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人生之初,识物并无自己的辨别力。久之,见得多了自己有了自己的想法和世界观就觉得一切都变了。最后渐渐的看开了,觉得原来山还是山,水还是水。这是人生的3个过程也是人不断成熟不断在生活中充实自己的过程。 人生有三重境界,这三重境界可以用一段充满禅机的语言来说明,这段语言便是: 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看,看; 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这就是说一个人的人生之初纯洁无瑕,初识世界,一切都是新鲜的,眼睛看见什么就是什么,人家告诉他这是山,他就认识了山;告诉他这是水,他就认识了水。 随着年龄渐长,经历的世事渐多,就发现这个世界的问题了。这个世界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经常是黑白颠倒,是非混淆,无理走遍天下,有理寸步难行,好人无好报,恶人活千年。进人这个阶段,人是激愤的,不平的,忧虑的,疑问的,警惕的,复杂的。人不愿意再轻易地相信什么。人到了这个时候看山也感慨,看水也叹息,借古讽今,指桑骂槐。山自然不再是单纯的山,水自然不再是单纯的水。一切的一切都是人的主观意志的载体,所谓“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一个人倘若停留在人生的这一 阶段,那就苦了这条性命了。人就会这山望了那山高,不停地攀登,争强好胜,与人比较,怎么做人,如何处世,绞尽脑汁,机关算尽,永无休止和满足的一天。因为这个世界原本就是一个圆的,人外还有人,天外还有天,循环往复,绿水长流。而人的生命是短暂的有限的,哪里能够去与永恒和无限计较呢? 许多人到了人生的第二重境界就到了人生的终点。追求一生.劳碌一生,心高气傲一生,最后发现自己并没有达到自己的理想,于是抱恨终生。但是有些人通过自己的修练,终于把自己提升到了第三重人生境界。茅塞顿开,回归自然。人这个时候便会专心致志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不与旁人有任何计较。任你红尘滚滚,我自清风朗月。面对 芜杂世俗之事,一笑了之,了了有何不了,这个时候的人看山又是山,看水又是水了。正是:人本是人,不必刻意去做人;世本是世,无须精心去处世;便也就是真正的做人与处世了。#出道仙##人生感悟#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四句话是明代哲学家王阳明先生晚年对其心学思想的高度概括,人称“四句教”。
王阳明说,人人心中皆有良知。人心存良知,便能明是非,辨善恶,识好歹,知良莠。王阳明也常以明镜喻心体,一切好坏、是非、善恶、美丑、对错,人心如明镜一样,一照便之。
人有良知,便有了“分别心”,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知道什么是“比较好的一面”、什么是“比较坏的一面”。“良知所至,我心光明。”这首诗,便是一首“光明”之诗,通透、明净、澄澈。
整首诗舒展、缓慢,沉痛又淡然。秋天用于建造的木头,飘过寺院和白塔的云彩,草原上带到的骑手,亮在命里的灯,遇在世上的人,诗人心如明镜,映照着这些微小而又美好的事物。因“光明心”生“智慧眼”,以“心眼”观之,诗人看世间之物,总能看出那些“比较好的一面”、“光明的一面”。
那是一种大彻大悟后的观察和体悟。这些“比较好的一面”,莫不是积极的,向善的,对这个世界有所增益的。马丁·路德曾说:“即使明天是世界末日,我依然要种下一棵苹果树。”我们所做的事、所行的善,即使微不足道,但因为那是好的,我们也要坚持做下去。即使于事无补,但求无愧于心。这便是“凭良心做事”,这便是“致良知”。
张子选有一首诗《牧羊姑娘》,曾被改编为《怎么办》,传唱一时。这两首诗相互对照,颇有些依偎。“怎么办?知道你在牧羊,不知道你在那座山上。怎么办?知道你在世上,不知道你在哪条路上。”人生在世,总会有疑惑、困苦、犹豫、痴迷、执着。很多时候,对于人生的选择,好、坏没有定论,“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人生甘苦、荣辱、成败,都需要自己去经历、感受,体悟,别人替代不了。万般皆苦,唯有自渡。那种困苦、无奈、惋惜,在这首《比较好的一面》中,都得到了化解、谅解和抚慰:“有些岁月知道众生里有你,比一个人独撑着时间的分量好。”
这首《比较好的一面》,同样也被蒋明改编成歌曲,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一听。蒋明的歌唱,近乎吟诵,简淡,内敛,沉痛,字字敲人心扉,但却又温暖、舒缓、适意,有一种与人生、岁月谅解后的释然。人生种种艰辛尝遍后,终于看清了那些人世中“比较好的一面”,莫不是简单、向善、光明的。
