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前,在第一个学校,刚开学没多久,我们新生在一个会议室被一群艺考机构聊着连高中都没开起就想艺考的天。当时来了一堆,还在那里说什么可以领paonan门票。那个时候我还蛮想学编导或者播音主持的,但想想自己太胖还不爱减肥长得也不行就放弃了。但跟着上了几节课,还是有点白月光在的。明天就是美术艺考,今天刷朋友圈,我的同学朋友们都很紧张,都在打气。祝一切顺利[给力]
#播音主持艺考# 新疆2023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及考试时间确定
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专业统考”),在往年开设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两个科类的基础上,自2023年开始新增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共四个科类实行艺术类专业统考。
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符合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号。参加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已选择“艺术加试”及相应的专业类型。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艺术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和缴费工作于2022年12月20日12时开始,12月25日24时结束,届时考生须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招生网”(https://t.cn/RvMWA8o,下同),进入“新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并按公告要求确认考点等信息(缴费方式为线上缴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
播音与主持类:2023年1月4日至5日
美术与设计类:2023年1月7日
书法类:2023年1月8日
音乐类:2023年1月9日至13日
四、考点设置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各地(州、市)设考点,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乌鲁木齐市。
五、其他注意事项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艺术类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以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行程安排,避免因疫情原因,影响后续行程或耽误考试。
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自治区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方案及考试说明》,详细了解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按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详见下表)咨询相关事宜。
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专业统考”),在往年开设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两个科类的基础上,自2023年开始新增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共四个科类实行艺术类专业统考。
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符合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号。参加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已选择“艺术加试”及相应的专业类型。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艺术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和缴费工作于2022年12月20日12时开始,12月25日24时结束,届时考生须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招生网”(https://t.cn/RvMWA8o,下同),进入“新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并按公告要求确认考点等信息(缴费方式为线上缴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
播音与主持类:2023年1月4日至5日
美术与设计类:2023年1月7日
书法类:2023年1月8日
音乐类:2023年1月9日至13日
四、考点设置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各地(州、市)设考点,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乌鲁木齐市。
五、其他注意事项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艺术类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以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行程安排,避免因疫情原因,影响后续行程或耽误考试。
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自治区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方案及考试说明》,详细了解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按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详见下表)咨询相关事宜。
#播音主持艺考# 大连艺术学院29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1、本科艺术类专业设置(图1)
2、专科艺术类专业设置(图2)
3.收、退费等说明
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本科艺术类、本科普通类(含艺术教育专业)学费29700元/学年•生。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普通类专业学费27000元/学年•生。住宿费3000元/年—8500元/年可选。
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校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于开课一周内(含一周)提出退学的,退还学生已交纳的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周的,学校应自学生提出退学的下月起,按月计退学生剩余学费、住宿费。学生提出退学,以呈交书面申请之日起计算退费额。
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学校俊才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等,还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俭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国家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
4.录取办法说明
(一)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二)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本科艺术类考生:
对我校设立专业加试的省份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只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报考。其他考生只限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者报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音乐学、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2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的所有考生按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辽宁省本科批艺术类所有专业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高职(专科)艺术类考生:
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后,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5.联系方式
新校区电话:0411-39256115 39256116
传真:0411-39256123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同汇路19号
邮编:116000
网址:https://t.cn/z0ejrLV
1、本科艺术类专业设置(图1)
2、专科艺术类专业设置(图2)
3.收、退费等说明
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本科艺术类、本科普通类(含艺术教育专业)学费29700元/学年•生。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普通类专业学费27000元/学年•生。住宿费3000元/年—8500元/年可选。
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校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于开课一周内(含一周)提出退学的,退还学生已交纳的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周的,学校应自学生提出退学的下月起,按月计退学生剩余学费、住宿费。学生提出退学,以呈交书面申请之日起计算退费额。
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学校俊才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等,还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俭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国家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
4.录取办法说明
(一)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二)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本科艺术类考生:
对我校设立专业加试的省份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只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报考。其他考生只限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者报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音乐学、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2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的所有考生按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辽宁省本科批艺术类所有专业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高职(专科)艺术类考生:
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后,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5.联系方式
新校区电话:0411-39256115 39256116
传真:0411-39256123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同汇路19号
邮编:116000
网址:https://t.cn/z0ejr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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