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贝壳找房的利益共享机制?
蔡钰蔡老师讲到了贝壳找房的经纪人合作网络机制,简称为“ACN机制”。对于贝壳来说,曾经也遇到过跟翟海涛他们公司一样的管理难题,比如说,一位经纪人带客户看房子,可能带10个客户看房子,也不能成交一次,不能直接有成交,也就没有提成。而成交的那个客户,也可能因为前面几次带看的经纪人,给这个客户心里埋下了信任的基础。你看,这个过程中,不仅让很多中介在工作中长期得不到正反馈和强驱动,也衍生了一些中介抢单的情况。那贝壳后来就找到了一个解决方案:记录中介销售的“贡献度”,根据贡献度去拿佣金。
比如,A经纪人擅长给业主讲营销方案,就可以专注于开拓房源,在获得委托之后把房源录入系统。房源进入系统之后,其他经纪人就会看到。
B经纪人可以给房源做进一步的包装,C经纪人会带客户去看房子,D经纪人再顺利撮合买卖双方签约。在过程中,还有其他经纪人,负责走贷款流程、过户流程等等。在ACN这个协作网络上,贝壳把整个交易流程划分成了十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以由不同的经纪人来完成,也都有相应的利益分配。
听了蔡钰老师的课程,翟海涛有了很大的启发,他把自己的销售团队按照触达、转化、复购三个步骤,进行了激励机制的重构:原来成一单给一个人的提成,现在呢,要按比例分配给所有参与过这一单达成的销售。
比如说:完成客户触达、建档入库的,拿走30%的提成;拿着入库资料,去完成客户转化的,拿40%的提成;再进一步达成客户复购的,拿30%的提成。而且,接下来,只要这个客户复购,三个环节的销售都可以继续按照这个比例,拿到相应的提成。
这个做法的好处是,把利益分配与流程匹配。以前成交一单,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前面都可能白做工,现在好了,销售可以选择自己最擅长的环节来做,不管完成了哪个环节,都能拿到相应的利益分配,不仅能促进管理的标准化,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方式,激发了销售团队的积极性
蔡钰蔡老师讲到了贝壳找房的经纪人合作网络机制,简称为“ACN机制”。对于贝壳来说,曾经也遇到过跟翟海涛他们公司一样的管理难题,比如说,一位经纪人带客户看房子,可能带10个客户看房子,也不能成交一次,不能直接有成交,也就没有提成。而成交的那个客户,也可能因为前面几次带看的经纪人,给这个客户心里埋下了信任的基础。你看,这个过程中,不仅让很多中介在工作中长期得不到正反馈和强驱动,也衍生了一些中介抢单的情况。那贝壳后来就找到了一个解决方案:记录中介销售的“贡献度”,根据贡献度去拿佣金。
比如,A经纪人擅长给业主讲营销方案,就可以专注于开拓房源,在获得委托之后把房源录入系统。房源进入系统之后,其他经纪人就会看到。
B经纪人可以给房源做进一步的包装,C经纪人会带客户去看房子,D经纪人再顺利撮合买卖双方签约。在过程中,还有其他经纪人,负责走贷款流程、过户流程等等。在ACN这个协作网络上,贝壳把整个交易流程划分成了十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以由不同的经纪人来完成,也都有相应的利益分配。
听了蔡钰老师的课程,翟海涛有了很大的启发,他把自己的销售团队按照触达、转化、复购三个步骤,进行了激励机制的重构:原来成一单给一个人的提成,现在呢,要按比例分配给所有参与过这一单达成的销售。
比如说:完成客户触达、建档入库的,拿走30%的提成;拿着入库资料,去完成客户转化的,拿40%的提成;再进一步达成客户复购的,拿30%的提成。而且,接下来,只要这个客户复购,三个环节的销售都可以继续按照这个比例,拿到相应的提成。
这个做法的好处是,把利益分配与流程匹配。以前成交一单,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前面都可能白做工,现在好了,销售可以选择自己最擅长的环节来做,不管完成了哪个环节,都能拿到相应的利益分配,不仅能促进管理的标准化,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方式,激发了销售团队的积极性
这中介太嚣张了!瞒着客户把房子租了出去,可却一直对客户说房子租不掉,想要私吞房租!后来客户从外地回来想拿自己的东西,却发现自己房门的锁被换掉了,而且里面还住着人?客户大吃一惊,质问中介到底为什么骗她房子没租掉?可中介说的话让她目瞪口呆!
