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本科招生# 【2020浸大与你相约线上系列之五:中医药学院报读解析】浸大中医药学院本科生课程报读介绍今日开讲[话筒][话筒][话筒]中医药学院张振海医师将详细讲解中医学学士及生物医学理学士、中药学学士两个专业,以上专业均为浸大率先在香港创办。浸大中医药学院的科研水平在两岸四地也享有盛誉。精诚济世,博学笃行,浸大中医药学院,在线等你。
读梁晓声《人世间》小感
115万字,约1400页三部书的巨著,一气读完!脑海多次出现《平凡的世界》人物情节,《平凡的世界》是黄土高原底层农民命运在大时代中起伏跌宕,《人世间》则处在城市边缘的底层工人在中国50年变化中的万象波澜。因为生活在北方,甚至就生活在梁晓声笔下的这个城市,我仿佛看到了自己成长轨迹中一些印记的影子了:
1 最早感受到改革开放之风吹到北方时,是在86年左右,姥姥家前院的付家小伙子当年抛妻弃子去南方闯荡,杳无音信几年后的一个夏天突然回来,还领一个很时髦的说话拉长音的小女子,在那时是全村的一大新闻,村里男女老少总是找个理由去付家开眼界,我印象最深的是:女子脚上那双玻璃一样透明的跟里还有一朵黑色花,脚趾甲还涂红色,真好看!那个女子,开朗 爱笑,无论谁去,都是嘻嘻哈哈。大人们说,狐狸精都这样,破坏人家了还厚脸皮住在这里。一定不是干正经事,否则能那么有钱嘛。再后来,他们就忽然消失了,再后来,就是往家寄钱,孩子大了,把孩子接走了,钱也没有寄,剩一个老婆于窗台接地面的房子里孤独至老。
2 再后来,感受到改革开放之风的,就是88年左右成年二舅不用种地,而是到城里打工,据说那时的省会,到处都在建楼,农村人想去工地搬砖,还得人托人送礼。二舅每次回来,都会一身花不溜秋的衣服,这在穿着以黑蓝为主的农村,相当突兀,被定位为“流氓”,可是我喜欢舅舅拿回来的磁带,没有录音机(录音机是大电器,普通农民是没有的),后来舅舅拿回一个没有前盖的微波炉那么大的录音机,据说是城里人不要的,然后我趁着大人们不在家放很小的音,耳朵贴在磁带上,偷着听,因为那些歌,大人们说都是让人学坏的歌,可是我爱听啊,《粉红色的回忆》啥滴。因为这首歌,我才喜欢上了《唐人街探案2》。
3 关于“权力”。姥姥家就是世代靠地生存的农民,姥爷老实,冬季在大道上锵马粪猪粪用作肥料不识字的姥姥更是纯正的围着锅台转的家庭妇女。但,他们一直靠自己勤劳的双手,保持那个家。10几口之家,70年代,能吃饱就是本事了!没有心思,结交权贵。那时的权贵,就是村干部。印象深刻的就是,因为跟村干部孩子同学,知道家里总是有好吃的,村干部见着谁,眼睛都是看天。还有就是,每年秋季,老百姓得交公粮,一排有时到后半夜,姥爷常常是后半夜回来。听说,哪个村干部家亲属不用排队,次粮充好粮,姥爷家拿最好粮,被定位为次粮,次粮是得多交钱的,记得是5 600块。那时,这个数,是一个老师二年的工资。又知道哪个村干部家里不用出劳动力了,谁家跟村干部好,谁家得到什么好处了……或许那时,自己对“权”有恶更有报复性的向往吧!
