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走访】趁春风走访,释法谈心解民忧
三月如歌,万物齐吟。在这无限春光里,金沙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张鑫带领十余名干警深入金沙县桂花乡回龙村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实地了解民情,收集民意,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及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走访过程中,有几名村民向干警反映:“我们的日常生活靠种植庄稼、打零工维持。几年前,大家把土地流转给了一家公司后,我们就给这家公司做劳务,活是做完了,但是至今都没有收到工资。”
听到是涉及拖欠工资的问题,干警赶忙深入询问详细情况。原来这几位村民并没有与这家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打完零工后,公司向他们出具了欠条,每人大概欠付几千元,总计欠付七八万元至今未给付。
了解后干警立即将相关情况反映到了村委会和镇政府,并告知村民调解委员会和综治办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将及时协调处理,又向村民详细介绍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耗时短、成本低的优点。随后,走访人员将民法典、禁毒知识等宣传手册、大走访联系卡片发给村民,告知他们若有什么不明白的,随时可以电话联系。
在走访桂花乡幼儿园、桂花乡中心学校、桂花乡初级中学时,干警向每所学校都发放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等宣传手册百余册和大走访联系卡片。
学校老师表示:“现在我们学校都有专门的法治辅导员定期到学校来上法治课,给我们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在校内设置法律宣传栏等等,不仅学生收获满满,我们老师也是受益匪浅。”他们表示感谢并欢迎法治辅导员多上课,多对学生、家长、教师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接下来,金沙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大走访”活动,用心倾听群众心声,精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三月如歌,万物齐吟。在这无限春光里,金沙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张鑫带领十余名干警深入金沙县桂花乡回龙村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实地了解民情,收集民意,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及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走访过程中,有几名村民向干警反映:“我们的日常生活靠种植庄稼、打零工维持。几年前,大家把土地流转给了一家公司后,我们就给这家公司做劳务,活是做完了,但是至今都没有收到工资。”
听到是涉及拖欠工资的问题,干警赶忙深入询问详细情况。原来这几位村民并没有与这家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打完零工后,公司向他们出具了欠条,每人大概欠付几千元,总计欠付七八万元至今未给付。
了解后干警立即将相关情况反映到了村委会和镇政府,并告知村民调解委员会和综治办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将及时协调处理,又向村民详细介绍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耗时短、成本低的优点。随后,走访人员将民法典、禁毒知识等宣传手册、大走访联系卡片发给村民,告知他们若有什么不明白的,随时可以电话联系。
在走访桂花乡幼儿园、桂花乡中心学校、桂花乡初级中学时,干警向每所学校都发放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等宣传手册百余册和大走访联系卡片。
学校老师表示:“现在我们学校都有专门的法治辅导员定期到学校来上法治课,给我们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在校内设置法律宣传栏等等,不仅学生收获满满,我们老师也是受益匪浅。”他们表示感谢并欢迎法治辅导员多上课,多对学生、家长、教师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接下来,金沙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大走访”活动,用心倾听群众心声,精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北京退休大爷捕鸟为乐被判刑#】三起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在北京朝阳法院集中开庭审理。记者注意到,三名被告人皆为北京的退休大爷,退休后闲来无事,以捕鸟、养鸟为乐,没想到触犯了法律。三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狩猎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获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的刑期,法院同时判令三人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我退休后就喜欢养鸟、养花、养鱼,以前不知道捕鸟犯法,现在知道了,以后再也不捕鸟了。要是碰上捕鸟的,我还要劝说他们不要破坏生态环境。”被告席上,年近七旬的陈某忏悔道。
2021年10月23日,陈某在朝阳区豆各庄乡附近的树林使用粘网等工具猎捕野生鸟类,粘网是由非常细的尼龙线织成,在粘捕过程中极易造成小鸟死亡。过路群众发现后报警,警方当日将陈某抓获,并在其住处起获猎捕的鸟类35只。
经查,陈某非法捕猎燕雀31只、大山雀1只、灰椋鸟1只、黄雀2只,均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动物,其中32只燕雀、大山雀在捕猎过程中被粘网缠绕窒息死亡,价值人民币9600元。
朝阳检察院公益诉讼人出庭指出,燕雀、大山雀等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元素,对传播花粉、种子,控制虫害、维持食物链,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非法狩猎活动将对物种保护及其栖息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损害。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9600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就其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9月28日下午,在朝阳区崔各庄附近的荒地,赵某架设粘网,并将提前录制好鸟叫的音箱放置在周边,吸引鸟类飞来。通过这种方式,赵某非法猎捕野生鸟16只,家中还有1只疑似蓝喉歌鸲的小鸟。
经鉴定,涉案的17只鸟中2只雀形目鹟科蓝喉歌鸲、3只雀形目鹟科红喉歌鸲均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余鸟类则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三有”保护动物。
