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呢后悔养成系了吗 见过那么多男生,追过那么多星,却唯独对你动了想结婚的念头……从喜欢你的那一刻以后便是未完待续. 凌晨三点的海棠花也藏不住我对你的爱意. 我热爱的少年耀眼又夺目. 还有更多惊喜时间会给出答案. 如果词不达意那就将对刘耀文的爱藏进心里. 永远热恋永远没有完结篇. 人看多了自然会腻可我看刘耀文越看越喜欢. 阿文那就祝你在未来有无尽的鲜花和掌声. 耀我对你的爱永远热烈从喜欢你的那一刻以后便是未完待续 如果词不达意那就将对刘耀文的爱藏进心里.人看多了自然会腻可我看刘耀文越看越喜欢我不听信耳边的杂音 不看关于他的负面新闻 因为我永远相信刘耀文 我没有拒绝山城吹来的风 也没有遇见比刘耀文更惊艳我的人.我的爱很大声 奈何刘耀文就是听不到.小耀 在我心中没人能和你比 无论我遇到多少人.我还没有去过重庆 走过嘉陵江 遇到过刘耀文 所以总要填补一下遗憾啊"重庆的风会吹遍大街小巷 刘耀文的名字会响彻大江南北刘耀文是我在学校烦躁日子里唯一的盼头 这个世界很乱很嘈杂但还好有刘耀文在中国人不骗中国人 我爱的人一直都是刘耀文以前对谁都是三分钟热度 可我对他没有过三分钟热度 这一爱就快爱六年了 曾经可爱的小丸子褪去一身雄嫩逐渐成长为了魅力秒杀全场的狼他拿着话筒实现了自己的梦想银色话筒黑色耳麦久违了我的rap小孩“我没有拒绝山城虽吹来的风,也没有遇见比刘耀文更惊艳的人我没有拒绝山城虽吹来的风,也没有遇见比刘耀文更惊艳的人“不下楼 不爬墙 不多担 因为我的小孩受了很多的委屈 这是我对小孩的承诺 永远的承诺” #刘耀文[超话]#
我在岛屿读书·貳
身体抱恙一周,终于又看了遍第二期,这期邀请了穿帆布鞋牛仔裤的程永新,第一次知道程永新也是因为余华,他在散文里提到过,还有巴金的女儿李小林,余华是嘉宾,所以说什么也都绕不过他。
“收获的愿意是大海”
整期基本上都在讲《收获》杂志,收获基本上容纳了中国近代的所有作家,都是在这儿有了名气。巴金先生有本《春》,那本书的作者序让我一生难忘,他是这样写的“这本小说出版的时候我大概不在上海了。我一定是怀着离愁而去的。因为在这个地方,还有成千上万的男女青年。他们并不认识我,恐怕还不知道我的名字。但是我关心他们。我常常想念那无数纯洁的年轻的心灵,以后我也不能把他们忘记。我不配做他们的朋友,我却愿意将这本书作为小小的礼物献给他们。这是临别的纪念品。我没有权利请求他们将全书仔细翻阅。我只希望他们看到"尾声"里面的一句话:"春天是我们的。" ”就是这样,他强大温柔,以海纳百川的态度发现了一个又一个优秀的作家,就像程永新说的“编辑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欣赏”还有说编辑存在的意义就是“抹去宝石上的灰尘”,就是这样,虽然工作繁重,但一想可以和那么多优秀的人的初作面谈,做编辑真幸福,收获到现在还守着一些巴金在时的规矩,用手写笔名,退初稿,本真心做文学,文学就是人学,如果能在收获上发一篇文章该多幸福呐,巨鹿路675号,我一定要去看看。
开头对于读书的建议,苏童和西川是这样说的↓
“有时候你想读书,确实需要邀请你自己,把自己放到一个脱离日常生活的环境中去,在这里,没有日常生活的琐碎,面对天地,面对自己,目之所及,似乎都能看到对文学的想象。”
“阅读引领人的内心生活,哺育人的精神世界,让你了解他人,也让你探索自我。”
读书我觉得有时候真的让我逃离,或者说是放空,读长篇的时候我恨不得也有一个角色是属于我的,常常在想我如何与他们对话,作者用文字开导和安慰读者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本书,就是为我而写,毕竟人类的苦难大多相似。可能这就是读书的意义吧,不是一定要在这本书里学到些什么,读的过程才是最重要的,我真想和书里每一个人对话,这就是我的感受。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汉字真的太浪漫了,对古文的热爱蹭蹭往上,给予人类多少智慧啊,慷慨。
