们无论谁中标都不会忘了你的,我们是战友,你还信不过我吗,放心好了。”
面对昔日战友郑某某的承诺,陈有富念及战友情深,便应声允诺。随后,陈有富利用职务便利,将战友郑某某的建设公司和程某某的建设公司都纳入了该项目邀请招标范围,2009年6月,程某某的建设公司顺利中标。
顺利中标后,郑某某和程某某经商量,决定将事先允诺给陈有富的“好处费”人民币30万元由郑某某交给陈有富,于是郑某某电话联系陈有富,陈有富表示接受该笔30万元,但现在自己不缺钱,钱先暂存于郑某某处。直至2014年上半年,郑某某才将该笔30万元“好处费”交给陈有富,同时还给了陈有富3.6万元所谓的“利息款”。
经查,2009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陈有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3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57.1万元。
02
下属有难,他“慷慨出手”
“可以说以前的我是比较正直的,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是反感反对的。”陈有富在自己的忏悔书中写到。但随着年龄的增长,陈有富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觉得自己职务上没有提升空间、政治前途也已到头,凡事不用太较真。在这种思想的驱使下,陈有富开始热衷于“做好人”。
2013年年底,在区财政局给陈有富开车的驾驶员俞建明因为父亲住院,家中拮据,但又不符合民政救助的条件,于是在一次出车过程中,俞建明将自己想从财政获得点“补助”的想法告诉了时任南浔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的陈有富,陈有富答应为他想想办法。随后,2014年至2017年,陈有富利用其职务便利,与俞建明共谋,采用虚列资金拨付名目的手段,先后3次下拨财政资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至相关行政村,再由俞建明将其中的6.2万元据为己有。就这样,陈有富用公款卖了俞建明一个大人情,而陈有富却还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为了“下属情”而“做好人”的行为已经涉及刑事犯罪。
03
伸手被捉,他幡然悔悟
2019年9月6日,南浔区纪委区监委对陈有富违纪违法行为立案审查调查。“‘一失足成千古恨’,此时我对这句话感悟最深,走到今天这一步,真是可悲可恨!”审查期间,陈有富面对审查调查人员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最终他向组织如实交代了自己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
经查,2009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陈有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7.1万元;2014年年底至2017年2月,伙同俞建明,采取虚列资金拨付名目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10万元,其中6.2万元被俞建明侵吞。此外,陈有富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2019年11月,陈有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南浔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清廉浙江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只是来的早与迟……”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有富在忏悔书中这样写到。2019年12月25日,陈有富站在南浔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席上,追悔莫及。
陈有富,1981年10月参军入伍,2005年8月转业。历任原南浔区城乡建设与交通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南浔区政府办公室任党组成员、副主任,区民防办主任、区民防局局长,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务。
伴随职务升迁,找其帮忙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战友情、同事情,做好人、情难拒,终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01
战友“难拒”,他渐入迷途
2009年上半年,时任南浔区人防办主任的陈有富正组织一项人防工程的招投标,此时,其多年的战友郑某某正在经营一家建设公司,得知消息后即登门“拜访”陈有富,与郑某某同行的还有另一位建设公司老板程某某。郑某某借着战友情,明确表示其和程某某想承接该项人防工程,同时允诺“我们无论谁中标都不会忘了你的,我们是战友,你还信不过我吗,放心好了。”
面对昔日战友郑某某的承诺,陈有富念及战友情深,便应声允诺。随后,陈有富利用职务便利,将战友郑某某的建设公司和程某某的建设公司都纳入了该项目邀请招标范围,2009年6月,程某某的建设公司顺利中标。
顺利中标后,郑某某和程某某经商量,决定将事先允诺给陈有富的“好处费”人民币30万元由郑某某交给陈有富,于是郑某某电话联系陈有富,陈有富表示接受该笔30万元,但现在自己不缺钱,钱先暂存于郑某某处。直至2014年上半年,郑某某才将该笔30万元“好处费”交给陈有富,同时还给了陈有富3.6万元所谓的“利息款”。
