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篷”你还没有拆吗?】电动车遮阳篷劝拆助拆阶段已进入倒计时,12月22日,合肥高架桥交警持续在合瓦路电动车助拆点开展遮阳篷劝导拆除及“一盔一带”宣传工作。交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圆形提示贴、发放宣传单页及一封信等方式,告知广大市民电动车违规安装遮阳蓬的危害及整治工作具体举措,劝导并帮助车主拆除遮阳篷。
【#邯郸整治电动三轮车#】“您好,您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装载货物超长,且装载的玻璃为易碎品,行驶途中如遇紧急情况刹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12月17日早上,在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丛台二大队东柳丛台岗,民警吴铮正在对一位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
近年来,电动三轮车在主城区出现大规模的使用情况,其无序增长加剧了城市拥堵,由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呈快速上升态势。很多电动三轮车主购买的电动三轮车资质不全,还有一些电动三轮车主为图方便,将车子进行改装,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电动三轮车驾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日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市区范围加大对电动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期间,民警对电动三轮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安装遮阳篷(伞)、违法载人、超长载物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
民警吴铮介绍,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随意调头、行驶快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一些电动三轮车安全技术标准较低,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而且速度较快,在违法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更危险,当车速过快时,遇到紧急情况,如果操作不当,很有可能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加之电动三轮车体积大,且经常聚集在学校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场所,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邯郸日报)
近年来,电动三轮车在主城区出现大规模的使用情况,其无序增长加剧了城市拥堵,由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呈快速上升态势。很多电动三轮车主购买的电动三轮车资质不全,还有一些电动三轮车主为图方便,将车子进行改装,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电动三轮车驾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日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市区范围加大对电动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期间,民警对电动三轮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安装遮阳篷(伞)、违法载人、超长载物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
民警吴铮介绍,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随意调头、行驶快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一些电动三轮车安全技术标准较低,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而且速度较快,在违法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更危险,当车速过快时,遇到紧急情况,如果操作不当,很有可能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加之电动三轮车体积大,且经常聚集在学校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场所,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邯郸日报)
【普法大讲堂】“遮阳神器”变“伤人利器”,负全责,必须拆!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2021-12-17 17:50
电动车遮阳篷(伞)因体积较大,易遮挡驾驶人视线,在恶劣天气时受风向影响驾驶人难以掌控平衡,易造成侧翻,给驾驶人本人及其他车辆、行人带来了安全威胁,由遮阳篷(伞)剐蹭车辆或行人而引起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2021年7月26日傍晚,王某驾驶加装遮阳篷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保满交叉路口附近时,因其视线被遮阳篷遮挡,致使电动车遮阳蓬刮伤张某的眼睛并将撞倒。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张某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为十级伤残。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全部医疗费用及误工费。
2021年9月,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的赵某,沿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在穿过路口时电动车右侧把手挂到同方向行驶至此的何某电动车的左后侧遮阳篷,导致赵某摔伤。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赵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何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赵某诉至庐阳法院,法院经审理调查,判决何某承担赵某因本次事故受损支出的30%。
上述两起事故,均因违法安装遮阳篷(伞)而引发,给他人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安装遮阳篷(伞)的车主也因此付出了一定代价。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安装遮阳篷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之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重量、制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另《安徽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改变非机动车已登机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篷属于改变车辆结构的交通违法行为,早日拆除违法安装,多一分出行安全。自2021年11月27日起,合肥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伞)等违法行为。在庐阳辖区内设有10个助拆点,帮助广大群众拆除违法安装并对废弃遮阳篷进行分类收集处理。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2021-12-17 17:50
电动车遮阳篷(伞)因体积较大,易遮挡驾驶人视线,在恶劣天气时受风向影响驾驶人难以掌控平衡,易造成侧翻,给驾驶人本人及其他车辆、行人带来了安全威胁,由遮阳篷(伞)剐蹭车辆或行人而引起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2021年7月26日傍晚,王某驾驶加装遮阳篷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保满交叉路口附近时,因其视线被遮阳篷遮挡,致使电动车遮阳蓬刮伤张某的眼睛并将撞倒。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张某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为十级伤残。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全部医疗费用及误工费。
2021年9月,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的赵某,沿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在穿过路口时电动车右侧把手挂到同方向行驶至此的何某电动车的左后侧遮阳篷,导致赵某摔伤。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赵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何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赵某诉至庐阳法院,法院经审理调查,判决何某承担赵某因本次事故受损支出的30%。
上述两起事故,均因违法安装遮阳篷(伞)而引发,给他人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安装遮阳篷(伞)的车主也因此付出了一定代价。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安装遮阳篷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之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重量、制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另《安徽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改变非机动车已登机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篷属于改变车辆结构的交通违法行为,早日拆除违法安装,多一分出行安全。自2021年11月27日起,合肥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伞)等违法行为。在庐阳辖区内设有10个助拆点,帮助广大群众拆除违法安装并对废弃遮阳篷进行分类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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