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区关于对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亲爱的市民朋友:
根据昆明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安排,决定对辖区内部分区域临时管控,同时组织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域
马金铺街道:马金铺村
二、临时管控时限及核酸检测要求
(一)临时管控时限
自2022年11月29日12:30起,临时管控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和核酸检测情况实时调整,科学有序解除管控措施,相关情况另行通告。
(二)核酸检测要求
临时管控期间,区域内人员按照“每日一检”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后续根据核酸检测情况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检测期间确保应检尽检,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请各位市民朋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保持区域临时管控
严格执行临时管控措施,临时管控区域内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对进出临时管控区的市政道路、公路和便道实施交通管制,车辆和人员执行“只进不出”要求。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任务的人员一律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通行。
(二)做到非必要不流动
临时管控期间,暂停举办各类民俗活动。严格执行丧事延办、其他一律不办。所有人员一律居家,禁止聚会、聚餐、串门等聚集行为,确有应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需离开临时管控范围的,需上报昆明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同意,并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出入。
(三)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临时管控期内暂停各类集市交易,保障群众基本需要的药店、医疗机构等必需场所确需营业的,员工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四)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对拒绝接受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涉疫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社区报备,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以及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不出示核酸检测报告,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
如有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请与社区联系。
联系电话:
159 1168 3915
135 2925 1472
159 6958 9482
152 8811 6312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未尽事宜,以昆明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
昆明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来源:昆明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昆明国家高新区发布)
根据昆明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安排,决定对辖区内部分区域临时管控,同时组织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域
马金铺街道:马金铺村
二、临时管控时限及核酸检测要求
(一)临时管控时限
自2022年11月29日12:30起,临时管控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和核酸检测情况实时调整,科学有序解除管控措施,相关情况另行通告。
(二)核酸检测要求
临时管控期间,区域内人员按照“每日一检”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后续根据核酸检测情况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检测期间确保应检尽检,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请各位市民朋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保持区域临时管控
严格执行临时管控措施,临时管控区域内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对进出临时管控区的市政道路、公路和便道实施交通管制,车辆和人员执行“只进不出”要求。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任务的人员一律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通行。
(二)做到非必要不流动
临时管控期间,暂停举办各类民俗活动。严格执行丧事延办、其他一律不办。所有人员一律居家,禁止聚会、聚餐、串门等聚集行为,确有应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需离开临时管控范围的,需上报昆明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同意,并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出入。
(三)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临时管控期内暂停各类集市交易,保障群众基本需要的药店、医疗机构等必需场所确需营业的,员工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四)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对拒绝接受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涉疫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社区报备,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以及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不出示核酸检测报告,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
如有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请与社区联系。
联系电话:
159 1168 3915
135 2925 1472
159 6958 9482
152 8811 6312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未尽事宜,以昆明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
昆明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来源:昆明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昆明国家高新区发布)
南充市疾控中心健康提醒(2022年11月30日)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国内、省内多地发生疫情,我市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持续加大。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
二、近7日内有新疆喀什市、图木舒克市、阿克苏市、阿拉尔市、和田市、库尔勒市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实施“3天集中隔离+3天重点人员监测”。
三、近7日有省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自抵达目的地社区(村)当日起,施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重点人员监测”。
四、其他省外来(返)南人员,在入川前,要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检。
五、跨省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火车、长途客运汽车、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六、近7日有省内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跨市(州)流动,确需跨市(州)流动的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实施3天3检。
七、上述防控措施原则上按以下要求落实。
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者一并遵守居家隔离要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单间、单卫、单独居住,3次上门核酸采样,如与人同住,共同居住者及其本人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当地可实施集中隔离或集中居住酒店落实居家健康监测。
重点人员监测期间,3天3检,少外出,不聚集。
3天3检,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可有序流动,但不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来(返)南后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八、市民非必要不离开南充,确需离开南充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必要不跨县(市)流动,低风险区跨县(市)流动的需“3天3检3不”,即3天3次核酸检测,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出前不得聚集,不得聚餐,不得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
九、倡导全市居民外出戴口罩,做到应戴尽戴、规范佩戴。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开展“一扫四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通信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
已经出现较为广泛社会面传播的县(市、区),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经出现社会面传播风险苗头的县(市、区),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社会面传播风险较小、疫情较为平稳的县(市、区),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居民小区对进出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必查、健康码必查、扫场所码必查 “三必查”措施。
