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脏但柔软细腻的天然麝香丨帝国之香 东京麝香】帝国之香 东京麝香
Parfum d'Empire Mal-Aimé
前调:肉桂
中调:茉莉 紫罗兰 动物气息
后调:皮革 麝香
①前调刚开始是极具动物感加以肉桂的微辛气息,随后辛香的味道中透出带有粉质感的花香与皂感,前调的香味微咸,带有动物的腥臊感。
②中调带有粉质感的花香上涌,动物腥臊感减弱,馥郁的白花香与较强粉感的紫罗兰为主的一个花香调,应该还有些许玫瑰与铃兰做陪衬,这里的花香十分浓烈,细闻的话还有淡淡的皂感与木质基底气息,当然,这里醛香也十分明显,让这个花香调不会显得那般腻人,中调是偏向于湿润感与洁净气息的花香调。
③后调微弱的木质基底与树脂气息你依稀还是可以感觉到,这里的皮革更像是绒面革那种气味,花香的减弱倒是让吲哚气息突出些许,皮革与白花、衬托也让动物感变得更加明显,香味微咸,微粉的花香皂感与动物气息十分贴肤,这里的麝香显得十分细腻干净。
颜值:8.0分
扩香力:8.0分
留香时间:5-11小时
适合人群:中性
香水评分:8.6分
好闻吗:挺特别
一句话香评:虽有微脏感,却显干净细腻的原麝香水。
总结:【帝国之香 东京麝香】这款香水默叔写的是EDP版,等有空再写个Extrait版本,对比Extrait来说,EDP更为日常与温柔,而Extrait的话动物腥臊感与脏感会更强,可参考忽必烈麝香;这款香水虽然动物感很浑厚,但也算比较自然的一款,中后调十分柔软舒适,给人的感觉十分干净,有种小动物肚皮的那种感觉;如果你是很喜欢麝香基底或狂野麝香那款香水的话,这款东京麝香你可以入手小样一试,说不定会给你带来想不到的惊喜。
PS:这款里面用的麝香据调香师所述是天然麝香,这里的东京指的是越南北部。
Parfum d'Empire Mal-Aimé
前调:肉桂
中调:茉莉 紫罗兰 动物气息
后调:皮革 麝香
①前调刚开始是极具动物感加以肉桂的微辛气息,随后辛香的味道中透出带有粉质感的花香与皂感,前调的香味微咸,带有动物的腥臊感。
②中调带有粉质感的花香上涌,动物腥臊感减弱,馥郁的白花香与较强粉感的紫罗兰为主的一个花香调,应该还有些许玫瑰与铃兰做陪衬,这里的花香十分浓烈,细闻的话还有淡淡的皂感与木质基底气息,当然,这里醛香也十分明显,让这个花香调不会显得那般腻人,中调是偏向于湿润感与洁净气息的花香调。
③后调微弱的木质基底与树脂气息你依稀还是可以感觉到,这里的皮革更像是绒面革那种气味,花香的减弱倒是让吲哚气息突出些许,皮革与白花、衬托也让动物感变得更加明显,香味微咸,微粉的花香皂感与动物气息十分贴肤,这里的麝香显得十分细腻干净。
颜值:8.0分
扩香力:8.0分
留香时间:5-11小时
适合人群:中性
香水评分:8.6分
好闻吗:挺特别
一句话香评:虽有微脏感,却显干净细腻的原麝香水。
总结:【帝国之香 东京麝香】这款香水默叔写的是EDP版,等有空再写个Extrait版本,对比Extrait来说,EDP更为日常与温柔,而Extrait的话动物腥臊感与脏感会更强,可参考忽必烈麝香;这款香水虽然动物感很浑厚,但也算比较自然的一款,中后调十分柔软舒适,给人的感觉十分干净,有种小动物肚皮的那种感觉;如果你是很喜欢麝香基底或狂野麝香那款香水的话,这款东京麝香你可以入手小样一试,说不定会给你带来想不到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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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要将凝珠放入洗衣机,放入衣物,放水,直接清洗15分钟就能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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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向的人喜欢向外探索世界,因此他们喜欢社交,喜欢和人打交道,对他人和外面的世界富有旺盛的好奇心和兴趣。而内向的人则是向内探知内心世界,把更多的焦点放在对自我内心的发现上,与其说内向的人不愿意和别人打交道,不如说他们很少对他人产生兴趣,因为缺乏兴趣,所以懒得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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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冷知识# 古代吃货的修养: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虽然秋天已至,但“秋老虎”还是时不时会来。高温天气容易使食物腐坏,作为一枚注重食品安全的高质量吃货,在科技条件相对不发达的古代,如何预防食物中毒呢?
