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徐先生购买了一套期房,房屋总高是26层,徐先生选了25层,谁知收房的时候,徐先生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成了顶楼,原先规划的26楼不见了。
徐先生拿出一份购房合同,上面明确写着总楼层26层,地上26层,地下0层,徐先生的是25层,面积89.63平米,公摊19.74平米。
徐先生说,顶楼和次顶楼虽然只差一层,但是由于涉嫌到漏水、夏天炎热等情况,两层差距非常大,次顶楼可以说是最好的楼层,而顶楼和一楼一样,一般都没有人选,价格相差特别大,他当时也是好不容易才选到次顶楼,没想到变成了顶楼。
事后,当徐先生找开发商反映的时候,没想到开发商避而不见,不给徐先生解决,而其他工作人员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说徐先生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找他们也没有用,这让徐先生非常生气。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徐先生应该怎么维权呢?
首先,徐先生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有效,且徐先生依照合同缴纳了首付和办理了按揭,开发商就应当按照合同交付房屋。
其次,虽然开发商违约,将顶层变成次顶层,但正如网友评论,毕竟购买的房屋还在,如果连25层都没有了,那才是真正的悲剧。
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徐先生有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接受房屋,但是要求开发商补差价,赔偿损失;第二种,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对于第一种方案,一方面顶层和次顶层价格差距非常大,徐先生可以要求补差价;另一方面,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徐先生可以要求对方3倍赔偿。
这里提醒徐先生,如果当地房价上涨,楼盘比较紧张,徐先生对所购小区也比较满意的话,就主张徐先生选择第一种方案,
如果徐先生对顶楼非常排斥,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顶层,那么就选择解除合同。
民法上解除合同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协商解除即双方经过一致协商,自愿解除合同,而法定解除则是达到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就可以主张解除,本案就属于法定解除。
《民法典》59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具体到本案,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将徐先生购买的房屋从次顶楼变成顶楼,已经涉嫌严重违约,不可能再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徐先生可以要求和开发商解除合同。
《民法典》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到本案,如果徐先生解除合同,除了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外,还可以要求赔偿房屋逾期交付,以及房价上涨的损失,但这些主张都应该由徐先生举证证明具体损失。
最后,徐先生遇到这种问题,除了准备去法院起诉外,还可以向当地住建部们投诉反映,要求介入调查,惩罚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徐先生拿出一份购房合同,上面明确写着总楼层26层,地上26层,地下0层,徐先生的是25层,面积89.63平米,公摊19.74平米。
徐先生说,顶楼和次顶楼虽然只差一层,但是由于涉嫌到漏水、夏天炎热等情况,两层差距非常大,次顶楼可以说是最好的楼层,而顶楼和一楼一样,一般都没有人选,价格相差特别大,他当时也是好不容易才选到次顶楼,没想到变成了顶楼。
事后,当徐先生找开发商反映的时候,没想到开发商避而不见,不给徐先生解决,而其他工作人员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说徐先生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找他们也没有用,这让徐先生非常生气。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徐先生应该怎么维权呢?
