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妍为月饼不顾形象,一晚连唱两首中歌,堪称最强打工人现实中,二十四节气走过小雪,老外在过感恩节。《乐队的海边》,还在过中秋节。中秋嘛,自然不了月饼。节目组准备了一些月饼礼盒,想让姐姐们送给来捧场的观众。这不稀奇。稀奇的是郑秀妍的反应,证明她受欢迎是有原因。在浪姐2里,节目组力捧她。一是看中她前韩团的身份,二是相信她的唱跳能力。这一点,反倒激起了部分观众的反感。尤其是王心凌的逆势反超,被观众视为民意的胜利。至于郑秀妍,则遭受不少非议。其实,就敬业程度而言,郑秀妍无懈可击。
在看《银元时代生活史》,说有人给章太炎送了一筐柿子,要是家人不拦着,他能一次全吃完,这不是跟我吃魔芋爽一样吗?寺庙里的方丈求字之后说了几句客套话,欢迎到寺访问,第二天他就收拾好包裹,一定要去一趟,把人家小和尚魇住了,那行,你多写些字,我顺便化点缘。到底是大家,缘簿上收入颇丰。还有吴稚晖,平易近人,不摆架子,路上捏泥人的就是按照他的样子捏的,自己拿到手也哈哈大笑。于右任曾被定为捉拿目标,一度藏身一个叫荷花的妓女的房间,20多年过去了,总惦记着要给人家把欠的房钱补上,遗憾没有找到。
后面看到作者自曝一段官司,轻描淡写说用欺骗人的手段得到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评论里指摘到不行,就像前边作者说不想让自己妻子出去工作,女权读者也愤愤不平。作者既然能写出来,还害怕后人指指点点吗?什么时候能不被这些话影响自己看故事的乐趣就好了。
后面看到作者自曝一段官司,轻描淡写说用欺骗人的手段得到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评论里指摘到不行,就像前边作者说不想让自己妻子出去工作,女权读者也愤愤不平。作者既然能写出来,还害怕后人指指点点吗?什么时候能不被这些话影响自己看故事的乐趣就好了。
“10万斤玉米,一夜间凭空消失?”黑龙江哈尔滨,某村,村民王先生发现前一天还好好的玉米,第二天居然光秃秃的,啥都没有了。他以为是相邻的农户收错了,赶紧联系。但收到的答复是,“不是说好的一起请收割机一块儿收吗?”
王先生把情况一说,相邻的农户也傻了眼。3人意识到是被偷了,赶紧报警。警方调查过程中发现,隔壁村也有农户的玉米被盗。
经过调取监控和侦查,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金某。原来,金某是出租收割机的,晚上偷偷把几家农户的玉米一扫而空。而且,参与者还有他的父亲和女友的父亲,还有他的好友王某,4人全部被抓,盗取的10万斤玉米也被追回。
这是想钱想疯了,还是智商不够用呢?现在都什么年代了,遍地都是摄像头。一个大型机械从哪个路口经过,都会被记录下来。还想人不知鬼不觉,除非脑子生锈了。但问题是,这样的事情就是发生了。
毋庸置疑,这4个人都涉嫌构成盗窃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构成盗窃罪。由于盗窃罪是一种数额性的犯罪,所以量刑要充分考虑行为人的盗窃所得数额。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跟相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具体到本案,4人团伙盗窃,且在两个村庄盗窃,盗窃10万斤玉米,价值应该在10万以上了,故犯罪数额已经达到数额巨大,应当在3-10年量刑。
需要注意的是,这4人属于共同犯罪,虽然分工不同,但是经过合谋共同盗窃,都应当按照共同盗窃的金额来定罪处罚。
此外,除了这4个人外,还有一个工人参与了收割玉米,但是并没有被刑事拘留。这是怎么回事呢?
工人受雇于金某,经常参与他外出帮他人收割玉米的工作。所以,只要他不知情金某收割的玉米是盗窃行为,而且也没有参与分赃,就足以证明他没有共同盗窃的犯罪故意。
这4个人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耍这种小聪明,真是报应来得太快。
最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挣快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妄想不劳而获,最终的结果就是吃牢饭。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
王先生把情况一说,相邻的农户也傻了眼。3人意识到是被偷了,赶紧报警。警方调查过程中发现,隔壁村也有农户的玉米被盗。
经过调取监控和侦查,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金某。原来,金某是出租收割机的,晚上偷偷把几家农户的玉米一扫而空。而且,参与者还有他的父亲和女友的父亲,还有他的好友王某,4人全部被抓,盗取的10万斤玉米也被追回。
这是想钱想疯了,还是智商不够用呢?现在都什么年代了,遍地都是摄像头。一个大型机械从哪个路口经过,都会被记录下来。还想人不知鬼不觉,除非脑子生锈了。但问题是,这样的事情就是发生了。
毋庸置疑,这4个人都涉嫌构成盗窃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构成盗窃罪。由于盗窃罪是一种数额性的犯罪,所以量刑要充分考虑行为人的盗窃所得数额。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跟相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具体到本案,4人团伙盗窃,且在两个村庄盗窃,盗窃10万斤玉米,价值应该在10万以上了,故犯罪数额已经达到数额巨大,应当在3-10年量刑。
需要注意的是,这4人属于共同犯罪,虽然分工不同,但是经过合谋共同盗窃,都应当按照共同盗窃的金额来定罪处罚。
此外,除了这4个人外,还有一个工人参与了收割玉米,但是并没有被刑事拘留。这是怎么回事呢?
工人受雇于金某,经常参与他外出帮他人收割玉米的工作。所以,只要他不知情金某收割的玉米是盗窃行为,而且也没有参与分赃,就足以证明他没有共同盗窃的犯罪故意。
这4个人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耍这种小聪明,真是报应来得太快。
最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挣快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妄想不劳而获,最终的结果就是吃牢饭。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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