吴女士遇到了一件恶心的事情,她在在杭州临平区租了一套房子,出租方是一位徐先生(二房东),不过签名这里写着方某某代签,意思是签名是中介业务员方先生代签的。
吴女士和徐先生的租赁日期是从2021年8月到2022年8月月,租金2300元,押一付二。后来她决定不租了,但还有房租剩,就委托之前的中介方先生帮她转租掉房子。
吴女士说:“我是一名网络带货主播,这个房子是租来当工作室的。今年10月,我要到外地长期出差,考虑到房子租过来之后利用率不高,就想委托中介方先生帮忙转租。当时我还拍了房间的录像发给中介方先生,证明房间内还有我个人的私人物品。”
吴女士离开这个房子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她问了中介方先生不下三次,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嘛?可是中介方先生都告诉她说没有租掉。
根据双方聊天记录来看,直到11月12号,那位方先生依然对吴女士说转不掉。因为房子一直转租不掉,吴女士在11月中旬回到杭州后,就和房东徐先生沟通,想把房子提早退掉,徐先生也同意了,让她去把东西清理掉。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吴女士大吃一惊,她在11月24号回去拿私人物品的时候,居然发现里面住了人。但是不管吴女士怎么敲门,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报案,在警员的见证下,新搬来的租客周女士把她和中介方先生的聊天记录发了过来,她说自己是正常付钱租的房子。
聊天记录上显示,新租客周女士对中介说前房客来拿东西了,但是东西都被我清掉了。中介方先生回复:你关门别管就行,她跟之前那个二房东联系的,我是房东托管给我的。言外之意,那个徐先生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新租客周女士说:“我是11月14号入住,我转了半个月租金1150元给中介方先生,但他让我写的合同租赁期是从12月12号开始算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
按照新租客周女士的说法,吴女士怀疑这笔费用是被中介方先生自己私吞掉了。明明有租客已经住进来了,但方先生却一直跟她说没有找到新的租客,而且方先生还瞒着二房东徐先生,真是胆大包天。
吴女士拿出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是中介方先生一直说自己这房子是给周女士免费居住半个月的,自己没有收钱。这说法可让吴女士恶心死了,她问中介有什么权利把她的房子给别人免费居住半个月?
可这时候方先生说自己是原房东委托他这样子做的。当然,这是他的说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假,毕竟他这个人这么爱说谎演戏!
后来,吴女士算了下自己被扔掉的衣服样品和化妆品,大概值好几千,加上房租的话损失大概是7000块钱。但是现在面对这笔损失,二房东徐先生不出面,而方先生也不愿意赔偿,甚至还出言威胁吴女士。
吴女士感觉非常无助,没想到自己租个房子却遇上这样的事情。而且报案以后也没有调解好,因为这事只能算是他们之间的经济矛盾,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认为这事情中介方先生确实不厚道,客户委托你帮忙转租房子,你明明已经把房子出租掉,却欺骗客户说房子没租掉,你这是何居心?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方先生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要私吞这笔房租。在这里希望你早点承担自己的责任,该赔的还是要赔,不然让人知道你的为人,以后得不偿失!