世间万物,是非、好坏,人心自有判断,来说说你眼中那些“比较好的一面”。
荐诗 / 李小建
王阳明说,人人心中皆有良知。人心存良知,便能明是非,辨善恶,识好歹,知良莠。王阳明也常以明镜喻心体,一切好坏、是非、善恶、美丑、对错,人心如明镜一样,一照便之。
人有良知,便有了“分别心”,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知道什么是“比较好的一面”、什么是“比较坏的一面”。“良知所至,我心光明。”这首诗,便是一首“光明”之诗,通透、明净、澄澈。
整首诗舒展、缓慢,沉痛又淡然。秋天用于建造的木头,飘过寺院和白塔的云彩,草原上带到的骑手,亮在命里的灯,遇在世上的人,诗人心如明镜,映照着这些微小而又美好的事物。因“光明心”生“智慧眼”,以“心眼”观之,诗人看世间之物,总能看出那些“比较好的一面”、“光明的一面”。
那是一种大彻大悟后的观察和体悟。这些“比较好的一面”,莫不是积极的,向善的,对这个世界有所增益的。马丁·路德曾说:“即使明天是世界末日,我依然要种下一棵苹果树。”我们所做的事、所行的善,即使微不足道,但因为那是好的,我们也要坚持做下去。即使于事无补,但求无愧于心。这便是“凭良心做事”,这便是“致良知”。
张子选有一首诗《牧羊姑娘》,曾被改编为《怎么办》,传唱一时。这两首诗相互对照,颇有些依偎。“怎么办?知道你在牧羊,不知道你在那座山上。怎么办?知道你在世上,不知道你在哪条路上。”人生在世,总会有疑惑、困苦、犹豫、痴迷、执着。很多时候,对于人生的选择,好、坏没有定论,“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人生甘苦、荣辱、成败,都需要自己去经历、感受,体悟,别人替代不了。万般皆苦,唯有自渡。那种困苦、无奈、惋惜,在这首《比较好的一面》中,都得到了化解、谅解和抚慰:“有些岁月知道众生里有你,比一个人独撑着时间的分量好。”
这首《比较好的一面》,同样也被蒋明改编成歌曲,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一听。蒋明的歌唱,近乎吟诵,简淡,内敛,沉痛,字字敲人心扉,但却又温暖、舒缓、适意,有一种与人生、岁月谅解后的释然。人生种种艰辛尝遍后,终于看清了那些人世中“比较好的一面”,莫不是简单、向善、光明的。
世间万物,是非、好坏,人心自有判断,来说说你眼中那些“比较好的一面”。
荐诗 / 李小建
河南一女子在回家途中,看到路边摊在卖苹果,又大又有光泽,价格也实惠,就买了一袋,不料,回家拿出苹果刚准备吃,就被吓一跳,苹果旁边竟然有个洞,已经烂掉了,她以为运气不好,可当她把苹果都拿出来后,发现10多个苹果,只有4个是好,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被坑了。
当时女子回家,旁边路边摊正在吆喝着卖苹果,由于平常经常吃苹果,家里也刚好吃完了,所以她准备去买一点,可正当她准备选时,老板突然发话,他们的苹果由于价格便宜,所以都是论袋卖,不能自己选,而且少了不卖。
女子打听价格后,确实比平时的便宜不少,而且看着苹果的外观,又大又红润,提起一袋看了下,也没有发现有烂的,于是就买了一袋。
等回到家后,她准备削一个苹果吃,可拿出来却发现,苹果侧面有一个洞,里面已经烂掉了,她起初也没当回事,毕竟价格在那摆着的,有1/2个烂的,她还是能接受的,随后又拿了几个苹果出来,可是脸色却越来越难堪。
整袋苹果大概有16/17个的样子,可是一番筛选之后,只有4个苹果还算完整,其余的苹果全部都是坏的,这一幕让女子直呼套路太深。
原来,商贩之所以论袋卖,不是为了方便销售,而是别有目的,他将这些苹果摆放得整整齐齐,从外观上看,都是很不错的苹果,可是由于袋子的原因,苹果靠里面的一面,如果不拆开袋子,是看不见的。
商贩就将苹果烂的一面,全部朝里面,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这苹果既便宜又好吃,殊不知,只要你买回家,就会发现上当了。
看到此事后,有很多网友都感同身受,纷纷表示有类似的经历。
有网友说,成袋的苹果不能买,因为包装的时候,里面插了一根粗大的塑料管,好的面朝外,坏果放里面,装满后,把塑料管拔出,这样无论从哪个方面都看不到坏果,吃了你就懂了,再也不上当了。
也有网友说,我也买过这种苹果,外面看着好好的里面都是烂的,而且外面闻着好大的苹果香味里面却是臭的。
还有网友说,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给我们种苹果树的抹黑!
那么,商贩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构成违法吗?