餐厨具、双手常洗洗
洗净盛装食物的餐具,是防止病从口入的基础。刘安在《淮南子》中说:“涤杯而食,洗爵而饮,浣而后溃,可以养家老。”
此外,处理食物的双手也要保持洁净。清朝美食家袁枚曾在《随园食单》提出“四多”观点:“多磨刀,多换布,多刮板,多洗手,然后治菜”,以保证制作的食物卫生。
食物保洁 从源头隔离做起
秦汉时期,“巾幕”成为百姓保洁食物的常用品。“巾幕”,即用干净的纱布或网罩,将食物覆盖或罩起来。以防灰尘或苍蝇落上,弄脏食物。
东汉张仲景在《金匮要略》记载“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瘘”;唐代孙思邈《千金要方·养性》也认为:“饮食上蜂行住,食之必有毒,害人。”蝇虫叮咬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人体伤病或中毒,因此要将食物罩起来。
拒绝腐食 食品安全观察员有话说
安全吃货的修养,从不吃变质腐败食物开始。孔子在《论语·乡党》提出“十不食”的科学饮食观,虽然是出于“礼”的考虑而提出,但部分对预防食物中毒起到积极作用。
“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意思是:粮食陈旧变味了、鱼肉腐烂了;食物颜色变了;气味变了;烹调不当;不新鲜的东西等,都不吃。
冰窖保鲜 吃货的超级福音
在商代早期,人们就已懂得将食物、饮品放入深井用以冷藏、保鲜。至周代,出现了冰鉴,又称冰盘,是利用天然冰冷藏食物的容器。
《周礼·凌人》记载:“凌人,掌冰……春始治鉴,凡外内饔之膳羞鉴焉,凡酒浆之酒醴亦如之,祭祀共冰鉴。”“凌人”官职,专门掌管采冰、储冰和用冰之事。
为了能大量地保鲜食品,东周时期人们发明了冰窖。《诗经》中记载:“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早),献羔祭韭。”周人于腊月采冰,正月往冰窖里存冰,二月用冰镇的羊羔肉和韭菜上供祭神。古人祭神、祭祖仪式十分频繁,献祭的供品要新鲜。
有了冰块,不仅可以防腐,还可以制作各种冰镇美食。春秋末期,诸侯的宴席上出现了冰镇米酒。宋代冷饮发展迅速,简直是“吃货”的天堂。“砂糖冰雪冷元子”、“雪泡豆儿水”和“雪泡梅花酒”等种类丰富的解暑佳品,也走入寻常百姓家。
周代:果实未熟,不得买卖
我国历史上最早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大概可追溯到周代。“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未成熟的五谷和果实,不能拿到市场上贩卖。食品交易门槛的设定,是为了安全起见。
汉代:售卖腐肉,与盗同法
两汉时期,经济有所发展,食品种类变得丰富。食品安全的立法意识强烈,开始制定对违反食品安全的刑罚。
汉朝《二年律令》明确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熟)燔其余。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赃),与盗同法。”如果因肉类腐坏而发生食品中毒事故,致人死、伤、病后果的,须将变质的食品焚毁。否则,肇事者与相关官员要一起连坐,依据《盗》法论处。
唐代:问题食品致死,责任人处绞刑
大唐时期,食品安全法规更加成熟。唐律吸收汉代《二年律令》有关预防和惩罚毒肉类的立法经验,并进一步完善,尤其对行为人是主观故意还是过失分情况作了区分。
《唐律疏议》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盗而食者,不坐。……其有害心,故与尊长食,欲令死者,亦准谋杀条论;施于卑贱致死,依故杀法。”
即:如果自己把毒肉拿去食用致死的,依过失杀人罪处置……如果有害人之心,故意给长者食致其死亡,依谋杀尊长罪论处;故意给卑幼奴贱者食用致人死亡的,依故意杀卑贱罪处置。刑法之分明与严厉,可见一斑。
南宋:行会把质量关,入会方可经营
南宋经济繁荣,商品交易频繁。食品掺假牟利的现象屡屡发生。《宋刑统》继承唐律规定,以刑法严惩销售腐败变质食品者。
