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开展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青春运动日记#
11月23日,为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疫情快速处置能力,学校组织开展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学校副校长蔺俊、防控办主任郭泽忠、后勤管理处处长张立峰和副处长喻云出席演练。本次演练由张立峰主持。盐南高新区疾控中心、科城街道、民富社区等有关部门给予协同指导。
演练前,学校在南食堂四楼会议室部署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工作。喻云详细解读了本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方案,就方案中的人员部署、操作规范、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作了具体说明。#盐城工职院新闻#
演练现场,实景模拟了学校发现一名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后开展应急处置的全过程,包括应急响应、转运隔离、环境消杀、核酸检测和服务保障等五个环节。整个演练过程井然有序、规范进行,各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组各司其职,处置高效,顺利完成了任务。
蔺俊指出,本次演练提升了学校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置能力,达到了预期效果。就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更加重视,严格落实最新“二十条”精神;二是方案上要更加细化,严格执行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三是排查上要更加深入,及时整改各种隐患。他强调,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凝聚起疫情防控的最强力量,全力打好校园疫情防控攻坚战。
11月23日,为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疫情快速处置能力,学校组织开展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学校副校长蔺俊、防控办主任郭泽忠、后勤管理处处长张立峰和副处长喻云出席演练。本次演练由张立峰主持。盐南高新区疾控中心、科城街道、民富社区等有关部门给予协同指导。
演练前,学校在南食堂四楼会议室部署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工作。喻云详细解读了本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方案,就方案中的人员部署、操作规范、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作了具体说明。#盐城工职院新闻#
演练现场,实景模拟了学校发现一名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后开展应急处置的全过程,包括应急响应、转运隔离、环境消杀、核酸检测和服务保障等五个环节。整个演练过程井然有序、规范进行,各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组各司其职,处置高效,顺利完成了任务。
蔺俊指出,本次演练提升了学校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置能力,达到了预期效果。就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更加重视,严格落实最新“二十条”精神;二是方案上要更加细化,严格执行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三是排查上要更加深入,及时整改各种隐患。他强调,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凝聚起疫情防控的最强力量,全力打好校园疫情防控攻坚战。
#三原教育*管理# 【三原县教育局领导深入校园检查部署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11月21日,教育局负责人李东战深入职教中心就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部署。期间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了门禁制度执行、学生核酸检测、重点人群排查、晨午检、师生因病追踪、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并组织职教中心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了疫情防控专题会议。
会上要求,要进一步把牢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要求,扎实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重点人员管理。要常态化摸排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建立台账,进行健康监测,加强管理。二是严把校门关。实行最严格的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五必”要求,外来无关人员严禁入校。三是严格落实因病追踪制度。坚持做好师生晨、午(晚)检和因病缺勤、缺课师生追踪登记,掌握师生每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四是加强教职员工管理。所有教职员工非必要不出县、切实落实居住地、工作地“两点一线”,“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要求,要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五是做好全员核酸检测。要组织全体师生和工作人员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六是强化物品管理。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做好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快递包裹先消毒再入校,后勤保障物资转运入校,并按规定消毒、存放。
会上强调,当前三原疫情防控仍处在关键时期,学校疫情防控面临严峻挑战,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做好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不放松、不动摇,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把学校疫情防控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文:滑斌)
11月21日,教育局负责人李东战深入职教中心就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部署。期间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了门禁制度执行、学生核酸检测、重点人群排查、晨午检、师生因病追踪、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并组织职教中心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了疫情防控专题会议。
会上要求,要进一步把牢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要求,扎实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重点人员管理。要常态化摸排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建立台账,进行健康监测,加强管理。二是严把校门关。实行最严格的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五必”要求,外来无关人员严禁入校。三是严格落实因病追踪制度。坚持做好师生晨、午(晚)检和因病缺勤、缺课师生追踪登记,掌握师生每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四是加强教职员工管理。所有教职员工非必要不出县、切实落实居住地、工作地“两点一线”,“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要求,要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五是做好全员核酸检测。要组织全体师生和工作人员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六是强化物品管理。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做好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快递包裹先消毒再入校,后勤保障物资转运入校,并按规定消毒、存放。
会上强调,当前三原疫情防控仍处在关键时期,学校疫情防控面临严峻挑战,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做好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不放松、不动摇,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把学校疫情防控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文:滑斌)