首先,徐先生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有效,且徐先生依照合同缴纳了首付和办理了按揭,开发商就应当按照合同交付房屋。
其次,虽然开发商违约,将顶层变成次顶层,但正如网友评论,毕竟购买的房屋还在,如果连25层都没有了,那才是真正的悲剧。
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徐先生有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接受房屋,但是要求开发商补差价,赔偿损失;第二种,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对于第一种方案,一方面顶层和次顶层价格差距非常大,徐先生可以要求补差价;另一方面,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徐先生可以要求对方3倍赔偿。
这里提醒徐先生,如果当地房价上涨,楼盘比较紧张,徐先生对所购小区也比较满意的话,就主张徐先生选择第一种方案,
如果徐先生对顶楼非常排斥,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顶层,那么就选择解除合同。
民法上解除合同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协商解除即双方经过一致协商,自愿解除合同,而法定解除则是达到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就可以主张解除,本案就属于法定解除。
《民法典》59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具体到本案,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将徐先生购买的房屋从次顶楼变成顶楼,已经涉嫌严重违约,不可能再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徐先生可以要求和开发商解除合同。
《民法典》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到本案,如果徐先生解除合同,除了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外,还可以要求赔偿房屋逾期交付,以及房价上涨的损失,但这些主张都应该由徐先生举证证明具体损失。
最后,徐先生遇到这种问题,除了准备去法院起诉外,还可以向当地住建部们投诉反映,要求介入调查,惩罚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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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言多败,多事多患!】
01,多言的人
真正厉害的人,不是巧舌如簧,能言善辩,而是懂得谨言慎行。
言多必失,话说的越多,越容易招惹是非,越容易让人深涉险境。
管好自己的嘴,不揭人短,不论人私,才是一个人根植于内心深处的修养。
会说话,是一种本事,懂得适时沉默,更是一种智慧,在我们的生活中,话多的人,往往说的都是废话,甚至还会出口伤人,为自己带来灾祸。
为人处世,话越多,灾祸就越多。学会谦虚,学会沉默是很关键的。
有时候,谦虚与沉默是自己最好的保护伞。
02,多欲的人
世间纷繁,总是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这些诱惑,我们的欲望也在无止境的膨胀。
适当的欲望,会给我们前进的动力,但过分的贪婪只会给自己带来灾祸;
强求的太多,就会被自己的欲望支配,陷在贪婪的牢笼里无法自拔。
人的一生,仿佛过眼云烟,家庭圆满就好,父母健康平安就好,不必奢求太多。
要学会舍弃一些毫无意义的贪欲,健康、平安、快乐的生活才是王道。
所谓贪欲得来的,也只不过是昙花一现,落得一场空。
03,多事的人
生活中,有一种多事的人,凡事锱铢必较,却不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事的人,总是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纠缠不清,最后,只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
............
“无多言,多言多败;无多事,多事多患!”
凡事不要太过计较,发生了就选着接受,不要太过强求,要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https://t.cn/RxnWhjZ
01,多言的人
真正厉害的人,不是巧舌如簧,能言善辩,而是懂得谨言慎行。
言多必失,话说的越多,越容易招惹是非,越容易让人深涉险境。
管好自己的嘴,不揭人短,不论人私,才是一个人根植于内心深处的修养。
会说话,是一种本事,懂得适时沉默,更是一种智慧,在我们的生活中,话多的人,往往说的都是废话,甚至还会出口伤人,为自己带来灾祸。
为人处世,话越多,灾祸就越多。学会谦虚,学会沉默是很关键的。
有时候,谦虚与沉默是自己最好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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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纷繁,总是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这些诱惑,我们的欲望也在无止境的膨胀。
适当的欲望,会给我们前进的动力,但过分的贪婪只会给自己带来灾祸;
强求的太多,就会被自己的欲望支配,陷在贪婪的牢笼里无法自拔。
人的一生,仿佛过眼云烟,家庭圆满就好,父母健康平安就好,不必奢求太多。
要学会舍弃一些毫无意义的贪欲,健康、平安、快乐的生活才是王道。
所谓贪欲得来的,也只不过是昙花一现,落得一场空。
03,多事的人
生活中,有一种多事的人,凡事锱铢必较,却不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事的人,总是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纠缠不清,最后,只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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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假体隆胸手术的时候,到底选哪种假体比较好呢?
之前面诊过很多求美者,大家都希望将自己的胸部做的大而坚挺,不过对假体的选择上比较纠结,目前我院的丰胸假体品牌还是比较多的,但大家点名率比较高的就是曼托和魔滴,其实是带芯片的魔滴假体,能直接检测到假体在胸部的情况,并且外观也十分逼真自然,还能随着身体发生律动。
一般来院的求美者都会进行一系列的测量,人后综合众多数据给出方案,包括假体的型号、大小等,毕竟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韩国普罗菲耳profile整形医院# #profile郑在皓院长说医美# #假体隆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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