宋代政府,还引入行业组织进行自律管理。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并按照行业登记在册,否则不得从事经营。行会组织负责品控,行会首领作为担保人,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
食物相克?实为有条件的禁忌
螃蟹和柿子、海鲜和水果、土豆和鸡蛋……提起这些食品组合,至今仍会有人拿“食物相克”说事。这一流传悠久的说法,很大程度上是文化意义上的禁忌、有条件的禁忌。
食物相克与当时的饮食卫生观、五行理论、脏腑学说、食性理论或生活实践有关,也受风俗文化和佛、道、儒学说的影响。如果吃了某几种食物后,身体出现了不适,可以考虑是不是食物不干净、食用方式不当或食物不耐受或过敏等。饮食有节,是高质量吃货的自律品格。
专属试毒 顶流吃货的待遇
在古代,对于饮食卫生质量要求最高的无疑是皇宫御膳房。
皇家膳食,从食材选用到制作都须精挑细选。据《唐律疏议》记载“若秽恶之物在食饮中,徒二年;拣择不精及进御不时,减二等。不品尝者,杖一百。”依此看来,不要说食物不卫生了,就是进奉不及时,都要获罪。
保障食物卫生固然重要,防止人为投毒更是重中之重。比较直接的方法是:皇帝在用膳前,由侍膳太监先尝,即“尝膳”。用银器盛菜,是另一相当灵验的防遭毒杀方法。银器遇毒,如含有硫化物的砒霜,会立刻变黑。因为银碰到硫化物会起化学反应,生成黑色的硫化银。
如果使用陶瓷类质地的器皿,则会在器皿外挂一个用来验毒的小“银牌”。当着皇帝的面,把银牌放进汤菜里试一下。清朝的末代皇帝溥仪证实了这一点,“每个菜碟或菜碗都有一个银牌,这是为了戒备下毒而设的”。
当然,皇帝用来招待臣僚或是外国来使的食物,也不能有质量问题。
以古察今,古人在漫长探索中总结来的食品安全观值得一分为二地借鉴。在美食王国里,安心地大快朵颐,顺带抚慰“内卷”下的倦怠灵魂,无疑是吃货们对抗苦夏的快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虽然秋天已至,但“秋老虎”还是时不时会来。高温天气容易使食物腐坏,作为一枚注重食品安全的高质量吃货,在科技条件相对不发达的古代,如何预防食物中毒呢?
餐厨具、双手常洗洗
洗净盛装食物的餐具,是防止病从口入的基础。刘安在《淮南子》中说:“涤杯而食,洗爵而饮,浣而后溃,可以养家老。”
此外,处理食物的双手也要保持洁净。清朝美食家袁枚曾在《随园食单》提出“四多”观点:“多磨刀,多换布,多刮板,多洗手,然后治菜”,以保证制作的食物卫生。
食物保洁 从源头隔离做起
秦汉时期,“巾幕”成为百姓保洁食物的常用品。“巾幕”,即用干净的纱布或网罩,将食物覆盖或罩起来。以防灰尘或苍蝇落上,弄脏食物。
东汉张仲景在《金匮要略》记载“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瘘”;唐代孙思邈《千金要方·养性》也认为:“饮食上蜂行住,食之必有毒,害人。”蝇虫叮咬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人体伤病或中毒,因此要将食物罩起来。
拒绝腐食 食品安全观察员有话说
安全吃货的修养,从不吃变质腐败食物开始。孔子在《论语·乡党》提出“十不食”的科学饮食观,虽然是出于“礼”的考虑而提出,但部分对预防食物中毒起到积极作用。
“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意思是:粮食陈旧变味了、鱼肉腐烂了;食物颜色变了;气味变了;烹调不当;不新鲜的东西等,都不吃。
冰窖保鲜 吃货的超级福音
在商代早期,人们就已懂得将食物、饮品放入深井用以冷藏、保鲜。至周代,出现了冰鉴,又称冰盘,是利用天然冰冷藏食物的容器。
《周礼·凌人》记载:“凌人,掌冰……春始治鉴,凡外内饔之膳羞鉴焉,凡酒浆之酒醴亦如之,祭祀共冰鉴。”“凌人”官职,专门掌管采冰、储冰和用冰之事。
为了能大量地保鲜食品,东周时期人们发明了冰窖。《诗经》中记载:“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早),献羔祭韭。”周人于腊月采冰,正月往冰窖里存冰,二月用冰镇的羊羔肉和韭菜上供祭神。古人祭神、祭祖仪式十分频繁,献祭的供品要新鲜。