商贩这样“小聪明”的做法,自以为能瞒天过海,殊不知,此举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如果说商贩不知情,相信根本不会有人相信,论袋卖,且不让消费者查看,本身就透露着蹊跷,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欺诈行为。
并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所以,女子要求三倍赔偿,也是完全没问题的,所谓路边摊,以流动性为主,可以走街串巷扩展消费群体,也可以每天固定在一些地方,等熟客光顾,方便是方便了,可是一旦被骗,维权难度很大。
做生意首先讲究的就是“诚信”,在产品上诚信、在生意过程中诚信、在秤杆上诚信,才是长久之道。虽然路边摊没有固定销售地点,受了骗的人很难再找到,但这样的形式伤害的却是路边摊这样的群体。
在市场中,个体是缩影,就拿当年“切糕宰人”事件来说,“一条切糕倾家荡产”虽然夸大,也暴露了做生意不实在的问题,现在大家在路上看到厚厚的切糕,大多没了上前询价的想法,生怕成了“怨种”,而售卖切糕的群体中实在做生意的也被误解,生意受到了波及影响。
做生意的人期望的长久营生就变得艰难,后期想转换大家的固化思维,是很难且漫长的。
不过像这样的摊贩毕竟只是少数,绝大多数商贩还是比较公道实在的,所以大家也不要因此就畏惧在路边摊上买东西,只是有必要提醒大家,买东西前问清楚价格、说清楚自己的需求,如果不符合自己的购买预期,要注意辨别,以免被套路。
当时女子回家,旁边路边摊正在吆喝着卖苹果,由于平常经常吃苹果,家里也刚好吃完了,所以她准备去买一点,可正当她准备选时,老板突然发话,他们的苹果由于价格便宜,所以都是论袋卖,不能自己选,而且少了不卖。
女子打听价格后,确实比平时的便宜不少,而且看着苹果的外观,又大又红润,提起一袋看了下,也没有发现有烂的,于是就买了一袋。
等回到家后,她准备削一个苹果吃,可拿出来却发现,苹果侧面有一个洞,里面已经烂掉了,她起初也没当回事,毕竟价格在那摆着的,有1/2个烂的,她还是能接受的,随后又拿了几个苹果出来,可是脸色却越来越难堪。
整袋苹果大概有16/17个的样子,可是一番筛选之后,只有4个苹果还算完整,其余的苹果全部都是坏的,这一幕让女子直呼套路太深。
原来,商贩之所以论袋卖,不是为了方便销售,而是别有目的,他将这些苹果摆放得整整齐齐,从外观上看,都是很不错的苹果,可是由于袋子的原因,苹果靠里面的一面,如果不拆开袋子,是看不见的。
商贩就将苹果烂的一面,全部朝里面,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这苹果既便宜又好吃,殊不知,只要你买回家,就会发现上当了。
看到此事后,有很多网友都感同身受,纷纷表示有类似的经历。
有网友说,成袋的苹果不能买,因为包装的时候,里面插了一根粗大的塑料管,好的面朝外,坏果放里面,装满后,把塑料管拔出,这样无论从哪个方面都看不到坏果,吃了你就懂了,再也不上当了。
也有网友说,我也买过这种苹果,外面看着好好的里面都是烂的,而且外面闻着好大的苹果香味里面却是臭的。
还有网友说,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给我们种苹果树的抹黑!
那么,商贩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构成违法吗?
商贩这样“小聪明”的做法,自以为能瞒天过海,殊不知,此举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如果说商贩不知情,相信根本不会有人相信,论袋卖,且不让消费者查看,本身就透露着蹊跷,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欺诈行为。
并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所以,女子要求三倍赔偿,也是完全没问题的,所谓路边摊,以流动性为主,可以走街串巷扩展消费群体,也可以每天固定在一些地方,等熟客光顾,方便是方便了,可是一旦被骗,维权难度很大。
做生意首先讲究的就是“诚信”,在产品上诚信、在生意过程中诚信、在秤杆上诚信,才是长久之道。虽然路边摊没有固定销售地点,受了骗的人很难再找到,但这样的形式伤害的却是路边摊这样的群体。
在市场中,个体是缩影,就拿当年“切糕宰人”事件来说,“一条切糕倾家荡产”虽然夸大,也暴露了做生意不实在的问题,现在大家在路上看到厚厚的切糕,大多没了上前询价的想法,生怕成了“怨种”,而售卖切糕的群体中实在做生意的也被误解,生意受到了波及影响。
做生意的人期望的长久营生就变得艰难,后期想转换大家的固化思维,是很难且漫长的。
不过像这样的摊贩毕竟只是少数,绝大多数商贩还是比较公道实在的,所以大家也不要因此就畏惧在路边摊上买东西,只是有必要提醒大家,买东西前问清楚价格、说清楚自己的需求,如果不符合自己的购买预期,要注意辨别,以免被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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