十一、请市民加强对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十大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国内、省内多地发生疫情,我市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持续加大。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
二、近7日内有新疆喀什市、图木舒克市、阿克苏市、阿拉尔市、和田市、库尔勒市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实施“3天集中隔离+3天重点人员监测”。
三、近7日有省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自抵达目的地社区(村)当日起,施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重点人员监测”。
四、其他省外来(返)南人员,在入川前,要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检。
五、跨省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火车、长途客运汽车、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六、近7日有省内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跨市(州)流动,确需跨市(州)流动的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实施3天3检。
七、上述防控措施原则上按以下要求落实。
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者一并遵守居家隔离要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单间、单卫、单独居住,3次上门核酸采样,如与人同住,共同居住者及其本人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当地可实施集中隔离或集中居住酒店落实居家健康监测。
重点人员监测期间,3天3检,少外出,不聚集。
3天3检,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可有序流动,但不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来(返)南后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八、市民非必要不离开南充,确需离开南充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必要不跨县(市)流动,低风险区跨县(市)流动的需“3天3检3不”,即3天3次核酸检测,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出前不得聚集,不得聚餐,不得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
九、倡导全市居民外出戴口罩,做到应戴尽戴、规范佩戴。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开展“一扫四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通信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
已经出现较为广泛社会面传播的县(市、区),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经出现社会面传播风险苗头的县(市、区),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社会面传播风险较小、疫情较为平稳的县(市、区),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居民小区对进出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必查、健康码必查、扫场所码必查 “三必查”措施。
十一、请市民加强对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十大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楚雄市关于对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亲爱的市民朋友:
根据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安排,决定对辖区内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同时组织管控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域
(一)楚雄市鹿城镇城市花园小区;
(二)楚雄市东瓜镇永盛花园小区73幢、75幢;
(三)楚雄市祥瑞(和瑞祥)农贸市场;
(四)楚雄市和源农贸市场。
二、临时管控时限
自2022年11月29日00:00起,临时管控时长将根据疫情发展和核酸检测情况适时调整,科学有序解除管控措施,相关情况另行通告。
三、核酸检测要求
临时管控期间区域内人员按照“3天3检”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后续根据核酸检测情况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检测期间确保应检尽检,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请各位市民朋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具体事项
(一)保持区域临时管控。严格执行临时管控措施,临时管控区域内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对进出临时管控区的市政道路、公路和便道实施交通管制,车辆和人员执行“只进不出”要求。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任务的人员一律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通行。
(二)做到非必要不流动。临时管控期间,临时管控区域内暂停举办各类活动。所有人员一律居家,禁止聚会、聚餐、串门等聚集行为,确有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需离开临时管控范围的,可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联系所在村(社区)给予协助。
(三)暂停有关经营活动。临时管控期内,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须的场所营业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四)切实增强防护意识。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增强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五)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拒绝接受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和临时管控措施,隐瞒涉疫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社区报备,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以及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不出示核酸检测报告,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未尽事宜,以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
附件:楚雄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楚雄疫情##楚雄新闻#
亲爱的市民朋友:
根据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安排,决定对辖区内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同时组织管控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域
(一)楚雄市鹿城镇城市花园小区;
(二)楚雄市东瓜镇永盛花园小区73幢、75幢;
(三)楚雄市祥瑞(和瑞祥)农贸市场;
(四)楚雄市和源农贸市场。
二、临时管控时限
自2022年11月29日00:00起,临时管控时长将根据疫情发展和核酸检测情况适时调整,科学有序解除管控措施,相关情况另行通告。
三、核酸检测要求
临时管控期间区域内人员按照“3天3检”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后续根据核酸检测情况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检测期间确保应检尽检,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请各位市民朋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具体事项
(一)保持区域临时管控。严格执行临时管控措施,临时管控区域内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对进出临时管控区的市政道路、公路和便道实施交通管制,车辆和人员执行“只进不出”要求。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任务的人员一律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通行。
(二)做到非必要不流动。临时管控期间,临时管控区域内暂停举办各类活动。所有人员一律居家,禁止聚会、聚餐、串门等聚集行为,确有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需离开临时管控范围的,可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联系所在村(社区)给予协助。
(三)暂停有关经营活动。临时管控期内,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须的场所营业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四)切实增强防护意识。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增强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五)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拒绝接受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和临时管控措施,隐瞒涉疫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社区报备,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以及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不出示核酸检测报告,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未尽事宜,以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
附件:楚雄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楚雄疫情##楚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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