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城市雕塑寻踪
1970年,那时青白江区没有一条像样的街道,雕塑艺术更没有。
改革开放开始,青白江渐渐有了街道、公园,雕塑也出现了。而我最早看到的雕塑不是在街头,是在区政府对面的文体公园的一间房里。里面有二三十个雕塑作品,仿佛是雕塑展选。每个雕塑都不大,最高的也就一尺多。不久在成钢商场的十字路口展出了一件雕塑,旁边还立了一个征求意见的信箱。
1986年10月,在青江西路与团结西路的交汇处首次出现一座雕塑,高约7米,直径约3米,是一个少女高举双手,迎接青白江腾飞的雕像。
紧接着1986年11月在青白江团结西路与华金大道的交汇处又出现一座雕塑《新星》,高15米、底宽7米,四支手臂托起一个直径约3米的卫星雕塑,寓意把青白江建设成为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新星城市。
1988年1月的一天,成钢商场十字路口非常热闹,我一看,一辆汽车上运来一座大型雕塑,是一个母子雕像,几个工人正从吊车上吊这座雕塑准备安装,刚好我身上带有相机,我急忙跑到旁边三利公司的楼顶上拍了几张照片。后来“三八”妇女节,我又看到雕塑周围布置了很多气球,觉得好看又拍了一张,这张照片参加了厂里的摄影展,后来听说这是由区团委组织全区青少年集资修建的。没想到几年后我去一个干部家里采访,发现他家里挂有我拍的那张照片。那个干部对我说:厂工会整理办公室,一些展出过的照片无用了要丢掉,他看到这张照片好看,就捡回去挂在家里,没想到是我拍的照片。
后来老广场又建了一座雕像——《春风》,寓意我区迎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飞速发展。塑像为三个身材轻盈的少女迎风起舞,有十多米高,动感十足,一时成了人们休闲娱乐的地方,也成了商家销售商品的市场。那时老广场的这座雕塑,就是我们城市时尚的标识,成为许多男女恋人约会的老地方,很多人都会在雕像前照相留念。
除此之外,1993年成钢成立35周年之际也诞生了一座大型不锈钢雕塑——《百炼成钢》,塑像一尊是弓步前倾挥铲进料,是一尊是仆步后仰手握长勺取钢样。工装飞动,强肌鼓凸,神态坚毅,成为浓缩代表成钢精神的标志和形象,显示了这座城市工业文化的基因。
几十年过去了,青白江城市的雕塑作品不断变换,比较显著的有区政府对面的大邦、森林和谐广场、田园广场的雕塑。有的街头雕塑因缺乏美感没有保留下来而消失了,有的因城市重新布局搬迁到新的合适地方了。如原在成钢商场外的母子雕像搬到了怡湖公园,《百炼成钢》雕像惜别成钢老厂区,移驻唐家寺攀成钢冶金新材料研发新厂区。也有的雕塑因为产生歧义,而被拆除了。如青白江团结西路与华金大道交汇处的卫星雕塑,原意四支手臂象征四个现代化,实际上你在任何位置观赏这座雄伟的雕塑,只能看到三支手臂,因此“三支手”就成了这座雕像和这个地区的名称,而“三支手”又是一个贬义词。这个原名叫“新星”的雕塑名称无人叫起。还有在青江西路与团结西路的交汇处的少女雕塑,雕像的名称叫《腾飞》,因这雕塑处在“青白江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旁边,这雕塑又呈圆形,让人与计划生育的某项手术联想,成为不雅的名称,《腾飞》雕塑也永远消失了。
青白江区的城市雕塑随着时代发展,已迈入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时期,在城市更新中,应该有一些表现青白江的标志性的大型雕塑来留住我们的昨天、今天,引领未来。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更多更美的城市雕塑将会出现在我们的城市之中。
作者:吴雪平
来源:青白江区地方志办公室
1970年,那时青白江区没有一条像样的街道,雕塑艺术更没有。
改革开放开始,青白江渐渐有了街道、公园,雕塑也出现了。而我最早看到的雕塑不是在街头,是在区政府对面的文体公园的一间房里。里面有二三十个雕塑作品,仿佛是雕塑展选。每个雕塑都不大,最高的也就一尺多。不久在成钢商场的十字路口展出了一件雕塑,旁边还立了一个征求意见的信箱。
1986年10月,在青江西路与团结西路的交汇处首次出现一座雕塑,高约7米,直径约3米,是一个少女高举双手,迎接青白江腾飞的雕像。
紧接着1986年11月在青白江团结西路与华金大道的交汇处又出现一座雕塑《新星》,高15米、底宽7米,四支手臂托起一个直径约3米的卫星雕塑,寓意把青白江建设成为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新星城市。
1988年1月的一天,成钢商场十字路口非常热闹,我一看,一辆汽车上运来一座大型雕塑,是一个母子雕像,几个工人正从吊车上吊这座雕塑准备安装,刚好我身上带有相机,我急忙跑到旁边三利公司的楼顶上拍了几张照片。后来“三八”妇女节,我又看到雕塑周围布置了很多气球,觉得好看又拍了一张,这张照片参加了厂里的摄影展,后来听说这是由区团委组织全区青少年集资修建的。没想到几年后我去一个干部家里采访,发现他家里挂有我拍的那张照片。那个干部对我说:厂工会整理办公室,一些展出过的照片无用了要丢掉,他看到这张照片好看,就捡回去挂在家里,没想到是我拍的照片。
后来老广场又建了一座雕像——《春风》,寓意我区迎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飞速发展。塑像为三个身材轻盈的少女迎风起舞,有十多米高,动感十足,一时成了人们休闲娱乐的地方,也成了商家销售商品的市场。那时老广场的这座雕塑,就是我们城市时尚的标识,成为许多男女恋人约会的老地方,很多人都会在雕像前照相留念。
除此之外,1993年成钢成立35周年之际也诞生了一座大型不锈钢雕塑——《百炼成钢》,塑像一尊是弓步前倾挥铲进料,是一尊是仆步后仰手握长勺取钢样。工装飞动,强肌鼓凸,神态坚毅,成为浓缩代表成钢精神的标志和形象,显示了这座城市工业文化的基因。
几十年过去了,青白江城市的雕塑作品不断变换,比较显著的有区政府对面的大邦、森林和谐广场、田园广场的雕塑。有的街头雕塑因缺乏美感没有保留下来而消失了,有的因城市重新布局搬迁到新的合适地方了。如原在成钢商场外的母子雕像搬到了怡湖公园,《百炼成钢》雕像惜别成钢老厂区,移驻唐家寺攀成钢冶金新材料研发新厂区。也有的雕塑因为产生歧义,而被拆除了。如青白江团结西路与华金大道交汇处的卫星雕塑,原意四支手臂象征四个现代化,实际上你在任何位置观赏这座雄伟的雕塑,只能看到三支手臂,因此“三支手”就成了这座雕像和这个地区的名称,而“三支手”又是一个贬义词。这个原名叫“新星”的雕塑名称无人叫起。还有在青江西路与团结西路的交汇处的少女雕塑,雕像的名称叫《腾飞》,因这雕塑处在“青白江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旁边,这雕塑又呈圆形,让人与计划生育的某项手术联想,成为不雅的名称,《腾飞》雕塑也永远消失了。
青白江区的城市雕塑随着时代发展,已迈入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时期,在城市更新中,应该有一些表现青白江的标志性的大型雕塑来留住我们的昨天、今天,引领未来。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更多更美的城市雕塑将会出现在我们的城市之中。
作者:吴雪平
来源:青白江区地方志办公室
《森林法》第73,74条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以及第76条限期补种树木,限期具体是指多长时间?
福建省林业局信箱回复(20210628):回复:
《森林法》中有关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限期补种树木等,这里的“限期”是执法机构在办理具体案件时根据客观实际和林业的特点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因此,这个“限期”没有具体的时间。但根据种树的季节性特点,“限期”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年。