2021年9月13日,喜好玩鸟的郭某在朝阳区香河园附近的公园内,看到有人猎捕到一只漂亮的红喉歌鸲,为据为己有,遂假意报警,向捕鸟人索要了这只非法捕猎的小鸟。
回家后郭某发现,小鸟异常烦躁且拒绝进食,他四处询问得知,家养红喉歌鸲非常困难。于是9月18日,他以30元的价格将小鸟出售。交易过程中,因小动物保护组织人士发现并报警,郭某被抓获归案。经鉴定,这只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鹟科红喉歌鸲价值人民币1500元。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赵某、郭某的行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500元;判处郭某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罚金1000元,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500元。同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据记者了解,被告人被捕后,存活的小鸟均已送交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北京市全年、全域为禁猎期和禁猎区。案件主审法官李佳丽提示广大爱鸟、玩鸟人士,野生动物属于国家生态资源,是公共财产的一部分,猎捕、猎杀、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轻则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三起案件违法行为虽然不同,但都对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判决三名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款将上缴国库,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我退休后就喜欢养鸟、养花、养鱼,以前不知道捕鸟犯法,现在知道了,以后再也不捕鸟了。要是碰上捕鸟的,我还要劝说他们不要破坏生态环境。”被告席上,年近七旬的陈某忏悔道。
2021年10月23日,陈某在朝阳区豆各庄乡附近的树林使用粘网等工具猎捕野生鸟类,粘网是由非常细的尼龙线织成,在粘捕过程中极易造成小鸟死亡。过路群众发现后报警,警方当日将陈某抓获,并在其住处起获猎捕的鸟类35只。
经查,陈某非法捕猎燕雀31只、大山雀1只、灰椋鸟1只、黄雀2只,均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动物,其中32只燕雀、大山雀在捕猎过程中被粘网缠绕窒息死亡,价值人民币9600元。
朝阳检察院公益诉讼人出庭指出,燕雀、大山雀等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元素,对传播花粉、种子,控制虫害、维持食物链,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非法狩猎活动将对物种保护及其栖息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损害。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9600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就其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9月28日下午,在朝阳区崔各庄附近的荒地,赵某架设粘网,并将提前录制好鸟叫的音箱放置在周边,吸引鸟类飞来。通过这种方式,赵某非法猎捕野生鸟16只,家中还有1只疑似蓝喉歌鸲的小鸟。
经鉴定,涉案的17只鸟中2只雀形目鹟科蓝喉歌鸲、3只雀形目鹟科红喉歌鸲均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余鸟类则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三有”保护动物。
2021年9月13日,喜好玩鸟的郭某在朝阳区香河园附近的公园内,看到有人猎捕到一只漂亮的红喉歌鸲,为据为己有,遂假意报警,向捕鸟人索要了这只非法捕猎的小鸟。
回家后郭某发现,小鸟异常烦躁且拒绝进食,他四处询问得知,家养红喉歌鸲非常困难。于是9月18日,他以30元的价格将小鸟出售。交易过程中,因小动物保护组织人士发现并报警,郭某被抓获归案。经鉴定,这只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鹟科红喉歌鸲价值人民币1500元。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赵某、郭某的行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500元;判处郭某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罚金1000元,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500元。同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据记者了解,被告人被捕后,存活的小鸟均已送交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北京市全年、全域为禁猎期和禁猎区。案件主审法官李佳丽提示广大爱鸟、玩鸟人士,野生动物属于国家生态资源,是公共财产的一部分,猎捕、猎杀、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轻则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三起案件违法行为虽然不同,但都对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判决三名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款将上缴国库,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允悲]#北京退休大爷捕鸟为乐被判刑#】三起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在北京朝阳法院集中开庭审理。记者注意到,三名被告人皆为北京的退休大爷,退休后闲来无事,以捕鸟、养鸟为乐,没想到触犯了法律。三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狩猎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获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的刑期,法院同时判令三人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我退休后就喜欢养鸟、养花、养鱼,以前不知道捕鸟犯法,现在知道了,以后再也不捕鸟了。要是碰上捕鸟的,我还要劝说他们不要破坏生态环境。”被告席上,年近七旬的陈某忏悔道。
2021年10月23日,陈某在朝阳区豆各庄乡附近的树林使用粘网等工具猎捕野生鸟类,粘网是由非常细的尼龙线织成,在粘捕过程中极易造成小鸟死亡。过路群众发现后报警,警方当日将陈某抓获,并在其住处起获猎捕的鸟类35只。
经查,陈某非法捕猎燕雀31只、大山雀1只、灰椋鸟1只、黄雀2只,均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动物,其中32只燕雀、大山雀在捕猎过程中被粘网缠绕窒息死亡,价值人民币9600元。
