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天堂Switch维修新规:用户骂员工的话不给修】任天堂10月修改维修政策,如消费者在提出硬件维修需求时行为不当,售后员工可拒绝维修或更换产品。新规指出,如果用户在维修产品时,出现辱骂、骚扰员工的行为,任天堂将有权拒绝提供维修服务,甚至可能会联系警方或律师采取适当处理。任天堂判定拒绝维修产品的行为如下:
恐吓或威胁
侮辱或诋毁言论
侵犯隐私
要求过高,例如保修期满后免费维修
无合理理由要求任天堂或其员工道歉
过度重复相同的请求或投诉
在社交网络或网站上发布诽谤性评论
恐吓或威胁
侮辱或诋毁言论
侵犯隐私
要求过高,例如保修期满后免费维修
无合理理由要求任天堂或其员工道歉
过度重复相同的请求或投诉
在社交网络或网站上发布诽谤性评论
浙江宁波,男子把410万的拆 迁款存银行定期一年,可去取钱时,发现账户只有18万的利息,而410万的本金却不翼而飞!男子吓懵了,连忙问工作人员钱去哪了?但工作人员却告诉他:钱现在不在银行里,你等一年以后再来取!
朱先生本来家里条件一般,但祖上积德,一套老房子被拆后获得了410万的赔偿款!面对这么一笔巨款,朱先生觉得只有放在银行里面才能放心!不过这钱后续有用,于是他就选择去银行存一年的定期,当时他和工作人员还再三确认是不是没风险?
工作人员保证说到期后利息和本金都会回到朱先生的账户,但朱先生万万没想到,自己到期后去取钱时,发现账户上只有18万的利息能取,而410万的本金没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朱先生马上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钱到期后会自动转存,要一年以后才能过来取!你如果要终止的话,应该要提前来取消!
朱先生听后气坏了,存钱时自己明明说只存一年,到时候本金是有用的,但现在却自动续期了,那你续期之前总要提前告知吧?
可工作人员说,银行没有告知的义务,因为这钱不在银行里,而且朱先生办理的也不是什么定存,而是一款基金理财产品,银行只是代销!
朱先生听后脑子都懵了!自己明明要保险的定存,怎么就变成基金理财产品了?他觉得是银行动了手脚,但银行告诉朱先生,这个业务是朱先生自己签字办理的!
朱先生不相信,拿出存款凭证去对,结果真是傻眼了!工作人员告诉他,这压根不是存款凭证,而是同意办购买基金理财的购买单,上面还有你的签字!
因为朱先生当时办理的时候没有仔细看协议,只相信工作人员说的到期本金和利息会回到账户上,结果吃了哑巴亏!
但朱先生表示,自己从未同意办理过基金理财,工作人员也没告知他买的是基金产品,否则自己知道这款产品是有风险的,怎么会购买呢?现在要求马上把钱取出来,并且补偿自己的利息收益!
可工作人员却说,现在已经自动续期,尤其基金理财产品的特殊性,不到期是不能取出的,并且也无法申请提前退出,只能等到存蓄到期后才能拿回本金和收益!
而朱先生认为续期也要告知自己让自己同意,凭什么银行不跟自己先说一声?
但工作人员却说,钱是在基金公司的,这种事情应该有基金公司通知!让朱先生找基金公司!而基金公司却说朱先生是在银行买的基金,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主动联系朱先生,所以不通知也是正常的!
看到双方互相踢皮球,朱先生只能喊来记者,并且向银行的上级投诉!后来行长出面说这事情银行确实没有通知的义务,代销产品由于其特殊性,赎回通知应当由基金公司负责通知!但从售后服务上来说,银行确实没有服务到位!
所以,银行愿意帮忙找别的资金,把朱先生的钱先替出来,但是利息赔偿是不可能的,因为基金的周期还没到,现在也不知道到期后是赚还是亏!
朱先生觉得这不合理,自己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替出来,而且期间利息损失怎么算?于是他再次投诉了银行!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想办理定存的朱先生被工作人员办理了基金理财,这属于什么性质呢?
首先,签订合同要基于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朱先生来到银行一直说自己只想定存一年,要没风险的,可银行人员还是给他买了基金产品,这侵犯了朱先生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 148条规定:一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也就是说,这份自动续期的协议是无效的,基金公司和银行都没人联系过朱先生会自动续期,所以朱先生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而损失要基金公司和银行来承担!
2、如果银行推脱这是同员工的个人行为该怎么办?
朱先生把钱存入银行,是相信的银行,但现在钱却去了基金公司,而且还有风险!哪怕这是员工自身为了提成偷偷干的,那银行也要先承担赔偿的责任!
《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再向员工追偿!
综上来说,银行要立即把朱先生本金还给他,这其间延误的利息也要补偿!如果本金在理财过程中有损失的,那银行要负责赔偿!
近年来,多数理财产品的目标人群,都是一些老年人,这些老年人容易被“高利息存款”所迷惑,进而将自己大半生的存款悉数奉!
所以提醒大家,存款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到底办理的是理财有风险的产品,还是真定存!
朱先生本来家里条件一般,但祖上积德,一套老房子被拆后获得了410万的赔偿款!面对这么一笔巨款,朱先生觉得只有放在银行里面才能放心!不过这钱后续有用,于是他就选择去银行存一年的定期,当时他和工作人员还再三确认是不是没风险?