有了冰块,不仅可以防腐,还可以制作各种冰镇美食。春秋末期,诸侯的宴席上出现了冰镇米酒。宋代冷饮发展迅速,简直是“吃货”的天堂。“砂糖冰雪冷元子”、“雪泡豆儿水”和“雪泡梅花酒”等种类丰富的解暑佳品,也走入寻常百姓家。
周代:果实未熟,不得买卖
我国历史上最早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大概可追溯到周代。“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未成熟的五谷和果实,不能拿到市场上贩卖。食品交易门槛的设定,是为了安全起见。
汉代:售卖腐肉,与盗同法
两汉时期,经济有所发展,食品种类变得丰富。食品安全的立法意识强烈,开始制定对违反食品安全的刑罚。
汉朝《二年律令》明确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熟)燔其余。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赃),与盗同法。”如果因肉类腐坏而发生食品中毒事故,致人死、伤、病后果的,须将变质的食品焚毁。否则,肇事者与相关官员要一起连坐,依据《盗》法论处。
唐代:问题食品致死,责任人处绞刑
大唐时期,食品安全法规更加成熟。唐律吸收汉代《二年律令》有关预防和惩罚毒肉类的立法经验,并进一步完善,尤其对行为人是主观故意还是过失分情况作了区分。
《唐律疏议》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盗而食者,不坐。……其有害心,故与尊长食,欲令死者,亦准谋杀条论;施于卑贱致死,依故杀法。”
即:如果自己把毒肉拿去食用致死的,依过失杀人罪处置……如果有害人之心,故意给长者食致其死亡,依谋杀尊长罪论处;故意给卑幼奴贱者食用致人死亡的,依故意杀卑贱罪处置。刑法之分明与严厉,可见一斑。
南宋:行会把质量关,入会方可经营
南宋经济繁荣,商品交易频繁。食品掺假牟利的现象屡屡发生。《宋刑统》继承唐律规定,以刑法严惩销售腐败变质食品者。
宋代政府,还引入行业组织进行自律管理。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并按照行业登记在册,否则不得从事经营。行会组织负责品控,行会首领作为担保人,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
食物相克?实为有条件的禁忌
螃蟹和柿子、海鲜和水果、土豆和鸡蛋……提起这些食品组合,至今仍会有人拿“食物相克”说事。这一流传悠久的说法,很大程度上是文化意义上的禁忌、有条件的禁忌。
食物相克与当时的饮食卫生观、五行理论、脏腑学说、食性理论或生活实践有关,也受风俗文化和佛、道、儒学说的影响。如果吃了某几种食物后,身体出现了不适,可以考虑是不是食物不干净、食用方式不当或食物不耐受或过敏等。饮食有节,是高质量吃货的自律品格。
专属试毒 顶流吃货的待遇
在古代,对于饮食卫生质量要求最高的无疑是皇宫御膳房。
皇家膳食,从食材选用到制作都须精挑细选。据《唐律疏议》记载“若秽恶之物在食饮中,徒二年;拣择不精及进御不时,减二等。不品尝者,杖一百。”依此看来,不要说食物不卫生了,就是进奉不及时,都要获罪。
保障食物卫生固然重要,防止人为投毒更是重中之重。比较直接的方法是:皇帝在用膳前,由侍膳太监先尝,即“尝膳”。用银器盛菜,是另一相当灵验的防遭毒杀方法。银器遇毒,如含有硫化物的砒霜,会立刻变黑。因为银碰到硫化物会起化学反应,生成黑色的硫化银。
如果使用陶瓷类质地的器皿,则会在器皿外挂一个用来验毒的小“银牌”。当着皇帝的面,把银牌放进汤菜里试一下。清朝的末代皇帝溥仪证实了这一点,“每个菜碟或菜碗都有一个银牌,这是为了戒备下毒而设的”。
当然,皇帝用来招待臣僚或是外国来使的食物,也不能有质量问题。
以古察今,古人在漫长探索中总结来的食品安全观值得一分为二地借鉴。在美食王国里,安心地大快朵颐,顺带抚慰“内卷”下的倦怠灵魂,无疑是吃货们对抗苦夏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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