4 尽管主人公是周秉昆,但我不喜欢他,比如,他的爱情,让人觉得不合逻辑,他身上的好品质还是欠缺宽度与厚度。我更喜欢周秉义:人民公仆,仪表堂堂,儒雅智慧,博学悯人,身居高位,洁身自好,担当无畏,济世情怀。看到他的演讲,我哭了,看到他的离世,我哭了。我不允许自己一直努力追求这么美好的角色以悲剧收场。可以这么说,我从少女时代就梦想能嫁这样的人,后来憧憬着自己可以把孩子培养成为这样的人。当然,于今我更明白,一个生于70年代底层农民女儿,能够通过自己努力有份体制内工作,实属不易,权势的圈子是固化的,除非自己有三头六臂的本事,有维纳斯黄金比例外表,否则,这辈子下辈子想都别想,下一代,也别想,家族基因没有权势的环境,世世代代也是融不进的!这就是现实,过好自己能过好的日子,守好本分。
总之,这部小说,让我更清楚自己成长路上那些事,那些人,那些观念,那些思想的来历,更认清了自己,更爱上了文学。
115万字,约1400页三部书的巨著,一气读完!脑海多次出现《平凡的世界》人物情节,《平凡的世界》是黄土高原底层农民命运在大时代中起伏跌宕,《人世间》则处在城市边缘的底层工人在中国50年变化中的万象波澜。因为生活在北方,甚至就生活在梁晓声笔下的这个城市,我仿佛看到了自己成长轨迹中一些印记的影子了:
1 最早感受到改革开放之风吹到北方时,是在86年左右,姥姥家前院的付家小伙子当年抛妻弃子去南方闯荡,杳无音信几年后的一个夏天突然回来,还领一个很时髦的说话拉长音的小女子,在那时是全村的一大新闻,村里男女老少总是找个理由去付家开眼界,我印象最深的是:女子脚上那双玻璃一样透明的跟里还有一朵黑色花,脚趾甲还涂红色,真好看!那个女子,开朗 爱笑,无论谁去,都是嘻嘻哈哈。大人们说,狐狸精都这样,破坏人家了还厚脸皮住在这里。一定不是干正经事,否则能那么有钱嘛。再后来,他们就忽然消失了,再后来,就是往家寄钱,孩子大了,把孩子接走了,钱也没有寄,剩一个老婆于窗台接地面的房子里孤独至老。
2 再后来,感受到改革开放之风的,就是88年左右成年二舅不用种地,而是到城里打工,据说那时的省会,到处都在建楼,农村人想去工地搬砖,还得人托人送礼。二舅每次回来,都会一身花不溜秋的衣服,这在穿着以黑蓝为主的农村,相当突兀,被定位为“流氓”,可是我喜欢舅舅拿回来的磁带,没有录音机(录音机是大电器,普通农民是没有的),后来舅舅拿回一个没有前盖的微波炉那么大的录音机,据说是城里人不要的,然后我趁着大人们不在家放很小的音,耳朵贴在磁带上,偷着听,因为那些歌,大人们说都是让人学坏的歌,可是我爱听啊,《粉红色的回忆》啥滴。因为这首歌,我才喜欢上了《唐人街探案2》。
3 关于“权力”。姥姥家就是世代靠地生存的农民,姥爷老实,冬季在大道上锵马粪猪粪用作肥料不识字的姥姥更是纯正的围着锅台转的家庭妇女。但,他们一直靠自己勤劳的双手,保持那个家。10几口之家,70年代,能吃饱就是本事了!没有心思,结交权贵。那时的权贵,就是村干部。印象深刻的就是,因为跟村干部孩子同学,知道家里总是有好吃的,村干部见着谁,眼睛都是看天。还有就是,每年秋季,老百姓得交公粮,一排有时到后半夜,姥爷常常是后半夜回来。听说,哪个村干部家亲属不用排队,次粮充好粮,姥爷家拿最好粮,被定位为次粮,次粮是得多交钱的,记得是5 600块。那时,这个数,是一个老师二年的工资。又知道哪个村干部家里不用出劳动力了,谁家跟村干部好,谁家得到什么好处了……或许那时,自己对“权”有恶更有报复性的向往吧!
4 尽管主人公是周秉昆,但我不喜欢他,比如,他的爱情,让人觉得不合逻辑,他身上的好品质还是欠缺宽度与厚度。我更喜欢周秉义:人民公仆,仪表堂堂,儒雅智慧,博学悯人,身居高位,洁身自好,担当无畏,济世情怀。看到他的演讲,我哭了,看到他的离世,我哭了。我不允许自己一直努力追求这么美好的角色以悲剧收场。可以这么说,我从少女时代就梦想能嫁这样的人,后来憧憬着自己可以把孩子培养成为这样的人。当然,于今我更明白,一个生于70年代底层农民女儿,能够通过自己努力有份体制内工作,实属不易,权势的圈子是固化的,除非自己有三头六臂的本事,有维纳斯黄金比例外表,否则,这辈子下辈子想都别想,下一代,也别想,家族基因没有权势的环境,世世代代也是融不进的!这就是现实,过好自己能过好的日子,守好本分。
总之,这部小说,让我更清楚自己成长路上那些事,那些人,那些观念,那些思想的来历,更认清了自己,更爱上了文学。
苏教版高中语文与人教版教材相比,有很多不同的篇目,但目前新篇目让我记忆最深的是曹文轩的《前方》。
今天又在异乡结实了新人,那人问我,你为何来这里?