在结尾程永新推荐了四本书,其中有路遥的《人生》,路遥应该不陌生吧,我反正是不陌生,我念小学时我的崔班主任说了不下十次“你们一定要读《平凡的世界》”,《人生》是他的另一本短篇小说,三四年前读的,还没忘高加林的唏嘘一生,路遥就是这样把苦写到极致,一看他的书你就觉得只身往黄土梁梁上了,越是写苦难和置身在苦难中的人越积极,路遥也和史铁生一样,虽然《人生》里的主人公一生真的很跌宕,但他还是写了“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我们还要热情地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个不满意,就灰心。”
还有一本《在细雨中呼喊》,余华的,对这本我比《活着》还要喜欢一点,因为他在这本上的细节处理真的很好很好,有一段我一直背得出,他在写“死去”时写到的,“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还有那句非常有名的文案“总之,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这个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也是出自于这本书,真的很推荐这两本书,很好看,余华真是个天赋作家,他的书接地气也很少有不会读的字哈哈。
第三期也在中午更新了,我要去看了哈哈,希望多点这样的节目,海岛美的像画片一样,赏心悦目。
身体抱恙一周,终于又看了遍第二期,这期邀请了穿帆布鞋牛仔裤的程永新,第一次知道程永新也是因为余华,他在散文里提到过,还有巴金的女儿李小林,余华是嘉宾,所以说什么也都绕不过他。
“收获的愿意是大海”
整期基本上都在讲《收获》杂志,收获基本上容纳了中国近代的所有作家,都是在这儿有了名气。巴金先生有本《春》,那本书的作者序让我一生难忘,他是这样写的“这本小说出版的时候我大概不在上海了。我一定是怀着离愁而去的。因为在这个地方,还有成千上万的男女青年。他们并不认识我,恐怕还不知道我的名字。但是我关心他们。我常常想念那无数纯洁的年轻的心灵,以后我也不能把他们忘记。我不配做他们的朋友,我却愿意将这本书作为小小的礼物献给他们。这是临别的纪念品。我没有权利请求他们将全书仔细翻阅。我只希望他们看到"尾声"里面的一句话:"春天是我们的。" ”就是这样,他强大温柔,以海纳百川的态度发现了一个又一个优秀的作家,就像程永新说的“编辑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欣赏”还有说编辑存在的意义就是“抹去宝石上的灰尘”,就是这样,虽然工作繁重,但一想可以和那么多优秀的人的初作面谈,做编辑真幸福,收获到现在还守着一些巴金在时的规矩,用手写笔名,退初稿,本真心做文学,文学就是人学,如果能在收获上发一篇文章该多幸福呐,巨鹿路675号,我一定要去看看。
开头对于读书的建议,苏童和西川是这样说的↓
“有时候你想读书,确实需要邀请你自己,把自己放到一个脱离日常生活的环境中去,在这里,没有日常生活的琐碎,面对天地,面对自己,目之所及,似乎都能看到对文学的想象。”
“阅读引领人的内心生活,哺育人的精神世界,让你了解他人,也让你探索自我。”
读书我觉得有时候真的让我逃离,或者说是放空,读长篇的时候我恨不得也有一个角色是属于我的,常常在想我如何与他们对话,作者用文字开导和安慰读者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本书,就是为我而写,毕竟人类的苦难大多相似。可能这就是读书的意义吧,不是一定要在这本书里学到些什么,读的过程才是最重要的,我真想和书里每一个人对话,这就是我的感受。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汉字真的太浪漫了,对古文的热爱蹭蹭往上,给予人类多少智慧啊,慷慨。