【十堰最新出台!即日起,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全市农村(社区)疫情防控期间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暂行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婚丧嫁娶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聚集性活动是指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举办的婚礼、丧葬、生日、乔迁、寿诞、升学等系列人群聚集性活动。
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婚事新办、白事简办,宴请缓办,非必要不举办”。提倡简化仪式、控制规模、缩短时间。
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农村(社区)的聚集性活动,防止交叉感染,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聚集性活动的举办人一般应提前7天,丧事随办随报。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审批”程序执行,向乡镇(街道)报备,并报市、县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示范带动身边亲友群众非必要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落实“双备案”制度。
有以下情形的活动原则上不举办、不审批。
1 划定高低风险区域或有本地病例的村(社区);
2 举办方近7天从省外或省内高低风险区返回的;
3 举办方尚在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的;
4 聚集性活动申报人数过多的(尽量控制在50人以内);
5 其他不符合防疫要求等未经报备或审批的。
提倡仅邀请至亲参加,尽量不邀请外省亲属参加。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1 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
2 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未明确排除感染性疾病的;
3 活动前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
4 活动前8天与阳性人员有过接触史的;
5 活动前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或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
6 活动前3天内有市外非高风险区旅居史的;
7 正在接受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两检”的;
8 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各村(社区)至少派一名干部全程跟管,根据报备情况建立参加人员信息台帐,举办方责任人签字,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督促现场落实个人防护、环境消杀等各项措施,对不符合防疫规定的及时提醒整改。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已报备审批的聚集性活动的抽查指导,对未报备的聚集性活动要责令整改。
活动结束后,举办人要将实际参加人员情况、核酸结果等信息进行整理,报所在村(社区)备案,便于流调溯源。
活动举办方及参与人员要自觉遵守接受过程监督,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带头遵守严格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村(社区)将聚集性活动管理要求纳入村(居)民公约,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非必要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疫情防控的浓厚氛围。
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对聚集性活动失控漏管的,将依法严肃追究举办方、承办方、村(社区)、单位责任。
对不配合、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及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规操办、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追责问责。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婚丧嫁娶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聚集性活动是指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举办的婚礼、丧葬、生日、乔迁、寿诞、升学等系列人群聚集性活动。
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婚事新办、白事简办,宴请缓办,非必要不举办”。提倡简化仪式、控制规模、缩短时间。
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农村(社区)的聚集性活动,防止交叉感染,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聚集性活动的举办人一般应提前7天,丧事随办随报。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审批”程序执行,向乡镇(街道)报备,并报市、县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示范带动身边亲友群众非必要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落实“双备案”制度。
有以下情形的活动原则上不举办、不审批。
1 划定高低风险区域或有本地病例的村(社区);
2 举办方近7天从省外或省内高低风险区返回的;
3 举办方尚在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的;
4 聚集性活动申报人数过多的(尽量控制在50人以内);
5 其他不符合防疫要求等未经报备或审批的。
提倡仅邀请至亲参加,尽量不邀请外省亲属参加。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1 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
2 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未明确排除感染性疾病的;
3 活动前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
4 活动前8天与阳性人员有过接触史的;
5 活动前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或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
6 活动前3天内有市外非高风险区旅居史的;
7 正在接受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两检”的;
8 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各村(社区)至少派一名干部全程跟管,根据报备情况建立参加人员信息台帐,举办方责任人签字,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督促现场落实个人防护、环境消杀等各项措施,对不符合防疫规定的及时提醒整改。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已报备审批的聚集性活动的抽查指导,对未报备的聚集性活动要责令整改。
活动结束后,举办人要将实际参加人员情况、核酸结果等信息进行整理,报所在村(社区)备案,便于流调溯源。
活动举办方及参与人员要自觉遵守接受过程监督,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带头遵守严格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村(社区)将聚集性活动管理要求纳入村(居)民公约,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非必要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疫情防控的浓厚氛围。
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对聚集性活动失控漏管的,将依法严肃追究举办方、承办方、村(社区)、单位责任。
对不配合、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及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规操办、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追责问责。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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