朝阳检察院公益诉讼人出庭指出,燕雀、大山雀等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元素,对传播花粉、种子,控制虫害、维持食物链,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非法狩猎活动将对物种保护及其栖息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损害。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9600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就其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9月28日下午,在朝阳区崔各庄附近的荒地,赵某架设粘网,并将提前录制好鸟叫的音箱放置在周边,吸引鸟类飞来。通过这种方式,赵某非法猎捕野生鸟16只,家中还有1只疑似蓝喉歌鸲的小鸟。
经鉴定,涉案的17只鸟中2只雀形目鹟科蓝喉歌鸲、3只雀形目鹟科红喉歌鸲均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余鸟类则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三有”保护动物。
2021年9月13日,喜好玩鸟的郭某在朝阳区香河园附近的公园内,看到有人猎捕到一只漂亮的红喉歌鸲,为据为己有,遂假意报警,向捕鸟人索要了这只非法捕猎的小鸟。
回家后郭某发现,小鸟异常烦躁且拒绝进食,他四处询问得知,家养红喉歌鸲非常困难。于是9月18日,他以30元的价格将小鸟出售。交易过程中,因小动物保护组织人士发现并报警,郭某被抓获归案。经鉴定,这只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鹟科红喉歌鸲价值人民币1500元。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赵某、郭某的行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500元;判处郭某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罚金1000元,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500元。同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据记者了解,被告人被捕后,存活的小鸟均已送交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北京市全年、全域为禁猎期和禁猎区。案件主审法官李佳丽提示广大爱鸟、玩鸟人士,野生动物属于国家生态资源,是公共财产的一部分,猎捕、猎杀、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轻则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三起案件违法行为虽然不同,但都对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判决三名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款将上缴国库,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北京晚报 )
“我退休后就喜欢养鸟、养花、养鱼,以前不知道捕鸟犯法,现在知道了,以后再也不捕鸟了。要是碰上捕鸟的,我还要劝说他们不要破坏生态环境。”被告席上,年近七旬的陈某忏悔道。
2021年10月23日,陈某在朝阳区豆各庄乡附近的树林使用粘网等工具猎捕野生鸟类,粘网是由非常细的尼龙线织成,在粘捕过程中极易造成小鸟死亡。过路群众发现后报警,警方当日将陈某抓获,并在其住处起获猎捕的鸟类35只。
经查,陈某非法捕猎燕雀31只、大山雀1只、灰椋鸟1只、黄雀2只,均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动物,其中32只燕雀、大山雀在捕猎过程中被粘网缠绕窒息死亡,价值人民币9600元。
朝阳检察院公益诉讼人出庭指出,燕雀、大山雀等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元素,对传播花粉、种子,控制虫害、维持食物链,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非法狩猎活动将对物种保护及其栖息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损害。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9600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就其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9月28日下午,在朝阳区崔各庄附近的荒地,赵某架设粘网,并将提前录制好鸟叫的音箱放置在周边,吸引鸟类飞来。通过这种方式,赵某非法猎捕野生鸟16只,家中还有1只疑似蓝喉歌鸲的小鸟。
经鉴定,涉案的17只鸟中2只雀形目鹟科蓝喉歌鸲、3只雀形目鹟科红喉歌鸲均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余鸟类则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三有”保护动物。
2021年9月13日,喜好玩鸟的郭某在朝阳区香河园附近的公园内,看到有人猎捕到一只漂亮的红喉歌鸲,为据为己有,遂假意报警,向捕鸟人索要了这只非法捕猎的小鸟。
回家后郭某发现,小鸟异常烦躁且拒绝进食,他四处询问得知,家养红喉歌鸲非常困难。于是9月18日,他以30元的价格将小鸟出售。交易过程中,因小动物保护组织人士发现并报警,郭某被抓获归案。经鉴定,这只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鹟科红喉歌鸲价值人民币1500元。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赵某、郭某的行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500元;判处郭某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罚金1000元,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500元。同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据记者了解,被告人被捕后,存活的小鸟均已送交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北京市全年、全域为禁猎期和禁猎区。案件主审法官李佳丽提示广大爱鸟、玩鸟人士,野生动物属于国家生态资源,是公共财产的一部分,猎捕、猎杀、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轻则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三起案件违法行为虽然不同,但都对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判决三名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款将上缴国库,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北京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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