工作人员保证说到期后利息和本金都会回到朱先生的账户,但朱先生万万没想到,自己到期后去取钱时,发现账户上只有18万的利息能取,而410万的本金没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朱先生马上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钱到期后会自动转存,要一年以后才能过来取!你如果要终止的话,应该要提前来取消!
朱先生听后气坏了,存钱时自己明明说只存一年,到时候本金是有用的,但现在却自动续期了,那你续期之前总要提前告知吧?
可工作人员说,银行没有告知的义务,因为这钱不在银行里,而且朱先生办理的也不是什么定存,而是一款基金理财产品,银行只是代销!
朱先生听后脑子都懵了!自己明明要保险的定存,怎么就变成基金理财产品了?他觉得是银行动了手脚,但银行告诉朱先生,这个业务是朱先生自己签字办理的!
朱先生不相信,拿出存款凭证去对,结果真是傻眼了!工作人员告诉他,这压根不是存款凭证,而是同意办购买基金理财的购买单,上面还有你的签字!
因为朱先生当时办理的时候没有仔细看协议,只相信工作人员说的到期本金和利息会回到账户上,结果吃了哑巴亏!
但朱先生表示,自己从未同意办理过基金理财,工作人员也没告知他买的是基金产品,否则自己知道这款产品是有风险的,怎么会购买呢?现在要求马上把钱取出来,并且补偿自己的利息收益!
可工作人员却说,现在已经自动续期,尤其基金理财产品的特殊性,不到期是不能取出的,并且也无法申请提前退出,只能等到存蓄到期后才能拿回本金和收益!
而朱先生认为续期也要告知自己让自己同意,凭什么银行不跟自己先说一声?
但工作人员却说,钱是在基金公司的,这种事情应该有基金公司通知!让朱先生找基金公司!而基金公司却说朱先生是在银行买的基金,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主动联系朱先生,所以不通知也是正常的!
看到双方互相踢皮球,朱先生只能喊来记者,并且向银行的上级投诉!后来行长出面说这事情银行确实没有通知的义务,代销产品由于其特殊性,赎回通知应当由基金公司负责通知!但从售后服务上来说,银行确实没有服务到位!
所以,银行愿意帮忙找别的资金,把朱先生的钱先替出来,但是利息赔偿是不可能的,因为基金的周期还没到,现在也不知道到期后是赚还是亏!
朱先生觉得这不合理,自己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替出来,而且期间利息损失怎么算?于是他再次投诉了银行!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想办理定存的朱先生被工作人员办理了基金理财,这属于什么性质呢?
首先,签订合同要基于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朱先生来到银行一直说自己只想定存一年,要没风险的,可银行人员还是给他买了基金产品,这侵犯了朱先生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 148条规定:一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也就是说,这份自动续期的协议是无效的,基金公司和银行都没人联系过朱先生会自动续期,所以朱先生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而损失要基金公司和银行来承担!
2、如果银行推脱这是同员工的个人行为该怎么办?
朱先生把钱存入银行,是相信的银行,但现在钱却去了基金公司,而且还有风险!哪怕这是员工自身为了提成偷偷干的,那银行也要先承担赔偿的责任!
《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再向员工追偿!
综上来说,银行要立即把朱先生本金还给他,这其间延误的利息也要补偿!如果本金在理财过程中有损失的,那银行要负责赔偿!
近年来,多数理财产品的目标人群,都是一些老年人,这些老年人容易被“高利息存款”所迷惑,进而将自己大半生的存款悉数奉!
所以提醒大家,存款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到底办理的是理财有风险的产品,还是真定存!
#疫情防控# 【发现有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可通过这些渠道投诉举报】徐军介绍,关于查处违法行为的情况。紧盯12345、12315热线等转办的关于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相关投诉举报,优化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压紧分送和核查处理时限,11月11日0时至13日14时,共处理转办的投诉举报129件(其中:价格类87件、退费被拒类17件、外卖未送达和商家拒绝补货11件、要求优惠活动或售后服务延期等14件)。
进一步统筹执法力量,成立15个执法小组,深入一线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对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电商平台等监督检查频次,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严肃查处。11月11日以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629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119户次,核查涉疫违法线索88条。
从投诉举报和检查情况来看,目前重庆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相对平稳、市场秩序正常,但仍有极个别经营者涉嫌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查核实,目前已立案5件,正抓紧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置和进行曝光警示。
最后,也请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有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
也可通过网络投诉平台,包括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市政府“互联网+督查”网络平台,进行投诉和举报。#有困难一起扛##重庆疫情防控# https://t.cn/E2P9Ssz
进一步统筹执法力量,成立15个执法小组,深入一线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对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电商平台等监督检查频次,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严肃查处。11月11日以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629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119户次,核查涉疫违法线索88条。
从投诉举报和检查情况来看,目前重庆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相对平稳、市场秩序正常,但仍有极个别经营者涉嫌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查核实,目前已立案5件,正抓紧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置和进行曝光警示。
最后,也请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有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
也可通过网络投诉平台,包括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市政府“互联网+督查”网络平台,进行投诉和举报。#有困难一起扛##重庆疫情防控# https://t.cn/E2P9S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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