在结尾程永新推荐了四本书,其中有路遥的《人生》,路遥应该不陌生吧,我反正是不陌生,我念小学时我的崔班主任说了不下十次“你们一定要读《平凡的世界》”,《人生》是他的另一本短篇小说,三四年前读的,还没忘高加林的唏嘘一生,路遥就是这样把苦写到极致,一看他的书你就觉得只身往黄土梁梁上了,越是写苦难和置身在苦难中的人越积极,路遥也和史铁生一样,虽然《人生》里的主人公一生真的很跌宕,但他还是写了“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我们还要热情地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个不满意,就灰心。”
还有一本《在细雨中呼喊》,余华的,对这本我比《活着》还要喜欢一点,因为他在这本上的细节处理真的很好很好,有一段我一直背得出,他在写“死去”时写到的,“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还有那句非常有名的文案“总之,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这个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也是出自于这本书,真的很推荐这两本书,很好看,余华真是个天赋作家,他的书接地气也很少有不会读的字哈哈。
第三期也在中午更新了,我要去看了哈哈,希望多点这样的节目,海岛美的像画片一样,赏心悦目。
这才是真正的童话中的王子!连贝克汉姆都逊色七分!
卡塔尔王子,贾西姆,莫扎太后的长子,简直太帅气了!跟贝克汉姆同框,“万人迷”的贝克汉姆都逊色太多了!
很多人说,这才是真正童话中走出来的王子吧。你看他,就那么随便一站,不耍酷,不做作,不摆POSE,王子的风范立现,帅气爆棚,英气逼人,哪怕穿着肥大的传统服饰,也挡不住他的英武之气。
看来,贵族之气是由骨子里,血液中自带的,任谁也模仿不了,前生不是贵族,后天再怎么修练,再怎么打扮,也只是东施效颦而已!
这位王子现年44岁,已婚,有8个孩子,3个儿子5个女儿,人家玩归玩,但是还是很顾家的。绝不像西方国家的那些有钱人那样,只会玩,不想负责任,还为自己的行为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不婚主义者。
长得帅,又有传统的家庭观念,会赚钱,又懂得享受生活,这样的人谁不喜欢?
贾西姆,本来是莫扎太后的长子,有王位继承权,但是他对王位不感兴趣,不想每天被繁琐的公务牵着鼻子走,只想快乐地做自己。
不想被繁琐的公务牵绊,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样的人,在全世界都是凤毛麟角吧。
卡塔尔王子,贾西姆,莫扎太后的长子,简直太帅气了!跟贝克汉姆同框,“万人迷”的贝克汉姆都逊色太多了!
很多人说,这才是真正童话中走出来的王子吧。你看他,就那么随便一站,不耍酷,不做作,不摆POSE,王子的风范立现,帅气爆棚,英气逼人,哪怕穿着肥大的传统服饰,也挡不住他的英武之气。
看来,贵族之气是由骨子里,血液中自带的,任谁也模仿不了,前生不是贵族,后天再怎么修练,再怎么打扮,也只是东施效颦而已!
这位王子现年44岁,已婚,有8个孩子,3个儿子5个女儿,人家玩归玩,但是还是很顾家的。绝不像西方国家的那些有钱人那样,只会玩,不想负责任,还为自己的行为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不婚主义者。
长得帅,又有传统的家庭观念,会赚钱,又懂得享受生活,这样的人谁不喜欢?
贾西姆,本来是莫扎太后的长子,有王位继承权,但是他对王位不感兴趣,不想每天被繁琐的公务牵着鼻子走,只想快乐地做自己。
不想被繁琐的公务牵绊,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样的人,在全世界都是凤毛麟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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