吴女士遇到了一件恶心的事情,她在在杭州临平区租了一套房子,出租方是一位徐先生(二房东),不过签名这里写着方某某代签,意思是签名是中介业务员方先生代签的。
吴女士和徐先生的租赁日期是从2021年8月到2022年8月月,租金2300元,押一付二。后来她决定不租了,但还有房租剩,就委托之前的中介方先生帮她转租掉房子。
吴女士说:“我是一名网络带货主播,这个房子是租来当工作室的。今年10月,我要到外地长期出差,考虑到房子租过来之后利用率不高,就想委托中介方先生帮忙转租。当时我还拍了房间的录像发给中介方先生,证明房间内还有我个人的私人物品。”
吴女士离开这个房子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她问了中介方先生不下三次,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嘛?可是中介方先生都告诉她说没有租掉。
根据双方聊天记录来看,直到11月12号,那位方先生依然对吴女士说转不掉。因为房子一直转租不掉,吴女士在11月中旬回到杭州后,就和房东徐先生沟通,想把房子提早退掉,徐先生也同意了,让她去把东西清理掉。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吴女士大吃一惊,她在11月24号回去拿私人物品的时候,居然发现里面住了人。但是不管吴女士怎么敲门,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报案,在警员的见证下,新搬来的租客周女士把她和中介方先生的聊天记录发了过来,她说自己是正常付钱租的房子。
聊天记录上显示,新租客周女士对中介说前房客来拿东西了,但是东西都被我清掉了。中介方先生回复:你关门别管就行,她跟之前那个二房东联系的,我是房东托管给我的。言外之意,那个徐先生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新租客周女士说:“我是11月14号入住,我转了半个月租金1150元给中介方先生,但他让我写的合同租赁期是从12月12号开始算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
按照新租客周女士的说法,吴女士怀疑这笔费用是被中介方先生自己私吞掉了。明明有租客已经住进来了,但方先生却一直跟她说没有找到新的租客,而且方先生还瞒着二房东徐先生,真是胆大包天。
吴女士拿出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是中介方先生一直说自己这房子是给周女士免费居住半个月的,自己没有收钱。这说法可让吴女士恶心死了,她问中介有什么权利把她的房子给别人免费居住半个月?
可这时候方先生说自己是原房东委托他这样子做的。当然,这是他的说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假,毕竟他这个人这么爱说谎演戏!
后来,吴女士算了下自己被扔掉的衣服样品和化妆品,大概值好几千,加上房租的话损失大概是7000块钱。但是现在面对这笔损失,二房东徐先生不出面,而方先生也不愿意赔偿,甚至还出言威胁吴女士。
吴女士感觉非常无助,没想到自己租个房子却遇上这样的事情。而且报案以后也没有调解好,因为这事只能算是他们之间的经济矛盾,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认为这事情中介方先生确实不厚道,客户委托你帮忙转租房子,你明明已经把房子出租掉,却欺骗客户说房子没租掉,你这是何居心?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方先生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要私吞这笔房租。在这里希望你早点承担自己的责任,该赔的还是要赔,不然让人知道你的为人,以后得不偿失!
这中介太嚣张了!瞒着客户把房子租了出去,可却一直对客户说房子租不掉,想要私吞房租!后来客户从外地回来想拿自己的东西,却发现自己房门的锁被换掉了,而且里面还住着人?客户大吃一惊,质问中介到底为什么骗她房子没租掉?可中介说的话让她目瞪口呆!
吴女士遇到了一件恶心的事情,她在在杭州临平区租了一套房子,出租方是一位徐先生(二房东),不过签名这里写着方某某代签,意思是签名是中介业务员方先生代签的。
吴女士和徐先生的租赁日期是从2021年8月到2022年8月月,租金2300元,押一付二。后来她决定不租了,但还有房租剩,就委托之前的中介方先生帮她转租掉房子。
吴女士说:“我是一名网络带货主播,这个房子是租来当工作室的。今年10月,我要到外地长期出差,考虑到房子租过来之后利用率不高,就想委托中介方先生帮忙转租。当时我还拍了房间的录像发给中介方先生,证明房间内还有我个人的私人物品。”
吴女士离开这个房子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她问了中介方先生不下三次,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嘛?可是中介方先生都告诉她说没有租掉。
根据双方聊天记录来看,直到11月12号,那位方先生依然对吴女士说转不掉。因为房子一直转租不掉,吴女士在11月中旬回到杭州后,就和房东徐先生沟通,想把房子提早退掉,徐先生也同意了,让她去把东西清理掉。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吴女士大吃一惊,她在11月24号回去拿私人物品的时候,居然发现里面住了人。但是不管吴女士怎么敲门,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报案,在警员的见证下,新搬来的租客周女士把她和中介方先生的聊天记录发了过来,她说自己是正常付钱租的房子。
聊天记录上显示,新租客周女士对中介说前房客来拿东西了,但是东西都被我清掉了。中介方先生回复:你关门别管就行,她跟之前那个二房东联系的,我是房东托管给我的。言外之意,那个徐先生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新租客周女士说:“我是11月14号入住,我转了半个月租金1150元给中介方先生,但他让我写的合同租赁期是从12月12号开始算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
按照新租客周女士的说法,吴女士怀疑这笔费用是被中介方先生自己私吞掉了。明明有租客已经住进来了,但方先生却一直跟她说没有找到新的租客,而且方先生还瞒着二房东徐先生,真是胆大包天。
吴女士拿出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是中介方先生一直说自己这房子是给周女士免费居住半个月的,自己没有收钱。这说法可让吴女士恶心死了,她问中介有什么权利把她的房子给别人免费居住半个月?