附:森林法第七十三、七十四和七十六条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虽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但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林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福建省林业局信箱回复(20210628):回复:
《森林法》中有关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限期补种树木等,这里的“限期”是执法机构在办理具体案件时根据客观实际和林业的特点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因此,这个“限期”没有具体的时间。但根据种树的季节性特点,“限期”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年。
附:森林法第七十三、七十四和七十六条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虽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但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林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箱回复:林地的认定将以“三调”数据与林地数据对接融合结果后的为准
无立木林地是否属于林资发〔2015〕153号规定的禁止光伏项目占用的林地
问:(1)在林业行业标准《林地分类》(LY/T1812-2009)中,一级林地地类“无立木林地”项下二级地类共3项,包括“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其他无立木林地”。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第二条的规定,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但并未将“其他无立木林地”纳入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的林地范围,请问上述“其他无立木林地”是否属于林资发〔2015〕153号文规定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的林地范围?
(2)如原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林地(包括无立木林地、宜林地等),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非林地的,光伏电站项目是否仍然需要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箱回复(20210104): 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将林地划分为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竹林地和其他林地,将其他林地细分为疏林地、未成林地,以及迹地、苗圃等林地。在当前的林地分类中,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仍属于林地,无立木林地、其他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等概念已不存在。林业行业标准《林地分类》(LY/T1812-2009)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均在修订中,相关政策待文件出台后进一步明确。
二、《森林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林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为落实以国土“三调”数据作为国土空间管理“统一底版”要求,目前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正在编制尚未完成,“三调”数据与林地数据正在进行对接融合,林地的认定将以对接融合结果为准,据此判断光伏电站项目是否占用林地和办理相关手续。
2022-01-0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无立木林地是否属于林资发〔2015〕153号规定的禁止光伏项目占用的林地
问:(1)在林业行业标准《林地分类》(LY/T1812-2009)中,一级林地地类“无立木林地”项下二级地类共3项,包括“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其他无立木林地”。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第二条的规定,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但并未将“其他无立木林地”纳入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的林地范围,请问上述“其他无立木林地”是否属于林资发〔2015〕153号文规定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的林地范围?
(2)如原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林地(包括无立木林地、宜林地等),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非林地的,光伏电站项目是否仍然需要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箱回复(20210104): 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将林地划分为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竹林地和其他林地,将其他林地细分为疏林地、未成林地,以及迹地、苗圃等林地。在当前的林地分类中,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仍属于林地,无立木林地、其他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等概念已不存在。林业行业标准《林地分类》(LY/T1812-2009)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均在修订中,相关政策待文件出台后进一步明确。
二、《森林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林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为落实以国土“三调”数据作为国土空间管理“统一底版”要求,目前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正在编制尚未完成,“三调”数据与林地数据正在进行对接融合,林地的认定将以对接融合结果为准,据此判断光伏电站项目是否占用林地和办理相关手续。
2022-01-0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