经查,2009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陈有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3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57.1万元。
02
下属有难,他“慷慨出手”
“可以说以前的我是比较正直的,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是反感反对的。”陈有富在自己的忏悔书中写到。但随着年龄的增长,陈有富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觉得自己职务上没有提升空间、政治前途也已到头,凡事不用太较真。在这种思想的驱使下,陈有富开始热衷于“做好人”。
2013年年底,在区财政局给陈有富开车的驾驶员俞建明因为父亲住院,家中拮据,但又不符合民政救助的条件,于是在一次出车过程中,俞建明将自己想从财政获得点“补助”的想法告诉了时任南浔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的陈有富,陈有富答应为他想想办法。随后,2014年至2017年,陈有富利用其职务便利,与俞建明共谋,采用虚列资金拨付名目的手段,先后3次下拨财政资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至相关行政村,再由俞建明将其中的6.2万元据为己有。就这样,陈有富用公款卖了俞建明一个大人情,而陈有富却还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为了“下属情”而“做好人”的行为已经涉及刑事犯罪。
03
伸手被捉,他幡然悔悟
2019年9月6日,南浔区纪委区监委对陈有富违纪违法行为立案审查调查。“‘一失足成千古恨’,此时我对这句话感悟最深,走到今天这一步,真是可悲可恨!”审查期间,陈有富面对审查调查人员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最终他向组织如实交代了自己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
经查,2009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陈有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7.1万元;2014年年底至2017年2月,伙同俞建明,采取虚列资金拨付名目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10万元,其中6.2万元被俞建明侵吞。此外,陈有富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2019年11月,陈有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南浔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临沂# #临沂新闻# 费县一板厂黄金首饰被盗,盗窃犯被抓获
在外打工期间,为来钱快动起歪主意,工作之余竟干起“副业”,大白天盗窃工人宿舍财物,8月19日,这名“白日闯”盗窃犯罪嫌疑人被费县公安局探沂派出所民警抓获。
8月12日中午,探沂派出所接辖区某木业企业报案称,其厂内一工人宿舍被盗,宿舍内的黄金手链、黄金戒指、黄金转运珠等财物被偷走。接报案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工作,围绕现场周围区域仔细摸排,缜密调查,经过几天连续奋战,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枣庄市山亭区的陆某某,8月19日,陆某某被抓获。
审讯得知,现年40岁的陆某某,2018年来费县探沂镇某板厂打工。本应好好干活,靠自己的勤劳来挣钱的她,为来钱快竟在工作之余干起了“副业”。今年4月份以来,陆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大白天在周围逛荡,瞅准工厂内没锁门的工人宿舍,先后三次作案,盗窃黄金戒指、黄金手链、黄金转运珠、现金等财物一宗。目前,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正告不法分子:不义之财莫要取,手莫伸,伸手必被抓!同时也再次提醒:防盗常识要牢记,时刻绷紧自我防范之弦,不要给坏人留下可乘之机!
(via:微博.夜拍临沂)
#临沂[地点]#
在外打工期间,为来钱快动起歪主意,工作之余竟干起“副业”,大白天盗窃工人宿舍财物,8月19日,这名“白日闯”盗窃犯罪嫌疑人被费县公安局探沂派出所民警抓获。
8月12日中午,探沂派出所接辖区某木业企业报案称,其厂内一工人宿舍被盗,宿舍内的黄金手链、黄金戒指、黄金转运珠等财物被偷走。接报案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工作,围绕现场周围区域仔细摸排,缜密调查,经过几天连续奋战,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枣庄市山亭区的陆某某,8月19日,陆某某被抓获。
审讯得知,现年40岁的陆某某,2018年来费县探沂镇某板厂打工。本应好好干活,靠自己的勤劳来挣钱的她,为来钱快竟在工作之余干起了“副业”。今年4月份以来,陆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大白天在周围逛荡,瞅准工厂内没锁门的工人宿舍,先后三次作案,盗窃黄金戒指、黄金手链、黄金转运珠、现金等财物一宗。目前,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正告不法分子:不义之财莫要取,手莫伸,伸手必被抓!同时也再次提醒:防盗常识要牢记,时刻绷紧自我防范之弦,不要给坏人留下可乘之机!
(via:微博.夜拍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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