可这时候方先生说自己是原房东委托他这样子做的。当然,这是他的说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假,毕竟他这个人这么爱说谎演戏!
后来,吴女士算了下自己被扔掉的衣服样品和化妆品,大概值好几千,加上房租的话损失大概是7000块钱。但是现在面对这笔损失,二房东徐先生不出面,而方先生也不愿意赔偿,甚至还出言威胁吴女士。
吴女士感觉非常无助,没想到自己租个房子却遇上这样的事情。而且报案以后也没有调解好,因为这事只能算是他们之间的经济矛盾,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认为这事情中介方先生确实不厚道,客户委托你帮忙转租房子,你明明已经把房子出租掉,却欺骗客户说房子没租掉,你这是何居心?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方先生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要私吞这笔房租。在这里希望你早点承担自己的责任,该赔的还是要赔,不然让人知道你的为人,以后得不偿失!
吴女士遇到了一件恶心的事情,她在在杭州临平区租了一套房子,出租方是一位徐先生(二房东),不过签名这里写着方某某代签,意思是签名是中介业务员方先生代签的。
吴女士和徐先生的租赁日期是从2021年8月到2022年8月月,租金2300元,押一付二。后来她决定不租了,但还有房租剩,就委托之前的中介方先生帮她转租掉房子。
吴女士说:“我是一名网络带货主播,这个房子是租来当工作室的。今年10月,我要到外地长期出差,考虑到房子租过来之后利用率不高,就想委托中介方先生帮忙转租。当时我还拍了房间的录像发给中介方先生,证明房间内还有我个人的私人物品。”
吴女士离开这个房子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她问了中介方先生不下三次,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嘛?可是中介方先生都告诉她说没有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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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吴女士大吃一惊,她在11月24号回去拿私人物品的时候,居然发现里面住了人。但是不管吴女士怎么敲门,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报案,在警员的见证下,新搬来的租客周女士把她和中介方先生的聊天记录发了过来,她说自己是正常付钱租的房子。
聊天记录上显示,新租客周女士对中介说前房客来拿东西了,但是东西都被我清掉了。中介方先生回复:你关门别管就行,她跟之前那个二房东联系的,我是房东托管给我的。言外之意,那个徐先生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新租客周女士说:“我是11月14号入住,我转了半个月租金1150元给中介方先生,但他让我写的合同租赁期是从12月12号开始算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
按照新租客周女士的说法,吴女士怀疑这笔费用是被中介方先生自己私吞掉了。明明有租客已经住进来了,但方先生却一直跟她说没有找到新的租客,而且方先生还瞒着二房东徐先生,真是胆大包天。
吴女士拿出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是中介方先生一直说自己这房子是给周女士免费居住半个月的,自己没有收钱。这说法可让吴女士恶心死了,她问中介有什么权利把她的房子给别人免费居住半个月?
可这时候方先生说自己是原房东委托他这样子做的。当然,这是他的说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假,毕竟他这个人这么爱说谎演戏!
后来,吴女士算了下自己被扔掉的衣服样品和化妆品,大概值好几千,加上房租的话损失大概是7000块钱。但是现在面对这笔损失,二房东徐先生不出面,而方先生也不愿意赔偿,甚至还出言威胁吴女士。
吴女士感觉非常无助,没想到自己租个房子却遇上这样的事情。而且报案以后也没有调解好,因为这事只能算是他们之间的经济矛盾,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认为这事情中介方先生确实不厚道,客户委托你帮忙转租房子,你明明已经把房子出租掉,却欺骗客户说房子没租掉,你这是何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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