我挺喜欢这里的。我答。
但那一瞬间,我脑海里啊,闪过来到这里的无数种原因。我曾在个人工作总结里写过,我来到这边是因为从小有个金庸武侠梦,姑苏是我一直向往的地方,阴差阳错没去成姑苏,来到这边好歹也算江苏省给我的慰藉;也曾给人说:我啊,是稀里糊涂来到了这里。无论哪一种说法,我最后都要再感叹一句,何其有幸,我来到了这里,一座慢慢让你去适应去喜欢的城市,一座周围的贵人比城市本身更打动人的小城。
我还想到一个瞬间,我开学离家之前,其实和父亲小吵了一架,他气我放着家乡体制内的工作不干,跨了千山万水不着家。
我这人随我爹,也犟,昂起头郑重的告诉我爸爸:爸爸!我不服!我不服让我一毕业就做那种一眼就看到头的工作!爸爸!我不服。
我爹吧,当时被我给气笑了,笑我年少轻狂吧,倔强的样子像个傻子。害,还不都他给惯的。
直到我看到那篇《前方》,曹文轩写道:人是有克制不住离家的欲望的,因为人的眼中,心中,总有一个前方,让人兴奋,不知疲倦的走着,因此,这世界上有了路。路连接着家与前方,人们借着路,向前流浪。
所以我想啊,我为什么来到这里呢?其实除了故乡,我可能会去到任何一个地方。我离家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故乡赠予世人的,是美丽的羁绊,亦是远行的勇气。
人们爱故乡草木山川,亦爱万里之外的飞湍险滩,壮丽奇崛,爱那故乡无以给予的沧海竞渡,万舸争流。
因此,我们带着乡愁走向前方。
但正为此,乡愁更为厚重和深刻——非远行无以博学,非博学无以深思,非深思无以济世四方。只背一个书包四处奔走,或是充实自己,或是感受山川河流。
也正因此,远行更为深沉,更为回肠——因为我在那里生长,北国塑成了朗迈给我,而烟雨迷蒙的江南吹来温柔的气息给我,飞雪银疆寄来琉璃的冰心给我,西南的高原也留下了印记给我,或模糊或清晰。
所以啊,带着乡愁的远行再也不是少年打马游历人间的快意,更多的还有你想要从远方带回给故乡的赠礼:我无时无刻不深切热爱着我的故乡,机场车站只要听到兰州的字眼能顿时红了眼眶,归心似箭。我无时无刻不企盼着故乡有一天会更开放,更好的发展,有更浓烈丰富的色彩和更自由奔放的气息。
这一切都是对她的牵挂,人们游历,亦想回归,于是啊,《前方》那个单元的主题叫做——“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是了,今晚月亮很圆很亮,父母若与我看了这同一轮明月,他们的温度也定会随这月光温暖着我。
此时的故乡,已不再是一家几邻,一巷几乡,而是国,是国的千里万里,山川万丈。
于是啊,人们携乡愁以赴前方,赴前方而带乡愁。
今天又在异乡结实了新人,那人问我,你为何来这里?
我挺喜欢这里的。我答。
但那一瞬间,我脑海里啊,闪过来到这里的无数种原因。我曾在个人工作总结里写过,我来到这边是因为从小有个金庸武侠梦,姑苏是我一直向往的地方,阴差阳错没去成姑苏,来到这边好歹也算江苏省给我的慰藉;也曾给人说:我啊,是稀里糊涂来到了这里。无论哪一种说法,我最后都要再感叹一句,何其有幸,我来到了这里,一座慢慢让你去适应去喜欢的城市,一座周围的贵人比城市本身更打动人的小城。
我还想到一个瞬间,我开学离家之前,其实和父亲小吵了一架,他气我放着家乡体制内的工作不干,跨了千山万水不着家。
我这人随我爹,也犟,昂起头郑重的告诉我爸爸:爸爸!我不服!我不服让我一毕业就做那种一眼就看到头的工作!爸爸!我不服。
我爹吧,当时被我给气笑了,笑我年少轻狂吧,倔强的样子像个傻子。害,还不都他给惯的。
直到我看到那篇《前方》,曹文轩写道:人是有克制不住离家的欲望的,因为人的眼中,心中,总有一个前方,让人兴奋,不知疲倦的走着,因此,这世界上有了路。路连接着家与前方,人们借着路,向前流浪。
所以我想啊,我为什么来到这里呢?其实除了故乡,我可能会去到任何一个地方。我离家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故乡赠予世人的,是美丽的羁绊,亦是远行的勇气。
人们爱故乡草木山川,亦爱万里之外的飞湍险滩,壮丽奇崛,爱那故乡无以给予的沧海竞渡,万舸争流。
因此,我们带着乡愁走向前方。
但正为此,乡愁更为厚重和深刻——非远行无以博学,非博学无以深思,非深思无以济世四方。只背一个书包四处奔走,或是充实自己,或是感受山川河流。
也正因此,远行更为深沉,更为回肠——因为我在那里生长,北国塑成了朗迈给我,而烟雨迷蒙的江南吹来温柔的气息给我,飞雪银疆寄来琉璃的冰心给我,西南的高原也留下了印记给我,或模糊或清晰。
所以啊,带着乡愁的远行再也不是少年打马游历人间的快意,更多的还有你想要从远方带回给故乡的赠礼:我无时无刻不深切热爱着我的故乡,机场车站只要听到兰州的字眼能顿时红了眼眶,归心似箭。我无时无刻不企盼着故乡有一天会更开放,更好的发展,有更浓烈丰富的色彩和更自由奔放的气息。
这一切都是对她的牵挂,人们游历,亦想回归,于是啊,《前方》那个单元的主题叫做——“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是了,今晚月亮很圆很亮,父母若与我看了这同一轮明月,他们的温度也定会随这月光温暖着我。
此时的故乡,已不再是一家几邻,一巷几乡,而是国,是国的千里万里,山川万丈。
于是啊,人们携乡愁以赴前方,赴前方而带乡愁。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